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性质填什么】试论我国劳动合同的性质

所谓劳动合同,“亦称劳动契约,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为确立劳动关系,依法协商达成的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作为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形式和产生劳动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劳动合同对于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发挥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企业活力,促进现代化建设,都具有重要作用。但我国当前的劳动法理论和劳[db:tag]

2012-02-18 10:26:30

聘用合同模板|聘用合同的审理特点

聘用合同属于劳动合同的范畴。有关聘用合同的法律规定,散见在诸多规范性文件之中。如劳动部在1951年5月15日《关于各地招聘职工的暂行规定》,国务院1986年7月12日发布的《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以下简称《劳动合同规定》),国务院1987年7月31日发布的《国家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暂[db:tag]

2012-02-18 08:56:30

劳动合同变更的法律问题|劳动合同试用期有关法律问题研究

劳动合同试用期,是劳动关系当事人双方建立劳动关系时,依照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劳动合同的同时,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特别约定的一个供当事人双方互相考察的、合同解除条件亦无严格限制的期间。  劳动合同试用期是劳动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可以特殊约定的内容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一条[db:tag]

2012-02-18 01:26:30

劳动合同争议怎么处理_劳动合同争议案件受理范围之管见

〖案情介绍〗  1993年初,甲公司进行体制改革。公司以文件形式下发了《富余职工安置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年龄未达到50周岁和45周岁的男女职工,一般不办理离岗退养手续,若本人坚决要求离岗退养,经批准后,不享受离岗退养职工的优惠待遇,且只发给本人工资的60%,各[db:tag]

2012-02-17 19:26:30

劳动关系当事人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当事人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时普遍存在的问题

引论  《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一规定给予了劳动者极大的单方解除权,目的是保护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的弱者地位,维护劳动自主的权利,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几乎没有设置什么障碍和条件。但从法学理论和当前的现实来看,这一规定有悖于[db:tag]

2012-02-17 10:26:30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赔偿|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探究

引 言  在讨论这个话题之前让我们先看个案例:某甲于1985年从农村招工至城市一家公交公司任驾驶员。1996年国家实行用工劳动合同制度。公交公司于其签定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这样一直到了1999年,公交公司通知他等合同到期后就不在与其签定劳动合同了。甲不服认为他符合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因此提[db:tag]

2012-02-17 08:56:30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论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引言]《劳动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劳动法赋予劳动合同法律约束力的同时,也赋予劳动合同当事人有条件的单方解除权和协商解除权,同时还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特别情形。劳动合同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履[db:tag]

2012-02-17 07:26:30

[定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浅论劳动合同立法中的公平原则

摘要:劳动合同关系是劳动关系法律调整的核心,缔结劳动合同的双方是否应在公平自愿的前提下订立合同,决定了劳动合同订立和履行的属性。在劳动合同立法中,确立公平原则有其特定的经济基础、社会基础和法律基础,也有其特殊的实践意义。所以,建议在起草制定劳动合同立法中明确公平原则,并将其贯彻在立法始终。  合同是[db:tag]

2012-02-16 20:56:30

论劳动法在我国法律依据|论劳动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之地位

摘要:劳动法是一朵既不同于公法也不同于私法的“法律奇葩”,它属于社会法。劳动法以“劳工利益”为本位,“劳工利益”不同于私法所维护的“私人利益”。劳动法调整的是“形式上平等实质上不平等”的劳动关系,它在权义确定上实行的是“劳动基准法定与合同约定相结合”原则,在合同约定上又实行“个体约定与团体约定相结合[db:tag]

2012-02-16 11:56:30

【劳动申请仲裁书】劳动与人事仲裁有什么区别

上海市政府颁发了《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争议处理办法》,并从今年起正式开始实施。根据规定区县今年也都将建立区县仲裁委员会。  我们接触到比较多的是劳动仲裁,对人事仲裁比较陌生。那么,人事仲裁与劳动仲裁到底有何区别呢?  受案范围不同  《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争议处理办法》适用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立聘用[db:tag]

2012-02-16 07:26:30

【劳动争议法院开庭程序】劳动争议解决程序的缺失及完善

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当事人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劳动问题引起的纠纷,包括: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如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合同,但已形成劳[db:tag]

2012-02-16 05:56:30

本案是什么意思|本案中合同履行应由谁举证

案情:  江苏省海安县某建设公司会计申某今年遇到了一件怪事,其将工资付给一带着印章和户口薄的职工家属后,职工本人事后竞声称没有收到工资,还为此与公司打了一场官司。10月15日,海安县法院审结一起因此发生的劳动合同纠纷案,一审判令被告某建设公司给付原告王某工资7304 74元。  申某系某公司下属一工[db:tag]

2012-02-15 17:56:30

劳动者提前几天可以解除劳动合同_论劳动者的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权

内容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劳动法》是劳工人权之法,是促进经济与社会全面进步之法,但《劳动法》随着社会的发展并不是固定不变的,而且《劳动法》本身也有争议的地方。本文针对劳动者的辞职自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权展开论述,首先分析了关于此项自由规定的第31条的立法理论基础,然后着重解析理论界与实践中适用[db:tag]

2012-02-15 13:26:30

【劳动合同违约赔偿金】劳动合同纠纷中违约受害人的妥当救济

前言  本文探讨的是劳动合同纠纷中违约受害人救济的问题,具体案件是工资债权的债权人与违约的债务人之间的纠纷。该案的核心问题是,适用仲裁前置原则的民事纠纷案件,在进入司法程序之后,是否还要受仲裁申请期限的制约,在违约事实清楚,损害客观存在的情形下,以纠纷解决的行政程序的申请期限已过为由,剥夺受害人通过[db:tag]

2012-02-15 11:56:30

【工伤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劳动关系的解除及经济补偿金的支付

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实际用工而形成的一种社会关系,因为是实际用工,所以排除了股权关系等其他方面的关系。劳动关系又是具体的,按其表现形式可分为以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为纽带而形成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规定条件的合法劳动关系;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各种事实劳动关系,[db:tag]

2012-02-14 22:26:30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偿吗]试用期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责任

一、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目前,理论界主流观点认为,只要劳动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就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笔者认为这样理解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有失偏颇。对于何[db:tag]

2012-02-14 16:26:30

劳动关系协调员|对劳动关系中损害赔偿案件的认定及处理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经济形式的多元化发展,劳动用工的形式也多种多样,现代化生产各种机械化程度的提高,劳动中的意外事故也客观存在。近几年,因劳动关系带来的损害赔倍案件逐年上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定劳动关系的重要依据是劳动合同,然而在现实生产和生活中,人们忽视劳动合同的作用,在劳动过程中[db:tag]

2012-02-14 11:56:30

劳动合同若干问题的通知|劳动合同若干问题研究

[摘要]劳动用工制度的变化导致新类型劳动合同纠纷增多,《劳动法》对其的调整已力不从心。对于劳动合同与雇佣合同的区别、劳动合同的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实际履行问题,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未规定或者规定并不明确,对此,学术界及司法界应作深入探讨。  [关键词]劳动合同;单方解除;实际履行  劳动合同纠纷案件在[db:tag]

2012-02-14 07:26:30

【签劳务合同要注意什么】未签劳务合同 仍属劳动争议

案情:  何某于2002年1月21日凌晨3时许,在古蔺县某煤厂井下采煤作业时被瓦斯燃烧烧伤,送某医院治疗,痊愈后出院。2002年3月12日,双方达成协议:何某住院期间的医疗费、护理费、生活费、误工费和出院后的疗养费、医药费由古蔺县某煤厂全部承担。今后,何某不得以任何借口找煤厂索取钱物。协议签订后何某[db:tag]

2012-02-14 05:56:30

【劳动合同违约赔偿金】劳动合同纠纷中违约受害人的妥当救济――劳动仲裁、民事赔偿与工资债权的实现

前言  本文探讨的是劳动合同纠纷中违约受害人救济的问题,具体案件是工资债权的债权人与违约的债务人之间的纠纷。该案的核心问题是,适用仲裁前置原则的民事纠纷案件,在进入司法程序之后,是否还要受仲裁申请期限的制约,在违约事实清楚,损害客观存在的情形下,以纠纷解决的行政程序的申请期限已过为由,剥夺受害人通过[db:tag]

2012-02-14 02:5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