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村民自治章程》

更新时间:2023-02-07 来源:模板范例

2021《村民自治章程》

章程,是组织、社团经特定的程序制定的关于组织规程和办事规则的规范性文书,是一种根本性的规章制度。章程与规则的关系类似于宪法和法律。本站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2021《村民自治章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21《村民自治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宪法、刑法、民法通则、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地方性法规及上级政府有关文件的规定和我村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全体党员、干部和村民在工作、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必须遵守本章程。

  第三条、在党支部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党、政分工负责制,并建立村级工作规范化管理、设立村务监督小组。

  第二章、村民委员会工作、村民代表会议及职责

  第一节、村民委员会工作

  第四条、村民委员会是由村民选举产生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负责全村的行政工作。

  第五条、村民委员会服从镇人民政府的领导,积极完成镇政府和村党支部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六条、建立健全村级人民调解、治安、民兵、治保、老年协会、计划生育协会等群众性组织,并充分发挥这些职能部门在综合治理中的自治和领导指挥作用。

  第七条、组织村民学习国家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党的方针政策、教育和引导村民正确使用各种权利及履行应尽的义务。

  第八条、村民委员会在工作中要遵纪守法,廉洁勤政,坚持群众路线,不打击报复,不询私舞弊,执行公开办事制度,主动接受村民的监督。

  第九条、对不遵守制度,不履行应尽义务的村民,村委会按本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向村党支部汇报处理意见。

  第十条、村民委员会的工作要做到:工作有计划、有布置、有落实、有检查、有记录、每季度向村民代表汇报一次工作,把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置于村民的监督之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二节、村民代表会议及职责

  第十一条、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代表组成,由村民民主选举产生,代表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在村委会的领导下进行工作。

  第十二条、村民代表会议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为加强本村两个文明建设献计、献策。

  第十三条、村民代表必须带头执行本章程,热心为村民服务,办事公道。

  第十四条、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主任召集,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反映村民意见和要求。

  第十五条、村民代表会议职责:

  (1)讨论制定各项规范化管理办法。

  (2)讨论决定村政规则,建设各项福利事业、公益事业。

  (3)听取审议本村经济建设规划和实施情况的报告。

  (4)村民代表会议根据村民多数意见,对贪污、受贿、作风不民主、群众意见大和不称职的村委会成员有权撤换。

  (5)听取和审议财务管理和收支情况汇报。

  第三章、社会秩序综合管理

  第一节、社会治安

  第十六条、崇尚科学,反对封建迷信,学雷锋、学先进、先人后己、先公后私,树立共产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第十七条、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维护社会治安,积极同一切违法行为作斗争。

  第十八条、加强夜间巡逻,加强值班,加强对外来人口的管理

  第十九条、与外出务工人员签订遵纪守法合同书。

  第二十条、爱护公物,不准破坏水利、电力、生产、交通等公共设施,违者责令立即修复,重者报上级司法部门处理。

  第二十一条、村民用电按用电管理规定执行,按时交纳电费。临时用电须经电站批准后方可用电,否则按偷电处理,私自接电者加倍收款,后果自负。

  第二十二条、对阻碍扰乱村干部正常工作的人给予批评教育,批评教育不听者,报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第二十三条、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损害他人或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监护人负全部责任。

  第二十四条、对敢于同坏人坏事做斗争,维护集体利益的人和事,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节、综合整治

  第二十五条、保持道路整洁、畅通,禁止在道路边堆放杂物,临时堆放不能影响交通。

  第二十六条、喜事新办,丧事从俭,不铺张浪费。

  第二十七条、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树立良好社会风气,做到人人敬老、爱老,真正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医、老有所为。第二十八条、提倡科学,反对迷信提倡勤俭持家,反对铺张浪费,提倡“四有”新人,反对低级趣味,提供全民健身,积极开展争创“文明户”活动。

  第三节、邻里关系

  第二十九条、遵守社会公德,互尊互爱,互谅互让,和睦相处,建立良好的邻里关系。

  第三十条、在排水、走道、使用宅基地等方面,尊重历史现状,不得损害整体规划和四邻利益,不准打架斗殴,无理取闹,因纠纷打架伤人要包赔医药费、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严重者报上级司法部门处理

  第四节、婚姻家庭

  第三十一条、村民处理婚姻问题,要遵循婚姻法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互敬互爱的原则,建立团结和睦的新家庭。

  第三十二条、夫妻双方地位平等,处理共同财产的权力平等。

  第三十三条、父母应承担未成年人或无生活能力子女的抚养义务,不遗弃婴儿,不虐待残儿和继子女养子女。

  第三十四条、禁止非法同居,不听劝阻者,按安徽省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五条、发扬尊老爱幼的光荣传统,认真履行赡养协议条款,赡养老人不附加任何条件,不准以任何理由刁难老人。

  第三十六条、凡不赡养老人经教育不改者,由村委会责令其子女尽赡养义务,性质恶劣的交上级司法部门处理。

  第五节、依法服兵役

  第三十七条、凡符合应征条件的青年,必须遵守兵役法,响应党的号召,积极报名应征,履行应尽义务。对不履行兵役义务拒绝服兵役者按照兵役法第十一章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八条、民兵、妇联、共青团等组织积极为部队军烈属及优抚对象做好事。

  第三十九条、每个村民不准有损害军政、军民关系的行为,否则严加处理。第四章宅基地和土地的使用规定

  第四十条、全村所有土地均属集体所有,由集体统一规划使用。

  第四十一条、按集镇的整体规划,申请新宅、原宅翻建、搭建房屋,未经批准私自搞建筑者,一律按违章建筑处理。

  第五章、经济财务管理

  第四十二条、建立财务、村务公开监督制度,村干部是否照章办理,对财务开支、收入、干部工资、开办的公共公益事业的'筹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并张榜公布,真正做到五公开“村务公开、财务公开、经营决策公开,制度公开,办事公开”定期向村民代表会报告财务收支。

  第四十三条、明确由村主任负责财务,500元以下财务负责人审批。超过限额的由领导班子集体决定,重大开支由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第四十四条、专项基金的管理,必须做到计划安排,分别核算,先提后用,专款专用。要做到以下几条:

  1、发展基金用于扩大再生产;

  2、福利基金用于村民福利事业;

  3、生产储备用于烈军属的补贴及村民的公共事业;

  4、教育基金主要用于村文化教育事业,培训费等。

  第六章、林木管理

  第四十五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盗伐林木,需要采伐时必须履行审批手续,经上级主管部批准后,并发给采伐证方可采伐。

  第四十六条、如发现盗伐、损坏树木者,按盗伐量3—5倍赔偿,并令其补栽3—5倍的树苗。损坏幼树的每株按10元赔偿。

  第四十七条、因火造成烧毁树木的当事人要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并按烧毁树木的3—5倍补栽。情节严重的交有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第四十八条、未成成人因玩火造成火灾由监护人负责并按以上条款处理。

  第七章、教育工作

  第四十九条、认真执行义务教育法,适龄儿童必须报名入学,并不得中途退。

  第八章、评选先进

  第五十条、评选双文明户、五好家庭户、遵纪守法户条件:

  1、认真执行各项法律、法规,遵守本章程的各项规定。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热爱家乡。

  3、自觉维护社会治安、秩序,自觉抵制六害,不侵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敢于和坏人坏事做斗争。

  4、文明礼貌遵守社会公德,尊老爱幼,家庭和睦,乡邻团结,不惹是生非,不搞歪门邪道。

  5、努力学习文化,掌握科学技术,勤劳致富。

  第五十一条、评选双文明户、五好家庭户、遵纪守法户办法:

  1、由村民小组和村民代表联合评选,报村委会审核,上报到镇综治办批准

  2、评比时间每年年底。

  第五十二条、建立档案,把每年的评选结果记入档案。

  第九章、附则

  第五十三条、村民自治章程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对每个村民具有约束性。

  第五十四条、本章程由党支部、村委会负责解释。

  第五十五条、本章程如有与法律相抵触,当事人可向司法部门提出上诉。

  第五十六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2021《村民自治章程》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建设,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_*关于印发村(居)民自治章程示范文本的通知》(川民发〔2020〕146号)精神,结合宣汉实际,县民政局制订了《XX村村民自治章程示范文本》《XX社区居民自治章程示范文本》,现印发给你们。

  各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加强对辖区村(社区)制订村(居)民自治章程的指导。村(社区)制订村(居)民自治章程,可以参照示范文本并结合本村(社区)实际进行增减,不必全部照抄照搬。

  附件:1.《XX村村民自治章程示范文本》

  2.《XX社区居民自治章程示范文本》

  附件1

  XX村村民自治章程示范文本

  (xxxx年XX月XX日第XX次村民会议表决通过,XXXX年XX月XX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备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本村村民依法自治,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本村村民自治在村党组织的全面领导下,由村民委员会具体实施,并接受县、乡相关部门的领导和监督。

  第三条本村村民委员会特别法人统一代码为XXXX,住所设在**_*宣汉县XX乡(镇、街道)XX村XX小组XX号。

  第二章村民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本村村民包括下列人员:

  (一)户籍登记在本村的人员;

  (二)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实际居住生活,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将其纳入本村村民同等对待的人员;

  (三)户籍已迁出本村,但仍具有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或仍享受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益分配,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将其纳入本村村民同等对待的人员;

  (四)户籍在本村,为本村社会经济事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驻村企事业单位人员,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将其纳入本村村

  民同等对待的人员。

  (五)xxxxxxxxo

  第五条本村村民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法享有宪法赋予的一切权利;

  (二)本村年满十八周岁户籍村民(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者除外)和进行了选民登记的非户籍村民有同等选举权、被选举权;

  (三)参加村民会议和讨论决定重大事务的权利;

  (四)对村干部和村务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五)参与本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权利;

  (六)xxxxxxxxo

  第六条本村全体村民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_撤缟校婪ㄊ敌写?民自治,发展农村基层民主,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认真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和村民委员会的决议决定,遵守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等管理规定;

  (二)团结互助,尊老爱幼,维护集体利益,劝说、阻止一切危害和破坏本村集体利益的行为,并向有关组织和部门反映情况;

  (三)遵纪守法,移风易俗,争创文明某某;

  (四)xxxxxxxxo

  第三章村民自治机构

  第七条村民会议。本村村民会议由本村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

  第八条村民代表会议。本村村民代表会议由XX人组成。

  第九条村民委员会。由主任1人、副主任1人(不设副主任的删除)、委员XX人组成。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可以连选连任。

  村民委员会下设XXXX委员会、XXXX委员会、XXXX委员会(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经济管理、社会福利、红白理事、村民议事、民事恳谈、禁毒防艾等),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分工负责有关工作。

  第十条村务监督委员会,由主任1人、副主任1人(不设副主任的删除)、委员XX人组成。

  第■一条村民议事会(或其他名称的议事机构)。由XX、XX、XX等组成。

  第十二条村民小组。本村设XX、XX、XX等XX个村民小组。每个小组设小组长1人。

  (第条XXXXXXXX)

  第四章村民自治制度

  第十三条会议制度。

  (一)村民会议制度。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会议。召集村民会议,应当提前十日通知村民。本村村民会 议至少每半年举行一次,应当有本村十八周岁以上过半数的村民参加,或者有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所作决定须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同意。除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外,本村村民会议还应认真履行以下职责:

  XXXXXXXX;

  xxxxxxxx;

  XXXXXXXXo

  (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和村民代表组成,村民代表应当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五分之四以上,妇女村民代表应当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组成人员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同意,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不得与村民会议的决定决议相抵触。

  (三)村"两委”联席会议制度。XXXXXXXX。

  (四)村民委员会会议制度。村民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召集,主任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委托副主任或者其他成员召集,村务监督委员会可以列席村民委员会会议。村民委员会讨论决定事项,应当经村民委员会组成人员过半数同意。

  (五)村民小组会议制度。村民小组召开会议,应当有本村民小组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三分之二以上,或本村民小组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过半数同意。

  村民小组集体经济事务参照《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示范

  章程(试行)》办理。

  XXXXXXXX;

  XXXXXXXX;

  XXXXXXXX。

  (六)XXXX会议制度。

  第十四条“四议两公开”制度。涉及本村发展和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须经村党组织提议,村“两委”联席会议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决策内容和实施结果公开;决策和实施全过程接受党员、村民的监督。

  第十五条村务监督制度。对于村务公开和决策、村级财产管理、村工程项目建设、惠农政策落实、干部民主评议以及其他群众关心的重大事项,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及时向村党组织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必要时直接向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报告。

  第十六条村务公开制度。涉及财务的事项应当按季度定期公开,集体财务往来较多的村应当按月定期公开。本村务公开栏设在xxxxo除公开栏外同时通过会议、宣传单、广播、XXXX等方式公开。在村务公开栏公布的内容应当保留10日以上,少于10日的,应当重新公布。除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的本村发展规划、土地征用、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及本村十分之一以上村民或者五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联名要求公开的事项等重大事项外,以下村务应当公开:

  XXXXXXXX;

  XXXXXXXX;

  XXXXXXXXo

  第十七条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制度。

  (一)本村集体经济包括土地(具体地点、面积等信息)、

  xxxx、xxxxo

  (二)集体资产要按照集体经济组织章程做好登记、保管、使用和处置,并定期公开。

  (三)实行村财乡(镇)管,严格收支两条线,不得搞“账外账”和“小金库”,报账必须经村务监督委员会签字同意。

  (四)为全村修路、建桥、办电等重大项目筹集资金,必须有本村十八周岁以上过半数村民参加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户的代表召开会议一事一议,所筹资金必须符合上级规定。

  第十八条队伍管理制度。村组干部必须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规定以及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执行村“两委”各项决定、决议,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积极协助县、乡相关部门开展工作,并自觉接受监

  督。

  

  (一)学习制度。XXXXXXXX。

  

  (二)值班制度。XXXXXXXX。

  

  (三)考核制度。xxxxxxxxo

  

  (四)XXXXXXXX。

  

   第十九条印章管理制度。印章应当由专人保管,并建立印章使用审批、登记、备案等管理制度。印章使用的审批人与印章保管人不得为同一人。

  第二十条维护社会秩序制度。

  (一)本村村民都要学法、知法、守法、护法,遵守社会道_撤缟校斡肫桨泊唇XXXXX跃跷ど缁嶂刃颍磺形シ?犯罪行为作斗争。

  (二)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移风易俗不搞封建迷信,勤俭节约不铺张浪费,不搞宗派活动,反对家族主义。

  (三)婚姻自由、男女平等、尊老爱幼,父母要承担未成年或无生活能力子女的抚养教育,子女要尽到赡养父母义务。

  (四)互相尊重、团结友爱、和睦相处,矛盾纠纷自行友好协商解决或依靠人民调解委员会解决,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没有规定或与法律冲突的,以法律为准。

  (第XXX条XXXX制度。)

  附件2

  XX社区居民自治章程示范文本

  (XXXX年XX月XX日第XX次居民会议表决通过,XXXX年XX月XX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备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本社区居民依法自治,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本社区居民自治在社区党组织的全面领导下,由居民委员会具体实施,并接受县、乡镇(街道)相关部门的领导和监督。

  ***员会特别法人统一代码为XXXX,住所设在**_*宣汉县XX乡镇(街道)XX号。

  第二章社区居民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本社区居民包括下列人员:

  (一)户籍在本社区的人员;

  (二)户籍不在本社区、但在本社区已办理居住证或居住登记的人员;

  (三)xxxxxxxxo

  第五条本社区居民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法享有宪法赋予的一切权利; (二)本社区年满十八周岁的户籍居民(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者除外)和进行了选民登记的非户籍居民有同等选举权、被选举权;

  (三)参加社区集体活动的权利,对社区事务有知情权管理权,.对社区居委会及社区服务站成员有监督权、评议权;

  (四)对本社区的卫生、文化、体育、治安、服务、环境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对居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社区发展规划、社区有关工作进行质询和监督;

  (六)XXXXXXXX。

  第六条本社区全体成员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依法实行居民自治,发展城市基层民主,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认真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居民自治章程和居民公约、业主公约,执行居民代表会议的各项决议决定;

  (二)参加社区组织的各项公益活动,积极配合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

  (三)自觉维护社区环境卫生、社区治安,积极参加文某某庭、文明某某、文明社区等创建活动,为构建和谐社区作贡献;

  (四)关心社区公益事业,积极参加社区公益活动和文体活动,维护社区居民合法利益,制止损害社区和他人利益的行为;

  (五)xxxxxxxxo

  第三章社区居民自治机构

  第七条居民会议。本社区居民会议由本社区十八周岁以上的居民组成,可以由全体十八周岁以上居民或者每户派代表参加,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代表2至3人参加。

  第八条居民委员会。由主任1人、副主任1人(不设副主任的删除)、委员XX人组成。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本社区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或者每户派代表选举产生,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代表2至3人选举产生。居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其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居民委员会下设XXXX委员会、XXXX委员会、XXXX委员会(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由居民委员会成员分工负责有关工作。

  第九条居务监督委员会。由主任1人、副主任1人(不设副主任的删除)、委员XX人组成。

  第十条居民议事会(或其他名称的议事机构)。由XX、XX、XX等组成。

  第十一条居民小组。本社区设XX、XX、XX等XX个居民小组。每个小组设小组长1人(或设小组长1人、副小组长1人)。

  (第条xxxxxxxx)

  第四章居民自治制度

  第十二条会议制度。 (一)居民会议制度。***员会召集并主持,每年至少举行一次,居民会议必须有过半数的法定成员出席才能举行,居民会议的决定应当由出席人的过半数通过方能有效。除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外,本社区居民会议还应认真履行以下职责:

  XXXXXXXX;

  XXXXXXXX;

  XXXXXXXXo

  (二)社区“两委”联席会议制度。XXXXXXXX。

  (三)居民委员会会议制度。居民委员会讨论决定事项,应当经居民委员会组成人员过半数同意。

  (四)居民小组会议制度。属居民会议职权范围但不需要表决通过的有关事项,可由居民小组召集居民讨论。居民委员会根据需要可以召集各居民小组的部分居民商议居民依法自治的有关事项。

  (五)XXXX会议制度。

  第十三条“四议两公开”制度。涉及本社区发展和居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须经社区党组织提议,社区“两委”联席会议商议,党员大会审议,社区居民会议决议;决策内容和实施结果公开;决策和实施全过程接受党员、居民的监督。

  第十四条居务监督制度。对于居务公开和决策、社区财产管理、工程项目建设、有关政策落实、干部民主评议以及其他群

  众关心的重大事项,居务监督委员会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及时向社区党组织和居民会议报告。必要时直接向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报告。

  第十五条居务公开制度。涉及财务的事项应当按季度定期公开,集体财务往来较多的社区应当按月定期公开。本社区居务公开栏设在XXXX。除公开栏外同时通过会议、宣传单、广播、XXXX等方式公开。在居务公开栏公布的内容应当保留10日以上,少于10日的,应当重新公布。除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的本社区发展规划、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及本社区十分之一以上居民联名要求公开的事项等重大事项外,以下居务应当公开:

  XXXXXXXX;

  XXXXXXXX;

  XXXXXXXXo

  第十六条社区居民服务制度。

  (一)建立健全社区服务体系,丰富社区服务项目,为社区居民提供形式多样的服务。

  (二)加强社区志愿者建设,培育和发展社区志愿义务服务队伍,广泛开展社区义务服务活动。

  (三)组织社区志愿者、社区内单位和社区居民为社区内孤寡、残疾和老年人、贫困户、失业者提供经常性服务和帮助。

  (四)充分利用单位的设施,向社区居民开放,实行无偿或低偿服务,不断增加为居民服务的项目。

  (五)制定社区服务、社区卫生、社区文化、社区体育、社区环境、社区治安的居民公约,共同遵守执行。

  (六)引导居民遵守公民道_彻娣叮龅郊彝ズ托常俳?社会安宁。

  第十七条队伍管理制度。社区干部必须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规定以及居民自治章程、居民公约,执行社区“两委”各项决定、决议,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积极协助县(市、区)、街道(乡镇)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一)学习制度。xxxxxxxxo

  (二)值班制度。XXXXXXXX。

  (三)考核制度。XXXXXXXX。

  (四)xxxxxxxxo

  第十八条印章管理制度。印章应当由专人保管,并建立印章使用审批、登记、备案等管理制度。印章使用的审批人与印章保管人不得为同一人。

  第十九条维护社会秩序制度。

  (一)本社区居民都要学法、知法、守法、护法,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积极参与平安创建,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二)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移风易俗不搞封建迷信,勤俭节约不铺张浪费,不搞宗派活动,反对家族主义。

  (三)婚姻自由、男女平等、尊老爱幼,父母要承担未成年或无生活能力子女的抚养教育,子女要尽到赡养父母义务。

  (四)互相尊重、团结友爱、和睦相处,矛盾纠纷自行友好协商解决或依靠人民调解委员会解决,做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

  第二十条本章程没有规定或与法律冲突的,以法律为准。

  2021《村民自治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依法实行村民自治,推进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促进本村两个文明建设,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村委会在村党支部领导下,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范围内实施村务管理,并充分体现“四个民主”的原则,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第三条本章程在广泛征集本村村民意见的基础上由村民代表会议通过,由村委会组织实施,村民代表会议监督执行

  第二章村级重大事项听证会制度

  第四条听证内容。凡是与农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如村集体土地的承包和租赁、集体企业改制、集体举债、集体资产处置、种植结构调整、村干部报酬、村公益事业经费筹集方案和建设承包方案等。

  第五条听证对象。一般由村民代表、党员代表、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群众代表、有关部门领导、专家、技术人员等。必要时可邀请在本村的市、区、乡(镇、街道)人大代表、党代表。

  第六条听证程序。听证人员围绕听证内容充分发表意见建议或进行解释说明,听证会议结束后,由听证会召集人综合各方意见,提出建议方案。讨论通过后,根据方案实施。

  第七条基本要求。①听证会召开之前,应事先将听证会内容、时间、地点向村民公布,村民可以参加旁听,并发表意见。②建议方案须经应到会村民代表的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未获通过的,由村民代表表决决定是否进行第二次听证。

  第三章村民代表会议

  第八条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代表、村两委班子成员组成。村民代表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有三分之一的村民代表提议,应当在10日内召集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组织召集和主持。

  第四章 干部管理、村民小组管理

  第九条本村干部考评管理的对象包括村两委班子成员,工、团、妇、民兵组织负责人及村其他专职干部。

  第十条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如村干部学习制度、值班制度、干部会议制度、廉政勤政制度等。

  第十一条本村划分为  个村民小组,各村民小组设组长人,组长由本组村民推荐产生(组长一般应为村民代表),具体负责本组的各项事务,听取、反映本组村民的意见和建议,教育、组织、带领本组村民完成村委会布置的各项工作。

  第五章 公共事务、公益事业管理

  第十二条村民的水费、电费、有线电视视听费按季上交,不得拖欠。

  第十三条村委会用于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各项集资款的使用情况和收支账目,向村民公布。

  第六章 计划生育管理

  第十四条本村计划生育工作由村党支书和村委会主任负总责,由村委会设立计生协会,具体组织开展工作。

  第十五条凡居住本村的村民包括外来暂住人口都必须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服从本村计划生育各项管理。对违反计划外生育条例或不服从管理的,村两委会有权上报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按条例处罚。

  第七章 社会治保调解管理

  第十六条为了维护本村社会秩序的稳定,创造一个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村委会设立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委员会,负责本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第十七条大力开展普法教育,利用宣传栏、广播等形式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村民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开展社会治安“群防群治”,加强安全防范,大胆检举揭发各种违法犯罪和负案外逃的刑事犯罪分子,积极同一切违法行为作斗争。

  第十八条子女应有赡养父母的义务,照顾好老人起居,关心老人的健康,孝敬公婆,尊老爱幼,邻里和睦的一种良好社会风尚。弘扬家庭美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争做文明人,争创文明户。

  第十九条协助政法机关做好易燃、易爆、剧毒、枪械、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的管理,对私自制造、运输、贮藏、贩卖、使用或其他违反规定的行为,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报司法机关处理。严禁赌博,发现为赌博提供场所、条件的,应予批评教育,不听劝阻的报司法机关处理。利用封建迷信招谣撞骗者,应予教育、劝阻或报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条爱护公物,不准损坏水利、交通、通信、供电、供水、生产等公用设施,违者责令其修复或承担费用,并视情节给予处罚或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一条严格用电用水管理,禁止偷电、偷水,不得私自铺设用电、用水管线。村分派的水、电管理员,应按月收取用户的水、电费,并上报结账。村民应履行村委下达的各项收费规定。各小组长配合协调工作,如发现偷水,违者视情节给予处罚;偷电由供电营业所负责处理;水电费等拖欠拒交者或无理取闹,应采取停止供电、供水等措施。

  第二十二条不得成立非法的社会团体等各种帮会组织,如有发现,责令立即解散,并对为首者报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三条加强对劳改劳教释放人员、监外执行人员、劣迹人员的管理和帮教工作,村委会指定专人对他们进行监督、教育和帮助。

  第二十四条本村村民不得私自留宿不明身份的人员。为外来人员提供违法犯罪条件或庇护场所的,视情节按本章程由村委会给予酌情处理或报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章 土地管理

  第二十五条本村区域内所有的土地(包括河道)均属集体所有,由村委会统一管理,土地承包者和依法使用者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第二十六条企业单位及个人建房用地都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1、必须按照村镇规划许可,村民建房按照土地管理法为一户一宅。

  2、必须符合村镇建设规划及审批用地所具备条件,由本人向村委会提出申请,经村委会同意后到乡镇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3、建房户办齐一切用地手续后,在开建前3天向村委会上报放样,由村委领导同乡镇土管员到现场按审批位置、面积放线打桩后方可开建。

  4、凡建房户,不按照以上规定进行私下交易、未批先建、少批多占的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置。

      第二十七条  集体所有的农业用地,由村经济集体组织发包给本村村民承包使用,由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负责监督。承包者自觉履行合同的规定。

  第九章 行政事务管理

      第二十八条村委会在办理好本村自治事务的同时,应当积极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工作,完成征兵和上级分配的各项任务。

  第二十九条 村委会要将各项村务定期公开,每年不少于四次,接受群众的监督。

  第十章公共设施的维护管理

  第三十条为保护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的管理,自觉遵守和爱护本村的形象工程设施(路灯、花木、道路、出租房等)、公共设施的良好风气,村道上不允许堆放杂物、建筑物。凡村道两侧属村公共设施规划区范围内的土地,村民不得任意占用。

  第三十一条全村村民自觉遵守环境卫生,居民的生活垃圾必须放到指定位置,不准向沟渠、河塘乱倒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凡损坏公共设施的行为,一经发现,除按价赔偿外,行为人必须作书面检讨。

  第十一章财务管理

  第三十二条本村财务实行村民民主理财制度,由村民主理财小组代表村民进行,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从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中推选产生,设组长1人,副组长1人,成员1至3人。

  第三十三条建立和健全财务开支审批制度,村财务收支审批按下列程序进行:①经集体讨论决定作出财务收支事项;②落实专人负责财务收支事项工作;③当财务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并注明用途和签字(盖章);④将原始凭证交民主理财小组集体审核;审核同意后由民主理财小组组长签字(盖章);⑤将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同意后的财务事项及原始凭证报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审批;⑤经审批同意并签字(盖章)后,由会计人员审核记账,并按照财务公开程序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第三十四条加强集体资产管理,所有资产都应登记入册。

  第三十五条建立村财务审计制度,年度审计、专项审计由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村民主理财小组协助,并定期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

  第三十六条集体出借给企业和个人的资产和现金等,双方签订好合同,同时办好资产抵押手续。

  第十二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为了加强村务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广泛听取村民意见和建议,建立村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的内容:一是财务公开。所有收支必须逐项逐笔公布明细账目,让群众了解、监督村集体资产和财务收支情况。二是事务公开。农村机动地和“四荒地”发包、村集体债权债务、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使用、村干部报酬、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民主决策事项要及时公开。三是协助上级办理的政务公开。如计划生育政策落实、救灾救济款物发放、宅基地使用、土地征用补偿及分配、税费改革和农业税减免政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种粮直接补贴、退耕还林还草款物兑现,以及国家其他补贴农民、资助村集体的政策落实情况。四是村民意见征询与反馈情况公开。另外,村民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也应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要求公开的事项,继续坚持公开。

  第三十八条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本章程自xxxx年xx月xx日通过起实施,如有修改变动需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

本文来源:https://www.lzjjdc.com/qitacailiao/1355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