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

更新时间:2022-03-29 来源:自查报告

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范文(精选7篇)

  反腐倡廉,亦称“惩腐倡廉”。即反对腐败,倡导廉政。政治伦理学术语,属政治道德范畴。廉政建设的基本内容。思想道德建设的集中体现。要廉政就必须反腐,而反腐才能廉政,古今中西概莫能外。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范文(精选7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1篇: 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

  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之年,也是清廉浙江建设的全面推进之年。我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四届五次全会、市纪委八届五次全会和县纪委第十四届六次全会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改革发展大局,压紧压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教育监管,强化制度约束,强化风险防控,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不断取得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推动中心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一、提高政治站位,传导压实责任

         强化理论武装,确保行动自觉。将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和长期的工作任务,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招商专业知识培训,着力培养一支政治过硬、作风优良、精通招商工作的干部队伍。

         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中心党组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落实好主体责任。党组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既要管好业务,又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分担责任,将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构建责任体系,夯实压力传导。制订《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工作目标和职责分工,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明确专人督办责任清单的落实情况,定期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情况开展督查,以强有力的督责查责问责,推进工作落实。

         二、深化纪律教育,培育廉政文化

         学习党纪党规,筑牢思想防线。通过党课、专题辅导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廉政法规和《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举办反腐倡廉专题讲座等,增强学习活动的感染力、冲击力,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加强提醒警示,做到警钟长鸣。紧盯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大节日和重要时间节点,通过下发提醒函、明察暗访、发送廉洁短信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醒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明纪律,敲警钟,划红线。充分发挥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作用,重点案例点名通报,达到处理一人一事、警示教育一片的效果。

         培育廉洁文化,构建清廉阵地。深入推进廉洁文化,营造崇尚清廉的文化氛围。建设廉洁文化阵地,发挥道德讲堂、廉文化课堂、公开栏等载体的教育功能,宣传身边的正面典型,让党员干部学有榜样、行有示范、赶有目标。

         三、强化专项整治,优良党风行风

        深入推进作风建设。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中心党员领导干部带头遵守作风建设各项制度,示范带动,发挥“头雁效应”。全体干部职工要讲纪律,讲规矩,严明工作纪律,主动作为,强化责任担当;二是要立足岗位职责,按章办事,加强沟通协调,多思考,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突出重点加强治理。结合机构改革,重新梳理岗位风险点,强化财务管理、物品采购、奖励发放等专项检查。持续开展党员干部参与非法集资、民间借贷等专项治理。对违规吃请、违规消费、公车私用、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完善干部任用管理。坚持按程序选拔任用干部,严格把好干部选拔任用的动议、民主推荐、组织考查、讨论决定、任职等各环节。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重实绩、重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干部廉洁考察,对政治上不合格的“一票否决”,对廉洁上有问题的坚决不用。抓“关键少数”,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健全干部廉政档案,严格执行个人事项报告、因私出国(境)管理等制度。

         四、健全制度机制,抓好风险防控

          完善内控机制。不断完善中心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认真梳理“三重一大”事项,清单内容列入中心党组集体决策范围。要根据机构改革职能、管理对象的变化,深入查找全体党员干部潜存的岗位廉政风险点,针对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和权力运行的关键部位健全风险防控制度,深化源头治理。

         优化监管体系。全面落实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强化权力运行全过程监督。聘请党风监督员,合力推进外部监督。落实廉情分析对接会制度,抓好预警防范。

  建立长效机制。维护制度执行的严肃性,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对制度的制订和实施进行跟踪和调研。加强对各类风险防范制度落实情况的督查,积极做好风险教育、风险核查、风险处置、责任追究等工作。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以问题为导向,推进项目化、清单化管理,接受群众监督。

         五、严格问责追责,净化政治生态

        有效落实好日常监督。中心党组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和履职能力,广泛听取干部的意见和建议,对存在或潜在的问题加强问责、加强整改,防微杜渐。对存在执行制度和重大决策不力、纪律建设责任缺失等问题的,真抓真管,严抓严管,确保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全覆盖。

         切实运用好“第一种形态”。继续把实践“第一种形态”作为常态化手段运用,综合运用好谈话、函询、组织处理等手段,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落实好廉政谈话制度,中心主要负责同志与领导班子成员、各处室负责同志,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处室负责同志,每年开展廉政谈话不少于1次。

         持续强化追责问责力度。严格执行问责条例,有报必查,查实必究。对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长蔓延,或者出现重大腐败问题的,实行责任倒查。协调推动中心党组主体责任与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的有机联动,积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执纪问责。自觉把党风廉政建设提升到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的高度,营造招商引资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第2篇: 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

  xx县统计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上级纪委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从严治党和依法行政两条主线,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加强作风建设、行风建设和队伍建设,全面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工作,为完成统计工作各项任务提供纪律和作风保证。

  一、全面夯实两个责任

  (一)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局党组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体责任,定期向县委和县纪委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党组书记要带头履行主体责任,组织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的贯彻落实。党组其他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强化工作指导,加强日常监督和管理,自觉接受监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二)有效履行纪检监督责任。局纪检组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加强组织协调,严格纪律监督,深化作风监督,层层分解责任,建立责任清单,狠抓监督检查,推动监督责任有效落实。

  (三)全面落实责任制。建立健全全县统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责任制,科级领导干部、机关各股室(中心)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县统计局向市统计局承诺履行统计行风建设责任,不断加强对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

  二、加强反腐倡廉教育

  (四)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等党规党纪,不断增强“四种意识”,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清风正气。

  (五)多途径开展教育活动。一是开展“扬清风正气、迎十九大召开”主题教育年活动;二是开展“弘扬传统文化、树立廉洁家风”系列活动;三是组织党员干部到廉政教育警示基地开展一次以上教育活动,四是组织观看廉政教育电影、电教片2场次4小时以上;五是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知识竞赛。

  (六)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力度。县局全年在市级以上媒体、纸质媒体和广播电视完成10篇以上的发表任务,内容包括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理论研究文章,反映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调研文章,宣传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通讯、消息、报道、专题、评论、访谈、图片、视频等。

  (七)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坚持党组中心组反腐倡廉专题学习教育、“一把手”讲廉政党课等制度,深化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和法制教育,大力开展典型案例特别是统计数据弄虚作假案例的警示教育,深度剖析、检身正己,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把党纪党规刻印在心中;加强廉政机关建设,着力引导党员干部增强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自觉抵制圈子文化、勾兑文化等腐朽文化渗透;深入开展“传家风、立家规、树新制”活动,引导党员干部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实现纯正家风与优良党风互促共进。

  三、严肃统计工作纪律

  (八)切实把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纳入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范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经中央深改组审议通过的《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首次明确将领导干部支持独立真实反映统计、反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上升到当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高度,要认真落实省、市、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好规范统计工作严肃统计纪律的通知》,持续开展“统计数据质量年活动”,切实担负起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职责,坚决抵制对统计数据的各种干扰干预。

  (九)夯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责任制和问责制。《意见》首次提出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上的党政同责原则,还对各级统计机构主要负责人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以及各级统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分地区、分专业、分岗位的数据质量责任进行了规定,并要求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提供了强有力的机制保障,必须牢牢扭住这个“牛鼻子”,抓紧构建起全覆盖、可追溯、严问责的责任体系。

  (十)加强统计执法检查。切实转变统计执法理念,强化统计执法震慑力,充分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净化统计生态环境,形成不敢、不能、不想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社会氛围。严格统计执法流程和规范,依法查处重大统计违法行为。

  四、强化惩防体系建设

  (十一)强化思想认识。深入开展“两准则四条例”的学习教育,积极推动全局党员干部准确掌握党章党纪党规,研究谋划推动各项统计改革发展。

  (十二)大力实践“四种形态”强化对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管理,把功夫下在平时。准确把握“树木”与“森林”的关系,主动研判统计系统反腐倡廉的任务形势,紧盯重点人员、重点事情、和重点问题,切实“治病树”“正歪树”“拔烂树”;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综合运用批评教育、组织处理、谈话函询、纪律处分等方式开展执纪审查。

  (十三)加强权力制约监督。全面落实惩防体系建设五年规划任务,着眼现实问题,弥补薄弱环节,健全规章制度;完善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和监察平台,深化“三同”监督机制建设,推动信息化与纪检监察深度融合;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盯紧重点岗位和重点人员,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十四)强化人财物监督机制。加强对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和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监督,有效发挥诫勉谈话和函询等制度的监督作用;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监督,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加强对财务、采购和市局下拨经费等方面的管理监督,严格内部控制管理。

  五、加强工作作风建设

  (十五)严格落实相关规定要求。持续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市委“六个带头”和县委“八条要求”,加强对关于厉行节约、“四风”问题、“三公经费”、作风建设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正风肃纪,维护制度规定的严肃性。盯紧春节、五一、中秋、国庆、元旦等重要节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决查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公车私用、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问题。对依然踩“红线”、闯“雷区”的现象,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追究一起,对典型案件公开曝光。

  (十六)深入开展“纠四风、树新风”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治理陋习,坚持正风肃纪与移风易俗同时并举,坚持遵纪守法与崇德重礼相向并行,大兴开放创新之风、求真务实之风、亲民为民之风、廉洁从政之风。

  (十七)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一是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协调督促健全基层统计机构、配齐统计人员。二是加大统计教育培训力度,提升统计队伍素质。三是精简统计报表,减轻基层负担。四是深入基层、实际,加强调查研究。五是不断改进会风、文风。六是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

  六、加强统计行风建设

  (十八)全力推进“两个精准”。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着力提高统计服务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及时性,不断提升数据质量,准确研判经济大势,提供更多分析精品,着力打造统计品牌,积极创新服务方式,建立健全保障机制,推进“精准统计、精准服务”,提升统计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十九)加大考核力度。认真做好全县统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统计行风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全面落实好统计行风建设责任书各项要求,继续实施并不断完善统计纪检监察信息报送、统计行风建设工作两个考核办法,对出现重大统计数据问题及发生重大统计违法案件,统计行风建设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七、加强纪检队伍建设

  (二十)深入推进“三转”。加强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完善和落实相关制度,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明确职责定位,突出主责主业,聚焦监督责任,把握工作规律,有效履行执纪监督职责。

  (二十一)提高履职能力。一是积极参加县纪委各项活动,学思践悟,锤炼本领。二是认真履行党章党规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聚焦纪检监察主业,严格依纪依规依法办事。三是坚持“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打铁还须自身硬”的要求,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协助局党组抓好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四是严明办案纪律,增强保密意识。五是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第3篇: 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

  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收官之年,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中纪委十九届四次、省纪委十一届四次、市纪委七届五次、区纪委四届五次全会精神,一以贯之全面从严治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重点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全面加强纪律建设,严厉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强化自我监督和自我约束,坚持改革创新,突出工作重点,狠抓任务落实,为推动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一、强化责任担当,全面落实主体责任

  一是要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围绕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和纪委监督责任“一张网”,建立形成“四责协同”的有效机制;局党组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强化“主责就是首责、守责必须尽责”,从严从实抓班子带队伍;主要负责人要当好“领头雁”,坚持责任上肩,按照“四个一”要求,定期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听取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汇报,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主要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主要负责人要与机关股室、下属单位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形成党组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二是落实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班子成员要根据责任分工,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工作任务,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定期听取分管股室和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情况汇报,督促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根据《中共遂宁市安居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经常性与分管领域干部开展谈心谈话,同时做好纪实留痕工作,确保落实有力、倒查有据。

  三是强化责任落地生根。各股室和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股室和下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按照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及时研究制定计划和措施,明确分工,抓好落实,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及时了解掌握一般工作人员动态,落实提醒责任,深化基层干部党风廉政责任意识,促使全体干部种好党风廉政“责任田”,坚定不移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

  二、深化学习教育,形成风清气正良好氛围

  一是强化廉政宣传教育。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中纪委十九届四次全会和省市区纪委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继续深入推进浦波、彭宇行、侯晓春严重违纪违法案“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工作,做到警示教育的常态化、全覆盖,将党章党规党纪教育纳入系统党员干部培训的必学内容,分层、分类开展培训,实现党员干部学习培训全覆盖;创新廉政宣传教育形式,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教育引导,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能够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要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守政治信仰和政治担当;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请示报告等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完善“纪委监委来监督”工作机制,请区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组加强执纪督查,并针对日常检查、专项督查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见人、见事、见问题”通报,并对“三重一大”等事项提出监督意见和建议;坚持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敢于揭短、敢于亮丑、敢于碰硬,抓好相关专项整治任务,优化净化全局政治生态。

  三是积极推进清廉建设。创新清廉文化载体,丰富清廉教育内容,积极开展“会前学法”活动和意识形态教育,坚持正面典型引导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班子成员带队积极开展走亲连心“三服务”,将职工的意见、困难摸上来,建立“亲、清”型党群关系;班子成员轮流为全体干部讲授廉政党课,带头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注重家庭家教家风,自觉做廉洁自律、廉洁用权、廉洁齐家的模范,激发党员干部加强品行修养和廉洁自律的内在动力,使党员干部学有榜样、赶有方向,营造健康向上的清廉机关氛围。

  三、强化作风建设,打造“交运铁军”队伍

  一是强化各类监督。积极开展日常监督,主动配合做好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压实党组接受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的主体责任,因势利导强化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规定新要求,按照区委、区纪委提出的相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文件简报、规范外出考察活动等;充分发挥党支部作用,盯紧春节、五一、中秋、国庆、元旦等重要节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三公”经费管理使用,扎实开展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烟票”、违规吃喝、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等问题,以及隐形变异“四风”问题的专项整治;加强对服务对象的走访调研,对干部服务企业和群众过程中的行为进行监督,确保落实纪律规定不走样。

  二是规范权力运行。研究制定年度监督目录和风险清单,分类完善风险防控措施,分层落实风险防控责任,及时报派驻纪检组备案并向公众公开,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定期研究、分析在行政执法、行政许可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强化风险防控;坚持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避免行政处罚的随意性;认真执行“双随机一公开”规定,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流程,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增强执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健全痕迹化管理,做到职责明确、台账资料齐全,经得起责任倒查;加强教育培训,全面提升系统党员干部和职工依法依规履职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履好职、尽好责。

  三是强化责任追究。坚持监督执纪问责与日常工作相结合,注重抓好重点岗位、重要节点、重大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对不正之风问题、顶风违纪行为坚持“有案必查”,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执行党的纪律、选人用人、廉洁自律等方面出现问题的党员干部和职工,按照“一案双查”要求,严格责任追究。

第4篇: 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

  突出问题,为统计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一、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党的建设。各级统计部门党组织必须坚定不移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引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中纪委二次全会、省、州纪委会议精神,带头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不移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压实各级统计部门党组织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引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严肃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反对搞团团伙伙;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防止“七个有之”,做到“五个必须”;继续深入推进对巡视发现问题的整改,及时组织“回头看”,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 

  (三)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并使之常态化、制度化;注重抓好廉政专题学习,中心组学习必须安排专题讲准则、讲条例;领导干部讲廉政专题党课和组织开展专题警示教育活动全年不少于1次。 

  二、落实主体责任基本要求 

  局党组织负责人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文件精神和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责任状),把主体责任的基本要求抓准、抓牢、抓实。 

  (一)召开全州统计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中央、省、州党风廉政建设文件精神,部署安排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年度内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或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少于4次。 

  (二)制定印发《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及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对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分工。 

  (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承诺制度和报告制度,并按照计划推动落实所属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组织州局各科室队站和各县市统计局签订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 

  三、规范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 

  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必须关口前移,从细节入手、从长远出发,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着力健全预防腐败长效机制。 

  (一)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认真落实省、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规划,并制定实施方案。 

  (二)认真执行党组议事规则,完善并坚持党组依法决策机制,贯彻“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主要领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和党政主要负责人“三个不直接分管”制度。 

  (三)深入推进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加强对干部人事、资金资产、工程建设等八个领域的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规定公开权力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推动党务政务公开,推进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建设。 

  (四)切实规范财务检查和财务监管,规范财务工作,督促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四、把深化作风建设融入日常 

  纠治“四风”必须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才能管出习惯、抓出成效。 

  (一)全面落实八项规定新要求。深刻领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及省委实施办法要求,根据本单位实际,制订具体落实措施,进一步把八项规定精神落小落细落实。班子成员要坚持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 

  (二)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2017年底就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的重要批示精神,对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的少数党员干部严肃问责,下大力气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三)加强对领导干部因公、因私出国(境)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党员及领导干部因公、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严格“三公”经费管理,严禁公款送礼、公车私用、公款饮酒,严禁违规收送红包礼金,严禁搞“一桌餐”、搞老乡会和同学会等,把作风建设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考察的重要内容。 

  (四)组织开展专题辅导、观看廉政教育专题片、案例通报、廉政专题讨论、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多种形式的专题警示教育活动;利用QQ、微信群、公众号等新网络平台加强正反两方面宣传教育,激浊扬清,弘扬正气;注重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抓住春节、端午、中秋、国庆、元旦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五、切实改进用人导向 

  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体现到选对人用好人上,严把选人用人关,通过建立有序竞争机制把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 

  (一)严格按照规定组织人事选拔任用工作,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既注重广泛听取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又要发挥党组织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领导把关作用。要为勇于担当、锐意改革的干部撑腰鼓劲,激发干部队伍内在动力和活力。 

  (二)加大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审查力度;加强对干部的任前任后考核,做好对拟提拔干部的廉政考察;落实拟提拔任用干部事先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的规定,落实对拟提任干部必须核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要求;落实新任科级干部廉政谈话和廉政培训制度。 

  六、当好廉洁从政表率 

  领导干部要始终做到以身作则、秉公用权、廉洁从政,做好引领,当好“头雁”。 

  (一)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开展廉政谈话,切实落实“四个亲自”(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和“五个一同”(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 

  (二)建立健全和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题报告、签字背书、廉政谈话、约谈、工作评估等制度;领导班子成员要就履行“一岗双责”和遵守廉洁自律情况在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考核会上报告。 

  (三)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规定,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自觉接受监督,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加强家风建设,当好廉政表率。

第5篇: 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

  2021年全县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讲话重要训词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县各级纪委会议部署,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警新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明政治纪律,严肃党内生活,严格监督执纪,严治突出问题,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廉洁的过硬公安队伍,为圆满完成各项公安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作风保障。

  一、筑牢“两个维护”思想根基,确保队伍绝对忠诚可靠

  1、坚定不移把政治建警放在首位。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持续推动“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深入开展,督促广大民警特别是领导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建立健全常态化思想政治学习制度,着力铸造忠诚警魂,切实把“四个意识”内化为全警的政治素养、外化为全警的实际行动,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坚持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严肃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确保政令警令畅通,永葆公安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政治本色。

  3、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内组织生活,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从严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以《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为尺子,监督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检查《准则》和《条例》执行情况,落实加强党内监督的各项要求。

  4、持续提高政治觉悟。自觉践行“四讲四有”标准,进一步增强“四个自信”。认真执行各项铁规禁令,恪守政治要求,严格规范言行,不断增强党性修养,坚定正确政治方向。

  二、坚决落实“两个责任”,持续加大追责问责力度

  5、强化责任担当。各级公安机关党组织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牢固树立“抓管党治党是本职、不抓管党治党是失职”的理念,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各级公安纪检监督部门要切实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积极协助党委抓好队伍纪律作风建设,督促检查各警种、各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

  6、加强约谈督促。各级公安机关党组织书记、派驻纪检监察组长要约谈班子成员和下级单位主要负责人,督促认真履行抓班子、带队伍的“第一责任”,整改本单位治党治警存在的问题,以身作则带头遵规守纪。

  7、增强工作合力。各级公安督察、审计、巡察、信访、法制、政工等部门要加强与派驻纪检组的协作配合,健全完善纪检、督察、审计、巡察“四位一体”的队伍监督管理模式,提升监督实效。加强投诉举报处置核查,及时移交违纪问题线索。提高巡察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发挥好巡察的利剑作用。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推进执法活动财务审计和专项审计。

  8、强化追责问责。充分运用《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公安机关领导责任追究规定》,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政令警令不力、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选人用人失察、“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出现集体性违纪问题及其他重大违纪问题的,实行“一案双查”,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问责必严,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以检查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情况为监督执纪的重点,完善监督检查、考核评估和问责通报机制,推动各级党组织认真履行主体责任。

  三、突出强化执纪审查,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

  9、突出查处重点。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反,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紧盯在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中发现的失职失责问题,坚决查处拉帮结派、阳奉阴违、妄议中央、公开发表不当政治言论、传播负面政治信息等违反政治纪律问题;在干部晋升选拔、立功晋级等领域行贿受贿、拉票买票等权钱交易问题;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四是公安机关内部人员泄露公民个人信息从中谋利问题;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插手案件和经济纠纷以及为黑恶势力和“黄赌毒”充当保护伞等贪赃枉法、徇私舞弊问题;在工程建设和公安信息化建设领域收受贿赂、回扣、股份等问题。

  10、加强线索督办。凡上级交办的问题线索,要按规定时限办结并报告,逾期未结的要说明情况。对拖着不办、捂着不查的,严肃追究责任。深化处分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对违纪党员干部决定给予党政纪处分、组织处理的,及时做好调整职务、降低取消工资和警衔、确定相应年度考核等次等工作。

  四、精准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续推进标本兼治

  11、落实谈话函询制度。各级公安机关要按照相关规定制定谈话提醒工作计划,准确把握、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切实抓好谈话提醒、约谈函询,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对民警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防止小错发展成大错,从“破纪"走向“破法”。

  12、把握执纪政策尺度。区别问题性质轻重、认错态度、悔错表现、改错情况,对一般性工作失误和违纪问题,不轻易开除、辞退了事;对真诚认错悔错改错、主动向组织讲清问题、全部上交不当所得的,依纪依规适当从轻处理;对问题严重、对抗组织调查的必须严肃处理。

  13、正确对待舆论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注重从舆情中搜集民意反映,发现公安民警违纪问题线索。重事实、重证据,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依纪依规处理问题、追究责任。对歪曲事实、蓄意抹黑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借机攻击党和政府的,要依法处理,维护公安机关执法权威。

  14、加强警示教育。在抓好执纪审查的同时,同步推进警示教育,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制作年度警示教育片,把廉政教育纳入各级各类培训。完善公安机关内部通报曝光制度,深入剖析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15、推进廉政文化建设。选树廉洁从警的典型人物,讲好警察廉政故事,弘扬警界正能量,激浊扬清,营造风清气正的局面。加强制度建设,切实扎紧制度笼子,推动权力规范运行。推进基础信息化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对各项执法工作进行有效监督,着力提高监督工作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五、始终坚持正风肃纪,持续整治突出问题

  16、治理突出问题。持之以恒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纠“四风”问题,坚决防止反弹回潮。聚焦教育整顿确定的顽瘴痼疾,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格制度规范,确保各类问题清零见底。

  17、驰而不息改进作风。组织开展“治理为警不为、激励干事创业”活动,着力严肃警风警纪,及时查纠有警不接、有案不立、立而不侦、违规立案、庸懒散漫、冷硬横推、刁难群众、吃拿卡要以及粗暴执法、随意执法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严肃查处下达罚款指标、违规罚款等群众深恶痛绝的问题,加强对辅警队伍的规范管理监督,坚持惩治与激励并重,营造良好的纪律作风氛围。

  18、严防“带病提拔”。全面及时收集整理各方面监督执纪信息和群众反映,落实中央“四凡四必”要求,加强廉政审核,在政治、经济、作风等方面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

  六、突出强化自身建设,持续提升履职能力

  19、勇于担当负责。在做好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同时,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主动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队伍建设。加强工作指导和检查,严格责任要求,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确保监督无盲区、无死角。20、确保自身过硬。定期组织学习上级工作新精神、新要求,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继续加强党性锤炼活动和“以案代训”等业务培训,着力提升公安纪检队伍的履职能力水平。严格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完善监督执纪程序,严格工作规程,强化管理监督,坚决防止“灯下黑”。

第6篇: 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历次全会以及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集团公司、重庆公司工作要求,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围绕企业中心工作,持续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不断推动新时代公司纪检工作高质量发展,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要求坚决贯彻落实到位。

  工作思路

  始终坚持把政治监督摆在监督工作的第一位,始终站在疫情防控监督保障、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第一线,积极协助党委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夯实党委主体责任,突出纪委监督责任,在深入落实集团公司“2035一流战略”和SPI、JYKJ两大体系要求及重庆公司“一个咬定、两个突破、三个加强、四个提升”的部署中,认真贯彻“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对权力运行过程的制约和监督,进一步完善“大监督”格局,一体推进“三不腐”机制建设,为企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工作目标

  实现“四不发生”责任目标。即不发生因管党治党不严、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而受到问责的问题,或造成恶劣影响、严重后果的问题;不发生党员领导干部受到党纪处分的违纪案件;不发生领导干部职务违法或职务犯罪受到刑事责任追究的案件;不发生压案不查、瞒案不报、有责不究、违纪不处的问题。

  重点工作

  1、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

  坚持用党的理论武装头脑,持之以恒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把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作为全年工作的主线,督促推动具体行动项落地见效,不断夯实党的政治建设思想根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持续抓好集团公司、重庆公司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加强日常跟踪,强化对制度执行的监督。

  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对照重庆公司前期巡察发现问题开展自查自纠,扎实做好“后半篇”文章。

  充分运用公司纪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抓好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的整改,确保主题教育成果得到巩固拓展。

  2、切实履行好疫情防控监督职责,确保党中央和上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做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迅速传达集团公司和重庆公司对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的安排部署,各部门(车间)要搞好疫情防控信息的上传下达,多措并举畅通信息传递渠道,确保上级精神全覆盖到达基层第一线。

  按照一切工作以服从防控需要为出发点的要求,增强底线思维和危机意识,立足“十二字”要求,积极主动履行纪检职责,加强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措施执行情况监督,对照“十督十查”工作清单持续开展专项检查,督促问题整改落实,全力协助党政严控严防,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的纪法监督保障。

  结合疫情防控新形势,各党支部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的第一责任,把各项工作抓实抓细,既要督促抓好疫情防控的“最后落地一公里”,又要抓好转入正常工作后的“超前领先一公里”,做到两手抓、两不误,切实发挥好支部战斗堡垒作用。

  加大疫情防控执纪问责,强化执行力建设,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违反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安排部署,无视纪律要求,漏报瞒报谎报、弄虚作假、不服从指挥、不遵守隔离规定等问题,坚决严肃查处。

  3、精准完成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各项任务,层层压实责任

  严格执行《重庆公司党委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以深化“三转”、落实“三为主”为切入点和着力点,梳理明确纪委办工作定位和职责,坚持“监督的再监督”定位,不再参与旁站式或具体直接的业务监督,严守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中明确的工作权限,稳步推进各项改革任务。

  强化党委主体责任,规范纪委职责和权限,自觉接受重庆公司纪委的领导,主动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健全报告协调机制。

  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健全党内监督体系,围绕公司年度持续盈利任务和转型发展工作,紧盯“三重一大”、选人用人、风险防控等关键环节,选题立项开展专项监督,认真抓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和民主生活会查找问题、重庆公司2019年党风廉政考核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着力推动解决影响企业发展的深层次问题。

  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印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公司党委与党支部、党支部与部门(车间)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加强对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指导和考核评价,确保责任在最后“一公里”落实落地。

  4、加强廉洁文化建设,抓好党纪党规宣传教育活动

  将党纪党规宣传教育贯穿于全年工作之中,以“遵制度、严纪律、守规矩、作表率”为主题,制定党纪党规宣传教育行动项,征集“清风颂”廉洁文化作品,加强党纪党规和廉洁从业教育,实行宣传教育常态化,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底线意识,树立红线意识。

  开展外委单位签订“三书”活动,推动外委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等同化管理落实落细,共建廉洁防线。

  策划制作廉洁微信电子期刊,更新完善廉洁文化教育室,深入开展以案明纪、以案说法,加强警示提醒,切实发挥正面典型引导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作用,筑牢广大职工的思想防线,一体推进“三不腐”机制建设。

  5、用好“四种形态”和“三个区分开来”,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

  旗帜鲜明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集团公司党组、重庆公司党委和公司党委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的重点就瞄准到哪里,确保令行禁止。

  在深化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在运用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坚持“常”“长”结合,重点抓早抓小,关口前移,持续开展关爱谈心、“两个责任”专题约谈,落实纪委党内监督专责机关职能,优化完善同级监督提醒、违规重大事项报告等机制,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者轻微违规违纪问题,早打招呼、早做提醒,实现监督常在、形成常态,防止小错酿成大错。

  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高度重视来信来访和监督检查、审计监督、巡察监督、安全质量环境事故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规范开展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等处置工作;在依规依法开展执纪问责的同时,为负责的干部负责,为担当的干部担当,让他们能够卸下思想上的负担,能够主动地扛起责任,在企业转型发展的过程中,能够不怕创新,不怕尝试,激发创新和创造动能,树立正确执纪导向。

  6、完善上下联动的“大监督”格局,促进各类监督检查贯通融合

  立足“两个维护”,坚持政治监督作为“大监督”统领地位,抓好“大监督”格局中的三道防线建设,开展“七盯七促”,不断推进政治监督常态化。

  持续完善“大监督”体制机制,健全配套制度,督促业务部门履行好自身业务监督职责。

  发布2020年协同监督任务清单,把SPI和JYKJ两大管理工具与“大监督”有机融合,推动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形成合力。

  聘用选拔新一批党风廉政监督员,召开党风廉政监督员座谈会,切实发挥参谋咨询、双重监督、桥梁纽带作用。

  严格执行“大监督”联席会议制度,落实协同信息,统筹协同监督事项,总结部署监督工作。

  7、聚焦权力运行关键环节,持续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发挥纪委专责监督作用,深化对人财物权力集中的关键岗位人员以及重点领域的监督,完善中干廉洁档案,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纪委书记要从动议酝酿阶段就参与党组织选人用人工作并实行全过程监督,开展任前廉洁谈话,严肃认真回复党风廉政情况意见,确保作出的结论经得起历史检验,坚决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零容忍”,防止“带病提拔”、突击提拔、违规破格提拔等行为的发生,把监督做得更实更具体。

  8、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推动化风成俗、成为习惯

  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推动“以上率下”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从班组做起,逐级上查,追根溯源,跟踪《加强作风建设八项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通报日常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推动源头治理。

  围绕信访举报受理、线索处置等工作环节,查摆近年来信访举报处理工作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进一步规范信访举报处理工作程序,精准处置问题线索,巩固整治成果。

  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严格执行集团公司“5条禁令、30个不准”,坚守重要节点,紧盯节假日“四风”新动向新表现,严肃查处微信红包、网购礼品快递、在职工食堂违规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隐形变异问题,采取“不打招呼、直奔现场、依靠群众、延伸检查”等方式,坚决防止打“擦边球”等行为发生。

  9、适应新时代新要求,从严从实加强纪检队伍建设

  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在纪委会议上持之以恒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纪党规,引导纪检干部把“两个维护”体现和落实到日常工作中,用超前领先“一公里”思考谋划好2020年工作,用钉钉子的精神确保最后落地“一公里”。

  积极派员参加上级举办的纪检培训班,通过工作汇报、座谈交流、案例辅导、现场指导等方式,着力解决能力不适应和“本领恐慌”问题,大力涵养纪检干部的斗争精神,强化责任担当,增强辩证思维,不断提升公司纪检人员的整体工作水平。

  加强纪检队伍建设,把对党忠诚、信念坚定、敢作为、善担当的优秀党员吸收到纪检队伍,把纪检岗位作为发现、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

  完善纪检制度,建立纪委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制约体系,规范纪委议事流程,健全内控机制,严格审批权限,坚决防止“灯下黑”。

第7篇: 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

  X年我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十四届五次全会和市纪委八届四次全会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改革发展大局,压紧压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教育监管,强化制度约束,强化风险防控,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不断取得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推动金融办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一、提高政治站位,传导压实责任。X.强化理论WZ,确保行动自觉。将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和长期的工作任务,坚持不懈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WZ头脑,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始终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建立健全与*金融职业学院等院校的合作机制,加强金融专业知识培训,着力培养一支政治过硬、作风优良、精通金融工作的干部队伍。

  X.构建责任体系,夯实压力传导。制订《X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工作目标和职责分工,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明确专人督办责任清单的落实情况,定期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情况开展督查,以强有力的督责查责问责,推进工作落实。

  X.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办党组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落实好主体责任。党组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既要管好业务,又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分担责任,将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二、深化纪律教育,培育廉政文化。X.加强提醒警示,做到警钟长鸣。紧盯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大节日和重要时间节点,通过下发提醒函、明察暗访、发送廉洁短信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醒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明纪律,敲警钟,划红线。充分发挥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作用,重点案例点名通报,达到处理一人一事、警示教育一片的效果。

  X.学习党纪党规,筑牢思想防线。通过党课、专题辅导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廉政法规和《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举办反腐倡廉专题讲座等,增强学习活动的感染力、冲击力,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X.培育廉洁文化,构建清廉阵地。深入推进廉洁文化,营造崇尚清廉的文化氛围。建设廉洁文化阵地,发挥道德讲堂、金融课堂、公开栏等载体的教育功能,宣传身边的正面典型,让党员干部学有榜样、行有示范、赶有目标。

  三、强化专项整治,优良党风行风。X.深入推进作风建设。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办党员领导干部带头遵守作风建设各项制度,示范带动,发挥“头雁效应”。认真执行联系点调研、服务群众等工作机制,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活动的作风建设,列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重点项目。

  X.完善干部任用管理。坚持按程序选拔任用干部,严格把好干部选拔任用的动议、民主推荐、组织考查、讨论决定、任职等各环节。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重实绩、重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干部廉洁考察,对政治上不合格的“一票否决”,对廉洁上有问题的坚决不用。抓“关键少数”,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健全干部廉政档案,严格执行个人事项报告、因私出国(境)管理等制度。

  X.突出重点加强治理。结合机构改革,重新梳理岗位风险点,强化财务管理、物品采购、奖励发放等专项检查。持续开展党员干部参与非法集资、民间借贷等专项治理。对违规吃请、违规消费、公车私用、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四、健全制度机制,抓好风险防控。X.完善内控机制。不断完善办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认真梳理“三重一大”事项,清单内容列入办党组集体决策范围。要根据机构改革职能、管理对象的变化,深入查找全体党员干部、职工潜存的岗位廉政风险点,针对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和权力运行的关键部位健全风险防控制度,深化源头治理。

  X.建立长效机制。维护制度执行的严肃性,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对制度的制订和实施进行跟踪和调研。加强对各类风险防范制度落实情况的督查,积极做好风险教育、风险核查、风险处置、责任追究等工作。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以问题为导向,推进项目化、清单化管理,接受群众监督。

  X.优化监管体系。全面落实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强化权力运行全过程监督。抓好经济责任审计,拓展审计内容,强化审计整改。聘请党风行风监督员,合力推进外部监督。落实廉情分析对接会制度,抓好预警防范。

  五、严格问责追责,净化政治生态。X.有效落实好日常监督。办党组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和履职能力,广泛听取干部的意见和建议,对存在或潜在的问题加强问责、加强整改,防微杜渐。对存在执行制度和重大决策不力、纪律建设责任缺失等问题的,真抓真管,严抓严管,确保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全覆盖。

  X.持续强化追责问责力度。配合纪检监察组严格执行问责条例,有报必查,查实必究。对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长蔓延,或者出现重大腐败问题的,实行责任倒查。协调推动办党组主体责任与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的有机联动,积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执纪问责。自觉把党风廉政建设提升到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的高度,营造金融系统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X.切实运用好“第一种形态”。继续把实践“第一种形态”作为常态化手段运用,综合运用好谈话、函询、组织处理等手段,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落实好廉政谈话制度,办主要负责同志与领导班子成员、各处室负责同志,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处室负责同志,每年开展廉政谈话不少于X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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