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反邪教安全教育知识三则

更新时间:2023-03-01 来源:模板范例

小学反邪教安全教育知识三则

中国反邪教协会(英文名:ChinaAnti-CultAssociation)于2000年11月13日成立,是由全国科技界、社会界、宗教界、法律界、新闻界等社会各界有志于反对邪教人士自愿组成,依法登记成立,是公益性、非营利性法人社会团体。互信范文网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小学反邪教安全教育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小学反邪教安全教育知识一则

  导语:了解邪教是什么及邪教组织、邪教的性质及基本特征、如何防范和抵制邪教……

  一、什么是邪教?

  简单地说,让你荒了田、抛了家、弃了学去相信“神”的是邪教;宣扬“世界末日”就要到了、只有加入他们的组织才能得救的是邪教;鼓吹入了“教”能治病、能消灾避难的是邪教;欺骗、威逼妇女受教主凌辱的是邪教;说传统宗教过时了、要信新“神”的是邪教;非法聚会时鬼鬼祟祟、乱喊乱叫、乱唱乱跳的是邪教;让你用骗人的手段诱使他人加入的是邪教;加入后不让退出的是邪教;把社会、政府、普通老百姓当成“魔”的是邪教;以“神”的名义煽动成员对抗政府的是邪教。

  二、邪教的特征:

  1、打着宗教、科学的幌子编造歪理邪说;

  2、神化邪教头子,进行精神控制;

  3、建立地下组织,进行非法活动;

  4、不择手段地骗敛钱财;

  5、反对政府,仇视社会;

  6、宣扬“世界末日”来临。

  三、邪教的危害:

  1、破坏家庭;2、骗取钱财;3、破坏生产;4、奸淫妇女;5、残害生命;6、毒害青少年;7、煽动闹事,扰乱社会秩序;8、危害农村基层政权。

  四、邪教是怎样骗人的?

  1、打着宗教或气功的幌子蒙骗人;

  2、用治病、免灾诱惑人;

  3、用各种把戏吓唬人:⑴看相算命;⑵装神弄鬼;⑶蚂蚁写字;⑷白纸显字;⑸玩符谶(读音为chen陈,意为迷信的人指将来要应验的预言、预兆)把戏;⑹抹鳝鱼血招蝙蝠、投放癞蛤蟆等东西;

  4、套近乎拉拢人;

  5、小恩小惠收买人;

  6、用暴力手段胁迫人。

  五、参与邪教活动是违法的行为:

  邪教坑害老百姓,扰乱社会治安,危害国家安全,已成为全社会的公害。

  1、党和政府处理邪教问题的基本政策:对绝大多数受骗上当的群众,要千方百计地团结、教育、挽救他们;对极少数邪教头目和骨干,要依法严厉打击;那些骗财、骗色、危害社会的邪教头子及其骨干、违法犯罪分子,他们是在害人,是违法犯罪,危害极大,性质恶劣,必须坚决依法严厉打击。

  2、处理邪教问题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00条规定:“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的,分别依照本法第236条、266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利用会道门、封建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利益、损害他人身体健康或者骗取财物,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或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规定,未经注册登记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尚不构刑事处罚的,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此外,邪教活动违反我国《集会游行示威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社团管理登记条例》等法律规定的,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如何防范和抵制邪教?

  1、人民群众要自觉防范和抵制邪教。

  ⑴不听、不信、不传;

  ⑵检举揭发邪教的违法活动;

  ⑶破除迷信思想,正确对待生老病死;

  ⑷正确对待人生坎坷,增强追求美好生活的勇气和信心;

  ⑸树立科技致富、勤劳致富思想,通过自己的双手创造美好的生活。

  2、基层党组织要旗帜鲜明地反对邪教,并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⑴要在群众中大力宣传抵制邪教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让邪教成为过街老鼠,在广大群众中没有市场;

  ⑵要加强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⑶要建立防治邪教的责任制;

  ⑷要千方百计为老百姓办实事,增强党和政府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⑸要加强在中小学校的反邪教教育。

  小学反邪教安全教育知识二则

  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下午好,为了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给大家一个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今天下午我们利用最后一节课的时间对大家进行校园安全知识讲座和反邪教基本知识的普及,希望大家能够认真听讲,将我们今天讲座的内容认真领悟并普及你的亲人朋友。众所周知,邪教是利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他与“黄色书籍、音像制品”、“毒品”、“赌博”并称为现今社会危害青少年的“四毒”,所以我们今天在这里,向大家普及反邪教的知识,希望大家能够认清邪教的本来面目,崇尚科学,远离邪教。下面我将从以下七个方面对反邪教的知识作以普及。

  一、什么是邪教?

  邪教是指冒用宗教、气功或者其他名义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邪教不是宗教团体,不是道德修行组织,不是健身体育运动。

  二、邪教的特征。

  1、假冒宗教、气功骗人;2、散布“世界末日”论;3、建立非法组织;4、神化活的教主;5、实施精神控制;6、骗钱骗物骗色。

  三、邪教的危害

  当今世界有邪教组织近万个,几乎遍及世界各大洲,信徒达数千万人。他们编造歪理邪说,制造恐怖气氛;神化活的教主,实施精神控制;玩弄各种骗术,大肆聚资敛财;目无道德法律,破坏社会稳定;泯灭亲情人性,残害他人生命。他们不择手段,制造了一系列震惊世界的事件,对社会造成了严重危害。

  事例一:避“末世”走绝路

  美国的“人民圣殿教”宣扬世界末日来临,人人难逃核战大劫,声言自杀是一种“圣洁之死”。1978年11月18日,914名教徒被骗服毒死亡,其中有276名儿童。

  事例二:琵琶才女自焚之路

  1991年秋天,中央音乐学院附小招生现场,年仅10岁的陈果以一琵琶曲《大浪淘沙》被录取了。在孙老师的指导下,陈果的音乐天赋得到超常发挥,大家都称她为“琵琶之女”。就在这个时候,妈妈郝惠君寄给她一本《转法轮》,在母亲的影响下,她从此迷上了“法轮功”。孙老师发现后,立即对陈果进行了劝说教育,要她在学琴与练功之间作出选择,陈果最终答应老师不参与“法轮功”。

  谁料到2001年除夕下午,在妈妈的动员下,陈果竟然随同妈妈到天安门广场燃油自焚,以求“圆满”。躺在病床上的陈果被烧得面目全非,双手焦残,有谁能相信这曾是位非常美丽而年仅19岁的“琵琶才女”?

  事例三:未圆的大学梦

  1998年8月,罗春华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梦寐以求的大学。但在收到录取通知书的第五天,她却带着对“法轮功”的怨恨和未能圆大学梦的遗憾离开了人世。罗春华原来是一名高中学生。在一次学校组织体检时,发现她是乙肝病毒携带者,经过一段时间的药物治疗,她的病情已经有所好转。

  1996年,罗春华开始修炼“法轮功”。在练功初期,她一边吃药一边练习,希望练功能辅助治疗。但从1998年参加“法轮功”培训后,罗春华就拒绝打针吃药。1998年春节后,罗春华感到肝脏疼痛,并在练功时吐了血。但她仍不敢违背李洪志“练功人不能吃药打针”的“圣旨”,只同意输血,坚持不打针,不吃药。

  高考之后,罗春华的病情继续恶化,在弥留人世的最后几天,她终于醒悟,主动要求打针吃药,但为时已晚。当年8月24日,19岁的罗春华病死在医院。

  事例四:亲情失落寒风中

  周世伟原本有个美满的家庭,爸爸妈妈对他十分疼爱。但自从周父周母迷上“法轮功”后,他们开始对儿子变得非常冷漠,整天难说上两句话。

  周世伟拿到大学录取通知书时,父母没有丝毫的喜悦,也没有给他筹措必需的学习费用,而是把钱都花在买练功用品上。亲戚朋友及时向他伸出援助之手,周世伟终于踏进了大学的校门。

  小学反邪教安全教育知识三则

  为推动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向纵深发展,切实增强小学生识别和抵制邪教的意识和能力,永城市第七小学通过多形式、多渠道深入开展了“崇尚科学、反对邪教”主题教育系列活动。

  12月4日,当凛冽的北风昭示着冬日的寒冷时,七小的教室里却是热火朝天,这里正在进行着“反对邪教从我做起”为主题的班会活动。各班班主任老师利用多媒体课件结合鲜活生动的例子向学生们介绍了“什么是邪教”、“世界上的主要邪教团体”、“邪教的危害”、“如何抵制邪教”等反邪教的基本知识;并用生动的事例说明了邪教与宗教的区别,深入浅出地对邪教的危害进行了剖析;深刻地揭露了邪教组织残害人民的邪恶本质,教育同学们要学会识别邪教骗人的“鬼把戏”,并号召全体学生行动起来,争做反邪教的小谋士、小卫士、小勇士,从自己做起,带动家人,抵制邪教,促进和谐。学生们沉浸在老师的介绍中,明白了道理,感知了责任,发表了自己的看法,讨论了今后的做法,并通过朗读《反邪教儿歌》,观看反邪教漫画深入体会到邪教的危害,掌握了应对方法。

  相信科学,反对邪教;珍爱生命,构建和谐,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活动结束了,影响却是广泛而深远的。反邪教工作是一个长期的、不间断的过程,我们会提高警惕,及时有效的向学生宣传科学精神,教授科学文化知识,教育他们用科学知识来武装头脑,信科学,讲科学,让学生们能在科学的陪伴下健康快乐地成长。

  1.我国有关法律对邪教组织是如何界定的?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两高”司法解释)对邪教组织作如下界定:“邪教组织是指冒用宗教、气功或者其他名义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这个界定包含四个要素:一是冒用宗教、气功或者其他名义,形成歪理邪说和组织;二是散布歪理邪说是其控制和发展成员的主要手段;三是其行为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四是其组织是非法组织。

  2.邪教的基本特征是什么?

  第一,“教主”崇拜。邪教“教主”都极力神化自己,以欺骗手段把自己打扮成活着的“神”,号称自己拥有许多超自然的神力和权力,诱骗邪教成员只能唯“教主”之命是从,为“教主”而生,为“教主”而死。

  第二,精神控制。邪教“教主”为达到使其成员对自己绝对忠心的邪恶目的,以各种歪理邪说、谎言骗局、心理暗示等手法,并用惩罚、威胁等恐吓手段,对其成员实行“洗脑术”,进行精神控制,使其丧失独立判断能力,“进得来、出不去”。

  第三,编造邪说。邪教“教主”宣扬具体的“世界末日论”、“人类灾难论”等歪理邪说,利用各种恐吓手段制造恐慌心理和恐怖气氛,使其成员狂热地、盲目地追随邪教“教主”。

  第四,聚敛钱财。邪教“教主”要求“成员要完全奉献”,不择手段巧取豪夺,同时,高利润地销售其书籍、音像制品、练功用品等,从而暴富。

  第五,秘密结社。邪教一般都以“教主”为核心建立严密的组织体系,采用十分隐蔽的联络方式,通过秘密聚会、“传教”、“练功”甚至采用暴力手段等方式发展邪教成员。

  第六,危害社会。突出表现在用极端的手段与现实社会对抗,不仅威胁个体生命和群体利益,还危害公共利益和社会稳定。

  3.邪教的社会危害主要有哪些?

  邪教对于人类,不仅毒害人的肌体,而且侵蚀人的`灵魂。邪教对于社会的危害是多领域、多方面的。

  第一,危害国家政治稳定。表现在:破坏国内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向公职部门渗透,侵蚀国家机构;挑战现行政治体制,反对国家政权。

  第二,危害国家经济秩序稳定。表现在:非法敛财,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进行经济犯罪,破坏社会生产及财政金融秩序。

  第三,危害社会秩序稳定。表现在:破坏社会治安;蔑视法律,危害公共秩序;诬告滥诉,干扰司法正常进行;毒化社会风气;干涉婚姻,违背人伦,破坏家庭。

  第四,危害社会思想稳定。表现在:编造歪理邪说,制造思想混乱;制造恐慌心理和恐怖气氛;反科学、反文明,亵渎人文精神。

  第五,践踏人权。表现在:残害生命,践踏人的生命权;扼杀自由,侵犯人的政治权利;诋毁宗教,伤害信教群众的名誉权。

  4.制作、传播邪教传单、图片、标语、报纸、光盘、录音、录像带的应受到何种处罚?

  根据“两高”司法解释(二)第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制作、传播邪教传单、图片、标语、报纸、光盘、录音、录像带的,依照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的规定,以阻止、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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