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水和中水的区别]再生水的使用政策

更新时间:2015-04-09 来源:水利论文

[再生水和中水的区别]再生水的使用政策

作者: 刘应宗 李明(天津大学 管理学院) 收录来源: 中国水网
【摘要】本文依据水的再生使用的规律性、我国污水再生利用的重要性、再生水使用的经济性和价格的合理性认为,我国现阶段再生水使用政策应是:再生水的使用方式,直接使用与间接使用相结合,因地制宜;直接使用中,就地使用与集中使用相结合,因时制宜。再生水的使用范围,城市使用与农村使用相结合,以城市为先;城市使用中,工业使用与其他使用相结合,以工业为先;从持续发展的观点看,再生水应主要用于地下水回灌。
再生水水量大、水质稳定、受季节和气候影响小,就所可取,是一种十分宝贵的水资源。再生水使用方式很多,按与用户的关系可分为直接使用与间接使用,直接使用又可以分为就地使用与集中使用。再生水的用途也很多,可以用于农田灌溉、园林绿化(公园、校园、高速公路绿带、高尔夫球场、公墓、绿带和住宅区等)、工业(冷却水、锅炉水工艺用水)、大型建筑冲洗以及游乐与环境(改善湖泊、池塘、沼泽地,增大河水流量和鱼类养殖等),还有消防、空调和水冲厕等市政杂用。

目前,多数国家的再生水主要用于农田灌溉,以间接使用为主;日本等少数国家的再生水则主要用于城市非饮用水,以就地使用为主;新趋势是用于城市环境“水景观”的环境用水。依据水的再生使用的规律性、我国污水再生利用的重要性、再生水使用的经济性和价格的合理性,我们认为,我国现阶段再生水使用政策应是:再生水的使用方式,直接使用与间接使用相结合,因地制宜;直接使用中,就地使用与集中使用相结合,因时制宜。再生水的使用范围,城市使用与农村使用相结合,以城市为先;城市使用中,工业使用与其他使用相结合,以工业使用为先;从持续发展的观点看,再生水应主要用于地下水回灌。

一、再生水使用政策的依据

(一)水再生使用的规律性

在自然界,水象能量一样,既不能创造也不能消失,只能从一种形式转化成另一种形式。自然界的水97%都是盐水,剩余的3%水中,三分之二是以雪和冰的形式存在于极地和阿尔卑斯山地区,仅有大约1%的水是以液态淡水的形式存在。这其中98%以上的淡水是地下水,少于2%的淡水是可以利用的河水和湖水。

水是一种有限的不可替代的资源,又是可再生的、能重复使用的资源。人类所用淡水均来自大气降水,但时空分布极不均匀,降水主要集中在春夏之交与夏秋之交。大气水的自然循环,是大气中的水降落到地面上,大部分被植物吸收,小部分渗透到地下水层或以径流的形式进入江河湖海,最后通过蒸发再返回到大气中,循环往复,以至无穷。大气水的自然循环过程的各个环节是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无论那个环节出了问题,都会造成历史性的、甚至是灾难性的后果。

水是人类生产和生活不可缺少的自然资源,是生物赖以生存的环境资源,也是战略性经济资源。长期以来,人们按“开采-使用-排放”的方式使用水资源。当经济和社会不发达时,排入水体的总污染量较小,能被水体所稀释自净,使人们产生了水有用之不尽的错觉。但随着人口的不断增加,工农业的迅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对水的需要量与日俱增,相应的城市污水的排放量也相应增加,加上水资源的分布不均和周期性干旱,使水资源紧缺和水环境污染成为全世界的主要危机。

为了缓解水资源紧缺,人们首先是无节制地开发地表水,抽取河水作为城镇和农业用水,流量不够就筑水坝建水库,结果是上游用水得到保证,但下游用水因此更加困难,而且因江河流量减少引起海水水面的下降。在地表水无法利用的情况下,就是无控制地抽吸地下水,水井深度与日俱增,造成地下水位普遍下降,城市地面塌陷,沿海城市海水入侵。其次是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通过河流和干涸的河道流入大海,污染了地表水、地下水和海洋,导致其水质下降。

目前,我国1/3以上的河段受到污染,90%以上的城市水域严重污染,50%的城市地下水遭受污染。在我国北部,降雨量只有38%入海,地下水位在某些地区已下降15米,多数重大河流的主要河段水质低于V类。缺水城市中,60%~70%属于水质型缺水。根据中国工程院组织的《中国可持续发展水战略研究》得出的结论,即使我国未来五十年的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5%的水平,城市污水排放的COD总量也只能控制在当前水平,水质型缺水将在相当长的时期无法有效解决。

(二)我国污水再生利用的重要性

人类用水其实一直是循环用水,即上游用水以后排放到下游再用。流动的水体有自净能力,即一种使污染物变成有用、无害的物质的自然能力。这种自然过程是通过混合、活性生物作用、部分悬浮物的沉淀和清水稀释等发生在水量充足的河流中。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实质上是人类通过技术措施将上述自然循环过程大大紧缩,以自然过程的几倍速度重复进行,延长水资源在社会循环中的停留时间。节约用水,改进技术,提高水价和远地引水都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水资源短缺的情况,但目前世界各国都将污水再生利用作为解决水问题的首选方案,因为城市污水中只含0.1%的污染物(而海水含盐3.5%),就地可得,水量稳定,易收集,基建投资比远距离引水经济得多。

城市用水的80%转化为污水,经收集净化后,70%可再用。这意味着通过污水再生利用,在现有水资源一定情况下,城市用水量可增加50%以上。以色列在比较了海水淡化和城市污水现行利用的边际成本后,认为把城市污水作为非传统水资源加以利用是唯一的出路,因此早在上世纪60年代便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列为一项国家政策。

根据国家城市污水处理发展规划,到2010年,所有设市城市的污水处理率应不低于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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