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吗]加快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难点和对策

更新时间:2019-09-28 来源:热点资讯

[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吗]加快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难点和对策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稳定和完善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结构调整、发展农业规模经营、解决农业效益低下的必然选择。近几年来,如东县各地在引导和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的尝试,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总体来说,流转规模不大,进展减缓,效益不高,与现阶段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不相适应。如何正确理解和把握党和国家的土地承包法律、政策,引导和保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积极性,顺应形势,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当前农村经济发展中亟需研究和解决的重要课题。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现状和特点
   从如东县情况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呈现以下特点:
   1、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进程呈减缓趋势。据统计,至2005年5月底止,全县累计土地流转面积为5.65万亩,占总承包面积4.6%,仅比去年底增加0.92万亩,上升0.8个百分点。50亩以上连片流转50块,4560亩,仅比去年增加6块,增加面积为1742亩。
   2、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形式呈趋多样性,但仍以互换、转包、转让为主。其中转包1.71万亩,占总流转面积30.3%,互换2.06万亩,占总流转面积36.5%,转让1.25万亩,占总流转面积22.1%,而租赁、入股等形式的流转仅占17.1%。
   3、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呈明显的区域性。不同地区土地流转的规模、用途不同。镇郊周围村土地流转快于内地村,劳动力转移比重大的村土地流转快于纯农劳力较多的村,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快的地区快于以稻麦种植业为主的地区。
   4、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收益的不均衡性。互换、转包、转让绝大部分属于无偿流转。而租赁、入股等流转形式中,由于地区性、行业性和流转用途的差异,流转收益存在很大的不均衡性。租金标准高的多达1000元/亩,低的不足200元/亩,形成了利益分配的不合理、不规范。
   5、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动因从以解决劳地矛盾为主开始转向项目建设和产业结构调整,但部分仍处于自发自流状态,流转随意性较大,从而带来了流转程序的不完善和流转效益的低下,也给社会稳定造成了一定的 隐患。
   二、影响土地经营权流转进程的主要因素
   1、思想认识上的误区制约着土地流转。一些农村基层干部片面理解中央的土地承包政策,将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与承包经营权流转完全对立开来,认为延长土地承包期30年不变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障碍,只有彻底打破家庭经营才能解决农村土地市场的建立,才能推进农业产业化和规模经营,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形成两种倾向,一是无所作为,放任自流,把土地流转中所必须遵循的农户自愿原则完全看成农民的自主自发行为,疏于管理和服务,对土地流转情况胸中无数,底数不清,又对土地流转中出现的新问题研究不够,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办法不多,缺乏必要的推动措施,从而使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处于无序状态。二是行政包办代替,违背农民意愿,无偿或低价强行推动流转,热衷圈地搞政绩,侵犯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2、中介服务滞后,市场运作机制尚未形成,限制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虽然各镇建立了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但大部分有名无实,只在农经部门挂挂牌子,由农经站抓抓数字统计,真正按照市场经济运作要求,充当流转服务媒介、履行服务职能,发挥中介效能的还不多。流转信息畅通、发布功能齐全、中介服务完善、管理规范严密的土地流转市场运作机制尚未完全形成。
   3、农民的小农经济意识阻碍着土地经营权流转。绝大多数农民还是把承包地作为自己主要的生产资料和最终的生活保障。尽管目前农产品供求矛盾日益突出,农业效益比较低下,农民的种田积极性有所下降,有部分劳力已开始转向农外产业并获得一定的收入,但由于劳动力转移的流转性和收益的不确定性,农户宁愿粗耕粗放,赔本经营,也寸土必争,不愿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对土地流转存有戒心,把土地看成了“保命田”、“退路田”。农民浓厚的恋土情结、保守思想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土地经营权流转的进程。
   三、加快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对策措施
   土地经营权流转快慢和规模大小,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出一个地区农业生产力发展水平和发展趋势。正确分析形势,坚持因地制宜,合理引导推动,有助于加快土地流转进程。
   1、加深政策理解,认清土地流转的必然趋势,引导、保护农民参与土地流转的积极性。
   实行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党在农村政策的基石。农户承包地经营权流转必须在长期稳定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前提下进行。但稳定土地承包关系与鼓励农户在承包期内承包经营权流转并不矛盾。健全土地流转机制,实现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是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完善和发展,它不仅不会动摇双层经营体制,反而会有助于这一制度的长期稳定。一方面,要切实防止不顾条件、违背农民意愿、包办代替、强制命令、侵害农民利益的现象和行为;另一方面,也要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循序渐进,坚持政策疏导,转变农民观念,提高农民素质,千方百计调动和激发农民主动积极参与土地流转的积极性和热情。对二、三产业比较发达,大量农村劳动力转移到农外产业,有稳定的劳动岗位和收入来源,农户已缺乏种田积极性的地区,要积极引导土地流转,实行规模经营,提高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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