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市**局机关党委组织生活制度

更新时间:2019-11-26 来源:热点资讯

[市局]!!市**局机关党委组织生活制度

    !!市**局机关党委组织生活制度
   第一条党的组织生活是机关党组织对党员组织学习、进行教育、严格管理、实施监督的基本形式,是贯彻“从严治党”方针的重要措施,必须严格制度,狠抓落实。**局每名党员都必须按照党章规定,积极参加所在支部和党小组的活动,自觉接受组织监督。
   第二条组织生活主要方式是“三会一课”:
   1、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支委会向党员报告工作;改选或补选支委会成员;吸收新党员和讨论预备党员转正;讨论犯错误党员的纪律处分;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表扬和批评党员;传达学习党内有关文件、安排党课教育等。
   2、党小组会。党小组会应根据上级党组织的安排或本单位的实际适时召开,一般每两个月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组织党员进行政治理论的学习;讨论贯彻党支部决议的具体措施;听取党员思想汇报,检查党员的学习、工作和思想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发展工作;研究预备党员的考察和转正问题;讨论并提出表扬、评优和处理党员的意见;讨论并提出支委会成员候选人名单;选举党小组长等。
   3、支部委员会会议。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领导班子,负责处理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对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负责。支部委员会要定期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接受支部党员大会的审查和监督。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临时召开。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会议议题一般包括以下内容: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指示,讨论制定完成工作任务的方针、措施和办法;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管理教育方面的问题;选举支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研究有关支部成员分工、调整方面的问题;研究发展党员方面的问题;讨论研究协调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工作方面的问题等。开好支委会要做到:会前有通知,会上要民主,会中有记录,讨论有决议。
   (四)党课。党课教育是对党员和申请入党的同志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一种基本形式。一般每半年至少安排一次。
   第三条组织生活全年平均每月至少安排一次,时间由党组负责人研究安排,一般在周五下午。参加组织生活的人员由各支部负责,在组织活动时间内原则上不得安排人员外出。组织生活的内容由专职党委副书记负责,提前做好准备,以确保机关组织生活的落实。
   第四条组织生活形式立足于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做到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生动活泼、教育感人。除安排正常的学习讨论外,还可以组织专题研讨会和专题辅导讲座,参加计算机网络教育活动,观看电视录相,外出参观学习,举办知识竞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等。
   第五条党支部或党小组对每一次组织生活,都要事先有布置,事后有检查,认真考勤,详细记录,保管好有关活动资料。机关党委对党支部的组织生活进行检查督促,确保组织生活保质保量地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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