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子自由理性的特点|庄子自由理性的特质及其影响 ──以“逍遥”和“游”为中心而论

更新时间:2015-10-05 来源:热点资讯

庄子自由理性的特点|庄子自由理性的特质及其影响 ──以“逍遥”和“游”为中心而论

内容提要:此文在已往庄子思想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一些重要的观点和见解。第一,把老子和庄子分别看成是道家大传统中的两个小传统,纠正了“化老入庄”的倾向,与此相联认为,在政治态度上,老子主要是一个“政治性的动物”,而庄子则是一个“非政治性的动物”;第二,具体到自由观上,认为老子和庄子分别代表了两种不同的自由形态,老子的自由主要体现为政治上的“无为自然”,即“自治”,而庄子的自由则主要是精神上的超越、冥想和神秘体验;第三,不仅从“逍遥”的意义提供了这种论证,而且还特别从人们注意不够的“游”这个重要概念入手,考察了这一点,从而深化了庄子自由观的研究;第四,从宏观上揭示庄子自由观对中国知识心理意识和行为的深远影响。

  

我首先要指出,我们把庄子同自由或自由主义联系在一起的方式,的确很常见。常见到使我们感到庄子不仅是中国自由主义的大师,而且也是西方自由主义的先驱(如严复在《庄子评语》中所说)。在这样的背景之下,重提庄子的自由主义,我就深感不安,我担心我也被同化到这种“常见”的境况之中。因为,我认为有一种说法非常有道理,这就是“我们受到事物本身的影响往往不如受到对事物看法的影响大”。现在我希望我能够摆脱一点我们已有的对庄子的“框架”。也许这是“自负”,但大概不致于就是哈耶克一部著作的名字所说的那样是“致命的自负”。

在中国思想传统中,“庄子道家”是一个重要的传统。但这个传统又是“道家大传统”中的“一个小传统”。“道家大传统”,在先秦至少包含了三个分支系统,即“老子道家”、“庄子道家”和“稷下道家”。它们之间的联系和相承是不用说的,我这里特地提出这三个“分支系统”或“小传统”,是想强调在道家大传统中它们各自的“独自性”。日本汉学界以及受其影响的欧洲汉学界,一直视庄子老于老子,认为老子思想来源于庄子思想,至少在《庄子》一书和《老子》一书的意义上来说是如此。这就产生了“化老入庄”的严重问题。国内学界虽然基本上认定老子早于庄子,肯定庄子思想受到了老子思想的影响,但也在有意和无意之中产生了“以庄推老”的倾向。如现代一些学者,认为道家出于“隐者”,是隐逸派,并影响了中国的隐逸文化。但是,他们对“隐”的意义不仅模糊不清,而且由此也掩盖了“老子道家”的特点,仿佛老子道家也是主张隐的。但是,老子道家并不鼓励“隐”,“隐”是庄子道家的特点。由庄子道家引导的而且也是中国隐逸传统主要意义的“隐”,是指客观上有条件或有机会担任行政官职而又拒绝它,也就是“能仕而不仕”。这也是“隐士”一词的根本意义。因此,在社会中只要不入仕就仍然是隐,不必一定逃避到深山密林和洞穴之中才算隐。从这种意义上说,庄子是一种“非政治性的动物”(自注:庄子的“无君论”也开创了中国“无政府主义”思想的传统),而老子则是“政治性的动物”。由此,庄子的“自由”,主要不是“政治意义”上的自由,而是“非政治性的自由”。

从政治和精神双重层面把道家与“自由”联系起来所进行的考察,已经有了不少成果,i这也有助于我们思考道家与中国知识分子的“自由”取向这一相关问题。说道家在政治上的自由(我们称之为“自治”)观念主要是由老子道家建构起来的,道家在精神领域中的“自由”取向则“主要”由庄子道家所代表,这里的提法本身,也许就容易引起质疑,即所谓“精神”领域的“自由”,是否能够称得上是“自由”。像其它不少观念一样,“自由”观念本身也充满了歧义性,正如论者所说:“在晚近的历史上,自由主义不同派别之多也和耶稣教派或社会主义派别一样。繁衍和分化达到了这样的地步,以致一个人几乎不能确定什么才是自由主义者。”ii歧义丛生的观念,增加了我们表达严密思想的困难,甚至于我们无法使用它而寻找替代品。但是,如果我们事先明确限定一下我们是在什么意义上使用它的,也许就可以避免困绕。这一点,也适合于我们对“自由”的运用。而且,当我们从“精神”、“意志”的意义上把“自由”同道家知识分子的性格联系起来时,我们所说的“精神自由”和“意志自由”,也不是我们别出心裁地对自由所作的一种界定。事实上,这种意义上的“自由”,正是西方对自由众多理解和运用的一种。康德、叔本华、萨特等都?隙ㄈ说摹耙庵尽北局噬鲜亲杂傻摹;挂赋龅氖牵兰抑斗肿拥摹白杂尚浴保霾幌抻凇熬褡杂伞被颉耙庵咀杂伞薄5兰抑斗肿拥摹白杂尚浴保拱ㄗ虐谕咽俊⒉皇茉际⒋诱持刃蚝图壑抵谢竦媒夥诺摹靶卸杂伞薄R簿褪撬担遣⒉皇墙鼋鲈凇熬裆稀被竦檬だ囊恍┤耍皇墙鼋雒勺叛劬Χ阍凇靶牧椤钡谋だ葜醒罢摇白晕野参俊焙汀白晕医馔选薄5兰抑斗肿拥摹白杂尚浴保仁蔷裆系模质峭ü鋈诵卸粗っ鞯摹?/P>

    把“自由”观念运用在道家知识分子身上,问题还可能是,把实际上是近代以来形成于西方的这一“观念”,运用在作为“异域”中国的传统中是否“合适”。狄百瑞在探讨儒家的自由观时,已经意识到了这一点,只是,他认为值得进行探险:“在采用‘自由的’(‘liberal’)这个字时,我当然必须预期到其它误解的可能性。 有的人植根于特殊的西方文化背景,(例如穆勒[john Stuart Mill]所代表的)对自由主义采取狭隘而纯粹的定义。有的人则认为自由主义带有一些他们以为是源自西方的放肆的特点。这两种人都会认为把自由主义一词加诸中国是陌生而不切题的。但是我认为我们还是值得冒一下险。真的,只要不排斥在中国与西方之间探索其相信点,并由此而对双方有更深入的理解,那么,我们就应该欢迎就中国与西方的历史经验中的相异处作尽可能完整的讨论与分析。”iii我们相信,当我们强调道家知识分子的“自由性”时,这里所说的“自由”肯定与西方广义上的“自由”会有契合之处。但正如狄百瑞先生所说的那样,我们又不能忘记它们的“相异性”。

通过研究,我发现老子是中国政治“自由主义”的代表。由老子的“自然无为”所体现的“政治自由”,胡适概括为“不干涉主义”,但我更愿意用“自治主义”一词来概括。我们必须弄清老子何以要强调“自然无为”?何以要求以“无为”为“为”,以“无事”为“事”;何以要求去“为”和“从事”这种看上去是消极地“不为”和“不做事”;何以把“不为”和“不做事”当成一种“事”和“为”去“从事”、去“作为”。

一般来说,“政治”本身来就是“统治”,好不容易获得帝王宝座的统治者,他怎么会不去进行统治呢?他们选择“有为而治”,是非常自然的,也是非常容易的(不管实际上统治得如何)。要他们选择“无为而治”反而是不自然的。这里面蕴含着一个对于“统治者”特别重要的“政治资源”问题。集“君亲师智”多重身份于一身又“受命于天”的古代帝王,实际上掌握着社会政治的“无限资源”。对于一般“无权无势”的老百姓来说,“不做事”、“不为”并不困难,尤其是很多事,他想做实际上也做不成。但是,对于那些“掌握着”最多政治资源、具有最高“权力”的统治者来说,客观条件不仅促使他们“想”做很多事,而且他们也完全“能够”做很多事(不管做得如何)。因此,对于统治者来说,“想事”和“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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