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管理规定电教设备管理规定

更新时间:2020-03-14 来源:热点资讯

【特种设备管理规定】电教设备管理规定

电教设备管理规定

 

电教设备是进行电化教学提高课堂教学效率的有效工具,必须加强科学管理。

1、电教仪器由电教员专门管理。

2、电教员必须对电教仪器的预算、购置、建档、使用、保管、维护各环节进行科学管理。

3、电教员必须加强业务学习,熟练掌握各类教学仪器的原理、性能、使用方法和维修知识。

4、教师借用仪器必须履行借用手续,接受电教人员的培训,合格后方可借出仪器。

5、教师使用仪器必须按照培训要求按秩序进行操作,出现问题要及时报告电教人员。

6、教师使用过程中故意损坏者要加倍赔偿。

7、电教人员每学期进行一次清查、维修、不能继续使用的要提出计划,学校进行购置或报损。

8、仪器使用完毕后及时交还保管人员,交还时要当面检查仪器,并填写交还日志,记下本次借出的使用情况、仪器状况,日期时间等。

 

电教设备仪器损坏赔偿规定

 

一、摄像机、照相机、电视机、录放机、VCD影碟机,如损坏按价赔偿。

二、幻灯机、投影仪、录音机,损坏的按价赔偿。

三、教学挂图、卡片、录音带、影碟、投影片、幻灯片、数学教具(面积、体积、圆规、三角板、量角器等物品)故意损坏,按价赔偿。

四、各科教师必须做到精心使用,不能随便乱扔乱放,乱拆乱装。

五、使用者在借用时要先检查物品是否功能正常,出库后一切责任由使用者负责。除自然老化,产品问题出现故障外,各科教师必须遵照以上各项制度执行。

 

电教室使用管理规定

 

一、电教人员必须加强业务学习,熟悉各学科知识,协同任课教师使用电化教学手段,制作教学软件,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二、每学期组织一次教师培训,电教人员负责向全校教师介绍有关电教设施性能、使用方法等常识。

三、任课教师借用电教仪器必须履行借用手续。

四、电教人员负责全校电教设施的管理、使用、维修、养护工作。每台设备(包括各班配备的彩色电视机、计算机、收录机、投影仪等)均应有保护罩,防止落尘、曝晒、雨淋。使用前要认真、细致地进行清洁工作。机构部分要上油的按规定上油,磁头部分要定期用清洁带清洗,用消磁器消磁。防止油污粘在仪器上,防止液体滴进设备内。经常检查各部分,防止松动,防止过热,防止不应有的摩擦,防止碰撞。

五、电教人员要及时对电教设施进行检查,提前向学校提交电教设施购置计划,保证供应及时到位。

六、电教人员要及时做好卫生设施的养护、教学信息的接收、转录、教学录音、录像的存放工作,要及时通知教导室组织有关教师进行学习。

七、教师要积极配合电教室工作,做到好借、好用、好还,如有损失、损坏按有关规定执行。

八、电教管理员要加强维修,使用者注意爱护,保证教学条件的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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