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严治党案例

更新时间:2023-02-03 来源:汇报材料

从严治党案例范文(通用5篇)

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从严治党,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 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从严治党案例范文(通用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从严治党案例1

为进一步推动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持续释放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现将纪检机关查处的8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被问责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涪陵区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凯因分管单位及干部违纪违法问题被问责。2012年2月至2017年5月,刘凯担任涪陵区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并分管治安支队期间,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对治安支队干部疏于教育管理监督,对治安支队违规私设账外账、违规组织干警公款旅游问题和治安支队原支队长曹庆友(2017年7月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失管失察。2017年11月,刘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南川区农委副主任兼区扶贫办副主任秦华因分管单位干部在扶贫项目验收工作中违规收受红包问题被问责。2016年4月,南川区农委扶贫开发项目管理中心主任王于泽等5名工作人员在扶贫项目验收工作中各收受红包500元,并明知该项目不合格却签署合格意见,致使该项目顺利通过验收。2017年4月,上述人员受到相应党纪政纪处分。南川区农委副主任兼区扶贫办副主任秦华作为分管领导,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对此失管失察。2017年6月,秦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开州区交委党委委员、副主任兼地方海事处(港航处)党支部书记、主任罗小述因下属违规操办升学宴、收受礼金问题被问责。2016年7月,时任开州区地方海事处(港航处)副主任桂明违规操办女儿升学宴,并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2017年2月,桂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开州区交委党委委员、副主任兼地方海事处(港航处)党支部书记、主任罗小述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对此失管失察。2017年2月,罗小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合川区三汇镇党委书记廖兴元等人因管辖范围内多名干部违规接受宴请、收受礼金问题被问责。2017年1月,三汇镇政府7名机关干部和康佳村、榆钱村11名村干部接受三汇镇老板唐某某宴请,其中4名机关干部各收受礼金1000元。2017年3月,上述人员受到相应党纪处分或免职、诫勉谈话等处理。三汇镇党委书记廖兴元,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廖劲,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刘世伟、邓国,镇党委委员、政法书记黄仁军,镇党委委员、镇纪委书记邓华,履行主体责任或监督责任不力,对此失管失察。2017年3月,黄仁军、邓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廖兴元、廖劲、刘世伟、邓国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渝北区大湾镇原党委委员、统战委员、副镇长刘xx因分管范围内发生违纪违法问题被问责。2013年,时任大湾镇金凤村党总支书记贾廷波、村委会主任朱志华贪污改厕资金7.75万元;时任大湾镇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唐联在改厕工作中失职,并收受贾廷波、朱志华等人所送“感谢费”共计2.3万元。2017年8月,贾廷波、朱志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唐联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时任大湾镇党委委员、统战委员、副镇长刘小燕作为分管领导,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对此失管失察。2017年11月,刘小燕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荣昌区清升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钟崇鹤因分管单位干部挪用资金问题被问责。2011年11月至2014年12月,荣昌区清升镇社保所所长唐金祥挪用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资金共计380余万元购买理财产品并获利。2017年3月,唐金祥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清升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钟崇鹤作为分管领导,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对此失管失察。2017年3月,钟崇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巫山县福田镇原副镇长谌勇因分管单位干部套取扶贫资金并用于违规公款吃喝问题被问责。2014年12月至2015年5月,时任福田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张龙仁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套取国家山羊养殖项目补助资金2万元,其中1万元用于支付张龙仁等人私自在某餐馆吃喝欠账及后续餐饮开支。2017年3月,张龙仁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时任福田镇副镇长谌勇作为分管领导,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对此失管失察。2017年3月,谌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原枫木乡党委书记岳良华因管辖范围内多名领导干部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问责。2012年至2015年,岳良华在担任原枫木乡(现枫木镇)党委书记期间,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流于形式,对班子成员、机关工作人员及村级相关负责人疏于教育管理监督,在干部任用上失察、失误,导致辖区内先后有5名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被查处,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且岳良华在单位财务管理中失察,违规审核报销有关开支。2017年6月,岳良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从严治党案例2

习总书记在江苏调研时强调,要“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推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迈上新台阶。”将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目标,彰显了从严治党的新高度。深入贯彻习总书记讲话精神,严格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对于我们进一步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敢于担当,勇于实践,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通过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就法院基层党组织如何严格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全面履行加强党建工作的主体责任,谈以下几点肤浅体会。

一、把握“从严治党”内涵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将“全面从严治党”纳入治国理政战略部署,体现了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体现了执政党自身建设步入新常态。“全面从严治党”之“全面”表达的是内容,它涵盖了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各个领域,不仅继承和发展了我们党几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基本内容,而且使之更加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在思想建设方面,更加突出解决理想信念问题;在组织建设方面,更加注重培养和选拔好干部问题;在作风建设方面,通过制定“八项规定”、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治“四风”、“三严三实”等一系列举措都体现了“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风貌。“全面从严治党”之“从严”提出的是要求,必须全覆盖、无死角,实现常态化、制度化,它不仅是对党的建设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的回应,而且也体现了将“严”字始终贯穿党建工作各个环节的基本经验。我们党面临着新时期的“四个考验”、“四重危险”,肩负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神圣使命,必须时刻保持“打铁还需自身硬”的清醒认识,在“党要管党”中不断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在“从严治党”中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二、突出“主体责任”关键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法院各基层党组织必须始终把“管党”、“治党”放在党建工作的核心地位,抓住这个“牛鼻子”,切实担当起来,严格落实好“主体责任”。其中最基本的、也是最为关键的是要抓好“二个环节”。一是从严加强基层党组织班子自身建设。法院机关党委(党总支)和党支部在机关党的组织体系中处于非常重要位置,既是法院机关党组织的有机组成部分,也是落实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的“最终执行者”,是实现党建工作在法院机关全覆盖的关键环节。因此,重点是要突出抓好自觉执行民主集中制和请示报告制度,严格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守党的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坚强的“堡垒”,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二是要从严加强党员队伍教育管理。“队伍建设”是机关党建根本任务之一,也是开展党建工作的“着力点”和“落脚点”,重点是要抓好党员队伍的教育管理,切实解决思想上理想信念动摇、党员身份意识和宗旨意识弱化;管理中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等问题。各基层党组织要紧密联系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形成实在和坚强的工作支撑。坚持聚焦中心任务,推进司法改革,重视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注重教育管理为先,认真开展学党章、学党史、理想信念宗旨教育、党风廉政教育和党纪党规教育,切实落实理论学习、主题教育、党课教育和党员培训等工作内容,严明党的各项纪律,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确保受教育人员全覆盖,管理对象不遗漏;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十项规定精神,强化执纪监督,同心协力和坚持不懈纠正“四风”;提高履职能力,加大对违纪违法党员惩治力度,坚决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

三、明确“责任主体”对象

“主体责任”是一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从横向来看,包括各级党组织班子的集体责任、党组织书记的第一责任和党组织班子成员的领导责任。从纵向上看,是下级党组织对上级党组织负责,必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层层传导力度和传递压力。这也就明确告诉我们,从全市法院系统来说,严格落实“从严治党”的责任主体对象含盖了党组(党委)、机关党委(党总支)和党支部等所有的各级党组织。各法院党组(党委)是领导主体,负有加强统一领导、严密组织实施和强化监督检查的职责;机关党委(党总支)和各党支部是工作主体,负有宣传发动、贯彻执行和监督检查的职责。

四、发挥“三个作用”

一是高度重视发挥基层党组织书记的领导作用。各基层党组织书记是落实“从严治党”的“第一责任人”,必须牢固树立“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渎职”理念,坚守责任担当,坚持亲自抓、负总责,做到“抓领导、领导抓,抓具体、具体抓”,种好自己的“责任田”,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解决“不想抓、不会抓、不敢抓”问题,把党建工作记在心里、扛在肩头、抓在手中,摆在突出位置,纳入议事日程,与审判、执行业务等各项工作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考核。通过建立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机制、开展以“撰写一堂微型党课教案、设计一次主题党日活动方案、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进行一次党员思想分析、组织一次服务群众”为主要内容的“五个一”活动、定期实施工作讲评和通报等形式,变“软任务”为“硬指标”,引导基层党组织书记把心思和精力集中到“一手抓中心、一手抓党建”上来,推动基层党组织书记聚精会神抓党建、认认真真履职责。二是高度重视发挥班子成员的主导作用。法院各基层党组织班子成员是分管职责范围内的主要负责人,对党建工作负有领导责任。班子成员在研究党建工作时,要主动出主意、想办法,认真负责地参与决策。对分管职责范围内的党建工作情况要经常研究、经常布置、经常检查,定期向党组织报告个人落实和执行决议的情况,做到守土有责,对党组织负责。三是高度重视发挥班子成员的表率作用。法院各基层党组织班子成员要带头落实上级和本级党组织关于党建工作的整体部署,带头廉洁自律,带头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带头说明白话、办明白事、做明白人,既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主动遵守党纪党规,又要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切实担负起本单位(本部门)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和规矩的领导责任,使党的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五、抓住“三个重点”

一是狠抓作风建设。要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始终保持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把改进司法作风作为永恒课题,以扎实开展“作风效能建设突破年”活动为载体,坚持从细节入手,细微处着眼,做到经常抓、深入抓、持久抓,通过立破并举、扶正祛邪、弘扬正义、彰显公信,努力以优良的司法作风和出色的公正司法推动和促进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通过全力打造“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进一步健全主动接受案件当事人监督和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的制度,建立对社会舆情的收集、预警、核查、回应机制,将审判权和执行权的运行置于社会的广泛监督之下,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力量来推进人民法院作风建设,确保实现“二十佳”目标。二是狠抓纪律建设。严明的纪律是党的生命线,守纪律、讲规矩是确保人民法院正确政治方向的必然要求。法院各基层党组织要重视引导党员始终把遵守党章,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第一位,保持政治定力,自觉践行“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要求,全面落实“四个服从”,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时刻做政治上的“明白人”、“清醒人”、“带头人”,重点防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各种“中梗阻”、“肠梗阻”行为,确保“五个严禁”、“十个不准”等纪律要求落地生根、政令畅通、取得实效。三是狠抓责任追究。要清醒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任重道远。要深化细化“五张清单”内容,进一步明确基层党组织班子成员、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一岗双责”责任的具体内容,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传导压力,逐级抓好落实,强化落实“主体责任”的执行力。对因履责不得力、不到位而导致出现问题的,必须实行责任倒查机制,严肃追究责任。

从严治党案例3

近日,毕节市纪委通报6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力典型案例。

七星关区阿市乡党委委员、政法委书记蒲兴因下属违纪问题受到责任追究。2012年9月至2014年12月,阿市乡丫口田村支书张周贵因失职渎职及受贿等问题,村委会副主任余生举因违反廉洁自律问题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蒲兴作为包村领导,对村干部疏于监督管理,2015年12月,蒲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大方县雨冲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王承东因下属违纪违规问题受到责任追究。2010年至2014年,黄泥乡坝子村支书赵梅在安排低保资金和留守儿童补助资金中优亲厚友,为不符合条件亲戚安排资金11374.3元;在工作中失职渎职、滥用职权,造成国家危改资金损失8.48万元,赵梅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原黄泥乡党委委员、副乡长王承东作为分管领导,因监管不到位,未及时发现赵梅违纪违规问题,2016年2月,王承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黔西县公安局协和镇派出所副所长詹伟因下属违规收费受到责任追究。2013年至2015年初,协和镇派出所民警陈体伟授意该镇木弄村村干部,利用群众办理摩托车驾照之机多收费用14200元,陈体伟受到行政记过处分。詹伟作为主持派出所工作的副所长,对民警陈体伟疏于管理,未及时发现其违纪违规问题,2016年1月,詹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金沙县新化乡党委书记刘有涛,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卢凤举因所在单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受到责任追究。2013年以来,新化乡多次购买香烟虚开购酒发票报销8.903万元;2013年5月29日至6月1日,乡党委副书记、乡长陈志前以招商引资名义到织金洞、黄果树、西江苗寨等风景区游玩,陈志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16年2月,刘有涛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卢凤举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织金县副县级干部郭太辉因县扶贫办违纪违规问题受到责任追究。2010年12月至2014年3月,县扶贫办在未向县政府分管领导郭太辉汇报情况下先后多次挪用财政扶贫资金用于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购置公务用车。县扶贫办原党组副书记、主任郝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原党组书记、主任阳旭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职,原党组成员、副主任郭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2016年7月,郭太辉因监管不力,负有领导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县纪委派出第四纪工委书记李春雨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威宁县黑石镇黑石村支书唐永安等因下属违规操办酒席受到责任追究。2016年2月,黑石村主任赵英国违规操办搬家酒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村支书唐永安因监管不到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分管黑石村片区工委书记雷俯云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要从上述案例中吸取深刻教训,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真正把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扛在肩上,要按照市委“两个责任”清单,结合岗位实际细化和分解主体责任,列出任务清单,把加强纪律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把责任追究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利器,对发现的问题,要敢抓敢管、严抓严管、真抓真管。各级党委(党组)书记要当好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要履行好职责范围和分管领域的管党治党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持“一案三查”,对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不力的严肃问责,同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释放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从严治党案例4

1.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主任林武因交易中心多人违纪违法被问责。2017年下半年,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科原科长孙楠、信息技术科原负责人银聪因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等问题,孙楠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银聪被开除党籍,二人连同信息技术科原临聘人员杨志勇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林武作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要负责人,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失职失责,致使其分管范围内违纪违法问题频繁发生。此外,林武还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私设“小金库”等其他严重问题。2018年4月,林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沐川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易少波,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吕建军等人因民警醉驾肇事致人死伤被问责。2017年8月21日,沐川县政法委队伍建设室主任毛勇,武圣派出所所长刘宏峰、民警朱定洪,县政府应急办网格监管中心工作人员唐德顺等6人,接受武圣派出所协警、社区网格员陈崇金宴请并饮酒。饭局结束后,朱定洪醉酒驾驶私车搭载唐德顺、陈崇金等3人离开。晚8时40分,行驶至沐溪镇交通街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一死一伤、多车损坏的严重后果。2017年12月,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易少波、吕建军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沐川县有关党组织和其他相关人员也受到相应处理。

3.成都市郫都区城管局党组成员、城管执法大队大队长练刚因执法大队多人违纪被问责。2016年至2017年,郫都区城管局执法大队原副中队长代强、周江、岳科3人利用职务便利,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吃请及烟酒等礼品,并索取、收受餐饮企业及流动商贩贿赂3万余元,为管理服务对象谋取利益。练刚作为城管执法大队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下属干部疏于教育监管,导致管辖范围内连续发生受贿、索贿等“微腐败”问题。2018年1月,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练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南充市高坪区环境卫生管理所副所长谢晓卫因下属违规收取垃圾清运处置费被问责。2015年上半年至2017年上半年,高坪区卫生管理所收费股原临聘人员袁波使用假发票收取街面门店垃圾清运处置费2万元,并据为己有;2013年下半年至2017年10月,原垃圾清运人员邹财国擅自收取相关单位垃圾清运处置费10万余元。2018年2月,谢晓卫作为分管收费与垃圾清运工作的副所长,因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丹棱县交通运输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邱琼霞因该局领导干部违纪被问责。2015年12月至2017年6月,丹棱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原书记、局长邓棱,局党委委员、公路管理养护段段长刘刚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等问题,邓棱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刘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18年4月,邱琼霞因落实监督责任不力,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6.渠县土溪镇纪委原书记李华英因该镇领导干部违纪被问责。2017年9月,渠县土溪镇党委原书记张海涛、镇政府原镇长肖毅因收受贿赂、违规建设等严重违纪问题,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李华英作为土溪镇纪委书记,未对镇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进行有效监督,负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不力的责任。此外,李华英还存在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他人现金问题。2017年10月,李华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普格县荞窝镇党委原副书记、纪委书记刘雪松因该镇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被问责。2018年3月27日,普格县荞窝镇党委原书记李宗强、计生专干勒尔沙曲等12人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凉山州委、州政府十项规定及实施细则,上班时间接受管理服务烟农宰杀猪羊宴请,并聚众饮酒,造成不良社会影响。4月,李宗强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去党内职务;其他相关人员也受到相应处理;刘雪松因落实监督责任不力,被谈话诫勉。

从严治党案例5

交汇点讯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积极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督促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5日镇江市纪委监委通报查处了4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典型案例。

镇江实验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夏xx,原副校长xx因本单位设立“小金库”违规发放补贴福利被问责。2014年12月至2016年11月,镇江实验学校借组织学生春秋游活动之机,通过虚增发票金额方式,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并违规向带队老师发放劳务补贴合计17.21万元。2018年9月、12月,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校党支部书记、校长夏建平,原副校长柯新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丹阳市工业资产经营管理总公司原党委书记、总经理邹建国因本单位违规报支相关费用被问责。2014年初,丹阳市工业资产经营管理总公司为方便在岗职工用餐开设公司食堂。2014年1月至2017年6月,在时任党委书记、总经理邹建国授意下,该公司每月将用于接待等相关费用,违规以食堂费用名目在该食堂列支,合计21万余元。2018年9月,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且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邹建国受到留党察看和政务撤职处分。

京口区四牌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方铭因本单位及下属站点发生违规违纪问题被问责。方铭在担任京口区四牌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期间,对中心缺乏有效监督管理,致使该中心及下属站点2016年度发生虚增人数集中小额刷卡套取医保基金问题,合计59万余元。2018年7月,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方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扬中市西来桥镇幸福社区原党委书记郭宏狮等人因社区公务接待费用连续严重超支被问责。2013年至2015年,郭宏狮在担任扬中市西来桥镇幸福社区党委书记期间,履责不严、监管不力,致使幸福社区公务接待费用连续三年严重超支,合计89.07万元。2018年9月,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郭宏狮和时任社区主任、现任社区党委书记吴纪挽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镇江市纪委监委强调,以上4起典型案例充分暴露出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仍然存在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虚化、压力传导不到位等问题,教训极为深刻,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引以为戒。

镇江市纪委监委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部署要求,抓住“关键少数”,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责任。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当好“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严格执行责任清单,认真开展履责记实,把严的要求、严的标准、严的措施落实到管党治党各个方面,真正做到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手、管在关键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用好问责“利器”,认真落实今年即将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大攻坚战”等重点工作,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加大问责力度,实施“一案双查”,既追究直接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以强力问责倒逼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既要对失职失责行为严肃问责,又要用好容错纠错机制,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建立常态化通报曝光机制,加大对典型案例的通报曝光力度,持续、长效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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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生活会是指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等为主要内容的组织生活制度,因此要参会的相关人员要准备好主持词。 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对照查摆问题清单集合6篇,仅供参考,大家

2024-02-21 15:3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