[农村宣传文化墙]县农村文化市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更新时间:2019-11-12 来源:宣传动员

[农村宣传文化墙]县农村文化市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促进农村文化事业的发展,不断满广大农村群众对文化生活的需求,省政府设立了“江西省农村文化事业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为管好农村文化事业专项资金,切实组织开展好农村文化活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专项资金确保拨付到位,使用公开,专款专用,实现“政府出资、市场运作、乡镇搭台、农民看戏”。   第三条 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搞好调查研究,精心安排,高度重视,稳步推进,扎实做好农村文化事业专项资金的安排。 第二章 专项资金的来源、使用和管理   第四条 来源:省财政安排给我县的农村文化事业专项资金,县级财政每年适当安排管理工作经费。   第五条 使用范围:购买各级各类专业文艺演出团体到乡镇、村进行文艺演出;购买各级电影公司组织放映队到农村放映电影;乡(镇)政府组织农民群众开展具有地方特色、内容健康的文艺演出以及展览、比赛等文体活动。   第六条 使用比例:购买文艺演出、购买电影和乡镇组织的文化、体育、科技等农村文化活动的资金使用,原则上按40:40:20的比例进行分配。   第七条 专项资金严格遵守专款专用原则,只能用于购买文化产品,不得挪用于管理、差旅、会议等开支。对不按规定使用的,县文化主管部门不予报帐。   第八条 每个乡镇每年必须购买四场以上县级(含县级)专业文艺演出团体的优秀节目,在乡镇所在地或有条件的乡(镇)、村为农民演出。对文艺演出实行最高限价,文艺演出一般每场不得高于3000元,大型文艺演出(演职员在60人以上),其演出费用可适当增加。   下乡演出的文艺演出团体必须事先报县文化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进入演出市场。   第九条 乡镇政府每年为每个行政村购买六场以上电影为农民放映,购买的电影必须是县级以上(含县级)电影发行放映公司正版渠道发行的拷贝。电影放映归口县电影发行放映公司,每场放映故事片1个、科教片2个,且每场收费不得高于300元。   第十条 乡镇政府每年要组织2—3次由农民群众共同参与的综合性文化、体育、科技活动(包括歌咏、棋类、武术、书法、美术、摄影、龙舟、农村科普知识竞赛或其它有地方特色的文体活动)。开展各项活动的方案必须事先经县文化行政部门审核后(大型活动须经公安机关安全审核)方可实施。   第十一条 报帐程序   (一)报帐票据:各专业文艺演出团体凭乡(镇)政府演出证明,到各乡(镇)财政所开具费用单据后,凭费用单据到当地地税所开脸税务发票;电影放映公司凭放映许可证、复印件,村委会放映证明和乡(镇)财政所开具的费用单据,到当地地税所开具税务民标;各乡(镇)组织开展的群众、文化、体育科技活动,必须对照文化活动方案,由财政所审核并开具费用报销票据。   (二)到县文化广播局报帐:专业文艺演出团体、放映公司携带税务发票并附上演出、放映许可证复印件,演出证明和地税所开具的税务发票,到文化广播电视局报帐;由文化广播局领导签署意见后拨付到乡镇财政所。 第三章 乡(镇)政府职责   第十二条 乡(镇)政府要加大对基层文化建设的基础设施、配套设备及维修等资金投入。建立健全文化站机构,并配备好人员。各乡(镇)要提供演出、放映场所,并负责维持演出、放映场所的秩序和安全保卫工作。   第十三条 乡(镇)政府在安排文艺演出和电影放映时,应优先考虑老少边穷地区,以改善他们的精神文化生活,年终抽象将作为评比先进的条件之一。   第十四条 乡(镇)政府是进行文艺演出、电影放映和其它文体活动的主办单位,开展活动前,事先要负责向当地公安、卫生部门报告,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安全隐患,保障活动期间人员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第十五条 乡(镇)政府要制定年度开展文艺演出、电影放映和开展群众文体活动的方案,有选择地确定全年的节目和影片的投放,于每年1月底前报县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后执行。   第十六条 各乡(镇)要严格按照本乡镇年度文化活动方案和经费预算使用专项资金,超支补,结余转下年继续按规定用途使用。   第十七条 乡(镇)政府要成立农村文化事业建设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乡(镇)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农村文化事业建设和文化活动的工作,确保演出、放映和文体活动顺利开展,并制定本乡镇年度活动方案和签订有关演出、放映协议。 第四章 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职责   第十八条 县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协同县财政部门做好农村文化事业建设活动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在每月7号前将上月文化活动费用支出报表送县财政局,并接受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 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协调指导各乡镇政府开展各类活动,做好业务上的培训和指导,以及组织开展各类活动的建议。督促、检查各乡镇政府开展文化活动的情况及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   第二十条 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在通盘考虑,择优劣汰的基础上,向各乡(镇)推荐演出团体、放映单位,并审定相关内容,供乡(镇)政府选择。   第二十一条 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基层文化工作者的思想水平和业务素质,加强基层文化事业建设活动的信息收集、档案整理,并认真总结经验。   第二十二条 切实加强农村文艺演出队伍和电影放映的建设,确保全年演出和放映场次任务圆满完成,有效解决农民群众看戏和看电影难的问题。   第二十三条 乡(镇)购买低级庸俗的非专业文艺表演团

本文来源:https://www.lzjjdc.com/lingdaojianghua/59583/

推荐内容

为您推荐

怎样宣传动员入党精选七篇

入党,是一个汉语词语,意思是犹入伙;经过一定手续,得到某政党组织批准而成为该党之成员,亦特指加入中国共产党。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怎样宣传动员入党精选七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2023-08-10 20:45:10   怎样宣传动员大学生入党   如何动员入党  

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合集5篇)

入党,是一个汉语词语,意思是犹入伙;经过一定手续,得到某政党组织批准而成为该党之成员,亦特指加入中国共产党。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合集5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2023-08-10 20:45:05   宣传动员  

组织开展宣传动员范文汇总三篇

入党,是一个汉语词语,意思是犹入伙;经过一定手续,得到某政党组织批准而成为该党之成员,亦特指加入中国共产党。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组织开展宣传动员范文汇总三篇,欢迎品鉴!

2023-08-10 20:45:00   加强宣传动员   广泛宣传动员  

学校食品安全宣传动员讲话稿范文三篇

讲话是领导者在会议、集会、媒体等特定的公共场面上当众尽心宣讲时所使用的文稿。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学校食品安全宣传动员讲话稿范文三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2023-08-10 20:44:55  

垃圾分类宣传动员会的讲话汇编3篇

爱国是一个汉语词语,意思是热爱自己的国家。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垃圾分类宣传动员会的讲话汇编3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2023-08-10 20:4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