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写作教程

更新时间:2022-03-18 来源:写作教程

小说写作教程【九篇】

  小说是以刻画人物形象为中心,通过完整的故事情节和环境描写来反映社会生活的文学体裁。“小说”出自《庄子·外物》。人物、情节、环境是小说的三要素。情节一般包括开端、发展、高潮、结局四部分,有的包括序幕、尾声。环境包括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小说写作教程【九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篇一】小说写作教程

摘要】在中国当代文坛,毕飞宇无疑是个不可忽视的作家。他的《玉米》系列在叙述技巧的运用上有其独到之处。第一,实现了他心目中的第一、第三人称的“平均值”的“第二人称”的设想;第二,以不愠不火、缓慢原始的叙述速度营造出全文的悲剧基调;第三,幽默的语言风格及比喻的妙用,令小说明显增色。

【关键词】毕飞宇;《玉米》系列;叙述艺术

【中图分类号】I20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6652(2012)01-0041-02

2001年4月,《人民文学》推出了毕飞宇的长篇小说《玉米》系列,此后,便引起评论界的广泛关注。我认为,《玉米》系列的魅力来自于叙述的力量。其叙述技巧既有着传统“故事”的坦白直接,又有着现代叙事的深层意蕴,于自然质朴中透出一股睿智锋利的光芒。下面,本文便试图对《玉米》系列的叙述艺术做一番探究。

一、叙述的人称

“我坚持认为这本书采用的是‘第二’人称。但是,这个‘第二’人称却不是‘第二人称’。简单地说,是‘第一’与‘第三’的平均值,换言之,是‘我’与‘他’的平均值。……我想强调的是,《玉米》、《玉秀》和《玉秧》当然都是用第三人称进行叙述的,然而,第一人称,也就是说,‘我’,一直在场,一天都没有离开。”毕飞宇在《玉米•后记》中这样说。

确实如此,在《玉米》中,“我”的声音和“他”的声音常常在叙述中交错回响,形成一种众声喧哗的效果,并在此种交错中,很好地表现出故事的深层意蕴。这就印证了有人提出的“叙事人是构成此故事多层意义的关键”的观点。我们结合文本来做些分析。

《玉米》开篇不久有这样一段话:“人们不太在意施桂芳的懒,但人一懒看起来就傲慢。人们看不惯的其实正是施桂芳的那股子傲气,她凭什么嗑葵花子也要嗑得那样目中无人?施桂芳过去可不这样。村子里的人都说,桂芳好,一点官太太的架子都没有。施桂芳和人说话的时候总是笑着的,如果正在吃饭,笑起来不方便,那她一定先用眼睛笑。现在看起来过去的十几年施桂芳全是装的,一连生了七个丫头,自己也不好意思了,所以敛着,客客气气的。现在好了,生下了小八子,施桂芳自然有了底气,身上就有了气焰。虽说还是客客气气的,但是客气和客气不一样,施桂芳现在的客气是支部书记式的平易近人。她的男人是村支书,她又不是,她凭什么懒懒散散地平易近人?”

这段叙述基本上都是“我”在说话,也即是全知叙事,但“她凭什么嗑葵花子也要嗑得那样目中无人?”及“她凭什懒懒散散地平易近人?”两句,却陡然间将说话人转移到了“他”的身上,也即是以村中众人的口吻说出的。作者这样的写法,实现了人称的从容置换,于简单质朴的叙述中,给人一种独有的亲切感。而且,在看似第三人称的“他”的叙述中,仍旧包含了浓浓的“我”的语气,“我”仿佛在对施桂芳进行一番评头论足,有指责和批评的意味在里面。等于说作者借用“他”之口吻,叙说了“我”之情感判断,达成了作者所说的“我”始终在场的观点,形成一种众声喧哗的效果,同时加重了作品的社会批判精神。

二、叙述的速度

毕飞宇的这篇小说叙述速度是缓慢、原始、平实的,如同一首小夜曲,缓缓地展开,似乎没有什么急于倾诉。

一个叫王家庄的小村庄,一个连续生了七个女孩后终于生了一个儿子的支书夫人,一个抱着弟弟到处炫耀,借此机会羞辱曾经和父亲有染的女人的支书女儿玉米,以及玉米后来谈到的不成功却惊心动魄的爱情。小村庄的生活在这些琐事中逐渐展开,其间的权利秩序也越来越突出。直到有一天,玉米支书的父亲突然失去了权力,世界的寒冷立刻迎面而来。玉米突然从高贵的凤凰变成了卑微的鸡。这种羞辱让玉米难以忍受,决定把咸鱼翻过来,于是她毫不犹豫地用自己的身体作为牺牲,躺在了权利的砧板上。写到这里,剧情本该紧张起来,但作者的叙述一点也不紧张。同样的稳定和舒缓,似乎什么都没发生。最后,当作者慢慢撕开玉米屈辱的心和郭家兴道的脸皮时,还是那么沉默,但真相越沉重,就越想揭开小说的悲剧性气氛。因此,小说的哭泣和哭泣营造出了小说的悲剧基调。

钱锺书先生说:“人在高兴的时候,活得太快,一到困苦无聊,愈觉得日脚像跛了似的,走得特别慢。”此段话正是说明了人的心灵对于悲剧的承受能力与接受过程是不可能迅疾而轻松的,必然沉重、迟缓,带着一层层剥离的煎熬般的痛感,《玉米》的叙述速度便非常符合悲剧形成、发展的需要。

三、叙述的语言

毕飞宇驾驭语言的能力是相当高超的。在《玉米》系列中,他就像一个高明的说书艺人,语言方式跟随着叙述对象的性格、身份特征灵活变化,时而像谦谦君子,时而像地痞流氓,时而又像泼妇骂街,总之,说赵云不同于说张飞,窥一斑可知全豹,小说中每个人物形象都因其不同的语言特征具有了典型性,变得鲜活而生动。

幽默,是《玉米》系列典型的语言品格。昆德拉曾说过:“小说的智慧跟哲学的智慧截然不同。小说的母亲不是穷尽理性,而是幽默。”可见幽默感对于一篇小说的重要性。试看下面这段叙述:

“关于王连方的斗争历史,这里头还有一个外部因素不能不涉及。十几年来,王连方的老婆施桂芳一直在怀孕,她一怀孕王连方只能‘不了’。施桂芳动不动就要站在一棵树的下面,一手扶着树干,一手捂着腹部,把她不知好歹的干呕声传遍全村。施桂芳十几年都这样,王连方听都听烦了。施桂芳呕得很丑,她干呕的声音是那样的空洞,没有观点,没有立场,咋咋呼呼,肆无忌惮,每一次都那样,所以有了八股腔。这是王连方极其不喜欢的。她的任务是赶紧生下一个儿子,又生不出来。光喊不干,扯他娘的淡。王连方不喜欢听施桂芳的干呕,她一呕王连方就要批评她:‘又来作报告了。’”

这段话中,随处可见毕飞宇对那个时代政治性话语的幽默挪用。他把王连方利用权力公然奸淫村中许多有夫之妇的行为称之为“斗争”,把施桂芳的干呕说成是“八股腔”、“作报告”,令人看了忍俊不禁,仔细品味又觉讽刺得刻骨。最重要的是,作者将这些词语运用到文中丝毫不感突兀,反倒增添了几分亲切感,在使作品打上那个时代的烙印的同时,强烈的调侃、讽刺效果油然而生。

比喻的妙用,亦为《玉米》系列增色不少。钱锺书说过:“比喻是文学语言的特点”。此话极对,比喻令语言鲜活生动可感,单说《围城》一书,去掉那么多精彩的比喻,都不知要减色多少。毕飞宇也十分重视对比喻的经营。

如:“玉秧是鸡群里的一只鹤,单腿而立,脑袋无声地掖在翅膀底下,每一片羽毛都闪耀着雪白的光。这样的孤独最是凄清,却又凝聚着别样的美,别样的傲,是展翅与腾飞之前的小憩,随时都可以化成一片云,向着天边飘然而去。”一段唯美的描述,有种羽化登仙的飘逸感,渲染的却是玉秧的“木讷、拙巴、不合群”,此种性格到后来导致了玉秧心理的畸形,“实事求是地说,玉秧最初的跟踪和挖掘只是为了完成‘工作’,并没有特别的想法。跟踪了一些时间过后,玉秧惊奇地发现,对这份‘工作’,玉秧有一分难以割舍的喜爱。‘工作’多好,那样地富有魅力,叫人上瘾,都有点爱不释手了。即使庞凤华没有得罪过玉秧,玉秧相信,自己也一定还是喜欢这样的。”跟踪盯梢,揪住别人的小辫子,将别人钉在耻辱柱上,似乎已成了玉秧人生的终极目标,这不是一个少女该有的正常心理,她的心过早的变得冷酷与麻木了,丧失了该有的美好与纯真,这不吝是一种悲哀。综上所述,毕飞宇以其独到的叙述技巧,在《玉米》系列中践行了他“逼近生活质地、逼近生活秘密、逼近生活理想”的文学审美观,还是非常成功的。他以日常化的冷静叙述写出了女性的世俗生活和普遍命运,暴露和批判了人性丑恶的一面,对于唤醒我们久已麻木的人性善良和自我批判精神是有所助益的。

参考文献

[1]毕飞宇:《玉米•后记》,《玉米》,江苏文艺出版社,2003年版

[2]王晓明:《批评空间的开创》,东方出版中心,1998年版

[3]钱锺书:《写在人生边上》,辽宁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

[4]米兰•昆德拉:《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附录》,作家出版社,1991年版

[5]钱锺书:《七缀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

[6]王彬彬:《毕飞宇小说修辞艺术片论》,《文学评论》,2006,(6)

[7]徐仲佳:《权力与性――解读的一种可能》,《名作欣赏》,2004,(7)

[8]李生滨:《叙述带给我们的亲切精致和心灵伤痛――细读》,《名作欣赏》,2004,(7)

【篇二】小说写作教程

  摘要:毕飞宇是中国当代文学史上一位重要的作家。他的《玉米》系列在语言运用上有独到之处。第一,通过夸张、比喻、拟人等修辞手法的运用达到幽默诙谐的效果;第二,人物语言极具时代性并且充满了政治化色彩;第三,通过骂语、女人俚俗化称呼和方言的使用使语言真实自然,洋溢着浓郁的乡土气息。

  关键词:毕飞宇《玉米》系列语言风格

  自1991年在《花城》第1期发表中篇处女作《孤岛》以来,毕飞宇引起了越来越多的人的关注。尤其是2001年4月《人民文学》推出了他的长篇小说《玉米》系列(即《玉米》《玉秀》《玉秧》)之后,他不仅受到广大读者的好评,而且引起了评论界的高度关注。长篇小说《玉米》由三个相互联系的故事构成,由三个不同性格和命运的女人构成,它不是传统意义上具有统一、强制、封闭性的结构意志的“长篇小说”。关于《玉米》系列的评论已经很多,但更多的是着眼于文学和女性意识。除了小说中塑造的女性形象让我们震撼之外,我们发现,毕飞宇驾驭语言的能力也相当高超。本文试图从语言角度来研究《玉米》系列的语言风格。

  一、语言幽默诙谐

  毕飞宇以幽默的笔调达到诙谐的效果,极其耐人寻味。有人曾说毕飞宇的《玉米》是近年来不可多得的一部佳作,作品中充盈谐谑的调子。[1]其实,整个《玉米》系列的语言都相当诙谐。毕飞宇是通过如下手段达到幽默诙谐的目的的:于冷静从容的叙事中包含讽刺;辞格的运用;不同色彩词语的杂糅。

  (一)冷静从容的叙事中包含讽刺

  例如,玉米在小满刚过去六天,七天之后又是芒种的庄稼人最忙的时候出嫁,遭到了村里人的不理解。作者是这样来为玉米“解释”的:

  (1)其实玉米冤枉了。玉米什么时候出嫁,完全取决于郭家兴什么时候想娶。郭家兴什么时候想娶,则又取决于郭家兴的原配什么时候断气。郭家兴的老婆三月底走的人,到五月二十八号,已经过了七七四十九天了。郭家兴传过话来,他要做亲。(《玉秀》)

  玉米的终身大事就是这么定日子的。“三月底走的人”和“五月二十八号”两个月左右的时间,用一个“已经过了”来为郭家兴作理直气壮的辩护。这个“已经过了”中间又包含着多少等待已久的无奈和兴奋不已的期待。本来,人家原配断气过了七七四十九天和玉米做亲没有什么关系,只是这个“原配”的断气意义非凡。只有这个“原配”的断气,才能有她玉米的做亲。何况,一个如此期待原配断气“已经过了七七四十九天了”的男人,就是玉米自己选择的要过一生的伴侣。虽然做亲的日子看似取决于郭家兴,取决于郭家兴的原配,实则取决于玉米自身。没有她之前对男人“手里要有权”的要求,就不会和郭家兴扯上一点关系。作者在为玉米可惜之余,不可否认的还有那冷冷的讽刺。

  再如,王连方在自己的丑事败露并受到严厉的处罚之后,依然没有从根本上认识自己的错误,他自己的觉悟是这样的:

  (2)王连方做了二十年的村支书,几个月之前刚刚被开除了职务和党籍。他“上错床”了。说起“上错床”,王连方在二十年里头的确睡了不少女人,用王连方自己的话说,横穿了“老中青三代”。不过几个月之前的这一次却严重了,“千不该,万不该”,王连方在一次大醉之后这样唱道,“不该将军婚来破坏”。(《玉秀》)

  王连方作为农村的党支部书记,却犯了严重的生活错误――二十年里头睡了不少女人。而他自己那句“横穿了‘老中青三代’”,更有着一种洋洋得意的炫耀味道。对于王连方犯的严重错误,毕飞宇只是轻描淡写地用了一个“上错床”,在冷静从容的叙事之中透出的嘲讽之意不言而喻。之后,王连方对于自己有如此惨烈的下场的原因,酒后吐真言时却是一句“不该将军婚来破坏”,不由得让所有读者都会对他嗤之以鼻。受到那么严厉的政治处分,他依然没有弄清原因,嘲弄讽刺之意溢于言表。

  (二)辞格的运用

  在王连方出事后,玉米对和他有过关系的那些女人的说法:

  (3)最让玉米瞧不起的还是那几个臭婆娘,过去父亲睡她们的时候,她们全像臭豆腐,筷子一戳一个洞。现在倒好,一个个格格正正的,都拿了自己当红烧肉了。(《玉米》)

  这里用了两个比喻来形容那些女人前后的截然不同,从之前不值钱的“臭豆腐”一转而为金贵的“红烧肉”。先不说20世纪70年代两者之间价值的差异,光“筷子一戳一个洞”和“一个个格格正正的”的形态就有着天壤之别。通过两个简短而又高明的比喻,表现玉米对那些女人进行的彻底无情地揭露。这样的比喻,既生动地刻画了农村妇女的懦弱和愚昧,又透漏出作者轻微的戏谑。

  玉秧的宿舍失窃以后,学生处的钱主任迅速赶来后的表情是这样的:

  (4)钱主任说完这句话之后停顿了相当长的时间,眼睛像黑白电影里的探照灯,笔直地射出两道平行的光。两道平行的光从每一个同学的脸上划过去,咯吱咯吱的。(《玉秧》)

  用“黑白电影里的探照灯”这个比喻来表现钱主任此时眼光的锐利。在黑白电影里,光线是很强烈和敏感的。在那种情况下,探照灯会让所有的一切无所遁形的效果是勿庸置疑的。钱主任的眼睛就如同那时的探照灯,眼光也同光线一般有了特有的穿透力,原本无声的目光有了剑一般的力量。这样一个比喻把当时的场景形象化了,也把钱主任的洞察力表露无疑。

  (5)这一来不同寻常了。要是有一个飞行员做女婿,他王连方也等于上过一回天了,他王连方随便撒一泡尿其实就是一天的雨了。(《玉米》)

  用夸张的修辞手法来表现他的虚荣和骄傲。“上过一回天”和“撒一泡尿其实就是一天的雨”的夸张心理,在惹人发笑的同时,又把他膨胀的虚荣心表露无疑。女儿的终身大事未定,却已经成了他满足虚荣心和炫耀自我的资本。往日说话体面又客套的村支部书记,此刻却说出这样的大俗话,使他原形毕露,更是对他绝佳的讽刺。

  (6)钱主任格外地努力,希望把学生的工作做得更细,更深,把损失的时光补回来。用钱主任自己的话说,“上到死了人,下到丢了一根针”,他“都要管”,谁也别想“瞒着蚊子睡觉”。管理上相当有一套。(《玉秧》)

  用夸张的修辞手法来表现钱主任管理时范围之广,事情之细。无论是死了人的大事,还是丢了一个针的琐事,他都要管到底。死了人自然是大事,但是恐怕就不归他管了;而丢了一根针这样的事,恐怕根本不会有人去在意。如此夸张,只为了说他管理工作的全面和细致。而“瞒着蚊子睡觉”则是比喻别人瞒着他做事,把自己对管理事务的觉察度和蚊子对人血天生的敏感度相提并论,旨在更好的表现自己管理如何有一套。在这里用夸张的手法,通过他的自我欣赏和吹嘘,讽刺了钱主任的无能和不自量力。

  (7)玉米没有动,只是望着灯芯,目光专注而又恍惚。施桂芳长长地叹了一口气,灯芯顺着施桂芳的叹息扭了一下腰肢,好像也躲着她了,心思早已经坐飞机了。(《玉米》)

  王连方的丑事被揭发后,玉米家在王家庄的地位不同往日了。玉米和施桂芳为此而心烦,根本没有半点心思去看村里放的电影。在施桂芳叹息时,灯芯“扭了一下腰肢”,这一绝对人性化的动作,仿佛灯芯也懂人情世故。灯芯不仅“扭了一下腰肢”,还是“躲”她,用这样的拟人手法来写那种环境下的灯芯,似乎也是再合适再自然不过了。那时的王家,惟一值得炫耀的就是还有一个做飞行员的准女婿,因而连灯芯也去投奔了。

  (8)春来了,下起了细雨,心发芽了。叶瓣出来了,冒冒失失的。虽说很柔弱,瑟瑟抖抖的,然而,每一片小叶片天生就具有顽固的偏执,即使头顶上有一块石头,它也能侧着身子,探出头来,悄悄往外蹿。一点。又一点。(《玉秀》)

  “冒冒失失”“瑟瑟抖抖”“顽固的偏执”“侧着身子”“探”“蹿”这一系列饱满而形象化的词句,活灵活现地把少女的心思表现得一览无余,然而,读者仔细看过就会哑然失笑,玉秀这段春心萌动的对象竟然是自己的外甥,本来万分美好的少女情思霎时间变成了令人侧目的不伦之恋,讽刺可以这么深沉,又这么深刻,作者的功力可见一斑。

  此外,小说中还运用了对比、拈连等辞格,使作品的谐谑之美变得更加耐人寻味。玉米恋爱了,她看彭国梁的脚,小说这样写道:“女孩子的心里一旦有了心上人,眼睛就成了卷尺,目光一拉出去就能量,量完了呼啦一下又能自动收进来。”这是比喻和拈连的合用,写活了人物的眼神,写得饶有风趣。施桂芳生小八子的时候:“玉米在门口忙进忙出。她的袖口挽得很高,两条胳膊已经冻得青紫了。但是玉米的脸颊红得厉害,有些明亮,发出难以掩饰的光。”冻得青紫的胳膊与红得厉害的脸颊相对比,显然小八子的出生已经让这个寒冷的冬天变得“无比温暖”,这本是件大好事,然而玉米的兴奋却是因为对母亲能生个男孩的期望,作为一个重男轻女陋习的受害者,她的矛盾思想就让我们觉得更加意味深长了。

  (三)不同色彩词语的杂糅

  除了使用辞格外,毕飞宇还注意把不同色彩的词语杂糅在一起,以达到幽默诙谐的效果。“不同色彩的词语的杂糅,也是《玉米》语言上的突出特点,体现了毕飞宇对现代汉语的多种尝试。这里的杂糅既有口语色彩与书面色彩的杂糅,也有褒义与贬义的杂糅,从而产生了幽默诙谐的审美效果。”[1]前者如“不是两个姓的问题,是两个阶级的问题”。王连方把姓王和姓张的两个姓氏的仇恨,通过书面化的语言提高到了阶级斗争的层次。这样的语言错位,其讽刺性显而易见;后者如“玉秀在公社大院里住下了,勤快得很,低三下四得很,都不像玉秀了。”本来勤快是个褒义词,可是紧接着的却是低三下四,两种感情色彩完全相反的词语的杂糅,产生了急转直下的喜剧效果。再如“郭巧巧过去一直有一个毛病,特别地莽撞,像冲锋陷阵的勇士,每一个动作都是有去无回的”。莽撞与勇士连用在一起,也是褒贬杂糅。

  二、语言极具时代性,充满政治化色彩

  小说《玉米》系列中故事发生的时代较为特殊,毕飞宇在创作过程中紧紧抓住了这个特点。无论是大事还是小事,公开还是私下,有意还是无意,总是不忘烙上那个时代独特的印记。有人曾说毕飞宇有超乎同时代人的强烈的“历史情结”和“文革情结”,颇为特别。[2]

  在小说人物的日常生活中,依据人物所处的政治地位来讲述每一件事。使用具有浓厚政治化色彩的词语使读者深刻地体会时代特征,思维也能与小说情节发展同步。试看作品中这样一段话:

  (9)长期和复杂的斗争不只是让王连方有了收获,还让王连方看到了意义。王连方到底不同于一般的人,是懂得意义和善于挖掘意义的。王连方不仅要做播种机,还要做宣传队,他要让村里的女人们知道,上床之后连自己都冒进,可见所有的新郎官都冒进了。他们不懂得斗争的深入性和持久性,不懂得所有的斗争都必须进行到底。要是没有王连方,那些婆娘们这一辈子都要蒙在鼓里。(《玉米》)

  这段话中,随处可见革命化色彩浓重的字眼。把“长期和复杂的斗争”“播种机”“宣传队”“斗争的深入性和持久性”“所有的斗争都必须进行到底”这些当时常用的政治化语言,行云流水般地运用在王连方见不得人的私人生活里,既符合人们当时事事与政治挂钩的思维方式,又把王连方的丑态展现得淋漓尽致。在那个特殊的时代大背景下,用这样的政治化语言来讽刺王连方的无耻,没有丝毫的刻意和矫揉造作,反而显得合情合理,自然妥贴。

  在关于王连方决定一定要有个儿子时,是这样来描写的:

  (10)王连方开始和自己犟。他下定了决心,决定排除万难去争取胜利。儿子一定要生。今年不行明年,明年不行后年,后年不行大后年。王连方既不渴望速胜,也不担心绝种。他预备了这场持久战。(《玉米》)

  生儿子这样一件事,在那个年代的农村其重要性是可想而知的。在那个时代特征之下,“持久战”这一政治化语言有其博大的精神内涵,而他却借此来大张旗鼓地宣扬他要儿子的执著。用语简洁干净,爽快利落,如口号一般,体现着特有的富有政治化气息的时代特征。即使是生儿子这样绝对私人的事,依然能和革命扯上丝丝缕缕的关系,不得不为那个时代浓重的政治气息所“折服”。

  小说的时代性不仅体现在小说的字里行间,也贯穿于小说人物的语言中。毕飞宇曾经在一次访谈中表示:“从根本上说,小说的语言不是作为一种建筑材料,而是建筑本身。表面上看,语言是一种工具,其实不是那么回事。语言一旦降格为工具,那么我们还要小说干吗?”[3]《玉米》系列中的人物语言正是如此,他们不再只是作者笔下的形象,而是活的、有思想的人。当王连方期待已久的儿子终于降生时,小说中关于儿子的名字问题有这样一段对话:

  (11)“起个名吧。”

  王连方在回家的路上打过腹稿,随即说:“是我们家的小八子,就叫王八路吧。”

  老爹说:“八路可以,王八不行。”

  王连方忙说:“那就叫王红兵。”(《玉米》)

  在经历了之前七个女儿的失落和挫败之后,生一个儿子是王连方日思夜想的心事。儿子的到来是让王连方一家都欣喜无比的,为儿子起名字自然也就成了一件慎重无比的大事。作为村支书的王连方,通过回家路上的腹稿,毅然确定了“八路”这个名字。“八路”是革命年代的代名词,曾经一度流行用于名字中。而在王连方的老爹提出反对意见之后,王连方立即想到了“王红兵”这个名字。“红兵”是文革年代的特有产物,与红小兵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如此来之不易的一个儿子,他的名字却用现在看来无比平常两个字,可以说是那样的年代特有的产物。因为在上世纪70年代,它有着特别的意义,更有着不可磨灭的政治痕迹。

  让小说人物说他自己要说的话,毕飞宇充分做到了这一点,人物的语言自然是充满时代性的。不光是小说的主要人物做到了这一点,在一些次要人物身上同样体现了这个特点。

  在小说《玉秧》中,玉秧的班主任事发逃跑,魏向东为没有看好他而作自我检讨时,钱主任安慰魏向东说:“他没有逃掉。他怎么能逃得掉呢?他掉进了人民的汪洋大海。”这样虚无的安慰,是人物在特殊时代才会说的话。也只有那个特定的时代,人们才会接受这样的安慰。“人民”的份量在特殊的时代背景下是不可小视的,牵扯上了“人民”,事情似乎自然就上升到了不同的级别,带有了强烈的政治意味,也就产生了质的飞跃。

  郭家兴在小说中的话并不多,但是作为革委会副主任的他说话却带有鲜明的时代烙印。玉秀意图要在玉米和郭家兴的家所在的断桥镇住下,当她试探性地询问姐夫郭家兴的意思时,小说是这样来写的:

  (12)郭家兴扒下一口饭,含含糊糊地说:“为人民服务吧。”玉秀听出来了,心里头都揪住了,手都抖了。(《玉秀》)

  郭家兴这样一句回答,其实是同意玉秀留在公社大院,并且默认自己会帮她找一份“为人民服务”的工作。毛泽东“为人民服务”这样一句对全国人民做出的伟大号召,此时却成了他以权谋私的借口,这个借口还相当响亮和坚决,让人无法质疑,无从质疑。

  毕飞宇不仅让自己在说那个时代的话,也在让小说中的人物说他们自己那个年代的话,更让读者看到、听到、感受到那个年代,融入那个时代的生产和生活,体会其含有的独特的政治化的色彩。

  三、语言真实自然充满乡土气息

  小说《玉米》系列故事主要发生在王家庄,发生在玉米、玉秀、玉秧三姐妹的身上。围绕故事的发生地和主人公,毕飞宇用真实而自然的语言再现了当时的农村生活,并从中反映出那个年代中国农村生活在经济、政治、文化、道德、社会关系等诸多层面的丰富性与复杂性。

  (一)骂语的使用

  通过一系列毫不掩饰的粗俗却又自然的农村骂语的使用,来营造更加真实的小说环境,也对人物形象的塑造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如:

  (13)王连方用肩头簸了簸身上的军大衣,兀自笑起来,心里说:“妈个巴子的。”(《玉米》)

  (14)有庆家的颤抖了,她低下头,看着自己的肚子,对自己的肚子说:“狗杂种,狗杂种,狗杂种,个狗杂种啊!”(《玉米》)

  (15)玉秀越看越觉得玉穗二五兮兮的,少一窍,把好端端的一件衣裳都给糟蹋了。(《玉秀》)

  (16)玉米不说话了,心里滚过一阵难言的酸楚。玉米对自己说:“下作的东西,你倒有本事。”(《玉秀》)

  这里不管是具有一定政治素养的村支书王连方,还是具有一定文化修养的师范生庞凤华都一样使用骂语。“妈个巴子的”“狗杂种”“二五兮兮”“下作的东西”等粗俗不入流的骂语,不仅种类多,使用的范围也很广。在文化水平和经济水平都比较低下的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中国农村里,这样一些骂语的使用不但不会显得突兀,反而让人物形象更加鲜活,使读者觉得更加真实自然。

  (二)女人的称呼

  1.对已婚女人的称呼

  不难发现,小说中习惯用“丈夫的名字+家的”这种固定格式来称呼已婚女人。如:

  (17)有庆家的抬起头,抹去了眼泪,却发现玉米已经在看着她。(《玉米》)

  (18)王连方来到门口敬烟,是男人都有份儿。王连方最后给张如俊的儿子也敬了一根,如俊的儿子被如俊家的抱在怀里,傻头傻脑的。(《玉米》)

  “有庆家的”“如俊家的”这种称呼符合当时农村重男轻女的观念,即把女人当作是男人的附属品。而即使小说中有几位没有被这样称呼的女人,也都有着各自特殊的情况。例如高素琴没有被冠以“某某家的”的称呼,则是因为她的相对较高的教师身份,并且她的出现主要还是由于她的职业;没有把秦红霞叫“常军家的”,也是建立在张常军在河南当炮兵常年不在家的前提下;而施桂芳之所以没有被叫做“连方家的”,恐怕还是受益于丈夫王连方的村支书的职位。所有这些,都证实了那时的女人是作为男人的附属品而存在的。她们既是男人的附庸,也就没有地位可言。小说根据当时农村的封建陋习,对已婚女人用这样的称呼方式,无疑是最恰当、最真实不过的了。

  2.女人之间的称呼

  小说中女人之间的称呼用语有俚俗化的倾向,如:

  (19)玉米想,那你就客气吧,不打自招的下三滥!再客气你还是一个骚货加贱货。对那些骚货加贱货玉米绝不会给半点好脸的。(《玉米》)

  (20)玉米抿着嘴,瞥了玉秀一眼,很慢地咀嚼了两三下,心里说:“个小婊子,王家呆不下去,在这个家里反倒比我滑溜。”玉秀低着头。(《玉秀》)

  (21)庞凤华这个小婊子仗着班主任喜欢她,全都打了小报告了。(《玉秧》)

  上文中的“骚货”“小婊子”乍一看似乎是骂人的话,仔细阅读小说后会发现这些俚俗化的词语作用不在于骂人,而是带有诋毁的意味。小说中的女性使用这些词语没有过多的造作,而是一种出于天然的熟视无睹。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农村人文化水平低,人们对文明用语本来就知之甚少,何况妇女又是农村中文化层次相对最低的。这样一来,这些现在看来不文明的语言在小说中的使用不但不足为奇,反而让农村生活显得更加真实和自然了。

  (三)方言的使用

  《玉米》系列大量使用了江苏泰州农村的方言词语,涉及生产、生活、风俗等多个方面,使小说具有浓郁的地方特色。

  (22)高素琴后来过来了,她来汰衣裳。(《玉米》)

  (23)玉米真正发现玉秀不对头是在汰洗头发的时候。(《玉秀》)

  上面的“汰衣裳”是漂洗衣服的意思,“汰洗头发”是漂洗头发的意思。所以“汰”即漂洗的意思。

  (24)玉米说:“跟我走。谁敢嚼蛆,我铰烂他的舌头!”玉米领着玉秀在村子里转悠,玉秀的脚板底下飘飘的,缺筋少骨,一点斤两都没有,样子也分外地难看。(《玉秀》)

  (25)王书记正在气头上,又拍桌子:“你呕屎!军婚,现役嘛!高压线嘛!要法办的!”形势更严峻了。(《玉米》)

  这里的“嚼蛆”和“呕屎”都是没有依据的瞎说,是胡说八道的意思。

  (26)用了一年的水车、槽桶、农船、丫杈、铁锹、钉耙、连枷、板锨,都要关照了。该修的要修,该补的要补,该淬火的要淬火,该上桐油的要上桐油。(《玉米》)

  (27)家家户户用力地洗、涮,炒花生、炒蚕豆、炒瓜子、爆米花、掸尘、泥墙、划糕、蒸馒头,直到把日子弄得香气缭绕的,还雾气腾腾的。(《玉米》)

  例子中“连枷”和“板锨”都是20世纪70年代泰州农村生产中不可缺少的农具,而“泥墙”和“划糕”这些事情又具有泰州农村过年时的生活特色。

  (四)民谚和俗语的运用

  小说中有很多农民在生产生活过程中总结出来的语句。“门前的奶子是金奶子,过了门的奶子是银奶子,喂过奶的奶子是狗奶子。”这句话是说女人在结婚前是最干净、最值钱的,等嫁了人生了孩子就越来越低贱了。这有深刻的哲理内涵,既符合农村中女人一生的过程,也体现出农村对于女人是否已婚和是否生产的重视。从中,我们也足以体会20世纪70年代的农村重男轻女思想的严重泛滥。“春霜不隔三朝雨”是说春天里最怕的还是霜,只要有了春霜,最多三天,必然会有一场春雨。虽然春雨贵如油,但是绵绵春雨一下就有几天,让人躲都躲不掉。“五月不娶,六月不嫁”五月和六月是农村里庄稼人抢收和抢种的重大日子,割麦、脱粒、扬场、耕田、灌溉等农事都凑在这段时间完成,依靠庄稼吃饭的农村人自然不能错过这些重要时刻,而嫁娶是耗时又费时的事情,自然也就不该在这一时间段来进行,也就成了庄稼人的忌讳。这些都是生活经验的总结,通俗简练,意义深刻。除此之外,小说中还有很多这样的例子:

  (28)春风裂石头,不戴帽子裂额头。(《玉米》)

  (29)女人可以心高,但女人不可以气傲。(《玉米》)

  (30)男人嘴馋一世穷,女人嘴馋裤带松。(《玉秀》)

  参考文献:

  [1]张秀琴.论《玉米》语言的谐谑之美[J].名作欣赏,2006,(9).

  [2]余玲.潮流外的写作毕飞宇小说论[J].作品研究,2002,(2).

  [3]朱晓进.非文学的世纪:20世纪中国文学与政治文化关系史论[M].南京: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

  [4]周文慧.另类的毕飞宇与毕飞宇的另类[J].襄樊学院学报,2004,(3).

【篇三】小说写作教程

  内容摘要:莫泊桑有一篇不大为人熟知的小说《爱情:某猎人笔记上的三页》,描写了两只水鸭的“爱情”,斯图尔特的小说《爱情》也描写了一个极其相似的动物“爱情”故事,是两条蛇之间的“爱情”。这两篇小说同时被选入了美国文论家、新批评代表人物布鲁克斯和沃伦的名著《小说鉴赏》中,这就给中外读者将两篇小说放置一起进行比较阅读和研究的机会。本文谈谈个人的看法。

  关键词:莫泊桑斯图尔特动物之爱《爱情》

  莫泊桑是十九世纪法国作家,被誉为“短篇小说之王”,杰西·斯图尔特是二十世界美国乡村作家,以短篇小说、长篇小说和诗歌闻名。莫泊桑有一篇不大为人熟知的小说《爱情:某猎人笔记上的三页》,描写了两只水鸭的“爱情”,斯图尔特的小说《爱情》也描写了一个极其相似的动物“爱情”故事,是两条蛇之间的“爱情”。这两篇小说同时被选入了美国文论家、新批评代表人物布鲁克斯和沃伦的名著《小说鉴赏》中,这就给了中外读者将两篇小说放置一起进行比较阅读和研究的机会。

  一.主题:爱情与人性的交响

  这两篇小说篇幅都不长,都讲述了一个情节简单的故事,并且都是以故事亲历者的身份进行讲述,这就拉近了与读者的距离,增加了故事的真实性,也使小说能更好地容纳故事讲述者的情感体验与心理反应。

  莫泊桑的小说讲述了一个猎人年轻时的一次打猎经历,这次经历给了他刻骨铭心的印象,“在那次打猎时,爱神就像天空中的十字架向早期基督徒显圣一样,向我显现了一次”,以至于现在他在阅读某报纸的琐事趣闻栏里的一则爱情悲剧时,马上回忆起了这件事情:在一年深秋凌晨,法国乡间的一片沼泽地中,“我”开枪射杀了了一只雌水鸭,而雄水鸭不愿离弃伴侣,“不顾一切飞回来寻觅它失去的伴侣”,最终也被我的表兄射杀。

  斯图尔特的小说故事发生在美国肯塔基州东北乡村,这里有强烈的阳光、玉米地、土拨鼠、铜头蛇和狗。作为孩子的“我”看见父亲的狗咬死了一条怀孕的雌黑蛇,第二天,他们发现在雌黑蛇死去的地方,一条雄黑蛇守在死去伴侣的身边,最终,父亲被感动,放过了这条雄黑蛇。

  从故事情节以及故事中隐含的作者态度来看,这两篇小说显然都有着双重主题。首先是动物的爱情,这种动物之间的爱情不仅毫不逊色于人类的爱情,甚至比某些人类的“爱情”更纯洁,更令人尊敬。许多时候,人类的所谓爱情是“自私”的,即使同样是付出生命的代价。在莫泊桑小说的开头,作者把人类爱情的自私性揭示得淋漓尽致:“一个男的杀了女的,然后自杀了,这样看来他肯定还很爱她。”叙述者的语气是讽刺性的,这种为了所谓“爱情”,剥夺对方生命的做法,何等自私与残忍。在斯图尔特的小说中,怀孕的雌黑蛇冒着危险离开藏身处到阳光照耀下的沙堆那边产卵,“在那里,阳光就像孵蛋的母鸡,可以使蛇蛋受热孵化”,在被父亲的狗咬住喉颈时,黑蛇的挣扎让“我”联想到了临产妇女的挣扎,“为了保住自己的孩子”,这是动物的“母爱”。而雄黑蛇寻觅伴侣,盘绕在伴侣身旁,即使面临生命危险也不愿离去的行为,也就更具人性特点,更让人感动,所以才让一直痛恨蛇的父亲,改变态度,放过了这条雄黑蛇。

  因此,人性之善,就是这两篇小说的第二重主题。动物之爱与人性之善,这两重主题,一明一暗,在小说中显现,互为映衬,互为补充。小说中对人性的丑恶、残忍、自私、冷漠、麻木、无情等方面的揭露,就是对人性中的善良、同情、爱等因素的呼喊。

  二.人物:叙述者与故事中的人物

  爱情与人性,是这两篇小说的核心主题。而两篇小说中的叙述者和故事人物身上,则更多体现了人性中善与恶,或善与善的对照、映衬。

  两篇小说都是以第一人称叙述者“我”来讲述故事,“我”是故事的亲历者,同时也是故事中的一个人物,这是一种“内焦点叙事”,叙述者能身临其境地向读者讲述故事经过,增强故事的真实感,同时读者也能感叙述者所感、想叙述者所想,能够较容易领会叙述者隐藏在故事中的人性主题。这两篇小说中的叙述者身上,都体现着人性之善,只不过因为一个是成人,一个是孩子,所以一个体现得隐晦,一个体现得明显。

  在莫泊桑的小说中,人性之善,是通过人性之恶来对照显现的:人为了自私的占有欲,可以杀死自己的爱人;人为了满足自己的娱乐欲,可以残忍地猎杀各种动物,不管这种动物有没有危害到人类……小说的叙述者“我”和故事中人物“表兄”,就构成了这样的对照关系。

  表兄是个“乡下绅士,脾气随和而又有点任性”(法文:gentilhommedecampagne,demi-bruteaimable,duncaractèregai.

  英文:acountrygentleman,anamiablesemibruteofahappydisposition),对照英法文,可见中译文并没有把“semibrute”这个词传达出来,这个词的意思可以理解为“半人半兽,没有人性”,所以表兄在这篇小说中更多体现了人性的残忍、冷漠的一面。请看作者对表兄的穿着打扮的描写,在家里“穿着一件海豹皮夹克,活像一头来自北国的稀有动物”,凌晨出发前,又换上了一件“熊皮大衣”。在“我”开枪击落了雌水鸭,正为雄水鸭的哀鸣和徘徊不去感到震惊和心痛的时候,表兄却很有经验地说:“你打下那只雌的,这只雄的是不会飞走的”,并且最终无动于衷地举枪射杀了雄水鸭。

  雄水鸭的死,深深触动了“我”这个年轻的猎人,“我”放下了猎枪,捡起这对水鸭的尸体,把它们装进了同一个猎袋(这个举动具有一种仪式性的意义),并当晚回到了巴黎,不再继续跟随表兄狩猎了。这象征了人性之善被唤醒,对“我”来说,这个唤醒的意义不亚于早期基督徒受到的“十字架显圣”的宗教启示。这预示了人性之善对人类最终具有的救赎的意义。所以小说中有一个象征性的场景——沼泽地的冰屋中燃起的那堆火,从外面看去,“就像一颗巨大的钻石,还带着一颗火红的心,这颗心是在沼泽地里的这堆冰块中间一下子点燃的”。这颗冰冷暗夜中“火红的心”某种程度上就象征着人性中的善对人性中残忍、自私这些因素的对抗与感化。火种在,希望就在。endprint

  在斯图尔特的小说中,作为叙述者的“我”和故事中的另一个人物“父亲”,并没有明显的人性善恶之分,这篇小说中的人性之善是通过同样的善来衬托显现的。

  叙述者因为是个孩子,还没有经过严酷生活的磨砺,还没有充分体会到成人世界的种种人性丑恶,所以身上人性善良的一面表现得非常充分。因此在父亲命令狗去咬雌黑蛇的时候,“我”出言劝阻:“黑蛇是无害的,它捕杀毒蛇,捕杀铜头蛇。它在田里捉的老鼠比猫捉的还要多。”在雌黑蛇痛苦挣扎时,“我”联想到了怀孕的妇女。看到蛇蛋,“我”想到了“仅仅分把钟前这蛋里还有着生命。这是一粒来不及成熟的种子。它再也孵不出生命来了。太阳妈妈再也无法使它在温暖的泥土里孵化了。”儿童的心理,是多么感性和柔软。

  而父亲作为一个成年人,更具理性,他痛恨“蛇”,因为“蛇总是我们的敌人”,但在目睹雄黑蛇的举动后,父亲终于被感动了,他的态度转化了,他主动要求“我”:“把他扔到山那边去,这样鲍伯就不会找到他了。”在父亲身上也被唤起了人性之善——这种对动物的同情、怜悯、保护,替代了原先的冷漠,进一步地突显和深化了小说的主题。

  三.反思:人性的复杂面孔

  事实上,小说文本的内容越丰富,就越提供了多种解读的可能性。更何况,两篇小说又都探讨了爱情与人性的深邃主题。虽然这两篇小说都赞美动物之爱,呼唤人性之善,但仔细阅读下去,却都能发现小说文本内部也隐藏着种种“不和谐音”,对人性之善的主题起到了某种程度上的解构的作用。

  小说中的人性之善是因动物之间的“生死相许”的“爱情”而被感动生发出来的,中国金代词人元好问也曾因一对大雁殉情而死,发出“问世间情为何物”的感慨。我们姑且不从生物学的角度去探讨动物之间是否真有“爱情”,还是出于本能的问题。人类把自身情感投射在自然界的动物身上,因此生发出种种美好的感情与思想,本身也是人类具有美好人性的一个证明。

  但人性本身也是复杂的,人性本来源于动物性,人性能截然区分于动物性吗?我们可以对故事中人物的行为进行简单的道德判断吗?莫泊桑小说中的叙述者“我”坦承:“我生来就具有原始人类的所有本能和知觉,但是又受过文明人多思多虑习性的熏陶”,在“我”身上,“文明人”、“原始人”本就各占一半。“我”酷爱打猎,那么,年轻时那次狩猎事件之后,我是不是停止了打猎的爱好呢?并没有,只不过“一见到受伤的野物,一见到羽毛上或者粘在我手上的血迹,我的心就会悚悚地抽紧,而且会透不过气来”,这就是年轻时所见水鸭之死带给我的影响了。所以,阅读者读到这些地方,不免有些郁闷。就会联想到为什么“我”对表兄举枪射杀雄水鸭既不及时制止,事后也一言不发,恐怕原因就在于“我”身上,同时具有的“文明人”与“原始人”两种思想吧。“文明人”的思想让“我”同情水鸭的遭遇,“原始人”的思想告诉“我”,把这种同情说出来,告诉别人,只会惹人嗤笑。

  在斯图尔特的小说中,借助孩子的口,把这种“原始人”的思想表述得淋漓尽致:“这就是生活。弱者引起强者的贪心,就是在人类中间也是这样的。狗咬死蛇。蛇吞下鸟。鸟吃掉蝴蝶。人战胜一切。人还以屠杀取乐呢。”斯图尔特小说中的黑蛇之所以最终被放生,重要的一个原因恐怕还在于对农民来说,这是一种有益而无害的蛇类。如果不是这样的话,父子两人会如何对待这条蛇呢?

  那么,在何种情况下,人性中的“原始人”的一面会充分暴露出来呢?这恐怕还要看人类面对的生存环境。莫泊桑的小说中所写到的那严寒中的沼泽地,就是一个极好的象征:神秘莫测又危机四伏,但同时也孕育生命的胚芽。在斯图尔特笔下,阳光下的玉米地,艰苦劳作的父子,维持生计的玉米苗和啃吃玉米苗的土松鼠,就构成了小说中的生存环境,这也是一个弱肉强食的生存环境。

  这样看来,这两篇小说中虽然都有对人性之善的呼唤,尤其是斯图尔特的小说更流露出一点温暖的感觉,但两篇小说从整体上展示了人性的复杂性和选择的艰难:在人类面临生存环境的压力时,人性中的“文明人”和“原始人”的两面,我们该如何选择?

  参考文献

  [1]布鲁克斯,沃伦.小说鉴赏[M].北京:世界图书出版公司.2006.

  [2]李蓉.爱情与人性的复调交响——读莫泊桑《爱情》的主题呈现[J].福建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8,(5).

  [3]顾力豪.人性体验与象征细节——《爱情》(杰西·斯图尔特)研读[J].文艺评论,2009,(11).

  [4]沈东平.叙事策略对主题的映照——评莫泊桑与斯图尔特同名小说《爱情》[J].安阳工学院学报,2013,(3).

  (作者介绍:郁宝华,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小学教育系副教授,研究方向:中国现代文学)endprint

【篇四】小说写作教程

  摘 要:被誉为“短篇小说之王”的法国作家莫泊桑一生创作了三百多篇中短篇小说和六部长篇小说。在他的作品中描写爱情和婚姻题材的小说占有很大的比重,然而浪漫甜蜜的爱情和美满幸福的婚姻却是少之又少。他的作品总是充满对爱情和婚姻丑恶内幕的洞察和彻悟,散发着浓浓的悲观主义气息。文章从他的长篇小说处女作《一生》入手,分析其婚姻爱情观的形成及其对他创作的影响。

   关键词:莫泊桑 婚姻爱情观 创作

   19世纪末叶,有一位作家如同流星一样进入法国文坛,他的创作生涯犹如流星一闪而过般的短暂,然而这颗流星却如此耀眼,不仅让法国人惊叹,也让全世界瞩目,他就是被誉为“短篇小说之王”的莫泊桑。他一生创作了六部长篇小说和三百多篇中短篇小说,他通过对人情世态敏锐的观察,描摹出一幅幅有声有色的法国社会风俗画卷。他的作品中描写爱情和婚姻题材的小说占有很大的比重,然而浪漫甜蜜的爱情和美满幸福的婚姻却是少之又少,他的作品总是充满对爱情和婚姻丑恶内幕的洞察和彻悟,散发着浓浓的悲观主义气息。文章从他的长篇小说处女作《一生》入手,分析其婚姻爱情观的形成及其对他创作的影响。

   一、婚姻爱情观的形成

   《一生》是莫泊桑的长篇小说处女作,是他仅有的六部长篇小说中影响较大的一部。小说以朴实细腻的笔调,描写一位出身没落贵族家庭,对生活充满美好憧憬的少女在步入婚姻后,遭遇丈夫背叛、父母去世、独子离家出走等一系列变故,在失望中逐渐衰老的幻灭过程。根据《莫泊桑传》中的描述,小说中主人公约娜的故事大多都和莫泊桑母亲洛尔的经历不谋而合,约娜的婚姻悲剧就是莫泊桑母亲悲剧的真实写照,约娜的原型就是他的母亲,而于连正是他生身之父的原型。小说中,“约娜天真善良,很有教养,既不庸俗也不虚荣,她对人对事明达宽厚,没有狂暴的激情,没有过分的欲望,她的全部追求不过是做一个幸福的妻子,一个幸福的母亲。”[1](P8)而她的丈夫于连则自私贪婪、悭吝猥琐、厚颜无耻。结婚之后,他如同演员扮演完一个角色般地恢复了真面目,他接管了全家的财产,苛刻地对待下人。他诱骗家中的使女,让她怀了孕,然后把她赶走。和小说的背景相似,莫泊桑也出生在一个没落贵族家庭。他的母亲出身贵族,酷爱文学艺术,是莫泊桑的文学启蒙老师,与福楼拜是莫逆之交。他的父亲则生活浪荡,整日与女仆们鬼混,穷奢极侈地耗尽自己那份遗产,还企图侵吞妻子的财产,最后导致夫妻关系决裂。莫泊桑曾在一封信中谈到他的母亲时感叹道:“唉!可怜的女人,她结婚以后就不断地经受伤害、折磨和虐待。”[2](P68)约娜的婚姻不幸,原来都实际发生在莫泊桑母亲的身上,难怪他写来如此栩栩如生,情真意挚。莫泊桑把自己童年的家庭生活生动细腻地再现在长篇小说的处女作中,由此可见父母婚姻的破裂给他留下的深刻的童年回忆。

   精神分析学家弗洛伊德在《作家与白日梦》中说,“一种强烈的现实体验唤起了作家对先前体验的记忆(通常属于童年期),从这个记忆中产生了一个在作品中获得满足的愿望。”[3](P106)“一个人生活的整个结构,如果因有创伤的经验而发生根本动摇,确也可以丧生生气,对现在和将来都不发生兴趣,而永远沉迷于回忆之中。”[4](P219)按照弗洛伊德的定义,“一种经验如果在一个很短暂的时期内,使心灵受一种最高度的刺激,以致不能用正常的方法谋求适应,从而使心灵的有效能力的分配受到永久的扰乱,这种经验便可称为‘创伤’”。[4](P218)父母婚姻破裂不仅给母亲带来了伤害,也给小莫泊桑留下了童年的“创伤”记忆,影响了他的婚姻爱情观的形成及创作。这一推断我们可以在他的另一篇自传性小说《堂倌,来一大杯!》中得到证实,在那篇小说里他罕见地以第一人称描写了“我”所目睹家庭悲剧的一个场面:

   爸爸气得发抖,转过身去,揪住妻子的脖子,用另一只手对准她的脸使劲地抽打妈妈的帽子掉在地上,头发散乱;她想躲开丈夫的抽打,可是办不到。而爸爸呢,像发了疯似的,继续打呀,打呀。妈妈滚倒在地上,把脸躲在两只胳膊中间。然而他把她翻个仰面朝天,拔开她护着脸的双手,又打起来。这时,我好像觉得永恒的法则已经改变了,世界就要完蛋了。我所感到的震惊,是人们面临超自然的事物、面临巨大的灾难、面临不可弥补的祸害时才会有的。我幼稚的头脑迷乱了,恐慌之极。我用尽全部力气喊叫起来,也不知为什么,只是感到一种恐惧,一种痛苦,一种可怕的惊慌。父亲听见了我的喊叫声,转过身来,看见了我,于是直起身,向我走过来。我想他一定是来杀我的,便像一头被追逐的小鹿似的逃开,一直向前跑啊,跑进树林……[2](P15)

   如此细腻真切的描写可见童年的记忆对他是多么浓重的阴影。

   如果说父母婚姻破裂给莫泊桑造成的“创伤”回忆给他婚姻爱情观的形成播下了种子,那么成年后的经历则是他婚姻爱情观形成的土壤。成年后,莫泊桑出人意料的继承了父亲的风流习性,他在巴黎出任小职员时的爱好就是划船和与各种姑娘鬼混。在小说《苍蝇》中,莫泊桑就叙述了他们划船的一伙人长期与姑娘们厮混的往事。他通过自己纵情声色的生活体验和对当时世俗社会爱情婚姻的观察,逐渐成为一个看透爱情和婚姻内幕的洞察者和彻悟者。他在一篇题为《决裂的艺术》的专栏文章中声称:“理智地看,既然有那么多妩媚动人的女人,我们总不能至死只忠于一个女人”“每当我们随便选择了一个女人,这只不过是对全体女性表示的一种敬意。既然我们无法同时摘取所有的花朵,天性就赋予我们以狂热,赋予我们以疯狂的短暂冲动,让我们去轮流地追求。”[2](P64)后来,他甚至由婚姻爱情上的悲观主义发展到极端的玩世不恭,他毫不隐讳地宣称:“我的朋友,床铺就是我们的一生!我们生于斯,爱于斯,死于斯。”[2](P65)福楼拜作为他的良师益友,奉行独身主义,这也给他提供了一个效仿的榜样,他坚定地把婚姻视为枷锁,终身不娶,长期和各种女人鬼混,把自己的各种风流韵事作为素材写到小说中。

   二、婚姻爱情观对其创作的影响 

       莫泊桑创作的三百多篇小说中,描写爱情和婚姻题材的小说占有很大的比重,但要想在他笔下找到甜美的罗曼司却是非常之困难。爱情和婚姻在他的小说中总意味着幻灭、充满着丑恶。《漂亮朋友》中男主人公为了在巴黎出人头地,利用自己英俊的外表和取悦女人的手段勾引猎获一些上流社会的贵妇,并以她们为阶梯向上爬,最终走上了飞黄腾达的道路。《温泉》中克里斯蒂娜和丈夫到温泉站疗养,丈夫一心只顾自己开建温泉站的投机生意,妻子沦为花花公子保尔的情妇,保尔在对其厌倦后又去勾引新的对象。《像死一般坚强》中画家给伯爵夫人画了一幅美妙绝伦的画像,这幅画使伯爵夫人爱上了画家并成为他的情妇,多年以后当伯爵夫人的女儿出落得越来越像画像中的女人的时候,画家发现自己爱上伯爵夫人的女儿。《我们的心》中那个爱好文学的单身汉游离在一个贵妇人和一个年轻女子之间,他在与贵妇人的交往中寻求精神上的慰藉,而在年轻女子身上获得肉体的满足。《两兄弟》中哥哥因为嫉妒弟弟享有一份朋友的遗产,经过调查得知弟弟其实是母亲与遗产赠与人的私生子。《遗产》中男女主人公为了得到姑妈的遗产迅速结婚,不惜靠妻子和别人通奸怀孕,最终获得巨额的遗产。《修软垫椅的女人》中卑微的女匠人将一生的积蓄赠予心上人,而那个心上人却在欣然接受钱财的同时将之视为陌路。《勋章到手了》中,一个小职员为了获取日思夜想的勋章,让自己的妻子成为一名官员的情妇。《一个女常年》中的农场主娶了女雇工,婚后得知自己不能生育而妻子在婚前另有私生子,他竟在惊喜之余决定让这个私生子继承自己的家产。《珠宝》中的丈夫在妻子去世后,发现妻子收藏的“假珠宝”原来是真的,为了继承财产,他只好隐忍并接受由妻子的不忠带来的财富。《遗嘱》中的那对因金钱利害而结合的夫妇,互相背叛,以致妻子在死后还要通过遗嘱对丈夫加以报复。莫泊桑笔下的畸型婚姻道破了婚姻的真相,原来那些外表体面的幸福家庭全都由金钱来奠基和维持,所谓的幸福的婚姻只是虚假的幻象。此外,由于他从小就痛彻地体验到父母不和造成的家庭悲剧,他的作品中出现了大量私生子的故事,“据统计,他以弃儿和私生子的悲剧为题材的小说作品,竟达32篇之多!”[2](P15)。由此可见,悲观主义的婚姻爱情观已经很大程度地影响了他的创作和生活。然而,矛盾的是,他在小说中对遗弃私生子女的行径痛加谴责,自己却有三个私生子只供养不承认。

   弗洛伊德特别强调作家早期个人经历对他们创作的影响,一个文本背后潜伏着的往往是作家残存的童年记忆,这残存的记忆掩盖了他心灵发展的轨迹。爱情和婚姻是莫泊桑大部分小说的主旋律,这个主旋律中却很少有甜美悦耳的乐曲与颂歌。他对生活的悲观感悟正如他在给母亲的信中写道的:“生活既可怕,又温情,又无望。”文章通过他的长篇小说处女作《一生》结合《莫泊桑传》分析其婚姻爱情观的形成及其对他创作的影响。通过莫泊桑多篇小说的题材和主题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莫泊桑悲观主义的婚姻爱情观对其小说创作和人生轨迹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沉湎声色的放荡生活给他的创作提供了素材,却让他过早地付出了健康和生命,成为文学史上一颗过早陨落的流星。

   注释:

   [1]盛澄华译,莫泊桑:《一生》,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63年版。

   [2]张英伦:《莫泊桑传》,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

   [3]弗洛伊德:《论文学与艺术》,北京:国际文化出版公司,2001年版。

   [4]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引论》,北京:商务印书馆,2014年版。

   (黄菊 广东珠海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外国语学院 519087)

【篇五】小说写作教程

  《项链》这篇文章出于《莫泊桑短篇小说精选》,它是由法国著名作家莫泊桑撰写的。作者出生于诺曼底地区滨海地区一个没落的贵族家庭。因为从小受到富有母亲浪漫气质的母亲的影响,使他无法忍受贵族学校的气氛,转致一所公立学校读书。莫泊桑的文章都充满了悲观色彩,这与他的健康状况和历史背景有着密切的关系。

  本文讲述的是罗塞瓦德夫人虚荣心十足,她为了在一次宴会上出风头,特意从女友那里借来一根金刚石项链。当她戴着项链在宴会上出现的时候,引起了全场人的赞叹与奉承,她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不幸的是,在回家的路上,这条项链丢失了。为了赔偿这价值三万六千法郎的金项链,她负了重债。之后,她事整整十年节衣缩食才还清了债务。而颇具讽刺意味的是这时对方告诉她丢失的项链是假的。罗塞瓦德夫人通过打肿脸充胖子的方式来显示自我,面子观念的驱动,使她吃尽了苦头。

  哦,可怜的罗瓦塞尔夫妇!命运真会捉弄人。那是我看完文章后的第一。当再次回味起那篇文章时,我不禁回想:如果他们不为了虚荣,会耗费如此大的代价吗?虚荣心,一个可怕但无形的恶魔,是为了取得荣誉和引起普遍注意而表现出来的一种不正常的社会情感,是争名逐利的一种不良品质。虚荣会使坦诚的人走向虚伪。虚荣心强的人常常表现为一种自夸炫耀的行为,通过吹牛、隐匿等欺骗手段来表现自已。虚荣心强的人,常常有嫉妒冲动,看到别人的能力比自己强,地位比自己高,命运比自己好,外表比自己美,就感到不舒服、不痛快。甚至排斥、挖苦、打击、疏远、为难比自自强的人,有意或无意地做出损害这些人的事情来。还有,虚荣心强的人,特别喜欢听奉承的话、恭维的话,最不能接受的是他人当众顶撞或当面提意见,最不能容忍的是揭他的老底。因此,与他结交的可能是一些溜须拍马的小人。

  法国哲学家柏格森说过:虚荣心很难说是一种恶行,然而一切恶行都围绕虚荣心而生,都不过是满足虚荣心的手段。虚假的荣誉是一个转瞬即破的肥皂泡,我们不应该追求这种并不属于自已的虚假的东西;而要脚踏实地地去干一番事业,通过奋斗,创造出属于自己的荣誉来。

【篇六】小说写作教程

   很多评论家,对一篇小说,多谈论它的思想,人性等社会性因素,很少谈论它的艺术技巧,好像那些东西并不重要,或都掌握得无可挑剔,或是犯了评论的大忌,像个障碍似的,多优雅地轻轻跳开了。其实,一篇小说的优秀与否,全来自于它的艺术性如何(谁都知道,但,就是不说。这也许就是我们技术落于他人的一个原因)。

     这里肤浅地说说毕飞宇的中篇《玉米》艺术技巧,为的是引来方家指正。

      这篇小说采用双线结构,一条是王连方的性历史,一条是玉米的婚恋,有庆老婆这个次主要人物是女人无可选择的命运附加表达,她是乡村女人悲剧命运的广度展示。

      小说主线是玉米攀附权利的婚恋观。

      小说语言机智,比喻新奇,细节独特,细腻,深入。把人物心理深度微妙的地方形象展示出来,且表达得含蓄婉转。

      通篇小说,作者紧紧抓住人物心理,并把心理和情节、细节搅混在一起推进(这是小说叙事流畅的不二法门,许多小说高手运用得得心应手),地点转换跳动快速。小说为了简洁,省略了王连方向郭家兴介绍自己的女儿,两个妹妹被人在草垛轮奸时,周围人只做模糊的背景,不详细铺开,重点放在玉米给她们穿衣服时的细节(这一点,非高手难以做到)。 

      结尾写得草率,那样一个孤傲的女孩,又是那个对性很禁忌的时代,而且是初夜,再是怎样的权利诱惑,怎么说脱就脱,她的心里冲撞还没有完全打开,让人难以信服。

      小说故事倒也寻常,但,作者加进独特细节,耀眼的语言,深度的心理,让这篇小说熠熠生辉。

【篇七】小说写作教程

  今天,妈妈给了我一本《聊斋志异》给我看。我拿起书就看了起来,不一会儿就被书中的故事吸引住了。

  在书里,我看到的故事都是神鬼传说。里面有一个叫画皮的故事。里面讲了一个书生在桥上遇上了一名女子,他把她带到了一间密室,一天书生要去密室看一下女子,但门关着,从窗户看,发现是一个女鬼正在扯下身上的画皮。书生晚上在床上睡觉,女鬼一下子冲进来,把书生的心拿走了,书生的妻子陈氏哭了三天三夜。后来有个道士告诉她,在街上有一个乞丐,说他能够起死回生。陈氏便求那个乞丐,乞丐吐了口口水让她吃下去,她吃下去后,回家又大哭起来,突然从嘴里吐出来了一颗心,陈氏赶忙把心放在书生的肚子了,把伤口缝了起来,第二天一大早书生就活过来了,道士也把女鬼给收了。

  读完这个故事以后,我知道了不论做什么事都不要被眼前的表现像给迷惑了。比如说一名男子,虽然长的很帅但不一定心地善良。记得有一次电视上说。有一名女子,长的非常美丽,表面上她有一个男朋友,但在背地里还有四个男朋友。她经常以自己生病为由向她的五个男朋友要钱,就这样过了几年,女子突然消失的无影无踪,后来才知道那女子用他们的钱开了一家自己的公司当了女老板。她的五个男朋友都后悔没有看清她以前的真面目,而是被她的美丽外表给迷惑了。

【篇八】小说写作教程

   两篇关于爱情的小说非常类似。莫泊桑的《爱情》写“我”和表兄在一个寒冷的清晨打猎的事件,我打下了一只野鸭,另一只不顾危险向我们飞近,表兄卡尔也把它打了下来。而斯图尔特的《爱情》,写“我”和父亲在玉米地里劳作时,看见一条大黑蛇,父亲吆喝着牧羊狗咬死了那条大黑蛇,第二天早晨,“我”和父亲又在那地方看见了另一条大黑蛇,它正绕着昨天那条被咬死的大黑蛇不愿离去,父亲叫我用木棍把它扔到牧羊狗找不到的地方。两篇小说都写到了动物的爱情,但读起来总的感觉差别很大,细究起来,主题又有着极大的差别

  首先,两篇小说在设置矛盾冲突上有着极大的差别。莫泊桑的《爱情》的开关,由一则男的杀了女的,然后自杀的新闻,引起对那段打猎往事的回忆。“我”对爱情就是杀死对方感到“意志消沉”和“惊恐”,而他在打猎中所发现的爱情是以牺牲自己作为表现的,那爱情就像“天空中的十字架向早期基督徒显圣一样”。这里便构成了一对矛盾:人类的爱情与动物的爱情的矛盾。这矛盾的背后隐含着对爱情真谛的不同理解——牺牲对方与为对方牺牲。第二对矛盾是“我生来就具有原始人类的所有本能和知觉,但是又受过文明人多思多虑习性的熏陶。我酷爱打猎,然而一见到受伤的野物,……我的心就会悚悚地抽紧,而且会透不过气来”。这对矛盾是原始本能(杀戮)与文明的冲突,这原始的本能没因文明的进步而受到遏制,它的背后隐含着人类所谓的爱情却浸透着血腥味。这两对矛盾把人类的爱情置于动物的爱情之下,动物的爱情比人类的更接近空中的十字架,更显圣洁。第三对矛盾是“我”和表兄的矛盾,它没有贯穿全文,只是在小说末尾以“当天晚上我就回巴黎去了”来展现。这对矛盾可以理解为“我”的觉醒、不忍与逃避,它对第二对矛盾只起缓解的作用,或者可以说消解了第二对矛盾的恐惧感,对解决矛盾毫无作用。由此可知,小说对人类爱情理解为一种充斥着野蛮、暴戾又不可救药的的行为。主题提示得深刻又无奈。

  相对而言,斯图尔特的《爱情》的矛盾就简单得多了。“我”与父亲的矛盾贯穿到底,其中经历了两次较量,第一次以“我”的失败告终,父亲让牧羊狗咬死了大黑;第二次以“我”的胜利告终,父亲让“我”把大黑蛇扔到牧羊狗找不到的地方去。父亲的转变是由大黑蛇的爱情引起的,他认为“什么东西能不那样呢?什么东西都是那样的”。人类的爱情和动物的爱情一样,都能为同伴甘愿牺牲自己,都是崇高的。但值得注意的是,父亲的转变是由“我”这个中介促成的,因此“我”的设置并不是为了叙述的方便,而是为主题服务的(歌颂爱情的伟大,同时又歌颂了父亲),“我”便成了道具,促使主题的实现,人为痕迹非常明显。

  再者,两篇小说的叙述语调明显不同,给读者的总体感觉也截然不同。

  莫泊桑的《爱情》在写到“我”和表兄在凌晨去打猎的路上时,用了不少的笔墨描写了“我”的所见所闻。寒冷的空气、惨淡的月色笼罩着死一般冰冷的世界,地上枯黄的草丛是被冻死的,野禽的叫声是“迷惘”而“飘忽”的,是“来自这世间的灵魂的叹息”,所有的一切都与死亡有着神秘的联系,烘托了爱与死亡的关系,使人读来沉重、颤栗。而斯图尔特的《爱情》,除了写大黑蛇死时略显哀婉外,通篇明快得多了,主题也没有那么阴郁。这些差别都反映了两位作家对爱情的不同态度,都受到主题的制约。

  综上所述,莫泊桑对主题的理解比斯图尔特来得深刻、深沉,而在小说构思上,斯图尔特存在着明显的硬伤,莫泊桑的让人更觉浑然天成。

【篇九】小说写作教程

  天马行空、奇异能量,这就是当今小学生所梦寐以求的生活。每天都生活在奇妙世界里,这也是我们最向往的方向。

  而科幻就可以带你进入那里。人有特殊能量,马会飞,地球倒着转了,这就是科幻小说的特点所在。想象,是科幻的基本要求。

  我也尝试过几本科幻小说。里面的内容不是用语言就能概括的。那种夸张的想象使人惊奇,使人疑惑。就应为这种好奇心的冲动而使我们探索下去……

  前几天,我就看了一本名叫《快乐星球》的科幻小说。

  聪明、善良但却胆小、怕事的四年级一班同学丁凯乐(小名乐乐),曾为繁重的学业和生活中的不开心而愁眉不展,但在快乐星球朋友们的帮助下,乐乐逐渐领悟了快乐的正真含义。他终于在演讲比赛中讲出了心中的真话;他向欺负过自己的“小霸王”金刚伸出了友谊之手;他与快乐星球的朋友们互助互爱,打败了凶恶的S星球入侵者……在追寻快乐的成长道路上,发生在乐乐身边的故事层出不穷,高潮迭起!

  这本书给我的印象很深刻,看了这本书后使我明白了:我们每个人都要团结一心,只要团结了,就一定能战胜任何困难。我也要向快乐星球的所有人学习,坚决不向困难和挫折低头,让快乐永远在我的身边。

  真实中所漏缺的,科幻中的弥补回来了。让科幻带你进入不可思议的天堂,去领会想象的快乐。以前我比较喜欢看语言类小说,可没想到的是,神秘的科幻小说却让我将自己的爱好给抛到脑后了。自然地描述、丰富的语言、浓厚的语气……科幻——顾名思义,科学幻想,科学,永远的思考家,也开始科幻了!

  科幻,一个陌生的词;幻想,一件常做的事。当“陌生人”遇到“常做的事”又会擦出怎样的火花呢?

  让想象填上你生命中的色彩,成为你的一部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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