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管理制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管理规定

更新时间:2020-03-15 来源:分析指导

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管理制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管理规定

生命科学学院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管理规定   

 

生物科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为开放性实验室,以本科实验教学为主,面向学院内外开放。本实验室旨在训练学生的技术、技能,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给学生一个创新的场所。为了实现资源共享,最大限度的发挥生命科学实验示范中心的作用特制订如下管理规定。

1、            本实验室以本科实验教学为主。本科实验教学以担任相关课程的的老师负责。

2、            实验室向学院内外开放。非本院人员使用仪器需出示证件。本院本科生、研究生首次使用需出示学生证和指导教师书面意见。

3、            使用5万元以上的大型精密仪器须经培训后方可使用;5万元以下仪器设备首次使用须在专任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

4、            学生使用大型仪器须指导教师签字;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根据预约时间先后进行排队。大型仪器配备的计算机,只能用于实验结果的分析,不得用于其它活动,一经发现,停止其使用大型仪器的资格。

5、            使用者经同意可使用仪器,使用前一律先进行登记,使用后记载使用时间。

6、            使用仪器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违反操作规程、未经许可动用仪器,造成仪器损坏照价赔偿,造成事故由使用者负责,造成人身伤害一律自行负责。

7、            凡使用有毒、剧毒、易燃、易爆物品及放射性物质必须严格按规定使用并告知管理人员;使用后清除到专门的指定地点。

8、            实验完毕,认真清除废物、废液,打扫卫生;关好水、电、气 , 防止事故发生。

9、            节约实验药品,节约用水、用电;注意实验安全。本实验室的仪器、药品、物品未经许可不准带出实验室。

10、        本实验室开放时间:星期一到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节、假日不开放。如节、假日特别急需,经实验室主任、学院分管实验室院长同意,方可使用。

11、        除本科实验教学外,其它人员使用药品照价收费;部分仪器实行有偿服务。有偿服务按有偿服务指南执行。节、假日按双倍收取服务费。

 

 

 

 

 

             生命科学学院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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