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团结工作方案

更新时间:2021-12-23 来源:工作报告

民族团结工作方案三篇

  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方案”,即在案前得出的方法,将方法呈于案前,即为“方案”。简洁文档网精心为大家整理了民族团结工作方案三篇,希望对你有帮助。

   民族团结工作方案一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现代文化为引领,以“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主题,以深入贯彻落实县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相关文件精神为主线,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目标,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二、创建目标

通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一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大团结良好氛围,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通过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创建工作,不断探索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方法和措施,使全村各族人民群众在思想认识和行动上都认真做到各民族团结友爱互帮互助。在全村范围内努力形成和-谐、和睦、融洽的民族关系,实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新农村营造良好的氛围。

三、活动安排

1、大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县工作要求,大力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常识的宣传教育,坚持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二是要充分发挥各种宣传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党和国家民族方针政策,宣传本系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好经验、好典型,宣传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各族群众。开展民族团结宣传的重大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集中进行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进步的宣传教育,着力推进民族团结教育进农村、进家庭。

2、组织开展民族团结培训活动。深入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法律法规教育。重点学习自治区、盟、县等文件精神的内容,把学习落到实处。每月进行民族团结有关内容的学习和讨论。

3、开展结对帮扶活动。深入开展帮扶少数民族贫困户活动,抓好结对帮扶各项措施落实工作,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与贫困群众“结对子”活动,动员广大党员干部与各民族贫困家庭结对子,面对面开展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和民族团结进步宣传,为困难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推动民族团结,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4、开展各族群众连心活动。尊重少数民族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结合各民族传统节日开展各类文化体育、走访慰问和联谊活动,努力营造各民族同呼吸、共命运、一家亲的民族团结氛围,进一步抒发感恩党、感恩伟大祖国的激-情。建立少数民族群众特

题,及时调处涉及少数民族群众的各类矛盾纠纷,坚持服务与管理并重,维护少数民族平等权益,引导教育各族群众互相尊重、互相帮助、和-谐相处。

四、实施步骤

民族团结创建活动结合我村实际情况,以维护社会稳定、解决实际问题等为重点,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9月1日~10月1日)。

1.学习相关文件。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民族团结创建活动,听取创建活动的筹备情况。成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认真学习有关民族团结政策、法规,带头学习宣传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常识,坚持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民族政策等。

2.制定活动方案。按照有关要求,结合托依堡镇实际制定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3.进行动员部署。召开创建活动动员大会,进行动员部署。明确目标、分解任务、落实责任。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10月2日~12月中旬)。

(一)加强学习教育,动员全员参与,大办好事实事,把民族团结创建活动落到实处

1.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法律法规教育。结合工作实际,对照相应的职能,制定具体的贯彻措施,认真落实。

2.充分利用重要节日,宣传和弘扬各民族优秀文化,增强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感。在古尔邦节中秋节国庆节等举办活动。

3.办实事,解困难,为政府分忧。着力解决帮扶对象的生活困难。了解掌握少数民族困难家庭的基本情况,选择困难家庭组成“结对友好家庭”,采取多种方式,帮助困难家庭解决生活上的困难。开展经常性的谈心活动,听取少数民族干部的意见和建议,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存在的困难,着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制定帮扶的计划、措施,帮扶的情况报乡政府备案。

4.创建申报。适时向乡政府申报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力争表彰命名。

(二)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重点,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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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族团结工作方案二篇

 宗教极端思想是暴力恐怖活动和民族分裂活动的思想基础,“去极端化”是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前提和保证。新疆“去极端化”工作到目前为止经历了从提出“去极端化”到“体系化去极端化”“立法去极端化”“机构化去极端化”四个阶段。辩证地使用了顶层设计与发动群众相结合,教育疏导与法制约束相结合,民族团结筑感情和民生发展保物质相结合,去除极端与树立正信相结合四种治本之策。为进一步推进“去极端化”工作,必须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形成“去极端化”多重工作机制和专业人才培训、储备机制,从而夯实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基础。

  “去极端化”,指的是抑制宗教极端思想的渗透,铲除宗教极端思想的根基,清除宗教极端思想的影响。习近平总书记曾说过:“暴力恐怖活动根子是民族分裂主义,思想基础是宗教极端。”宗教极端思想是发生暴力恐怖活动的引信,也是煽动群众造成社会撕裂的工具,更是破坏民族团结的重要推手。目前新疆形势向好,关键在于标本兼治,不仅打击暴力恐怖活动,而且重视在民众中消除宗教极端思想的影响,堵住宗教极端思想的传播渠道,铲除宗教极端主义生存的土壤。深入推进“去极端化”,是摧毁“三股势力”思想根基、取得反分裂斗争决定性胜利的重要举措,有利于促进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有利于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共同愿望。

     一、新疆“去极端化”的阶段性进程

  通过梳理,文章拟将新疆“去极端化”的进程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去极端化”工作的提出。本阶段的特点是,对宗教极端思想的危害已有察觉,并开始着手通过文件的形式,提出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的目标,但对宗教极端思想的表现还在甄别、总结,“去极端化”的具体方法还在摸索和尝试之中。

  针对原教旨主义的沉渣泛起,宗教极端思想的暗流涌动,2010年上半年,自治区提出要以“现代文化为引领”,以开放先进的文化对冲保守极端的发展趋势,抵制宗教极端思想的渗透。2011年10月,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八次代表大会提到了关于依法加强管理宗教事务的内容,用于摒除宗教极端思想带来的影响,同时还安排了政法委调查研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方式和宣传途径等工作。2012年1月,“去极端化”目标首次提出。

  2013年5月,自治区党委颁布了《关于进一步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工作的若干指导意见(试行)》(新党办发[2013]11号),核心内容是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文件不仅界定了正常宗教和宗教极端思想、民族习俗之间的区别,同时还描述了不同类型的宗教极端主义的现实表现。

  第二阶段,“去极端化”工作方法体系化。本阶段的特点是“去极端化”工作思路逐渐明晰,摸索出有针对性的一套方法用于实践。

  在2014年的新疆“两会”上,自治区政府初步提出了一个新的“去极端化”思路——“要用好五把钥匙,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具体的内容是:“思想的问题用思想的方法去解决,文化的问题用文化的方式去解决,习俗的问题用尊重的态度去对待,宗教的问题按照宗教的规律去做好工作,暴恐的问题用法治和严打的方式去解决。”[1]这“五把钥匙”是在“去极端化”实践中发展和总结出来的,是“去极端化”具体操作的指导,也是在前期自发创造性“去极端化”的总结、反思、修正后得出的经验,“去极端化”工作在方法上体系化。

  2014年12月,新疆部分地区开始学习《识别宗教极端活动(75种具体表现)基础知识》读本,读本中列出三大部分(共75条),包括宗教极端主义的主要思想主张、宗教极端的异常活动和苗头、涉嫌一般违法的宗教极端活动。这个实用的小册子以列举的方式具体描述了宗教极端思想的表现形态,形象直观地给群众以参照,对那些在不知不觉中接受宗教极端思想的群众起到了警示和纠正的作用。同时,为基层工作人员厘清宗教极端思想的本质、甄别宗教极端的异常活动、发现苗头及时开展“去极端化”工作提供了帮助。2014年以来,“去极端化”工作进入政策落地的高潮,各地州结合实际,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活动。

  第三阶段,“去极端化”工作的立法。本阶段的特点是,将“去极端化”工作中具体问题上升到法律层面,一方面为“去极端化”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另一方面也是依法治疆的现实要求。

  2014年11月28日,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修订通过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该条例首次具体提出了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的实施措施和办法,解决了以前没有法律可供参考、供惩戒的情况。

  2015年2月1日颁布施行的《乌鲁木齐市公共场所禁止穿戴蒙面罩袍的规定》,开全国之先河,用立法的方式禁止公共场所穿戴蒙面罩袍。该规定是对宗教极端思想倒行逆施反现代的有力反击,也是规范“去极端化”具体工作的标尺,为治理此类宗教极端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

  2017年4月1日施行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是新疆首部“去极端化”方面的地方性法规,也是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的一项重要立法。《条例》使“去极端化”的工作进入到规范化、法治化和日常化管理的轨道中去,加强保障了深入推进“去极端化”工作的开展。《条例》中概括了15种宗教极端思想的表现形式,使“去极端化”有的放矢。同时《条例》中也规定了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职责、社会各界应该履行的职责等内容,形成齐抓共管、同仇敌忾之势。

  2018年10月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增加了关于职业技能教育培训中心的相关内容。一是关于职业技能教育培训中心设立的规定,条例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设立职业技能教育培训中心;二是职业技能教育培训中心等教育转化机构的具体工作范畴。这为职业技能教育培训中心的合法性提供了依据,为“去极端化”工作长期性开展奠定了基础。

  第四阶段,“去极端化”工作的机构化。本阶段的特点是设立“去极端化”专门机构——职业技能教育培训中心,机构的主要职能就是对受到宗教极端思想毒害的人员,通过使其接受国家通用语言和文字,学习法律知识、技能等内容的教育培训,逐步摆脱宗教极端思想的影响,并能成为一名正常融入社会和家庭的劳动者。职业技能教育培训中心是针对“去极端化”工作的长期性和复杂性,南疆地区清除宗教极端主义遗毒任务的艰巨性,解决历史遗留、现实危害、未来发展的务实性而设立的,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其一,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工作优良传统之一是将解决思想问题和实际问题相结合,关心群众生活,帮助群众解决各种实际问题,在解决思想问题的同时解决实际问题,在解决生活问题的同时推动思想问题的解决,从而实现思想的根本转化。其二,职业技能教育培训中心的设立使“去极端化”工作不仅停留在治病救人,而且推动了人的发展,符合思想政治教育的根本目标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提升人的内在综合素质,符合思想政治教育的规律性。其三,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工作的策略之一是“孤立打击极少数,团结教育争取大多数”。职业技能教育培训中心的设立,最大限度地团结教育挽救了绝大多数受到宗教极端思想毒害和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展开源头治理,通过帮教工作,增强他们抵御宗教极端思想渗透的能力,从根本上解决实际生活中的问题,为回归社会作好准备,避免其成为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的受害者和牺牲品。因此,通过提供免费职业技能教育培训,使其成为会国语、懂法律、有技能的劳动者,成为诚实劳动、遵法守法的好公民。这是“去极端化”工作能取得实效并管长远的关键一步。

        二、新疆“去极端化”的治本之策

  “去极端化”的治本之策是一系列“组合拳”的辩证实施,“组合拳”是适应去极端化对象复杂性的必然选择。个体层面,极端思想观念、极端行为方式多种多样;群体层面,有多种类型极端化群体,有多种“感染”渠道;社会层面,极端化生成的内外因关系非常复杂,同时既要“去极端化”,又要积极预防。这些对象的复杂性决定了组合运用一套互为关联的方法予以应对,既要解决思想层面的问题,又要深入、全面、长远地“去极端化”,多方施策,综合发力,标本兼治。

  (一)顶层设计与发动群众相结合

  “去极端化”工作的根本举措沿袭了我们党的工作优势,把党的领导和发动群众紧密结合起来。党的领导是新疆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根本保证,也是“去极端化”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开展的重要前提。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落地的关键,也是“去极端化”工作取得胜利的基础。

  1.顶层设计

  中央层面:2014年5月28—29日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在北京召开,把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16字方针”上升成了解决新疆宗教问题的“20字”基本原则,具体是“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首次明确提出了“遏制极端”。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基于历史和现实考虑,审时度势、高瞻远瞩、务实聚焦作出的重大部署,体现了党中央对新疆形势的科学把握和准确判断,为新疆开展“去极端化”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2017年9月12—13日,新疆若干历史问题研究座谈会在北京召开,会上立足于马克思主义“五观”,以全局观对新疆历史、民族、文化、宗教问题逐一进行阐释,为解决新疆意识形态领域特别是历史领域的问题提供了指南,为“去极端化”工作提供了现实依据。

  自治区层面:自治区党委、政府实施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办法和措施,特别是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后,颁发了“两文件、一条例”1,利用“堵”和“疏”两个途径制止传播宗教极端思想,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保障信教群众应有的权益。2015年成立了第一个自治区“去极端化”工作领导小组,凝聚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来协同开展“去极端化”工作。随后自治区启动“去极端化”立法工作,2016年4月成立了“去极端化”立法领导小组,积极推动《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的出台,为新疆在“去极端化”领域的立法进程作出了贡献,着重解决部分立法欠缺的问题。

  2.发动群众

  人民群众是我们党的力量源泉和胜利之本,“去极端化”工作胜利的关键就是要充分发挥我党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和政治优势,把广大的维吾尔族老乡发动起来,形成“两头小中间大”的局面,把大批处于观望态度的群众拉到政府这边,实行团结多数、鼓励打击极少数、分化瓦解中间分子的策略。错误的工作方法、低下的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会疏离政府和人民群众之间的联系,并可能把本来没有宗教极端思想的群众推到极端分子的行列。只有争取了大多数群众,我们才能形成统一战线,针对少数敌对分子,最终取得斗争的胜利。

  在自治区深入推进“去极端化”工作中,针对南疆大部分宣传对象是农民,文化程度普遍偏低的现状,通过用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让基层群众接受并潜移默化发生改变。一些草根化、接地气的文化活动,有力回击了宗教极端思想蔓延,凝聚了新疆人民共同遏制宗教极端思想的力量,鼓舞了士气,增强了信心。

  第一,举办“新疆农民画大赛”。充分发挥各族农民在“去极端化”宣传教育中的主体作用,引导各族农民画家围绕“去极端化”,进行民族团结、依法治疆、现代科技、“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活动等主题的创作,用具有浓郁地域和民族特点的农民画表达各族人民自觉维护祖国统一、促进民族团结、遏制宗教极端思想的心声。农民画在各地的巡展中也起到很好的宣传和示范作用。

  第二,举办“新疆农民小品大赛”。充分发挥新疆各族群众特别是农牧民幽默诙谐的特点,用小品表演形式,深刻揭露“三股势力”的谎言谬论,弘扬现代文明理念,自觉成为现代思想观念的倡导者、现代思维方式的传播者、现代生活方式的践行者,坚决抵御民族分裂主义和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同时将获奖作品作为宣传教育活动的重要载体和内容,制作光盘发放到基层和各驻村工作组,组织群众观看,并组织优秀作品赴各地进行巡演。

  第三,用世俗文化对冲宗教极端思想氛围。新疆是歌舞之乡,维吾尔族“会说话就会唱歌,会走路就会跳舞”。群众的日常生活离不开舞蹈,舞蹈是维吾尔族的情感表达方式,在对冲宗教极端思想对群众生活的影响中,用舞蹈的方式来冲破限制。歌舞“小苹果”火爆全疆,新疆伽师县农民“小苹果”集体舞闹热乡村,轮台县举办“民族团结小苹果”舞蹈大赛,新疆洛浦万人“小苹果”、新疆喀什万人齐跳“小苹果”等。此外,由于宗教极端思想的渗透,南疆地区很多地方曾有一段时间出现结婚不准唱歌跳舞的现象。网络文化节中的集体婚礼——“塔克拉玛干的婚礼”让歌舞重获新生;新疆维吾尔语选秀节目《丝绸之路好声音》受热捧;伊犁州伊宁县以“我要上春晚”文化活动为载体,积极用现代文化对冲宗教极端思想影响。

  第四,发声亮剑活动的持续开展和深化。自治区宣传文化系统和各行各业各领域积极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各民族要并肩战斗、集体发声、相濡以沫、心照神交”的要求,围绕反对暴力恐怖、提倡现代文明、民族团结互助、正确认识宗教等“去极端化”主题主动发声亮剑,深入揭批宗教极端思想的本质和危害。

  发声亮剑最早源于2013年7月17日《新疆日报》第2版刊登的新疆社会科学院祖木来提·阿不力克木撰写的文章《是谁想遮蔽维吾尔族姐妹的美丽》,针对当时出现的维吾尔族女性身穿蒙面罩袍的现象予以反思、质问、痛心疾首的呼吁,体现了一个维吾尔族知识分子对宗教极端思想给予人们日常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敏感和焦虑,也体现了知识分子的使命和担当。正义之声久久回响、呐喊阵阵唤醒着被宗教极端思想蒙蔽的人。

  第二个阶段,肇始于2014年5月1日,国内不同高校的十一名维吾尔族的大学生集体写了一封公开信,呼吁“维吾尔同胞勇敢的站出来,抵制邪恶极端,与极端思想作斗争”,同时猛烈抨击了关于暴恐分子滥杀无辜的累累罪行。这封公开信在社会各界引起巨大反响,引发发声亮剑的高潮,包括200多名维吾尔族作家、诗人、学者联名发表《永不沉默是我们的责任和使命——致维吾尔同胞的公开信》,70余名伊斯兰宗教人士驳斥“圣战殉教进天堂”谬论,深刻揭露暴力恐怖活动罪恶本质,对伊斯兰教教义作出全面而深刻的阐释。45位自治区有关领导、专家学者围绕“旗帜鲜明反恐维稳”“以现代文化为引领”“相互尊重和谐生活”等内容从不同方面回击“三股势力”。很多社会群体和组织以联名信、公开信、倡议书等形式纷纷表达了对暴力恐怖和宗教极端的强烈谴责,以鲜明的态度和强烈的使命感,呼吁各族干部群众站起来全力维护祖国统一和新疆社会大局稳定。

  第三个阶段,2017年3月以吾布力喀斯木·买吐送同志发表的《致维吾尔族同胞觉醒书》为引信,点燃了全疆各族干部群众坚决与“三股势力”作斗争的战斗热情,各族干部群众特别是少数民族党员干部纷纷站出来发声亮剑,表明态度、阐明立场,揭露、批驳、谴责“三股势力”的累累罪行和“两面人”的阴险行径,为落实总目标、打好反恐维稳“组合拳”营造了良好氛围,汇聚了强大正能量。

  第四个阶段,2018年12月自治区召开持续深化发声亮剑工作推进会,会议指出,在全疆持续深化发声亮剑,推进发声亮剑常态化长效化,建设钢铁般的意识形态阵地,坚决打赢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

  (二)教育疏导与法治约束相结合

  思想政治工作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无论在革命战争时期还是建国后,都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并利用形式多样的方法积极发挥作用,以其说服力和劝导力来影响和提高社会成员的思想觉悟,使人们自觉地遵守社会要求和行为规范。但教育的作用毕竟有限,就需要用法治约束力和强制力的手段来规范人们的行为,二者相辅相成,互为补充。

  1.教育疏导

  第一,编发读本、画册、专题片等宣传材料。2014年以来,自治区举行了“天山大讲堂”活动,政府协助拍摄了多达数百集的文物专题纪录片《让历史发声》。编发读本、画册、专题片等宣传材料,深入挖掘典型事迹,汇集印刷宣传材料,制作发放《作恶者下火狱必将永居其中》等10余套系列光碟。其中由中央电视台、新疆电视台联合拍摄专题片《谎言包装下的“迁徙圣战路”》,揭开了“迁徙圣战”的真面目,引发群众强烈反响。另外新疆伊斯兰教协会编写了多个专题的“沃尔兹”2,对教育信教群众也起到很好的效果。“问题教材”更是让人震耳发聩,对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有了全新的认识。以上素材用不同的表达形式揭示宗教极端思想的表现、本质和危害,使广大群众提高认识自觉抵制。

  第二,组织“大宣讲”。组织“去极端化”示范宣讲、草根宣讲,深入乡村、社区开展面对面宣讲。组织撰写刊发“心轩”评论。组建一支由专家学者、模范人物、宗教界人士、“草根”宣讲员、文化能人构成的团队,宣传对象主要是农村村民、社区居民、在校学生、监狱在押人员,特别是对有宗教极端倾向的人进行教育,形成“到人、管用、有效”的“去极端化”大宣讲格局。

  值得一提的是基层宣讲,将宣传队伍分为“三支队伍”,即:以宣讲团为骨干的“突击队”;以各乡镇场、街道和各大系统党(工)委为主体的“主力队”;由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青妇组织、“三老”人员、“百姓名嘴”“土喇叭”、草根宣讲员等组成的“预备队”,形成了合理的宣讲骨干梯次队伍3。此外,自治区团委在大宣讲格局中积极作为,培养出一批深受青年人喜欢的“网红宣讲员”,不断摸索宣讲模式,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性。同时编写了“去极端化”宣讲包,包括宣讲材料、课件、视频等供各个高校进行“去极端化”集中教育。宣讲材料深入浅出,在社会媒体视角,互联网思维指导下,用当下时髦的语言,青年人热衷的话题,学生们熟悉的话语体系、思维模式、“网言网语”拉近距离,打破原来枯燥、单调的宣讲方式,深受学生喜爱。

  第三,利用多种媒体渠道宣传教育。为在全社会树立正气,把歪理邪说和噪音杂音压下去,形成主流舆论压倒性优势,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组织开展了“去极端化”系列专题报道。《新疆日报》连续刊登“去极端化”系列访谈;《新疆经济报》开设专版刊登“新疆历史与民族史讲座”;《新疆农民报》组织“去极端化”专刊、专版;电台、电视台开设“去极端化”专栏,在黄金时段播出;针对一个时期以来网上负面信息量大,部分网民分辨能力不强等特点,在天山网常年开设“去极端化”专题。利用自媒体时代的传播特点,开通微信公众账号“最后一公里”,开展网络文化节,推出“微电影节”,开展“去极端化”网上谈活动等,加强网上正面舆论引导。

  2.法治约束

  教育疏导体现了“去极端化”柔性的一面,法制约束体现的就是“去极端化”工作刚性的一面。“去极端化”工作事关自治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事关边疆稳固和国家安全,所以在教育疏导的同时,需要用法治的方式起到保障实施、强制执行、令行禁止的效果。在自治区开展“去极端化”工作的实践中,通过归纳总结、规范、整合和提炼成熟的经验和方法,将这些内容纳入到地方性法规中去,实现了“去极端化”的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和常态化,为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提供法律支持和法治保障,也为其他地区和国家开展“去极端化”工作提供有章可循的现实参照和规范做法。

  第一,严格执行依法打击惩处暴力恐怖犯罪。对于已经实施犯罪活动,触犯刑法的行为人实施依法严厉打击,进行法律惩处,以造成法治震慑之势。

  第二,依法治理极端化现象,不断加强惩治暴恐、去除极端的法制建设。2014年,乌鲁木齐市结合实际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遏制宗教极端思想影响渗透的实施意见》等制度性文件。2014年底,通过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首次针对宗教极端思想的渗透增设具体条款。2015年批准《乌鲁木齐市公共场所禁止穿戴蒙面罩袍的规定》。2015年4月16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去极端化”地方立法工作会议在乌鲁木齐召开,新疆启动“去极端化”地方立法;在“去极端化”过程中,突出青少年、流动人口宣传教育,召开流动人口宣传教育工作座谈会并印发相关文件。2017年4月1日起施行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是新疆首部“去极端化”方面的地方性法规。2018年10月9日又推出去极端化条例2.0版。

  (三)民族团结筑感情,民生发展保物质

  1.民族团结

  宗教极端思想更深层次的危害是宗教极端势力通过宗教做掩护,利用信教群众对于宗教的虔诚信仰,曲解宗教的教义,鼓动宗教狂热,加深各个教派之间、各个宗教之间、各个民族之间的仇恨,刻意制造冲突、隔阂和对立,挑唆民族关系,打破各民族之间长期以来建立的水乳交融的良好局面。暴恐活动伤者毕竟为少数,但是民族矛盾的激发,民族感情的创伤,民族间的仇恨和猜忌,却是长期的,深刻的,难以弥合的。

  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新疆时强调:“民族团结是发展进步的基石”“新疆的问题,最难最长远的还是民族团结问题。”宗教极端势力企图通过暴恐事件制造民族之间的仇恨,离间民族之间的感情,疏远民族之间的距离,使社会处于撕裂的状态。分裂的企图经过煽动、挑唆,很容易达到其险恶的政治目的。民族团结工作正是要弥补沟壑,增进感情,筑牢社会的基础,团结大多数,孤立极少数,使其阴谋诡计失去社会基础,是“去极端化”更长远更深层次的推进之举。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在2016年1月1日正式实施,这个《条例》的实行意味着新疆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法治化方面迈出关键一步。3月28日,自治区党委开展了实施“民族团结进步年”动员大会,加快了新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速度。

  2016年10月16日,自治区召开“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动员大会,以认对结亲为抓手,开启了构建新疆民族团结新篇章,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带头,每人结对联系一户基层群众,各民族之间相互结亲,实现党员干部结对认亲全覆盖。同时,在全疆高校开展了“三进两联一交友”4活动,将教师和各族学生紧紧联系在一起,使教师从讲台走入学生生活的日常。每个民族无论语言、习俗、文化有什么差异,人类共通的情感是人与人之间交流的最大公约数。认对结亲就是打破地域之间的隔绝,拉近心理的距离,消除横亘的刻板印象,走进彼此的生活,加深彼此的了解,加强彼此的感情,了解彼此的文化和生活,设身处地的去感受彼此所想所感所需,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2.民生发展

  马克思说:“人们的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利益是思想的基础,利益决定思想,“‘思想’一旦离开‘利益’,就会使自己出丑。”[2]恩格斯也说:“正像达尔文发现有机界的发展规律一样,马克思发现了人类历史的发展规律,即历来为繁芜丛杂的意识形态所掩盖着的一个简单事实:人们首先必须吃、喝、住、穿,然后才能从事政治、科学、艺术、宗教等等。”[3]列宁更是把物质利益归结为“人民生活中最敏感的神经”[4]。只有正视人民群众的物质利益,切实保障群众的物质生活,不断提高百姓的物质生活水平,切实解决群众生活中的困难,才是固本之举。

  目前新疆大力实施就业、教育、医疗、社保、扶贫、安居、暖心、兴边和安全九大惠民工程,此外重点推进一批民生工程建设,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同时公共服务类项目也紧随其后。聚焦精准扶贫,多策并举持续发力脱贫攻坚。就业是民生之本,2012—2017年新疆城镇新增就业累计232.5万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由19019元提高到30775元,年均增长10.1%;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由6876元提高到11045元,年均增长9.9%,居民收入增长总体高于经济增长。5农村双语幼儿园“应建尽建”,2018年全区基本实现15年义务教育。基本实现城乡居民免费健康体检全覆盖,人民健康和医疗卫生水平进一步提升。1300多万城乡居民告别危旧土坯房和棚户区,260万农牧民饮水安全问题得到解决,400余万农牧民用电条件显著改善。6

  通过民生建设让群众得到眼见为实的实惠,不言自明地感受到生活的改善,自觉自愿选择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祖国大家庭的怀抱中,在所拥有的好日子里,人民群众就明白应该跟谁走,应该坚持什么反对什么。我们历来坚持思想政治工作中的物质利益原则,否则思想政治教育就变成了空洞的说教,失去了现实的力量,民生保障为“去极端化”工作打下了牢固的物质基础。

  (四)去除极端与树立正信相结合

  “宗教作为一种建立在某种信仰基础上的文化体系,其最大特性在于让人们出于对神圣者的信仰而形成相对稳定和深刻的心理属性,这种心理属性一旦形成,便充当起宗教灵魂的角色,在信教者的心理和行为中占据支配地位并发挥主导作用。”[5]在新疆,伊斯兰教对当地的社会生活有深刻的影响,因此在信教者的心理产生认同感和归属感,也让信教群众之间产生了感情上的亲近。南疆信教群众占绝大多数,认知水平和接受程度有限,跟他们讲教义怎么说,他们接受起来有天然的话语体系和认知模式。因此,在对待宗教问题上,用“导”的方法,重视培养南疆宗教人士,特别是对乡村神职人员的培训。让宗教人士用正信的宗教去教育教民,发挥宗教的积极作用,挤压极端思想传播空间,成为党的政策、法律的宣传者。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应用“法律许可、符合教义精神、适合社会发展要求、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宗教思想和主张”7,用宗教正本占领宗教意识形态阵地。

       三、进一步“去极端化”的对策建议

  (一)把牢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

  习近平总书记说“经济建设是党的中心工作,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6]。意识形态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关乎人心向背。在十九大报告中,“意识形态”提到8次之多,创历史之最,说明当前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和形势的严峻性。“去极端化”工作属于国家安全体系中意识形态安全的范畴,当前,在全球化浪潮中,在多元思潮的冲击下,在多元价值观的碰撞中,在西方不断对我们进行“和平演变”的攻势下,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始终维护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的指导地位,是我们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前提和保证。在新疆,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尤为重要,关乎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关乎国家统一民族团结。

  新疆意识形态工作主要集中在“输”“堵”“去”“铸”四个方面,一是“输”:输入马克思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输入马克思主义“五观”“五个认同”“四个自信”“三个离不开”,输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二是“堵”:堵住当前大行其道的“历史虚无主义”“新自由主义”“普世价值观”“民粹主义”等西方思潮的侵蚀;三是“去”,就是要广泛、深入、持久的开展“去极端化”工作;四是“铸”,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二)建立“去极端化”的长效工作机制

  实践表明,“去极端化”工作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不是一朝一夕能够解决并一劳永逸。目前通过“去极端化”工作,有效地阻止了宗教极端思想的传播,宗教极端氛围逐渐淡化,宗教干预生活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群众的思想和认识得到了明显的提升,对宗教极端思想有了免疫力。但是从内部来看,新疆问题是多因素长期积累而成,问题的解决并非一朝一夕之事;从外部来看,近三十年从伊朗“伊斯兰革命”、基地组织、塔利班到“伊斯兰国”等境外宗教极端组织不断发展和宗教极端思想的不断传播不是我们的意志能左右的,境外伊斯兰世界冲突,必然对新疆产生影响,我们难以独善其身。

  从时间上,谋长远的战略高度去设计“去极端化”工作,着眼于未来的“去极端化”工程,制定阶段性目标和任务,精准研究、准确部署。从思想意识到生活方式全方位、缓慢的改变和巩固,需要有打持久战的心理准备,不能操之过急。

  从环节上,建立社会预防机制和长效教育矫正机制,解决事前预防、事中矫正,事后巩固的环节性问题。先破再立往往具有滞后性,被宗教极端思想浸染了再去去除毕竟困难重重,以长远之计,在对儿童进行政治社会化的过程中先入为主的占领意识形态领域高地,使用国家通用语言,将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宗教观、文化观输入大脑中,提高抵御错误思想的能力,增强分辨是非的水平。从小构建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扎实地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多渠道加强“五个认同”,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提升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实效性。

  从群体上,分门别类进行“去极端化”,保证全覆盖。当前通过职业技能教育培训中心对基层群众“去极端化”的有益尝试取得了良好效果,但是学校的学生、社会青年等群体还缺乏针对性的“去极端化”举措,而当代新疆青年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的塑造尤为重要,特别是被“问题教材”毒害的一代人,如何在后续教育中肃清流毒,树立正确的观念,“补课”显得迫在眉睫而意义重大。因此,如何在学校建立“去极端化”机制,在社区开展“去极端化”工作,还需进一步探索。同时加强国际合作,建立合作机制和国际社会一道共谋破解难题之道。

  (三)“去极端化”专业人才的培养和储备机制

  “去极端化”是个谋当前、利长远的大工程,需要专业人才凝聚智慧和力量,并根据现实的变化审时度势,不断调整工作方法;同时,随着职业技能教育培训中心的设立,也有需要专业化人才队伍开展工作的现实需求,肃清“问题教材”流毒也是迫在眉睫又工程浩大的任务。因此专业人才的培养和储备显得重要而紧迫。有志于新疆维稳事业的学者,可以充分发挥自己的理论思考能力;思想政治教育、社会工作等专业人员可以提供方法层面的指导;另一方面,维稳第一线干部身担重责,有丰富的实际斗争经验,这几部分人如果能够经常充分地沟通和相互学习,将大大有利于新疆的“去极端化”工作。培训工作可以通过院校深造、专家代培、社会调查、实战培养、基层挂职等方式,将组织培养和自学相结合,系统学习掌握法律法规、历史文化、民族理论、党的宗教政策、正信的宗教教义,以及教育学、心理学、现代科学、个案矫正、人际沟通等相关知识和技能,提高“去极端化”教育水平。

  民族团结工作方案三篇

  为引导广大师生牢固树立“依法治疆、团结稳疆、长期建疆”的思想理念,旗帜鲜明的维护社会稳定,反对民族分裂,维护民族团结,遏制宗教极端思想向校园渗透,增强各族师生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基础,进一步推进“讲学宣治”活动,加大“去极端化”宣传教育工作力度,抢占意识形态主阵地。切实提高广大师生的辨别能力、免疫能力、防范能力,根据《轮台县教育系统“去极端化”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库车县第四中学开展“去极端化”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系列讲话、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自治区党委八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以现代文化为引领,以“去极端化”目标,进一步落实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动员全校广大师生人人参与、时时宣传、丰富完善教育、管理、防控体系,坚决遏制宗教极端思想在学校蔓延传播,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为库车县教育事业贡献力量。

  二、工作目标

  坚持打防并举、疏堵结合、外敷里治、综合决策、齐抓共管的原则,做好对全校师生的宣传教育工作,以“小手牵大手”的工作思路,扎实做好舆论宣传、教育引导、文化引领、夯实基础等多种方式,让广大师生中分认识宗教极端思想的反动本质,增强判别力,提高抵制宗教极端思想的能力。

  三、领导机构

  组长:艾合买提〃阿布拉(校长)

  副组长:阿布力克木〃伊卜拉伊木(副校长)

  成员:各班主任

  四、具体实施

  1、加强学习,提高“去极端化”的思想认识。

  我校严格落实县县教育局党委下发的和根据《轮台县教育系统“去极端化”工作实施方案》相关文件要求,通过采取集中学习、自学等活动形式,进一步增强教职工的政治思想认识,要求每名教职工对照自己的言行,查摆出自身在安全稳定、政治思想、师德师风、教育教学、履行职责等方面存在的隐性问题,并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制定“去极端化”整改方案。

  2、在案例中学习,在学习中警醒。

  通过学习再教育进一步规范教职工的言行举止。一是通过学习让教职工们看清极端分子的真面目、认清他们的本质,进一步明确教职工的自身职责,深刻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们应该怎么做,不应该怎么做,我们是在为谁培养人,怎么培养人,应该培养什么样的人。二是深刻揭批暴力恐怖案件的真相,认清暴力恶势力的丑恶本质,让教职工知道暴力恐怖和宗教极端化思想给家庭和社会带来的危害,深入开展亮观点表态度发声亮剑活动,积极传递正能量。要求认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从自身做起管好自己,教育好身边的人、子女和亲戚朋友远离宗教极端思想,从不穿吉里巴甫服,不留大胡须、不戴面纱、不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等方面来抵御和防范宗教极端思想的侵蚀。

  3、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去宗教极端化活动,进一步坚定教职工的政治立场。

  一是学校充分利用宣讲团组织开展宣讲活动,就近一个时期以来,中央、自治区媒体关于维护新疆稳定的“11名大学生公开联名书——我们不在沉默”及“维吾尔著名作者联名书”等评论文章、访谈节目,强化教师“四种意识”(即担当意识、责任意识、主体意识、岗位意识),不断加强新形势下学校思想政治建设及“反分裂、反渗透”教育,为正确区分正常宗教活动与非法宗教活动的区别,进而为明确政治立场、坚守维护民族团结阵地夯实了基础。

  二是利用家长会、开学典礼、庆“元旦”等主题活动,让家长走进学校,参与学校活动,跟孩子一起接受去宗教极端化思想的专题教育,进一步增强了家长对非法宗教活动及去宗教极端化思想的认识。通过大走访活动和平时的家访活动,积极发挥每个教职工的宣传员和信息员作用,对每一个学生及家庭成员情况做到“四清四掌握”。

  4、多措并举让“去极端化”宣传教育工作入脑入心,践行于行动。

  一是通过校园网、校园广播、校讯通、黑板报、宣传栏、书法、绘画、手工作品、手抄报等能看得见、摸得着的,感受得到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营造浓厚的“去宗教极端化”宣传氛围。

  二是学校领导要经常深入班级和教职工中,了解学校在安全稳定工作、教育教学、学生常规管理等工作方面的开展情况,并就发现的一些问题作出具体的要求和部署。

  三是加大校园及校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工作力度,重点清查校园及周边环境的安全隐患,对一些学校无法解决的问题及时上报给上级部门,通过上级部门的协调解决,使安全隐患问题得到有效地治理。

  四是配合县纪检部门对教职工的手机、电脑、多媒体卡进行突击检查。

  5、积极开展“八个一”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学生“去极端化”思想的认识。

  通过组织开展法制教育宣传讲座、举办红歌比赛、读红色书籍、观看红色电影、组织一次“去宗教极端化”主题演讲、开展一次“去宗教极端化”征文大赛、举办一次绘画、手工制作比赛、开展一次“民族团结手拉手”融情教育活动、举办一次以现代文化为引领的学生、教师文艺活动。组织学生选手参与书法、绘画、口语、文艺汇演等比赛活动强化教育成果,并依托“道德讲堂”平台组织师生开展“去极端化”主题系列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未成年人“向国旗敬礼”周一献礼活动,以升国旗仪式为契机,组织师生举行升旗仪式。通过国旗下讲话、国旗下誓词等教育形式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广大师生的思想认识,引导各族青少年学生尊重知识、崇尚科学,自觉抵制非法宗教活动的侵蚀;充分发挥校园广播、以校园广播、主题班会等形式加强对师生马克思主义“五观”、“四个认同”、“三个离不开”等思想理论教育。

  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作用,积极邀请相关人员到学校对师生进行法制教育专题讲座,通过讲述一些发生在我们境内和身边的鲜活案例增强师生的普法意识。通过普及法制知识、建树法制观念,淡化了宗教氛围的影响,自觉维护民族团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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