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附国”几个问题的再认识

更新时间:2017-06-06 来源:分析指导

【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关于“附国”几个问题的再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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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元七世纪以前,我国西藏青海、甘肃、四川、云南广大藏族地区、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羌支繁多,种姓复杂,部落林立。其中比较强大的羌支或部落联盟有苏毗、羊同、东女国、附国、党项、白兰、吐谷浑等,至于由上述部落或部落联盟旁出的支系那就更是举不胜举了。“自爱剑后,子孙分支凡百五十种。……其种别名号,皆不可纪知也”(《后汉书·西羌传》)。“吐蕃本西羌属,盖百有五十种,散处河、湟、江、岷间”(《新唐书·吐蕃传》)。上述记载就是这个历史现象的真实写照。

  在古代社会,这些地区长期处于民族间的迁徙、分化、兼并、融合过程。边徼之地,史学家又多有不至,加之语言之阻隔,记载甚少,而讹谬误传之处又再所难免,至今尚有无数史迹尚存异议,甚至还有不少还是不解之谜。其中“附国”就是一个十分明显的例子。盛世修志,我们在接受《甘孜藏族自治州民族志》的编写任务后,在收集资料过程中,首先阅读历史记载,然后将一些研究成果进行反复比较、映对,初步掌握了一些情况,借此发表几点肤浅的认识,以供参考,敬求教正。


一、《附国传》中的几点质疑

  从目前所掌握的情况来看,藏文典籍中还未发现有关于“附国”的记载,在汉文正史中记载比较详细的是《北史》和《隋书》,而且记载大体一致,后人常以《隋书·附国传》为引证。我们以中华书局1982年对二史《附国传》进行对勘,其结果有十七处之差.(该版本《北史·附国传》中许多地方已以《隋书·附国传》作了补)其中多数为多一字、少一字,或句读标点,或同义异体字之差,三处差异较大,其一是:《北史·附国传》云:“国有重罪者,罚牛。”《隋书·附国传》却曰:“国有二万余家,号令自王出。嘉良夷政令系之酋帅,重罪者死,轻刑罚牛。”第二处《北史·附国传》称:“死后一年,方始大葬。”而《隋书·附国传》云:“死后十年,方始大葬”。前者《隋书·附国传》更为准确、全面,后者应以《北史·附国传》“一年”之说较为合理,因为人死后,放置十年的可能性是很小的,特别是在当时生产力发展水平的条件下。第三处是:《北史·附国传》道:“其国南北八百里,东西千五百里。”而《隋书·附国传》却把西写成了南,这是一个很明显的错误。

  两史《附国传》的记载基本一致的原因,是与两史成书的时间有关系的。《北史》起初是由李延寿之父于隋末时期撰写的,但是没有成书,唐太宗时期李延寿继父业,除改其父原编写体例,补充了许多新的资料后完成《南史》、《北史》二书。《隋书》是公元629年,由魏徽等人重修,于公元636年完成帝纪、列传和其它各朝史,当时合称五代史。《北史》稍前,而且前史又无“附国”之记载,自然《北史·附国传》之部份自当是《隋书·附国传》

  从两史的记载中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1)附国不是单一部落组成的部落联盟,而是由数十个不同族源的大小部落所组成。(2)从时间概念上讲,附国约于南北朝时期(或许更早一点)出现,至吐蕃王朝兴起,征服东、北诸羌时止,时间大约两个半世纪。(3)有自己的首领,叫宜缯,“号令自王出”,并且有自己的法典,“重罪者死,轻者罚牛。”(4)何与当时的中央王朝有来往,属臣服关系。“大业四年,其王遣使素福等八人入朝。明年,又谴其弟子宜林率嘉良夷六十人朝贡。……大业中,来朝贡。缘西南边置诸道总管,以遥管之。”(5)高堡文化发达。“俗好复仇,故垒石为巢而居,以避其患。其巢高至十余丈,下至五六丈,每级丈余,以木隔之。基方三四步,巢上方二三二三步,状以浮屠。”这种高堡文化在四川藏区广为分布,是典型之历史遗留。

  两史中关于附国的记述,无论地理位置,自然环境,风俗习惯,还是建筑、物产都作了简明扼要的概括,是我们今天研究康区,特别是雅砻江流域的藏族早期社会形态的宝贵资料和可靠依据,作者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能够作到这一步,已经是难能可贵的了。但其中也有一些地方给人们留下了质疑,以至造成后来的学者常常谈党项,谈苏毗,谈嘉良夷而无意或有意回避附国之倾向。

  两史均曰:“其国南北八百里,东西千五百里。”按照这个数据计算,面积为三十万平方公里,相当于现在甘孜州疆域的一倍,是四川全部少数民族聚居地的总和。应该肯定,历史记载对疆域的计算往往是估计的,相当不准确,这个出入是否太大了?就其史中所述:“有嘉良夷,即英东部……西有女国,其东北绵亘数千里,接于党项”。据有关史料和后来学者们的潜心研究,比较一致的看法是:“当时的东女国在今西藏昌都地区澜沧江一带;嘉良更在今甘孜州丹巴县、沪定县及阿坝州中西部嘉戎地区;党项在白兰之左侧,约当今青海省玉树地区。按此地望来推算,也与前述有矛盾,此其一。

  “往往有羌:大、小左封、昔卫、葛延、白狗、向人、望族、林台、春桑、利豆、迷桑、婢药、大硖、白兰,北利摸徒、那鄂、当迷、渠步、桑悟、千碉,并在深山穷谷,无大君长。”可以肯定地说,这些部落的名称,都是当时这些部落的自称,准确的说,这些名称都是作者对这些部落自称的音记符号,存在很大的局限性。吐蕃统一这些地方后,许多原始语种消逝,多数被藏语代替,而这些部落也逐渐被藏族同化,成为藏族的成员。这是研究附国的一个最大难题,尽管有的专家在这方面作了相当大的努力,但效果总是很差。要解开这个谜,需要作长时期的艰苦细致的实地考察工作。此其二。

  “大业四年,其王遣使素福等八人入朝。明年又弟子宜林率嘉良夷六十人朝贡。”附国朝贡,同率嘉良夷六十人前往,那么附国与嘉良夷的关系又是什么关系呢?是睦邻友好还是附国这个部落联盟之成员?据《新唐书·两爨蛮传》述嘉良夷地域及部属为:“五百余里之外有诺祚、三恭、布岚、欠马、论川、让川、远南、卑卢、藏龙、曜川、金川、东嘉梁、西嘉良十三部落”。如果嘉良夷是附国之臣服部落,那是整个十三部还是其中的少数部落臣服?此其三。

  “有死者,无服制,置尸高床之上,沐浴衣服,被以牟甲,覆以兽皮。子孙不哭,带甲舞剑而呼云;‘我父为鬼所取,我欲报冤杀鬼。’自余亲戚哭三声而止。妇人哭,必以两手掩面。死家杀牛,亲属以猪酒相遣,共饮啖而瘗之。死后一年而大葬,其葬必集亲宾,杀马动至数十匹。……”其丧葬之俗是十分特殊的,叙述也很清楚。其中“杀马动至数十匹”是值得我们重视的,它与“欲献良马”联系,说明附国畜牧业中,马是极为重要的牲畜,以马祭死者,这在我国葬俗中是少见的。更重要的是因为现“道孚”之地名,与马的联系十分密切,这就不能不使我们敏感了。我们两次去道孚县考察,都听到过用藏语编成的对道孚藏族带贬义的顺口溜,其大意是:“道孚牧,吃马肉,用马肠子做腰带,用马头祭祖先。”吃马肉,喝马奶,这是我国北方胡系民族至今还存留的一种生活习俗。“道孚”,据道孚地名录载为“灰色的马”,民间又有“马驹”之说,并且还有一段关于马驹的来历传说。我们认为这些部绝对不是偶然的巧合。但是道孚藏族对“道孚”却又有另称,叫“日斯尼”。这是一句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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