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目的和意义的认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目的和意义

更新时间:2021-12-09 来源:模板范例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目的和意义的认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目的和意义

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是党中央提出的新要求、人民群众的新期盼、政法战线自我革命的新需要,是确保政法机关担负起新时代职责使命的重要举措。下面是我的公文网为大家整理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目的和意义,供大家参考选择。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目的和意义


  声势浩大的全国政法队伍第一批教育整顿在基层政法单位全面铺开,剑指害群之马、顽瘴痼疾,全国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处分违纪违法政法干警17.8万余人,排查认定顽疾问题66.4万余件。8月16日,第二批教育整顿在中央政法委、中央政法单位和省级党委政法委、政法单位正式启动,同样是“三个环节”、“四项任务”,确保“严”的基调不变,却有着更高的目标要求。突出建章立制,是第二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最显著的特征之一。

  不久前召开的全国第二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推进会透露出重要信息,目前全国教整办、中央政法委、中央政法单位正牵头制定5方面24项重要制度,与之配套适应的192项制度清单,已交由各地出台相关规定和实施细则。

  为什么要突出建章立制,密集出台一系列重要制度?原因不言自明——在第一批教育整顿中,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社会公平正义、影响执法司法公信力的问题被逐个定点清除,涉嫌贪腐的害群之马被一一清除出政法队伍并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展现出政法队伍刀刃向内、自我革命的坚强决心的同时,也让一些带有系统性、普遍性的问题进一步浮出水面。扬汤止沸,不如釜底抽薪,“发现一起、纠正一起、问责一起”是手段,唯有抓住共性问题、深层问题,运用制度思维和改革办法治建并举、抓源治本,才能推动根本性解决,确保教育整顿不是走过场、搞形式、“雨过地皮湿”。

  建章立制具有强烈的问题导向。无论是社会高度关注的“纸面服刑”“司法掮客”“有案不立”等典型案件,还是政法机关领导干部交流不畅、执法司法权监督乏力等陈疴积弊,以至极少数政法干警涉嫌贪腐被严肃查处,都凸显了建章立制的重要作用和现实意义。没有科学管用的制度作为坚强保障,害群之马和顽瘴痼疾就会像割韭菜一样,割掉一茬、再长一茬,教育整顿的成果就得不到巩固和加强。用制度的卡尺对违规行为进行约束,以规则的红线为灰色地带筑起围墙,才能确保这些问题不再死灰复燃、卷土重来。

  问题出在“下面”,根子在“上面”。中央政法委、中央政法各单位和省级政法机关对政法工作和政法队伍建设具有组织领导、部署推动、指导协调的重要职责,本身就应当肩负起建章立制的重要责任。开展第二批教育整顿,就是要着力发挥中央和省级政法机关条线指导、政策供给作用,在制度层面解决第一批教育整顿中发现的共性问题,为政法事业和政法队伍建设长远发展夯基垒台。

  全国教整办会同中央政法各单位把建章立制贯穿于教育整顿各环节,深入研究教育整顿中发现的各项问题,找准症结根源,坚持急用先行。从可操作出发,从政法工作的客观规律出发,全国教整办、中央政法各单位聚焦科学管用、系统集成、配套衔接,将党中央的部署结合各地、各系统的实际进行精准细化,确保制度规范既治“流行病”又治“地方病”,既“补短板、堵漏洞”又“强根基、促发展”,不断推动建章立制向深层次发展。

  一大批新制度,将为打造新时代政法铁军提供更加坚实的保障。

  ——政法队伍监督管理方面,中组部、中央政法委等部门联合出台推动政法机关领导干部交流的指导意见,由中纪委、中央政法委、中央政法各单位联合出台《关于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意见》,进一步强化各级政法机关对“三个规定”的落实。为预防执法司法腐败,最高法、最高检、司法部针对“司法掮客”等突出问题,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禁止法官、检察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制度机制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法院、检察院离任人员从事律师职业的意见》;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正在根据本系统的实际情况分别制定工作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禁业清单;全国教整办会同中央政法各单位正在制定规范政法干警离任从业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政法干警十项禁令”,让监督如影随形,让政法干警远离廉政风险的侵蚀。

  ——加强执法司法权监督方面,中央政法委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政法领域执法司法制约监督制度机制建设的意见》《加快推进政法领域执法司法责任体系改革和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导推进中央政法各单位扎紧制度的“笼子”,让执法司法权没有“任性”的空间。继基本解决“执行难”后,最高法对执行工作再聚焦再会诊,针对教育整顿中暴露出的问题,正在研究制定进一步完善加强执行权制约机制、强化执行监督的意见;针对“同案不同判”的问题,即将推出统一法律适用实施办法,以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更高期待。最高法、最高检正在分别制定法官、检察官惩戒工作程序和惩戒委员会章程。公安部将出台深入推进公安执法职责体系改革的意见,加强和完善执法责任制度,将执法权监督落到实处。

  ——加强法律监督方面,最高检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研究配套制度,正在制定巡回检察工作办法、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检警协作机制的意见、人民检察院开展量刑建议工作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制度机制,确保中央意见落实落细,管用见效。

  ——优化执法服务方面,公安部正在紧锣密鼓地制定系列制度,进一步解决有案不立、压案不查、降格处理问题,以形成严密制度防范处理体系。尤其突出加大“小案不立”“久侦不破”“久办不结”问题的整治力度,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中央政法各单位正在指导各地各条线分别制定优化执法司法服务的各项制度,落实为民办实事的实施,从群众不满意的事情改起,从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加强为民办实事的力度,切实增强执法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整治违规违法“减假暂”与监狱综合治理方面,司法部已经制定颁布了《监狱计分考核罪犯工作规定》《关于开展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全面排查整治工作的指导意见》,打破“暗箱”,让每一次刑罚执行都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切实维护法律的公正权威。同时司法部会同最高法、最高检将出台《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的意见》,让减刑假释案件“书面审理”成为历史,通过严密严肃的司法程序,彻底拧干减刑假释案件中的“水分”,确保公平公正审理。针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实际问题,司法部还将出台充分发挥假释功能、依法推进假释适用的指导意见,做到“减假暂”案件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固化教育整顿成果与常态整治方面,中央政法委已制定《关于充分运用智能化手段推进政法系统顽瘴痼疾常治长效的指导意见》,正在研究制定加强新时代政法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意见、常态化排查整治“六大顽瘴痼疾”的指导意见、常态化排查化解涉法涉诉案件的指导意见、建立关爱扶助因公牺牲伤残干警家庭常态化机制的意见等一系列制度机制,通过系统集成教育整顿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创新探索中创造出的好做法,将政法机关自我革命的开放精神融入制度建设中,坚决防止“雨过地皮湿”,让铁的制度释放出长效常治的旺盛生命力和持久影响力。

  教育整顿掀起的一波“制度潮”正滚滚而来,勇立潮头是不变的选择。坚持刮骨疗毒的勇气不变,激浊扬清的决心不减,铸魂扬威的气势不懈,扎紧制度的“笼子”,将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就一定够彻底扫除积弊顽疾,建设一支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政法铁军,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目的和意义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是新时代政法战线刮骨疗毒式的自我革命。政法队伍是捍卫党的领导和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的重要力量。政法队伍作为执法之公器、司法之利器,队伍不纯、不公、不力,甚至发生违法乱纪问题,出现害群之马,影响恶劣、危害极大,人民群众深恶痛绝,势必严重削弱政法机关的公信力,严重践踏社会公平正义底线,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近些年来,政法系统清除害群之马的力度逐年加大,但形势依然严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国立案查处了一批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的政法干警。这表明,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全面从严治警一刻不能放松。为此,要在政法系统开展教育整顿,来一场刮骨疗毒式的自我革命,坚持刀刃向内,彻底割除毒瘤,清除害群之马,确保政法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是新时代政法战线激浊扬清式的“延安整风”。党的十九大以来,政法系统持续加大正风肃纪反腐力度,特别是持续掀起扫黑除恶及“打伞破网”强大攻势,一些典型案件背后潜藏着的执法司法不严、不公、不义、不廉等深层次问题得以暴露,“围猎”与被“围猎”交织、滥用职权与谋取私利交织、违法办案与利益输送交织等腐败问题浮出水面。政法机关性质特殊、专业性强,权力相对集中、自由裁量权较大,而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既配合又制约的体制机制还不够完善,从严监督管理体系还存在一些短板弱项,加上一些政法干警法纪观、权力观、利益观不正,导致政法队伍政治、思想、组织、纪律、作风不纯的问题尚未根本解决。为此,要在政法系统来一场激浊扬清式的“延安整风”,坚决清除积存多年的顽瘴痼疾,补齐短板弱项,强化源头治理,实现政法队伍风清气正。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是新时代政法战线铸魂扬威式的主题教育。政法工作具有高负荷、高对抗、高压力、高风险的特点,政法队伍是和平年代奉献最多、牺牲最大的队伍,党和人民既厚爱三分又寄予厚望。处在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发展既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也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抢抓机遇、迎接挑战需要政法队伍发挥更大的作用。政法队伍要履行好维护国家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使命任务,必须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为此,要在政法系统来一场铸魂扬威式的主题教育,进一步弘扬英模精神,强化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努力锻造一支有铁一般理想信念、铁一般责任担当、铁一般过硬本领、铁一般纪律作风的政法铁军,更好肩负起新时代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命。

  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是党中央提出的新要求,是政法战线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新举措,是人民群众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之后的又一新期待,意义重大、影响深远。要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克服消极畏难情绪、盲目乐观无作为,防止虎头蛇尾、“雨过地皮湿”。务必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增强行动自觉,确保教育整顿试点工作顺利圆满。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目的和意义

  政法机关作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第一线,与群众联系最直接、最紧密,执法司法面临的矛盾更为集中、问题更为具体。组织开展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对于纯洁政法队伍、夯实政法工作基础、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向纵深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第六条政法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政法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专门工作和群众路线相结合,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三)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四)坚持服务和保障大局,为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保持社会长期稳定提供法治保障五)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六)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这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准确行使人民民主专政职能七)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八)坚持改革创新,建设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和政法工作运行体制机制九)政法单位依法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确保正确履行职责、依法行使权力十)坚持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建设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新时代政法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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