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调研报告

更新时间:2022-04-08 来源:调研报告

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调研报告(通用8篇)

  调研,汉语词语,读音为diào yán,是调查研究的简称,指通过各种调查方式系统客观的收集信息并研究分析,对各产业未来的发展趋势予以预测,为投资或发展方向的决策做准备。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调研报告(通用8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篇1】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调研报告

  “法院是法律帝国的首都,法官是法律帝国的王侯。”法官队伍建设好坏是司法权力能否公正有效实现的重要保障,而法院执行队伍建设是法院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法院事业兴衰成败。如何抓好新时期法院执行队伍建设是人民法院当前必须重视的重大课题。在当前新的历史发展时期,法院的执行工作遇到了许多靠以往经验难以应对的新措施、新问题,特别是新实施的民事诉讼法赋予了检察机关对人民法院执行行为、执行措施监督的权利,为法院执行工作提出新的挑战。如何面对新挑战,打造一支经得起监督考验的执行队伍,是我们急需解决的难题。

  深化执行体制改革优化执行管理体系

  法院执行工作机动性、及时性、准确性、分散性、社会协助性等特点,决定着执行干警不仅要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而且需要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执行队伍存在的问题。

  人民法院执行难已经成为全社会公认的事实,这与执行队伍的管理有一定的关系。随意伸长执行期限,几乎存在每个法院、每位执行人员。法律规定了审判案件的审结期限,如民事诉讼法第149条规定了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应当在6个月内审结。而执行案件的结案期限则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执行若干规定第107条虽然规定了一般民事执行案件应在6个月内执结。但是实际上并非如此,由于执行工作不规范,仍然存在对申请执行人缺乏有效的调查财产的手段和途径,对法院调查当事人财产状况的权力不够明确;对被执行人利用法人资格或其他合法形式主义转移财产、规避执行缺乏相应的对策;对免除执行的财产范围缺乏明确的规定;对有关单位和个人的协助执行义务缺乏统一的规定;对中止、终结的法定情形界定不清等。这些方面所存在的问题,恰恰为执行人员消极执行或乱执行提供了理由,用一些执行人员的话说,这个案件我说执行不了,找谁也没有用。我要想执结,很快就会想办法执结的。目前,执行机构中执行人员之间仍然吃着“大锅饭”,干与不干都一样,执结多少都一样,人与人之间不存在竞争,每个人都拿地方财政部门给开的那点工资,至于实行什么执行制度、执行方法、方式改革似乎同执行员没有关系,过分强调程序主义,只要按法定的程序走完每一步,即使一分钱没有执行到位,我的工作也干了,别人谁也没有办法。这种旧的管理模式如果不改,就不能充分发挥执行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外部制度再健全也没有用,因为外因是通过内因来起作用的,只有设法充分调动执行人员的积极性,才能提高案件的执结率,才能使执行人员不断设法提高自身的政治、业务素质。

  (二)执行队伍应实行垂直管理

  中央(99)11号文件明确提出了高级人民法院对本辖区的执行工作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协调。党的十八大三中全会也明确了司法体制改革。这也是针对我国的国情提出,主要是为了遏制和克服地方部门保护主义。现在感觉效果不明显,尽管通过采取提级执行、指定执行、交叉执行等方式执结一批积案,但是由地方法院执行机构的人、权、物归地方管理,因此没有从根本铲除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思想的根源。高级法院的统一管理和统一协调,实质就是统一领导,对执行人员业务的统一管理,对案件统计的统一管理。没有对执行机构、执行设备统一管理。笔者认为,要想实现高级法院对执行工作真正统一管理、统一协调,必须将中院、基层院两级法院人、权、物统一到省高院,执行员的工资由省财政支付,执行人员的任命、调动,由省高院从执行机构所在的法院审判人员中择优选择,地方人大可以任命审判员,但执行人员不需地方人大的任命。地方人大若免去执行人员的审判员资格,可以先由高级法院免去执行人员资格。执行机构的`执行装备由省高级法院统一调配,统一管理。

  高级法院对下两级法院执行机构实行垂直管理,统一领导,并不意味执行机构脱离当地法院而独立。有人提出将执行机构从法院脱离出来交地方行政机关,独立于政府,这样对抗衡地方保护主义和行政干预执行的能力会大大降低,更不利解决执行难,也不利于执行机构内部执行权的行使。

  高级法院对下两级法院执行机构统一领导,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执行机构内部应实行三权分离,即执行实施权、执行裁判权和执行监督权分离。建立互相制约、互相监督和互相协调的权力运行机制。笔者建议,随着基层法院受案标的额的增加,中院执行一审案件的数量将逐渐减少。中院执行机构可不设实施庭,对受理执行案件可以将案件委托辖区内的任何一个基层院执行。中院执行机构可设裁判庭和监督庭,裁判庭主要对基层院裁判不服的裁决案件进行复议裁判。监督庭一是对基层院执行案件监督,执行人员监督,同时负责辖区内法院执行机构案件的协调、管理,如对于一些有重大影响执行案件统一调配辖区内的执行警力集中执行,以扩大影响。监督庭人员每年拿出大量时间制定对执行机构、执行人员、执行案件的考评细则,监督考评经过。为了体现考评公正、公开,监督庭在考评过程中可以邀请社会其他人员包括当事人在内,对执行机构、执行人员进行考评。

  基层法院执行机构执行权分权,可以根据执行机构人员多少来灵活确定,执行人员少的执行局,可只设实施庭。裁决庭可以临时组成,也可以将裁决庭纳入院内审判庭,由其他庭审判人员进行听证裁决。中院可以对基层院执行案件统一指挥、统一管理,确定执行方法。基层法院执行人员的监督可由中院监督庭、本院审理委会、院党组和执行局长共同监督。

  (三)、执行队伍要引入竞争机制

  水无势差不会流动,社会无竞争、无失业就不会前进。要打造一支过硬的执行队伍,开展好执行工作,更好地实现公正与效率,就必须打破现在大锅饭的现象,必须实行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管理机制。将企业管理理念的项目管理机制引入执行队伍的管理。执行法官可以“承包”案件,包数量,包质量,包效率。以执行人员办案的公正、高效、快捷等标准来衡量办案能力的标尺。执行机构每年应留有待岗或下岗的名额,对于年终综合考评不合格的人员,高院要坚决实行末位淘汰制。只有这样才能充分调动执行人员的主观能动性,执行人员才能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才能有一种竞争感、责任感。那时执行工作所进行的一系列改革措施,才能得到有效的实施。才能更好对面对人民检察院对民事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

  规范执行行为提高案件质量与效率

  规范的执行工作是人民法院公正司法,廉洁高效的生命线。人民法院管理执行队伍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确立规范执行,促进执法公正与效率的思想理念

  首先规范执行指导思想。司法权是至关重要的执政权,必须掌握在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人手中。强化队伍思想政治建设要从理想信念入手。因此,执行人员必须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工作方向,正确处理好依法独立审判与坚持党的领导、接受人大监督的关系。在司法实践中,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打牢公正司法的政治思想基础。在践行依法治国理念上,坚持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在践行司法为民理念上,把满足人民群众司法新需求,作为执行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和检验标准;在践行公平正义理念上,坚持秉公执法,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以公开促公正;在践行服务大局理念上,正确处理好服务大局与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的关系,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司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关系。真正做到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不动摇,始终坚持维护社会稳定不动摇。

  其次规范执行用语、执行行为。良言一句暖三冬,语言是开心的钥匙。现在一些执行案件当事人缠诉、闹事、上访,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有一部分也是由于我们执行人员的执行用语不文明,人文素养不高所造成的。工作中经常把自己的私愤发泄在当事人身上,冷言冷语刺痛他们,有的甚至恶语中伤,使本来是一件小事愈演愈烈。因此,执行人员不仅应当做到熟知法律业务知识、办案程序娴熟,而且还应当学习哲学、心理学,了解中国传统道德和法律文化的关系,广泛了解社情民意,百姓疾苦,公序良俗,人情事理等。执行人员具备了充实的法律知识,同时具备以上丰富的人文知识素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修养,就会使司法工作能力达到一个新的境界,在执行工作中就能有效克服就案办案、机械办案等不良倾向,真正做到严格依法办案、以情办案。

  (二)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是规范执行行为的基础。

  建立健全与执行工作有关的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加强对执行案件从立案、发执行通知书、查封、扣押、评估、拍卖等一直到结案审批各个环节的规章制度的制定,力求用规范的制度来规范各项执行工作,是开展好执行工作的重要前提。根据执行规律和相关程序可以将执行案件的整个流程,分为4个阶段,即执行案件受理审查阶段,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阶段,强制执行阶段和结案报批阶段。每一个阶段从工作流程、工作的时间节点要求和监督检查等再制定更具体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对制定出来的各项制度的学习掌握,是每个执行干警业务整训的重点。制度实施过程中坚持所有的管理措施都以被人接受为前提,因为在制定时已经让大家共同参与,允许大家提出不同的意见和看法,大家理解了。在实施过程中难免会有人不理解,对一些规章制度的遵守不重视。这就要向大家讲明道理,增强监督与被监督的自觉性,强化监督本身是对大家的一种爱护,同时也是一项制度,所有的人都没有例外,它与对人的信任与否没有关系。规范执行行为不限于8小时之内,由于执行工作的特点,决定执行人员不能整日不离法院。这就要求落实制度可以变换形式,如通过交谈了解执行人员的思想;以家访或电话访问了解干警8小时以外活动,一些举手之劳的事情同样可以起到监督制度的实施。

  (三)以执行期限为主线,严格执限管理促进执行效率。

  由于执行工作需要社会参与,有关部门协助,外加上我国公民财产不透明等因素,造成一些案件受人为因素影响久拖不结。因此,在管理上必须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及执行人员违法处分办法执行。坚持抓案件流程中法定环节的节点管理,特别是强化对其中重要环节的执行案件执行期限的监控。首先,着重抓住执行案件三个环节的时间控制。第一,一般案件在3个月内执结。当案件执行期限到了还有一个月时,承办人须向庭长报告案件执行的流程情况并提出执结案件措施和方案;第二,当执行期限达6个月时须由承办人提前10天向局长提出书面报告,经局长审核同意后再由院长报批延长3个月执限。其次,为预防超执限发生,执行法院应设置案件执限预警制度,审判管理办公室在每月低前以书面形式对将近6个月的案件亮出黄牌警示。承办人无故超执行期限的,案件管理办公室在季度考核中对执行局予以扣分,执行局将扣分分解责任到人。执行法院可以将执行人员的联系方式及所承办的案件《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及执行人员违法处分办法和纪检监督部门监督电话张贴墙上,便于当事人对执行期限的监督。除此以外,应注重对工作中容易发生的一些环节,重申办案过程应严格按照民诉法、最高院及高院关于执行程序方面的操作规定。例如,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强调承办人应在收案后3日内发出;对委托代理人代理权限事项要仔细查看委托权限,防止代理权限不清;送达回证上非当事人本人签收的,应在备注栏内写清代收人身份与当事人关系;在案件裁定中止前,承办人应将所有的证据材料向相关当事人公开,克服对案件中止的随意性。

  (四)抓住典型事例,开展执行法官职业道德警示教育。

  对执行队伍的管理一方面要通过一级管一级,一级抓一级,严格各项制度规范的执行和监督,做到常规管理常抓不懈,常查不怠,从而使全体执行干警在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中积极地工作。另一方面,要经常开展专题警示教育活动,按照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要求,针对少数执行人员作风粗糙拖拉、态度生硬粗暴、采取执行措施不规范、随意性较大等问题,要人人查摆问题,抓落实整改措施,抓制度规范建设,督促整改。要严格遵照“法官职业道德规范”和“法官行为规范”的要求,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五个严禁”的规定,加强对重点案件、重点环节、重点人员的监督,把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结合起来,严格控制可能发生问题的环节,堵塞漏洞,防患未然。切实解决“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问题。对查出问题的干警要公开处理,以警示他人,努力实现执行队伍不出事,案件不出错。

  (五)抓住热点案件,注重言传身教的示范表率作用。

  要规范执行行为,领导必须率先垂范,领导必须起到带头示范作用。领导干部言行影响着干警的行为,执行制度必须一视同仁,凡要求别人做到的领导自己首先做到,让下属口服心服,对于一些执行热点和难点,易激化矛盾的案件,院庭领导要带头办理亲自指挥,用规范的执行行为和良好的执行风范为执行干警展示榜样的风采。

【篇2】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调研报告

     恰逢当下司法改革前沿的新时期,我国在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实现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周强院长也在2016年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代表最高人员法院作出要“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庄严承诺,由此吹响了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的号令。为了从根本上解决执行难这一长期困扰我们的司法难题,在规定时间内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既定目标,我们亟待建立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法院执行工作队伍。只有建立职责清晰、运行规范、管理科学的执行队伍,才能为破解执行难问题奠定坚强的组织基础。

  调研目的

     近年来,五河县人民法院认真贯彻上级法院要求,通过对执行工作的细化指导,责任领导,加强对执行干警队伍的思想教育,综合业务技能,个人素质的提升,规范执行工作管理,积极创新执行方式,加大强制执行力度等有效措施,推动了执行工作的有效开展和执行干警队伍的组织建设。先后被安徽省高院评为“执行工作先进法院”,蚌埠市中院评为“优秀庭室”,荣立“集体三等功”一次,已经连续四年在全市法院执行工作考核评比中斩获第一,更有一位干警获得“全国法院办案标兵”荣誉称号。

     五河法院在加强队伍建设方面已作出了一些积极有效探索,采取了一些切实可行的措施,绝大多数执行干警能够秉持尽职尽责,默默奉献,勤专业务,开拓进取的优秀作风,执行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发展的总体趋势是极好的,但也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如何抓好新时期法院执行队伍建设是人民法院当前必须重视的重大课题。在当前新的历史发展时期,法官队伍建设的好与坏将直接影响到司法权力获得程序性保障的有效实现问题。法院执行队伍建设是法院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我国法制事业建设的兴衰成败。而现阶段的执行难问题已经逐渐发展成为一种普遍性的社会问题,这如果仅仅依靠以往经验是难以有效解决的,如何面对新的挑战,打造一支经得起考验的执行队伍,是我们急需解决的难题。

     五河县人民法院积极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调研全国法院执行队伍情况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根据执行体制改革工作的需要,结合法院执行队伍及执行工作实际情况,从院执行人员总体情况、执行人员转警意愿及其他情况、法官和执行员、法官助理、书记员、司法警察等司法辅助人员的组织架构情况及职责分工、如何配合审执分离改革,建立科学的司法警察参与执行模式、执行裁判庭的设置情况及有关执行体制改革的其他意见和建议六方面阐述分析法院执行队伍整体建设情况,认真开展此项调研,以五河法院作为基层法院的这一视角,为上层执行体制改革工作提供一些实践性的意见作为参考,为改革工作添砖加瓦,“自下而上”得贡献些许“微薄之力”,现将调研结果总结如下。

  基本情况

     1、法院执行人员总体情况

      五河法院执行局现有工作人员13人,11人为在编,2人为聘用制法警。13名干警均是汉族,其中11名为男性,2名为女性,平均年龄为32岁,除一人为专科学历外,其余12人均为本科学历。执行干警年龄结构方面,39岁以下9人,40-49岁3人,50-59岁1人。执行局职务方面,有员额法官4人,非员额法官3人,书记员3人,司法警察3人,13人中局长一名,副局长一名。在职级方面,副科1人,科员9人,办事员1人,聘用人员2人。

     2、执行人员转警意愿及其他情况分析

     在五河法院执行队伍中,愿意转警人数为1人,年龄为33岁以下,职级为科员,职务为书记员。众所周知,法院执行工作是相当艰苦的,一个复杂案件的顺利解决,从立案开始,到审判再到执行需要经历一个漫长的过程,究其原因,是因为审判及执行工作自身特有的性质。法院执行工作具有机动性、及时性、准确性、分散性、社会协助性等特点,这不仅决定着执行干警要具备过硬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还需要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成为法院执行队伍中的一员,尤其是成为一名法官来说,需要经过两场国家级考试,其一为公务员考试,另一为司法考试。很多年轻人在考过公务员考试,进入法院以后,因为法院工作业务的繁忙与法院执行工作的繁琐,“五加二,白加黑”的执行“常态”,自始至终忙于案件执行工作,至今未能通过司法考试。以五河法院执行案件收结案情况来说,2016年全年执行案件收案接近1600余件,财产保全收案230余件,全年执结案件1700余件,人均结案240余件,可想而知执行案件工作强度何等之大。而司法考试没有通过,在成为员额法官的道路上缺失了先决条件,自此萌生出转警意愿,同时考虑到现阶段实际待遇问题,同为法院工作人员,作为法院的司法警察的待遇要比同年进法院的其他人员高出很多,于是从执行队伍中转为司法警察也在情理之中,无可厚非。

     在此前召开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提出“将积极稳妥开展审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推动在各级法院探索设立执行裁判庭,探索执行实施机构实行警务化模式”,此论断将执行权改革由顶层设计延伸到实践操作层面,使得执行权改革下的警务化途径得以实现。审执分离下的执行警务化改革模式意味着执行实施机构可以在具有执行权的基础之上更加强化了执行工作的行政化属性,可以有效化解实践中执行权运行的种种障碍和弊端,警务化了的执行干警只需要配合执行裁决庭法官的命令,完成点状的工作任务,笔者认为这是符合执行规律,体现执行思维的,有着实践性的指导意义。

     同时,对于意愿转警,笔者总结了大部分执行人员最为关心的几个问题,总结如下:(1)身份转变问题。在审执分离改革后,执行局人员中,已通过司法考试并且已经任命为审判员的非入额法官今后的身份问题该如何解决?部分执行法官是坚决不愿失去辛苦得来的审判员身份,这一点是可以肯定的;(2)各部门之间人员轮岗问题。虽然在司法改革后,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但各审理庭与执行局仍然同属法院内部庭室,在今后的人员交流方面,已经纳入警察序列且又通过司法考试任命为审判员的非入额法官能否再重新获得去审理庭交流的机会?审执分离是否意味着审理与执行决然隔阂,门已关死,再无进出;(3)未转警人员今后的待遇问题。执行人员经常出外勤,大多时间奔波在外,劳累不说,正常休息的日子都得忙于执行案件,在待遇方面今后是否能够给予相应的提高。

     3、法官和执行员、法官助理、书记员、司法警察等司法辅助人员的组织架构及职责分工情况

     五河法院执行局办案采用分小组的模式。设有两组案件执行组,每组三名执行法官,配备一名书记员,共同协助,配合办案。设有诉前保全案件组,配备有一名执行法官和一名书记员。另设有法警组,内有三名法警,配合其他小组案件执行。在办案中如有重大疑难案件将会组成合议庭,由合议庭评议案件。

     审执分离后,我院在执行局内部设立执行裁决庭,保留3-4名法官,以组成合议庭裁决各类执行衍生案件。在当前司法改革的背景之下,执行难的一大阻力便是案多人少的压力,这一问题在各基层法院尤其突出。如何用有效的司法资源来处理逐年增多的执行案件便构成了执行的一大难题,在现有的司法资源之下,合理有效优化执行配置,将执行案件进行繁简分流是解决执行困境的可取之道。

     从现实情况来看,若一味对所有案件按照同样执行过程和程序进行处理,只会导致案件积压,不仅不能解决案多人少的压力还可能因执行效率低下激化当事人与法院的矛盾,降低司法公信力。公正是司法永恒的主题同时效率仍需兼顾,在可供执行财产的控制上、变现上都需要注重效率,迟来的正义等于非正义,要尽可能多、尽可能快的解决执行案件,打击失信人,维护本地区的司法权威。

     五河法院经过深入调研,广泛汲取各地法院优秀、先进的执行理念,结合本地实际,经过分析,在实体法律对各种规范调整的同时,也对性质不同的案件适用不同的执行方法、执行措施,从而将执行案件进行区分,实现“简案简执,难案精执”的具体方针,推进执行案件程序良性循环。

     通过“审执对接一条线”、“评估拍卖一条线”、“查询冻结一条线”、“系列案件专人负责”、“关联性案件小组协作”、“集团性案件团队配合”等多重办案模式从而优化执行程序,整合执行资源,达到全局统一指挥、条块管理,精细配置的案件分流模式。

     近三年来依靠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充分利用法庭、司法所、派出所、律师事务所、人民调解员等基层政法资源,及时高效地化解执行矛盾,并陆续开展了“反规避执行专项行动”、“涉金融执行积案专项行动”、“涉民生案件执行专项行动”等多个专项执行活动,执结涉金融机构执行积案213件,执结标的额717.8万元;执结涉民生案件509件,执行标的额897.76万元,受到社会各界一致好评。

     4、如何配合审执分离改革,建立科学的司法警察参与执行模式

     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互分离体制,实际上就是要求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在人员、机构和职能等方面相互独立、互不隶属。也就是说,案件的审判权由法官行使,执行权由执行员行使;法院审判庭负责案件的审判任务,执行机构负责执行生效裁判;从事案件审判工作的部门不得执行案件,执行案件的机构不得审理和裁判案件。法官和执行员是两支相互独立、彼此并列的法院队伍,它们不能相互混淆、职能交错。

     司法警察是法院领导、管理、调动、指挥的一支武装力量,实行半军事化管理,具有高度的组织性、纪律性和机动性,依法可以使用武器、械具,拥有强大的威权和震慑力。司法警察参与民事执行,适应民事执行强烈的对抗性、冲突性、暴力性的需要和效率性、正义性的价值追求,能克服法官或司法行政官执行的机动性差、威胁性小、强制性弱等弊端,显示出良好的执行绩效。

     为破解执行难题,实现“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充实执行力量,提高执行效率,经五河法院院领导研究决定,根据法院执行工作实际,从该院司法警察大队中抽调几名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身体素质过硬的年轻法警,派驻执行局,协助执行法官组成一支召之即来、来之能战的执行机动队伍,兼顾警务保障和执行保障任务。

     五河法院执行局法警的工作任务主要是在案件强制执行过程中,配合执行人员依法采取措施,保障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重大的执行案件和强制执行案件都有执行局法警参加,切实保障执行人员的人身安全,防止被执行人的阻挠或者破坏执行工作的进行。司法警察参与强制执行主要有以下两方面重要意义:一是有助于执行内容的顺利实现;二是有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国家强制力的保驾护航,维护司法权威。

     执行局法警的职责范围如下:一是维护执行现场的秩序,制止被执行人及其他人的违法行为,保障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二是保障执行人员及各种装备的安全。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会经常性遇见以暴力阻挠执行工作的被执行人员及其家属,对执行人员围攻、侮辱、殴打的时间在各地均有发生已经屡见不鲜,给执行工作造成了很大的威胁。通过警力的增援与加强,可以保障执行过程顺利进行及执行法官的人身安全,达到执行威慑力的良好效果。三是协助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的送达。四是看护好查封、扣押、冻结和没收的财产与物品,防止被执行人或他人进行抢夺、破坏。

     在当前我国法院审执分离司法改革的情况下,如何运用法律思维整合司法资源,深挖内部潜力,进一步发挥法警参与执行的积极作用,形成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合力,法院系统乃至社会各界均在谋划和建言。笔者认为,司法警察参与执行模式的工作机制日臻完善须从以下四方面改进:

     1、确立明确的执行警务保障法警数量比例。笔者认为最完善的执行模式应该由一审、一书、一车、两警所构成的执行法官“单组作战”模式。这样执行效率才能倍速提升,在提高了执行工作效率、执行威慑力、执行强制性及执行兑现率的同时,又能够最大限度保障执行法官的人身安全。

     2、采取长期驻警的法警参与模式。执行局与司法警察机构二者具有工作性质的相近性、职能的关联性、人员的交叉性和职责的法定性。因此,应当而且可以将执行局与司法警察机构整合,驻执行局法警发挥执行队伍“110”的作用,主要负责协助扣押、拘传、拘留等司法强制措施,在执行中起到了威慑作用。打破八小时工作制,随时待命,是“司法警察中的特警”,法警派驻执行局的做法为保障执行任务的安全和履行执行强制措施提供坚强有力的后盾。

     3、加强执行法警内部管理,强调协同配合。派驻执行局法警总体定位是联合指挥、配合执行、服从指令、快速出警。注重制度化管理,合理制定法警操作细则,规范执行行为,实现执行全程监管,提升执法力度。革新职能理念,坚持依法执行,文明执法,司法为民,加大执行宣传,引领舆论方向。合理安排警务和执行工作,发挥团结协作,主动快速的特点,增强凝聚力。建立奖惩考核机制,加强法警装备和风险防范。

     4、创新工作模式,构建长效机制。积极探索驻执行局法警未来发展路径,即明确执行实施权由法警行使,执行法官主要承担执行裁决权,督导重大裁判事项的决定和实施,形成执行法官与法警有章可循、分工负责、互相配合、彼此制约的工作格局。同时,鼓励法警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尝试依据法院内部文件任命为执行员,从而充实执行力量,有效提升法警执行队伍的执法水平。

     5、关于执行裁判庭的设置情况,裁判庭与执行局的职能分工及相互关系

     长期以来,执行思维屈居审判思维之下难以伸展,执行规律隐身于审判规律之中难以独存,执行裁判庭的设立旨在落实执行权的司法权属性,执行权改革以审执分离为切入点,以执行实施权和裁决权分离为基本路径,当可有效化解实践中执行权运行的种种障碍和弊病,使之步入顺畅运行的科学轨道。法院执行员不是法官,法官行使审判权,执行员行使执行权。执行员的工作职责是由执行权的性质决定的。执行权从根本上看是一种行政权。执行员的基本职责就是保证法院生效裁判得到强制执行。

     五河法院执行局,设有执行裁判庭,有着3-4名员额法官,裁决执行过程中涉及到审判权领域的争议问题。根据我国法院组织法的规定,在案件执行过程中,如果需要对执行对象的人身权利或者财产权利作出处理决定,如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搜查、拘留、逮捕措施等,应当由法官作出命令。执行员得到法官的命令后,才能实施具体的执行措施。执行程序中发生的异议或者重大争议,属于审判权的范畴,应当由法官进行处理和决定。执行员行使的执行实施权,而不是执行裁决权。

    在由于执行权是行政权,执行体制是一种行政性体制,因此,笔者认为,上下级法院执行工作应当采取统一管理、统一指挥模式。具体说来,就是各级法院建立相对独立的执行机构,执行机构既独立于审判部门,也独立于法院司法行政部门;上下级法院执行人员是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下级执行机构应当服从上级执行机构的指挥。执行裁决权由执行裁判庭的法官集中行使执行裁决权,从而实现审判权与执行权在法院内部的相对分离。

     6、有关执行体制改革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从过往来看,我国从未设置过独立的专业执行机构。因此,在审执分离改革的背景之下,执行体制改革应循序渐进。改革过程中必须注意以下问题:第一、强化执行队伍建设。执行队伍薄弱,执行人员数量严重不足,且执行人员年龄结构偏大,在具体案件的办理过程中存在体力与精力不足的情况。同时,随着案件数量的逐年增加和各种活动的开展人案矛盾突出,执行员承受的巨大的工作压力和心理压力。第二、严格任职条件。根据法院辖区的人口和案件数,合理配置执行员人数。新进执行员必须通过公务员考试,并经执行员职业培训合格,由司法行政机关任命。第三、调整收入结构。为提高执行员的主观能动性,打击消极执行、怠于执行,建立相应的奖励惩戒考核办法,对于顺利执结的案件,给予承办人员相应的绩效奖励,反之则予以扣除。

【篇3】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调研报告

  司法行政队伍是政法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既是适应新时期、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也是确保司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的基础。

  一、贺州市司法行政队伍基本情况

  (一)编制使用情况

  贺州市下辖5个县(区、管理区),核定司法行政系统政法专项编制233名,事业编制26名。现在职干部职工225人,其中,公务雇员2人,公益性岗位56人,自行聘请人员1人,辅警员83人。核定领导职数市本级正处级领导职数1名,现实有2名;副处级领导职数3名,现实有4名,科级领导职数13名,现实有12名。各县(区、管理区)司法局机关共有科级领导职数19名,现实配24名。

  (二)基层司法所队伍情况

  贺州市有61个基层司法所,共有工作人员250人,其中,政法编制人员114人,地方行政编制4人,工人编制2人,公益性岗位56人,辅警员83人。在职在编人员占总人数48%,公益性岗位占总人数22.4%,辅警员占总人数29.6%。共有科级领导职数36名,现实配53名。在职在编人员中,30岁以下17人,占14.2%;30-40岁26人,占21.2%;40-50岁51人,占42.5%;50岁以上26人,占21.2%。

  (三)文化、年龄、结构情况

  225名在编人员中,研究生学历6人,占3%;大学本科学历96人,占43%;大学专科学历93人,占41%;中专及以下学历30人,占13%。具有法律专业的105人,占47%;其他专业120人,占53%。30岁以下的32人,占14%;31-40岁47人,占21%;41-50岁99人,占44%;51岁以上47人,占23%。

  二、贺州市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做法

  (一)以学习培训为抓手,提升司法行政队伍综合素质

  近年来,市司法局先后开展了党员先进性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等思想教育活动,提高了司法行政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针对不同岗位的业务需求,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业务学习培训活动。2011年以来,举办各类培训班617期,培训人数146059人次;选送124人参加上级部门举行的培训;2013年,市本级开展了“科长讲堂”活动,全市司法行政队伍的业务水平、业务能力不断得到提升。

  (二)以制度建设为核心,促进司法行政队伍规范化建设

  把建章立制作为加强队伍建设的重要基础来抓,严格落实党支部例会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一把手定期与干部谈心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中心组学习等制度。通过建立《机关目标管理考核制度》、《执法执业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行政执法责任考核评议办法》、《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制度,规范了司法行政队伍的行政行为,使人员管理和各项工作的开展做到了有章可循。

  (三)以教育整顿为契机,铸造风清气正的司法行政队伍

  结合党风廉政教育、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党员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等活动,认真开展教育整顿活动。先后组织干警到市检察院、钟山监狱等进行警示教育,在教育活动中通过采取集中学习讨论、查摆存在的问题、批评与自我批评等形式,边整边改,以整促改,铸造了风清气正的司法行政队伍。

  (四)以目标管理为载体,营造司法行政队伍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

  科学设置工作目标,统一格式标准,架构科学的目标考核体系,充分调动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了学先进、比先进、赶先进、争先进、创先进、促先进的浓厚氛围。通过加强队伍建设,全市司法行政队伍在政治素质、纪律作风、业务水平、社会形象等方面都有了较大提高。据统计,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获全国表彰奖励的集体4个、个人10名,其中荣获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二级英雄模范1名,获全区表彰奖励的集体18个、个人49名。

  三、贺州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机关队伍建设方面

  一是司法行政队伍素质参差不齐。高学历层次人才比例较低,学习意识不强、知识更新速度较慢等问题比较明显。二是专业素养参差不齐。法律专业人员占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人员总数比例增长缓慢,53%的工作人员所学专业知识与从事的法律工作脱钩,学非所用。三是司法行政系统待遇偏低。部分干警认为司法行政部门在政法系统中地位低、职能软、待遇差,工作积极性不高。尤其是一些公务雇员和公益性岗位的工作人员,不大安心工作。四是司法行政队伍流动不畅。近10年来,市本级公开招录公务员9人,从系统内科级提拔为处级干部的3人,极少从司法干部中选调人员到其他行政机关工作,“进出口”渠道不畅问题始终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二)基层队伍建设方面

  一是基层司法所编制人员少。目前,平均每个司法所编制内工作人员不到2名。如昭平县黄姚镇有6万多人口,但黄姚司法所只有2名司法行政干警和2名辅警,司法行政工作人员与全镇总人口比例约为1∶12500。二是基层司法所工作条件差。部分基层司法所没有配备交通工具,有的甚至连摩托车都没有配备,平时办案干警只能“私车公用”。三是基层行政干警上升平台有限,有部分司法所长年龄已超过50岁,提拔机会已很少,工作没有激情。四是工作压力大。基层司法所的工作职能不断增加,部分乡镇司法行政干警还要参与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有时多项工作同时要处理,工作时有冲突,“干东抓不了西,跑南找不着北”的情况时有发生。

  (三)法律服务队伍方面

  法律服务队伍人才短缺,发展后劲不足。一是具有执业公证员资格的人员缺乏,目前全市执业公证员仅10名,有的县区有公证员资格的人员仅为1-2名,难以满足社会对公证法律服务的需求。二是律师队伍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显现。有的律师价值取向偏离,向钱看、为钱办案;有的律师脱离组织,社会责任、奉献意识不强;有的律师为帮当事人打赢官司不择手段,大局意识、服务意识不强。此外,律师队伍中人才流失严重,“北上南下”的现象仍难以有效制止,具有高学历的大学毕业生难以引进来。

  (四)社区矫正队伍方面

  截至2013年3月底,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在职在编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人员共有73人(含兼职),在全市现有社区服刑人员690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与社区服刑人员的比例约为1∶10。在社会矛盾日趋突出的社会转型期,社区矫正专业力量远远无法满足工作需求。同时,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人数也严重不足、素质参差不齐,且履职时限无明确规定,造成志愿者队伍体制机制混乱,管理困难,作用不大。

  四、加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的几点建议

  (一)以深入开展为民清廉务实为主题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不断加强司法行政队伍思想政治建设

  一是突出理想信念教育。着力抓好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主要内容的政治理论学习,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以先进的理论武装全体司法干警的头脑,力争在政治理论素质与修养方面有较大提升。二是突出作风建设。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和责任追究制度,认真检查司法行政干部在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方面和廉洁勤政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坚决纠正机关干部中存在的纪律松弛、自由散漫等现象。教育机关干部牢固树立大局意识、群众意识、服务意识,坚决杜绝“四风”“六病”等突出问题,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不断提升司法行政机关的良好形象。三是突出诚信执业、服务为民教育。积极引导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鉴定人树立诚信守法、维护正义、服务社会的执业理念,加强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建设,加强监督和管理,探索建立全市统一的法律服务信用管理平台。积极鼓励优秀律师、公证员通过公开选拔、公务员录用考试等途径进入司法行政机关公务员队伍。四是突出服务基层、促进和谐。积极配合上级部门推进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通过全区统一招考、定向培养的方式,为基层司法所储备人才。同时不断总结探索基层司法队伍建设的管理方法、模式,充分发挥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二)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大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一是努力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教育司法干警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深入开展学习交流活动,注重实践锻炼,增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能力,不断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机关建设。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继续深入开展文明单位创建、立功创模、创先争优等活动,总结推广司法行政工作先进典型,引导广大干警比学赶超、争先创优,树立司法行政队伍的良好形象。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围绕司法行政改革,结合司法行政队伍实际,以强化教育为先导,以制度建设为基础,以监督检查为动力,以严肃惩治为手段,以加强党的领导为保障,基本建立起司法行政系统惩治预防腐败体系和比较完备的长效机制,最大限度预防和遏制腐败行为的发生。

  (三)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加强司法行政领导班子建设

  一是着力提高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领导班子的领导科学水平。进一步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不断提高领导集体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准确把握大局的能力、严格公正执法的能力。二是认真落实领导班子任期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以工作实绩为主要内容的党政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年轻干部的监督和管理。三是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创新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健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制度,形成有利于科学发展的用人导向。四是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带头做好群众工作。将司法行政工作重心转到基层,转到群众需要的第一线,不断增强群众工作本领,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四)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建立健全司法行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机制

  加强业务知识培训,把法律知识、法律业务技能和科学文化知识培训有机结合起来,培育一支知识复合型的干警队伍。积极探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管理办法,进一步建立健全全市司法行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机制。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基层司法所长和法律服务工作者5年内轮训一遍。争取到2015年,全系统干部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达到100%,科级干部达到95%以上,基层司法机关干部大学本科以上比例明显提高,新招录人员全部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研究生、法律专业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明显增加。

  (五)加强保障机制建设,建立管理严格、充满活力的司法行政干部管理体制

  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按照《公务员法》要求,严把“入口”,畅通“出口”,严格执行“凡进必考”的原则,健全完善干部选拔作用、轮岗交流、挂职锻炼等制度,增强干部队伍活力。想方设法破解人员编制少、机制体制不尽合理等突出问题。对空缺的专项编制,及时通过公开招录公务员、机关在职干部调整交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选调生补充等多种途径补充解决;采取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聘请专业技术人员等途径缓解社区矫正专业人才不足的问题。大力推进司法行政队伍规范化建设,在职能、机构、编制等方面进一步向基层一线、向工作一线倾斜。

【篇4】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调研报告

  大力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法官队伍整体素质,既是法院工作的重点,又是一项长期的艰巨任务,关系着人民法院各项工作能否得到全面发展。去年以来,我们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法官队伍建设、法院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等调研工作,并在全面梳理汇总的基础上形成了调研报告。

  一、近年来法院队伍建设的措施及成效

  坚持司法为民,实现公正司法,关键在队伍。党的十八大以来,山西法院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五个过硬”要求,深入推进队伍思想、作风、能力建设,下大力气建设一支高素质法院队伍,取得明显成效。

  (一)注重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确保队伍建设政治方向。大力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定期开展院领导讲党课、举办廉政教育专题讲座等活动,有针对性地对干警进行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宗旨意识和廉政意识教育,保证了队伍建设正确的政治方向。不断加强干警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教育,培养法官的人文精神、职业素养,引导法官树立“厚德、崇法、清廉、为民”理念。积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人民法官为人民、廉洁司法集中教育等教育实践活动,自觉践行“忠诚、公正、为民、廉洁”核心价值观,切实做到便民措施从小事做起,利民作风从细节抓起,亲民形象从琐事树起,为民司法从服务做起,赢得了群众的信任和好评。

  (二)注重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充分发挥班子核心作用。始终坚持和依靠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不断加强班子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进一步提高了全省各级法院班子的司法决策和管理能力。党组一班人齐心合力,团结进取,形成了分工合作、争创佳绩的良好局面。班子成员率先垂范,在工作和生活中以身作则,自觉遵守各项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起到引导示范作用。在院党组的团结带领下,全省法院广大干警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奋力拼搏、勇于奉献,审判执行工作和队伍建设取得长足的发展,干警的司法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三)注重完善队伍管理机制,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不断健全完善“四项机制”,注重用好人、管好人、培育人、关心人,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建立健全符合审判规律的队伍建设运行机制。一是健全人才培训机制,坚持在思想上重视、经费上倾斜、时间上保证,鼓励和支持干警参加各种形式的政治、业务培训和司法考试。坚持培训与使用相结合,把业务培训作为上岗、任职、晋升的必经程序,形成了良好的人才培训机制。针对近几年年轻干警增多的实际,及时制定青年法官队伍成长培养规划,帮助广大青年干警转变角色、适应工作,尽快成长为业务骨干。二是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对干警的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作出综合评价,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先创优

  、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三是健全工作激励机制。在从严治警的同时坚持从优待警,体现法院人文关怀。每年组织先进个人外出参观学习,既放松了身心,陶冶了情操,又进一步激发了干警艰苦创业的信心和创先争优的热情。印发了《关于关心干警身心健康加强日常保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和关心干警身心健康,组织开展好有益干警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四是健全用人选拔机制。积极打破旧习惯,确立新观念,唯才是举、唯才是用,真正把那些具有培养价值,符合人才标准的人选拔出来,让能干事的有舞台,干成事的有地位,从事业上留住人才。2008年以来,省法院先后两次通过公开竞争的方式,选拔任用了一批年富力强、干事创业、富有进取精神的优秀干警走上中层领导岗位,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通过健全用人选拔机制,既储备了法院人才,又落实了相关待遇,鼓舞了干劲,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

  (四)注重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努力塑造法院良好形象。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从方便当事人诉讼入手,突出抓好“立案信访窗口”和“法庭服务窗口”,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服务。制定完善了司法礼仪制度、八小时外监督管理制度、工作日着装和中午禁酒规定等30余项规章制度,对干警精神风貌、言语仪表都制定了较为全面的规范,汇编成册下发全省法院对照执行,并由监察室、政治处进行不定期检查,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干警的组织纪律观念,大到廉政建设,小到着装、车辆摆放,都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的轨道。坚持把群众工作能力作为司法能力建设的重中之重,牢固树立

  “以当事人为本”的理念,教育干警带着耐心、热心、诚心、爱心去做群众工作,带着定纷止争、息诉罢访、案结事了的责任心去做群众工作,通过自身严格、公正、廉洁司法的人格魅力去做群众工作,不断提高群众工作能力,靠严格公正的办案质量和温情亲民的执法形象赢得了群众的信任和赞誉,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成效。

  (五)注重加强法院系统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按照“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工作思路,全面加强人民法院党的建设,着力构建“条块结合、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法院党建工作格局,取得了明显成效。全省各级法院站在维护党的执政地位、确保司法工作正确方向的高度,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积极探索法院党的建设的新途径、新办法,主动争取当地党委的支持,不断加强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大力推进“支部建在庭上”工程,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在法院系统特别是在基层法院有条件的审判庭、人民法庭实现了全覆盖,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明显加强,争先创优的氛围进一步浓厚,有力地促进了法院队伍建设水平。

  (六)注重加强法院系统文化建设,全力打造凝心聚力工程。始终坚持法院文化建设的正确方向,把法院文化建设作为传承司法文明的载体、展示司法公正的平台、促进司法工作的动力,取得明显成效。大力推进法院精神文化建设,把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理念落实到广大干警言行之中,落实到审判执行工作的各个环节和整个过程。大力推进法院行为文化建设,以学习贯彻《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法官行为规范》、《人民法院文明用语基本规范》三个文件为切入点,对照检查纠正司法活动中不规范、不文明的问题,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大力推进法院物质文化建设,加强对审判和办公场所的文化形象塑造,精心打造了

  “文化长廊”,建设了图书馆、阅览室、院史室、荣誉室,加强立案、信访等窗口建设的文化投入。进一步规范了审判法庭、人民法庭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了文化内涵和科技含量,突出庄严、肃穆、公正、文明的司法特征。注重创建关爱干警的文化环境,高度重视对干警的履职保障和安全保障,不断加强文体活动场所及设施建设,为广大干警缓解工作压力、培养良好情趣、保持身心健康提供良好条件。加强对法院文化建设的组织领导,在全省法院开展了文化建设大调研,制定出台了加强法院文化建设的意见,召开了全省法院文化建设推进会,连续三年开展了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评选活动。

  (七)注重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利剑工程”进一步深化。近年来,山西法院着力强化法院队伍的廉洁自律,继续深入推进“利剑工程”建设。先后出台了《关于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任务的分解意见》、《关于全面加强接受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和《省高院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见》,积极组织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培训,在广大干警中广泛开展了廉政关爱谈心、任前廉政谈话、廉政诫勉谈话和领导干部述廉洁、述纪律、述作风、述责任以及重大事项报告等

  “三谈四述一报告”活动。进一步加大审务督察和司法巡查的力度,成立了审务督查机构,制定完善了审务督查机制,先后对出现虚假诉讼案件的6个基层法院分管领导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对不及时报告重大违纪问题的2个中院纪检组进行了通报批评,对出现作风纪律问题较多的25个中基层法院院长、纪检组长进行了诫勉谈话,查处违纪违法干警135人,做到了违法违纪“零容忍”,形成了纪检监察的高压态势,山西法院队伍的防腐倡廉建设开创了新的局面。

  二、当前制约法院队伍建设科学发展的问题及原因

  当前,人民法院队伍的整体素质是良好的,能够较好地履行审判执行各项工作,但在去年全省法院队伍建设调研中,我们发现队伍建设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并就这些问题专门向省委政法委做过汇报。就队伍监督管理角度来讲,有以下问题需要引起重视。

  (一)理想信念有所弱化,进取意识不强。理想信念是支撑法官从事繁重劳动,激发工作积极性的巨大推动力。然而,随着各种利益关系的调整和社会矛盾的加剧,社会各种文化思潮和价值观念冲击着法官的思想,金钱、权力、人情等诱惑不断增多,少数法官理想信念不够坚定,个别法官存在理想信念模糊、社会责任感缺乏、艰苦奋斗精神淡化、团结协作观念弱化等问题,积极进取的意识不强。

  (二)司法需求不断增长,干警能力作风仍需改进。从队伍整体情况来看,人民法院干警文化素养不断提高,学历层次不断上升,

  但基层法院大部分干警的学历为后期进修所得。当前,人民法院干警业务理论水平提升较慢,而疑难复杂案件和新类型案件不断增多,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不断出台,干警在繁重的审判任务和繁杂的行政事务压力下,很难抽出时间开展有效学习,导致干警司法能力与不断增长的司法需求不完全相适应。由于工作压力较大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少数干警存在工作情绪急躁、作风漂浮,有时对待当事人态度生硬、粗暴,工作作风有待进一步改进。

  (三)司法权威有所削弱,法官被认同感明显下降。新形势下,受多种因素的影响,社会民众对人民法院、法官的信任和满意度较以往有所下降,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力下降,司法权威有所弱化。特别是在行政诉讼案件中,受各种因素的制约,人民法院不能轻易判决行政机关败诉,需通过协调撤诉来化解这类案件矛盾,常使当事人对法官产生不信任,甚至产生敌对情绪。民商事案件诉讼过程中,法官更是经常受到辱骂、恐吓、诬告、诽谤等人身攻击。法官作出裁判以后,当事人由于对法官不信任,导致对裁判结果的不认同、不执行,法官的辛苦努力难以得到社会认同。

  (四)职级待遇偏低,部分干警积极性受到影响。法官超额的工作量与超负荷的身心压力,并未相应带来政治待遇与经济收入的同步提升。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原有的福利待遇或奖励政策被取消,物质收入一定程度上又回到

  “干多干少一个样”的状态,法官的付出与回报不成正比。职级方面,虽然中央、省相关部门加大了解决力度,但是基层人民法院干警在晋职晋级方面,与同期进其他机关的公务员相比,要远慢于党政其他机关。由于付出与回报的不对等乃至倒挂,挫伤了干警的工作积极性。

  (五)过分强调调解结案,法官形象受到影响。调解结案能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做到案结事了,但由于部分法官对“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审判工作理念的理解片面化,考核体系对调解率考核指标的过分偏重,使得审判实践中调解工作发生了一定程度的异化,部分法官过度调解的现象普遍存在。上级法院对诉前调解设定目标值进行考核通报,基层人民法院大力加强诉前调解工作,为达到目标值而进行的不懈努力相继带来立案难问题,导致当事人认为其诉权被剥夺。同时,诉讼调解考核高权重的设置以及列入多项考核体系,带来了法官在诉讼过程中的过分调解,“以判压调”、“久调不决”、“当断不断”甚至以牺牲一方当事人利益达成的调解协议损害了当事人的部分权益,导致当事人对法官的公正立场及司法能力产生怀疑,影响了法官的公正司法形象。

  (六)涉诉信访考核责任较重,法官接访维稳压力偏大。上级人民法院定期对赴省进京等涉诉涉执信访情况进行通报、排名,地方党委、政府将涉诉信访工作全面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在全国、地方

  “两会”、重大节日等重要时期,法官要对重点信访人员做好稳控、矛盾化解等工作。如出现进京上访人员,无论何种原因、上访有无道理,法官都要赴京接人、稳控,并追究相关责任,甚至实行“一票否决”。上述考核方法迫使法院把相关责任分解到具体法官,并纳入法官业绩考核。在这种考核体制下,一些当事人“信访不信法”,无理缠访闹访,给法官带来了巨大的心理压力,甚至出现个别一线办案法官不敢判案,不愿办案,要求调到非办案部门的现象。

  (七)干部管理主体不够明确,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法院干部的管理主要以地方党委为主,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主要是监督指导。但近年来,受客观因素影响,系统监督管理力度明显增强,每年上级法院部署开展的各类教育活动、明察暗访、司法巡查、审务督察等工作较多,虽然取得很大成效,但对地方党委的管理工作产生了一定影响,造成了多头管理,头绪多、成效少,管理不善、措施不力、责任不清的现象。与此同时,因监督管理不够系统,管理手段欠缺,只强调管理,不重视效果,对各级法院反映的法官短缺、职级待遇、司法警察和聘用制书记员、法官保障机制等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没有足够重视和妥善解决,严管不到位,厚爱不体现,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监督管理的权威受到大打折扣,导致上级法院关于队伍建设的部署安排、从严管理干部的措施办法,下级法院仅仅是疲于应付,停留在表面,没有深入地贯彻落实。

  法院队伍监督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社会环境因素,也有管理方面的原因,还有干警自身的原因。从干警主观因素讲:一是无关的思想。认为把审判工作抓好了,把案件审结了,学不学习,学好学差,与工作关系不大;二是畏难的思想。觉得法院工作任务繁重,学习还是苦差事,没有时间和精力进行钻研,过得去就行;三是经验主义。认为办案子、干工作主要靠经验,凭自己十几年、二十几年的工作经验,完全能胜任,学不学没啥大意思;四是应付的态度。认为上面抓学习只不过是一阵风、一阵雨的事,是搞形式,是抓虚的,因此被逼无奈,不得不学。

  从队伍建设工作机制讲,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原因:

  (一)理想信念教育成效不够明显。思想政治教育的务虚性,使其效果作用难以显现。部分法院重审判业务而轻思想政治教育的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有的法院对价值观念、服务宗旨、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缺乏有针对性的教育,少部分干警没能树立坚定的理想信念。另外,有的法院党组织活动较为松散,通过党内相关活动开展实现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作用未得到有效发挥,有的党员干警在人生观、价值观上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明显。

  (二)干警能力水平的提高具有长期性。干警司法能力的有效提升主要依靠其对新知识、新理论和新方法的学习培训。一直以来人民法院干警工作任务繁重,难以有时间和精力进行系统学习,造成能力水平提升较为缓慢。同时,在有限的培训中,培训时间与繁重的工作任务之间常存在冲突,且通过短期培训提升干警能力水平的作用见效甚微,业务素质培训对干警能力水平的有效提升作用并不太大,干警能力水平的提高需要长期坚持不懈的努力。

  (三)基层法院审判资源配置难度较大。受编制限制,当前基层人民法院无法通过招录方式大量增加干警数量。在有限的政法编制中,又有相当一部分干警因繁杂的行政等事务不在审判一线。受地方政策的影响,部分未到退休年龄的院领导和中层干部退居二线,导致实际办案人数减少。另外,部分接近退休年龄的法官因审判压力较大、身体机能、进取心下降等原因,工作积极性不高,甚至存在懈怠办案现象,使得基层人民法院审判力量难以应对不断增加的审判工作任务,案多人少的矛盾凸显。

  (四)涉诉信访工作机制不够完善。在当前形势下,当事人在利益的驱使下,通过上访、闹访表达诉求的情形逐渐增多。上级人民法院以及地方党委、政府通过指令法院接访带人、劝返、落实稳控、排名通报、责任追究、一票否决等信访制度,特别是对赴省进京上访的案件不管当事人的诉求是否合理,均要求法官外出带人、稳控,想方设法化解信访矛盾,致使部分上访人的不合理诉求得到满足,不仅影响了社会的公平正义,而且带来了负面的社会导向。当前对涉及“诉”和“访”的情形、诉求合理与否的状况不予区别的信访考核机制并不科学,牵涉了法官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并给办案法官带来较大的压力。

  (五)司法外部法治环境欠佳。人民法院的宪法地位没有得到切实落实,外部因素对司法裁判会产生一定的影响。部分民众缺乏对司法规则的自觉遵守和价值认同,有的通过网络、媒体等对办案法官施加各种压力以影响裁判结果。一些媒体为追求新闻效应进行负面夸大或失实报道等行为,一定程度地影响了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也使得法官的职业尊荣感在持续高压和负面宣传中逐渐缺失。

  (六)法官职业保障不够到位。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利益格局的调整和思想观念的变化,起诉至人民法院的纠纷矛盾越显尖锐,部分当事人采取谩骂、侮辱、诽谤、威胁等偏激方式表达诉求带来的司法安全问题越来越严重,使得法官职业风险不断提高,职业尊荣感不断下降。另一方面,法官在职业地位、工资收入、福利待遇等方面几乎与同级别其他公务员没有差别,且职务晋升空间相对狭小,法官职业待遇政策也很大程度上落实不到位。

  三、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

  (一)深化思想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干警的政治素质。做好新常态下干警的思想政治工作,既是提高干警队伍整体素质和司法能力的根本举措,更是确保司法公正、廉洁司法的重要保障。一要不断强化宗旨意识。法院队伍首先是党的队伍、人民的队伍。面对新形势、适应新要求,必须牢固树立宗旨意识,真正使“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显于行。二要不断加强政治学习。必须积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敏感性和洞察力,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切实把开展各类政治学习活动常抓不懈。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做到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三要不断改进工作作风。从群众意见最大、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入手,从思想深处查找问题,从宗旨意识的高度剖析问题,从对党的事业危害上解决问题,认真解决干警司法作风和司法不公等突出问题。要狠抓干警思想教育,破除满足现状的思想,树立突破领先、争创一流的意识;破除厌烦学习的思想,树立终身学习的意识;破除就案办案的思想,树立服务大局的意识;破除司法特权思想,树立司法为民的意识;破除拜金主义思想,树立廉洁司法意识,使全体干警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有明显提高,精神面貌和工作作风有明显转变。

  (二)挖掘人力资源,调配扩充审判资源。解决案多人少问题必须从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自身工作着手,从内部找原因、挖潜力。人力资源的挖掘和审判资源的合理配置,能够有效提高审判效率,从而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案多人少矛盾。一是要认真研究法官配比和案件饱和度,通过深入调查研究,科学合理地分析研判一个法官的饱和工作量,并以此为标准配置法官人数,分配工作任务。二是尝试推进书记员管理体制改革,一方面解决好政法编制的聘任制书记员职业发展问题,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从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聘任制书记员中公开选拔初任法官人选,盘活潜在法官资源;另一方面尝试书记员市场化聘任与管理制度,通过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的模式,实施单独的书记员序列管理,解决书记员占用编制问题,将有限的编制资源用于法官选任,使更多的具有审判资格的干警集中到审判一线,同时也有利于保持书记员队伍稳定。三是适当充实人民陪审员力量。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参审作用,既能弥补人民法院审判力量不足,又能发挥司法公正廉洁监督作用。四是针对基层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类型的特点,设立环境保护、交通事故、劳动争议、房地产、婚姻家庭等类型案件的审判庭或专业合议庭,研究开发使用类案文书自动生成系统,培养聚集专业特长人才,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缓解案多人少的矛盾。五是加大青年干警的培养工作力度,推动解决基层法官人才断层流失问题。

  (三)修改完善考核体系,缓解法官工作压力。考核体系在某种程度上是审判执行工作的“指挥棒”,科学合理的考核体系能够引导法官科学办案,并能帮助一线法官松绑减负。对现有考核指标设置进行科学调整并确定合理权重是缓解法官工作压力的当务之急。一是科学设置合理的质效指标考核内容。要严格按照法律精神和审判规律设定质效指标,适当增减指标或调整其权重,如对诉前调解成功率、结收案比不作考核;对诉讼调解率等规定合理幅度或下调其权重;对涉诉信访案件的信访原因进行分类,改变不问原因就采取一票否决等做法,建立有效的信访终结制度等。二是注重考核结果的合理运用。一方面发挥考核结果的激励导向作用,将考核结果与法官年终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等适度挂钩,明确法官努力方向,但要防止走极端,仅以

  “数字”论英雄。另一方面基层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考评结果找准本院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调整平衡办案力量,拾遗补缺。

  (四)建立干警职业保障机制,激发干警工作积极性。一是积极推进落实干警职级待遇。基层人民法院要主动加强与地方党委和组织人事部门的沟通协调,上级人民法院也要积极协助基层人民法院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不断推进落实干警职级待遇,并形成相关制度。二是完善内部从优待警相关机制。将关心和爱护基层干警纳入制度化轨道。定期开展心理疏导工作,开设心理讲座与咨询,帮助基层干警减轻心理负荷,营造内部关爱和谐的氛围。定期组织干警进行身体检查,适当开展文体活动,增强干警身体素质。要关心和帮助干警解决生活实际困难,如大病救助、子女上学、就业等问题,增强干警的归属感,激发干警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

  (五)优化外部司法环境,提升干警的职业尊荣感。一是坚持依法公正审判,通过审执活动服务发展、服务社会、服务民生,为地方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服务,通过公正司法来获得地方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对人民法院、法官的理解和尊重。二是积极推进司法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通过组织公开示范庭、开展巡回审判等活动,使群众走进司法、了解司法,进而理解司法、信任司法。三是注重发挥行政审判规范行政机关行为的功能。发挥行政审判辐射作用,做到审理一起案件,规范一类行为,加强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引导。四是加强司法宣传。充分运用案例报道、以案说法、媒体宣传等手段,向社会宣传法治理念,宣传人民法院工作,塑造法官形象,提升司法公信力。

  (六)加强文化建设,有效凝聚队伍力量。一是围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司法为民宗旨,结合各地实际,确立品牌目标,加强文化建设,营造文化氛围,为干警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减轻干警工作的压力。二是提升人民法院文化建设的内涵。注重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相结合,

  在立案、审判及办公等场所布置形式多样的名言警句或书画,使干警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熏陶。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司法论坛、研讨会、主题演讲、与高校建立实践基地及青年干警论坛等文化交流活动,提高干警的文化素养。三是创新形式,打造人民法院管理文化和审判文化。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狠抓每项制度的贯彻落实,保障制度有效实行。按照以人为本的原则,落实司法为民措施。通过创新发挥文化作用,引领人民法院工作迈上新台阶,树立和增强干警的自豪感。

  (七)推进能力作风建设,增强队伍整体素质。一是强化干警法治思维。加强干警的教育培训,教育干警自觉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想问题、办案件、干工作,在执法办案中坚决守住法律底线。二是不断提高干警司法裁判水平。注重岗位练兵,围绕提高驾驭庭审和依法裁判的能力和水平,深入开展优秀合议庭、精品案件及优秀裁判文书等竞赛活动,形成比中赶、赶中学的进步成长氛围。三是深入开展

  “两评查”活动。采取示范观摩和自评自查相结合,现场旁听庭审和评查庭审视频录像相结合,以评查找差距、补短板、促审判,进而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四是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大力弘扬司法的人文性和谦抑性,通过每一个具体案件的审判工作提升司法公信力。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内控制度体系,坚持把预防警示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查办违法违纪行为作为加强队伍建设的重要环节,规范工作流程和干警言行举止,打造公正廉洁文明的司法形象,提升司法公信力以及法官被认同感。

  (八)深化党建工作,发挥党员干警的积极引导作用。始终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工作思路,在队伍建设中充分发挥党组织尤其是党组的核心作用。一是强化民主集中制,抓班子带队伍。院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严格管理,营造风清气正、奋发向上的氛围,增强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二是加强党组织和制度建设,合理设置党的基层组织,把党支部建在庭上。建立健全支部各项工作制度,推进党建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三是结合执法办案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干警的先锋模范引领作用。

【篇5】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调研报告

  在刚刚结束的第十八届四中全会上,把“依法治国”作为大会议题,这是破天荒的第一次。由此可见,“依法治国”将成为今后国家治理的主要课题。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日益加快的今天,我们要把行政司法队伍建设作为重中之重来抓。根据省政法委关于开展队伍建设调研工作的指示精神,对我局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局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概况

  全局司法行政队伍包括司法局机关工作人员、乡镇司法所工作人员、律师、公证员。目前司法局机关工作人员12人;乡镇司法所9人;律师事务所8个,执业律师6人;公证处5个,执业公证员2人。

  从年龄结构上看,30岁以下的有4人,占12%;30-40岁的有5人,占15%;40-50岁的有16人,占47%;50岁以上的有9人,占26%。从文化程度上看,大学本科学历18人,大专学历15人。

  近几年来,我局在上级领导部门的重视与支持下,按照新时期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采取重学习、严制度、抓整建、造氛围等措施,为打造一支政治上坚定、业务上精通、作风上优良、纪律上严明、执法上公正的司法行政队伍作了不懈努力。具体来说,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以教育培训为手段,增强提高队伍素质的后劲。几年来,在机关干部队伍中,先后开展了各类学习教育活动,大大地提高了司法行政机关干部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同时,在全体司法行政队伍中还针对不同人员,开展了多种类型专业学习培训活动,使司法行政队伍的业务水平、业务能力得到了不断提升。

  二是以制度建设为核心,促进了司法行政队伍的正规化。区司法局把建章立制作为加强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环节,切实加强了领导班子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严格落实党支部例会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一把手定期与干部谈心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中心组学习等制度。先后建立了《机关目标管理考核制度》、《警车管理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等。通过建章立制,规范了司法行政队伍的行为,使队伍的纪律和作风都有了较大改善。

  三是开展了司法行政队伍的教育整顿活动。我局每年都在年初结合行风评议,着力开展了队伍的教育整顿活动。在整顿中通过采取集中学习讨论、查摆存在的问题、批评与自我批评等形式,边整边改,以整促改,达到了队伍建设的目的。

  近几年来,我局司法所、公证处等部门以及10多名个人受到了地级以上有关部门的多次表彰和奖励,为司法行政队伍争得了荣誉,赢得了社会地位。

  二、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一)行政司法队伍专业性不强,通过司法考试人数不多。司法行政部门肩负着普法、依法治理、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公证管理、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与法律运用密切相关的工作职能,决定了必须是一支精通法律应用的队伍。由于多种原因,现队伍中存在着法律水平不够高的问题,不能满足人们日益对法律服务的需求。因此,要坚持业务强警,业务培训是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素质的重要环节,要深化学习型机关创建活动,把法律知识、业务技能和科学文化知识培训有机结合起来,培育一支知识复合型的队伍,让队伍成员能够以熟练的专业知识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二)基层司法所警力不足。已经发生重大变化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除了普法、调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等日常工作,还因《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实施。承担着社区矫正工作,不仅如此还承担着大量非监禁刑罚适用的审前调查工作。现在我区司法所基本上至配备一名工作人员,而且多数同时在乡镇街道工作,身兼多职,部分人员不太熟悉业务,这客观上影响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职能的发挥。要解决这支队伍目前存在的问题,就需要及时加强业务培训,其次多方联动、上下配合,与有关部门进行协调,尽量争取把人员管理体制、经费理顺,把能干事的、会干事、想干事的的选进来,充实基层司法行政队伍的力量,充分发挥好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

  (三)办公硬件设施不完善。与政法其他几家相比,客观上存在着硬件条件差,没有统一的服装和证件,一些工作社设备跟进不上,办公场所不够。这些问题导致司法工作机动性不强,工作难以开展。

【篇6】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调研报告

  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的监督部门,具有督促检查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情况的职责,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最终要靠基层党组织带领广大人民群众贯彻实施。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政治环境,纪检监察干部肩负着重大责任。加强纪检监察机关队伍建设,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必然要求,是新形势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迫切需要,是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拒腐防变能力的重要保证,必须不断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以提高素质为目标,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建设一支“思想端正靠得住、业务精通拿得起、公正廉明立得牢”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

  一、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性

  (一)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是适应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的需要。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深入,反腐败斗争已从侧重遏制转到标本兼治、逐步加大治本力度上来,并呈现出向纵深发展的趋势。新形势、新任务不断赋予反腐败新的内容,对纪检监察干部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和治本力度的加大,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的任务也越来越重,需要进一步从体制、机制、制度上进行改革,有效地从根源上减少和铲除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的日益多样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方法和思想观念、工作方式和工作方法都提出了新的要求。

  (二)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是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拒腐防变能力和提高业务能力的需要。随着形势的不断发展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新领域也不断产生。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业务能力都需要跟上时代发展的需要,主要应该做到:一是准确把握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精神实质,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能力,在重大问题上分清是非,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二是增强反腐败斗争的决心和信心,增强原则性,在人情、风情、关系网面前理直气壮;三是要保持积极向上的态度,开拓进取,办事严谨;四是坚定立场,经得起市场经济和改革开放的考验,决不被形形色色的腐败分子拉下水,在任何情况下不犯错误。一些纪检监察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等方面还存在很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个别同志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不够,工作缺乏创新意识,办事效率不高等。因此,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增强反腐蚀能力和业务能力,显得非常必要和紧迫。

  二、纪检监察干部必备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要求

  xx在中纪委第五次全会上强调,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对纪检监察干部提出了要“公正无私、刚直不阿、不徇私情、敢于碰硬”的十六字要求,新的形势和任务,对纪检监察干部提出了必备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要求:

  (一)纪检监察干部必备的基本素质

  1、政治素质。政治素质是纪检监察干部政治思想水平的集中体现,要从工作任务出发,不断增强全面准确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的自觉性,准确把握“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精神实质和科学内涵,勇于开拓和创新。

  2、业务素质。业务素质是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具备的与工作职责相适应的知识能力。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涉及面非常广的工作,特别是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同时还要求具备非常强的专业知识,要时刻把握好纪检监察工作的原则、方针、任务、政策、方法和基本知识,还要有较强的能够独立开展工作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3、道德素质。道德作为行为规范,是以善恶、荣辱等观念为标准,通过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和内心信念来评估人们的行为,调整人与人之间以及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原则和规范。纪检监察干部与党的其他干部一样,应以共产主义道德为指导、调整自己的行为,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

  4、心理素质。包括性格、气质、情绪以及自我意识中的道德感、理智感、责任感等诸多方面。纪检监察干部面临复杂、艰苦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决定了必须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如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忍不拔的意志、沉着冷静的情绪、乐观开朗的性格等,这些都是纪检监察干部不可缺少的心理素质。

  (二)纪检监察干部必备的基本要求

  1、政治坚强,明辨是非。这是纪检监察干部素质的最起码要求。首先要政治上过的硬,忠于党和人民,坚贞不渝,百折不挠,始终坚定不移地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始终坚定不移地与一切腐败现象做坚决的斗争。同时要认真学习xx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并用以指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积极探索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工作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明辨是非的能力,确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其次要始终保持与党中央高度一致不动摇。纪检监察干部要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际,通过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反腐败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树立反腐败斗争的信心和决心。在是非面前要旗帜鲜明,有较强的政治鉴别能力和政治敏锐性,牢固树立群众观点,自觉维护党和人民群众的利益。

  2、恪尽职守,精通业务。要求纪检监察干部把自己从事的工作当作自己的职业理想,要有神圣的职业责任感、使命感和爱岗敬业精神。纪检监察干部所在的机关是“清水衙门”,但工作任务却相当繁重和艰巨。这就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正确处理好名利、得失、苦乐的关系。

  纪检监察干部要具备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如观察、分析、判断、调查研究、组织协调、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等,要能够运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观点、方法以及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去分析处理纪检监察工作中的实际问题,运用调查研究的基本功,根据不同的情况,运用不同的方法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精心维护安定团结的大局,给党的工作创造良好的政治稳定环境。

  纪检监察干部接触的工作,是一项政策性、业务性很强的工作,涉及到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要求纪检监察干部是一位学习型干部,不断补充和更新知识,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3、坚持原则,秉公执法。这是纪检监察干部职业道德的核心内容之一。坚持党性原则,其核心就是实事求是。以党和人民的利益为重,在工作中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忠实履行职责。树立法制观念,依法办案,坚持原则,不徇私情,坚决维护党纪国法的尊严。

  4、清正廉洁,一身正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首要任务,纪检监察工作的性质决定了纪检监察干部首先要做到廉洁奉公,决不能贪赃枉法,以权谋私。纪检监察干部担负着教育、挽救、处理人的工作,自己首先要以身作则,高标准,严要求,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站得稳,行得正,始终保持政治上的坚定性和思想道德上的纯洁性,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真正做到耐得住清苦,抗得住诱惑。

  5、勤奋工作,乐于奉献。纪检监察干部要牢记自己肩负的重任,时刻想着党和人民对自己所寄予的厚望,增强自己工作的光荣感和责任感,以饱满的热情和积极的态度投入到本职工作中去。虽然纪检监察干部处于比较艰苦的地位,工作清苦,但是越是在这样的环境和地位,越要讲党性,顾大局,讲奉献。站得稳,挺得住,艰苦奋斗,任劳任怨,自觉当好党的忠诚卫士。

  三、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对策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市场经济条件下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和任务更加艰巨复杂,对纪检监察干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增强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的有效性,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整体素质尤为重要。为使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政策水平、观察问题和处理矛盾的能力与新的形势和任务相适应,就必须努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文化业务素质、纪律作风素质、道德品质素质,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构。

  1、努力提高政治思想素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从整体上看是好的,

  政治坚定、作风正派,能够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较好地实施其监督和服务职能。由于封建主义、资本主义腐朽思想的侵蚀,在我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里也有极少数人经不住权力、金钱、美色诱惑和考验,堕落为腐败分子。正人先正已,作为纪检监察干部,首先要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武装头脑,要保持坚定的立场,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淡泊名利,乐于奉献,做清正廉洁的模范。

  2、不断增强文化业务素质。纪检监察工作政策性强、原则性强、

  涉及领域比较广,工作难度比较大,因此要努力学好科学文化知识,学习和掌握各种相关的法律知识,精通党纪政纪法规,了解和熟悉市场经济管理中有关金融、贸易、财务、审计、税收等各种业务知识,扩宽知识面,由过去“单一型”的知识结构转变为“复合型”的知识结构。

  3、加强纪律作风素质的培养。纪检监察干部要做到恪尽职守、

  公正严明、依法办事、不徇私情,就要有严格的组织纪律观念和优良的工作作风,要在工作实践中继承和发扬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既做到坚持和发扬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的作风,又要反对弄虚作假、言行不一;坚持和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反对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坚持和发扬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作风,反对好人主义、阿谀奉承;坚持和发扬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作风,反对以权谋私、敷衍塞责;坚持和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作风,反对铺张浪费、奢侈挥霍。

  4、保持高尚的道德品质素质。在商品经济大潮的冲击下,很多

  人经不起考验,抵制不住资产阶级腐朽思想和生活方式的侵蚀,经不住权力、金钱、美色的诱惑,在资产阶级糖衣炮弹面前败下阵来,损害了党的威信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形象,在群众中产生了极坏的影响。所以纪检监察干部要有严格的自律精神,要坚定自己的理想和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要身体力行共产主义道德,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要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受得住“委屈”,把得住“原则”,永远保持共产党人的高风亮节。

  5、完善领导体制与工作机构。

  一是提升纪检监察领导干部职务力度。现在机关部门的纪检监察工作一般只设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个别单位由党委(党组)副书记兼任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从行政领导职务排位来看,同是副科级领导干部,纪检书记(纪检组长)排在行政领导的末位,这样的监督让纪检书记(纪检组长)感到力不从心。建议统一由党委(党组)副书记兼任纪检书记(纪检组长),有利于开展工作。因为从行政领导职务的排位来看是部门、单位的二把手,排在党委(党组)书记的后面,有利于监督其它班子成员。

  二是实行纪检监察领导干部片组制。部门、单位只设一名纪检书记(纪检组长)身单力薄,行政上又受同级党委(党组)的领导,给监督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建议由3~5名纪检书记(纪检组长)组成一个纪检监察片,负责此3~5个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片组纪检监察干部实行统一调配,根据此3~5个单位工作轻重开展轻重缓急的纪检监察工作。各片组纪检监察干部统一由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统一调配,根据工作和查办案件需要进行定期不定期交流使用,实行片组纪检监察工作,有利于集中力量查办案件和开展反腐倡廉工作。

  三是实行部门、单位派驻纪检监察干部制。学习中纪委的做法,部门、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统一由上一级纪委监察部门管理,统一工资福利、统一人事调配。上一级纪检监察部门可设立干部调配科,对派驻部门的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进行定期不定期的交流派驻。这种派驻不受部门、单位党委(党组)的领导,有利于加大监管力度。

【篇7】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调研报告

  一、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县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情况。

  党的十八大以来,县司法局坚持以“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为目标,按照“抓班子、带队伍,激活力、提效能,强素质、树形象”的思路,以教育、管理、监督为着力点,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主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为载体,大力加强队伍的政治思想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使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得到了较大提高,工作作风得到明显改善,为促进全县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发挥了积极作用,有力的推动了各项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树立了司法行政队伍良好形象。

  (一)加强政治思想教育,提高政治素质。围绕提高队伍政治思想素质,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解放思想大讨论教育活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为载体,组织全体干部深入学习党的政治理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大大地提高了司法行政系统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

  (二)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树立良好形象。认真开展了正风肃纪、干部作风整顿、微腐败专项整治等活动,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大力加强队伍纪律作风建设。突出抓好考勤纪律、警车管理、工作效率、窗口文明服务等规章制度的规范和落实。健全了执法司法办案管理制度,制定出台了《关于规范执法程序提高办案质量的实施意见》等制度措施,进一步严格规范了司法行政队伍行政行为,使全体干警坚持廉洁自律,严格依法办事,强化干部队伍担当意识,服务意识,有力提高了司法行政工作的服务质量,树立了司法行政队伍良好形象。

  (三)完善制度措施,提高履职能力。1、建立了班子成员分包司法所制度,制定了《关于实行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包基层所的实施办法》,要求各班子成员加强指导和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切实提高司法所人民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社区矫正、法律援助、法制宣传等各项工作水平。2、强化考核激励机制。根据年度工作要点,对业务工作进行了量化细化,制订了《司法局各股室、司法所工作考核标准》,在各股室、法律援助中心、各基层司法所等部门中全面建立考核问责激励制度。并重新修订了局各项工作制度,制订了《县司法局制度汇编》,形成了靠制度管理人、靠制度约束人、靠制度促工作落实的新局面。3、强化经常性业务学习,提高履职能力。我局把强化业务培训教育作为提高履职能力的重要抓手,除了及时参加业务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班外,还不断教育全体司法行政工作人员要坚持经常性业务学习,鼓励大家在重点学习自身工作业务方面的法律知识的同时,要认真、系统学习相关法律知识,提高法律修养和理论水平,鼓励大家积极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并通过组织大家开展业务理论、法律案例交流等形式,有效激发全系统的学习热情,提高综合业务能力。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专业人才缺乏,专业水平还有待提高。司法行政机关肩负普法依法治理、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管理、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公证、司法鉴定等与法律运用密切相关的工作职能,决定了我们的队伍必须是一支对法律知识掌握的比较透彻的队伍。然而,我县司法行政队伍长期以来存在法律专业知识人才缺乏的问题。目前司法行政系统现有在编人员29人,本科学历16名,大专及以下15名,政法类专业的3名,具有法律专业职称的仅有1名。队伍专业人才缺乏,总体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与做好新时代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相比存在一定差距。因此加强人才引进、搞好业务能力素质培训急不可待。

  2、人员年龄趋向老化,没有形成梯次结构。40岁及以上的21名,约占68%;30岁以下的仅4名,占13%。在人员年龄结构上趋向老化,没有形成梯次结构。并且由于年龄大,文化层次也相对较低,有的干部职工对法律、政策掌握得不全、不深、不细、不透,一知半解,对电脑等高科技知识了解得更少,不能熟练操作现代化办公设备。这给司法行政工作的开展带来难度,影响了工作质量和效率。

  3、创新意识不够,工作主动性有待加强。少数干部职工满足于完成领导交给的任务,对新时期如何进一步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缺乏研究和探索,开展工作还习惯于老思维、老经验、老办法,缺乏开拓创新。有的干警认为司法行政队伍在整个政法队伍中地位低、职能软,所以缺乏争创一流业绩的工作干劲,工作中存在应付的现象,影响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4、基层司法所人员编制、职级待遇、职能保障方面存在的问题。近年来,基层司法所队伍建设取得一些成效,但是至今达不到司法部每所至少3人、所长享受副科级待遇的标准,司法所多为1人所,司法所长均为股级。司法所工作与政法其他成员单位相比自身职能较弱,在各项工作中只是起到“指导”、“协调”、“参与”作用,不具备强制性的特点。现行机制难以满足新时期司法所发展的客观需求,人手少、任务重、待遇差、职能保障不顺的突出问题制约了基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开展。

  三、今后一个时期特别是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思路和建议。

  1、注重人才引进和培养,增强队伍活力。

  要注重年轻化、知识化,切实解决人员老化和专业人才缺乏的问题,要建立健全良好的选人用人机制,通过公开招录或者选调的形式,将具有法律本科专业知识的人才录入司法行政队伍,输入“新鲜血液”,解决人员老化、青黄不接的问题。建立完善工作人员学习培训的长效机制,结合工作需要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通过宗旨意识教育、素质能力教育、法律知识教育等,不断提高队伍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并建议上级适当降低在编的司法行政人员进行司法考试或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门槛,提高在编人员学习法律的积极性,为全面提高法律业务水平提供一个平台。

  2、加强思想和作风建设,树立队伍良好形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切实加强队伍思想作风建设,通过开展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活动等教育,使干部职工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政治立场,强化奉献意识,服务为民意识,树立激情创业、勇于担当,创新进取精神,按照法律赋予的职责和各自岗位的要求,立足于工作实际,忠诚履职尽责,扎扎实实做好工作,认认真真办好实事。

  3、加强机制保障建设,推进队伍规范化。

  通过积极争取地方编制和招录公务员,完善补充政法专项编制等措施,进一步充实司法行政队伍力量,改善人员不足困境,破解基层司法所“一人所”瓶颈。加强与上级沟通,协调解决落实基层司法所人员职级待遇。完善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全面推行服务承诺、首问负责、限时办结等工作制度,以制度的规范化来促进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形成一套科学、规范、可操作性和针对性强的司法行政工作管理体制,着力打造一支讲政治、讲正气、讲纪律、讲业务、讲团结、讲争先的司法行政干部队伍。

【篇8】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调研报告

  按照市委关于支撑×ד十四五”高质量发展重大课题调研的总体部署,市委组织部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研究”课题调研,及时成立以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同志任组长的课题调研组,按“党政人才队伍建设研究”“工业和服务业人才队伍建设研究”“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研究”三个子课题展开研究。自2020年12月以来,课题组先后组织各层次党政人才、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召开专题调研座谈会××场次,调研座谈××余人,深入××个县(区)和部分市直单位实地调研,开展问卷调查,基本掌握了我市人才队伍建设现状,并就支撑×ד十四五”高质量发展的人才队伍建设提出了对策建议。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市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部署,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出台了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规划,配套出台了人才建设“1+10”系列文件,扎实开展了人才开发项目资助、人才优先聚集开发区建设等重大活动,着力在人才培养、选拔、引进、使用上大胆探索创新,初步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团体等广泛参与”的人才工作新格局,初步构建了人才队伍建设政策体系,人才总量逐年增加,人才素质逐步提高,为推进××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必要的人才保障。

  (一)党政人才队伍基本情况

  我市现有党政干部××人,占全市人才总数的××%。从分布看,市级机关××人,占××%;县(区)机关××人,占××%;乡镇××人,占××%。从性别看,女性××人,占××%。从学历看,硕研及以上××人,占××%,大学××人,占××%,大专××人,占××%,中专及以下××人,占××%。从年龄看,35岁及以下××人,占××%;36—45岁××人,占××%;46—55岁××人,占××%;56岁及以上××人,占××%。从职务层次看,厅级领导××人,占××%;厅级非领导××人,占××%;县级领导××人,占××%;县级非领导××人,占××%;科级领导××人,占××%;科级非领导××人,占××%;科员及以下××人,占××%。

  (二)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基本情况

  我市现有各类经营管理人才××人,占××%。从学历看,硕研及以上××人,占××%;大学××人,占××%;大专××人,占××%;中专及以下××人,占××%。从年龄看,35岁以下××人,占××%;55岁以上××人,占××%。

  (三)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基本情况

  我市现有各类专业技术人才××人,占××%。从分布看,教育卫生等公共服务领域××人,占××%;工业企业领域××人,占××%;农林渔牧领域××人,占××%。从学历看,硕研及以上××人,占××%;大学××人,占××%;大专××人,占××%;中专及以下××人,占××%。从年龄看,35岁以下××人,占××%;55岁以上××人,占××%。从专业职称看,高级××人,占××%;中级××人,占××%;初级××人,占××%。

  (四)技能人才队伍基本情况

  我市现有各类技能人才××人,占××%。从学历看,硕研及以上××人,占××%;大学××人,占××%;大专××人,占××%;中专及以下××人,占××%。从年龄看,35岁以下××人,占××%;55岁以上××人,占××%。从专业职称看,高级技师和技师××人,占××%;高级工××人,占××%;中级工××人,占××%。

  (五)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基本情况

  我市现有农村实用人才××人,占××%。从分布看,生产型××人,占××%;经营型××人,占××%;技能服务型××人,占××%;技能带动型××人,占××%;社会服务型××人,占××%。从学历看,初中及以下××人,占××%;大专以上为××人,占××%。从年龄看,40岁以下××人,占××%;41-50岁××人,占××%;55岁以上××人,占××%。

  二、问题及原因

  总体上看,我市人才队伍建设纵向比有较大发展、提升,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存在问题

  1、总量不足,高层次人才紧缺。我市现有各类人才××人,除去农村实用人才外,人才密度仅为××%,较全省平均水平××%低××个百分点。从党政人才看,一是机关编制紧张,人员老化,××年行政区划调整,机关、事业人员编制缩减一半,加之区划调整时编制调走而大部分人员留下,特别是留下的老同志居多;二是人员空缺,基层人才尤其是乡镇人才流出严重,乡镇机关编制空缺情况比较普遍;三是高层次复合型人才缺乏,特别是懂城市规划、现代金融、园林设计、工程建设等工作的领导人才奇缺。调查显示,××%的人认为党政机关最紧缺的人才是复合型人才。从经营管理人才看,全市经营管理人才总量占比不足××%,其中高级职称仅占××%、中专及以下文化程度达到××%;从高层次人才看,目前我市无一人入选国家“千人计划”和省“百人计划”,仅××人入选全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和拔尖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级职称仅占××%;技能人才高级技师和技师仅占××%。

  2、分布不合理,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从分布看,机关事业单位人才多,企业人才少,企业经营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仅占××%。搞行政管理的多,搞科研技术的少,全市创新型研发人才不足××人。教育卫生部门的多,经济部门的少,教育卫生系统占比达到了××%。在县级领导干部中,学规划、交通、信息专业的仅××人,学金融、贸易、投资、物流等专业的仅××人。从结构看,在年龄上,全市40岁以下的人才仅占人才总数的××%;在学历上,现有大学本科及以上、专科和中专及以下人才比为×:×:×,如只看第一学历,高学历人才更少;在职称上,现有高级、中级和初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比为×:×:×,高级职称人才偏少;在专业上,我市支柱产业和新兴产业相关的专业人才明显不足,县级领导干部有五大支柱产业相关专业背景的仅××人。调查显示,××%的人认为,当前我市人才队伍最突出的问题是结构性失衡。

  3、整体素质不高,难以支撑高质量发展。调查显示,××%的人认为我市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不能很好地支撑“十四五”高质量发展。从总体上看,现有人才队伍中大学本科以上××人、占××%,而中专及以下占了××%;二三产业人才高级职称××人、占××%,而初级职称占了××%。从党政人才看,经验型党政干部多,具有专业背景的党政干部少,善于从专业角度思考解决问题的干部欠缺;政务型党政干部多,复合型党政干部少,懂经济、善管理的干部欠缺;求稳型党政干部多,创新型党政干部少,敢为人先、勇争一流的干部欠缺,一些干部心浮气躁,作风不实,急功近利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从经营管理人才看,具有研究生学历(包括继续教育)的仅占××%,在一级管理岗位(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的高级管理人员中,中专及以下达××%。从农村实用人才看,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仅占××%;大多数是自然成长起来的“土专家”“田秀才”,视野较为狭窄,对新知识、新技术的接受能力不强的问题还比较突出。

  4、优秀人才难引进、易流失。难引进表现在:党政人才方面,近年来,我市拿出规划、交通、审计等专业型领导岗位面向全省公选,但几次都因为达不到开考比例而流产;产业人才方面,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各类生产经营性企业急需高级管理人才××名、技术研发型人才××名、销售人才××名、高级技术工人××名,但通过市人才市场、高校毕业双选会、到大学专题招聘等途径,引进的人才不足××%。易流失表现在:一是隐性流失。我市基础教育质量优良,每年输送到高校的学生在××万人以上,但回到家乡的较少,2020年个人档案返乡的仅××人,其中研究生××人,没有一名博士。这当中部分人员还在市外工作,只是档案回来了。二是显性流失。随着经济发达地区对人才引进的力度不断加大,具有中高级职称、学科带头人及业务骨干等人才外流呈上升趋势,出现一人外流,带动一批走现象。据调查了解,市内国家重点中学优秀骨干教师每年都有流失,其他普通中学也存在教师流失现象。

  5、人才资源闲置,作用发挥不够好。××%的调查对象认为现有人才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一些行业和领域人力资源浪费的现象还比较严重。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部分人才专业不对口,用非所学、学非所用。当前,仅县级领导干部未从事所学专业工作的就达××%。在问卷调查中,××%的调查对象认为目前的岗位不足以发挥自身的作用。二是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部分人员人浮于事。

  (二)主要原因

  1、全社会对人才重要性认识不够。调研显示,××%的调查对象认为所在单位领导对人才工作不够重视或不重视。在党委、政府层面,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但有的县(区)和有关部门认识不到位。部分地方和单位认为经济发展是硬道理,不抓不行,而人才队伍建设是软指标,可松可紧;有的把人才工作写在纸上,喊在嘴上,没有把“三个留人”要求和“1+10”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到位。在企事业单位层面,事业单位相对重视,但部分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不够重视。有的重物质资源开发,忽视人才资源开发,认为对人才的培养开发投入大、周期长、见效慢,优秀人才还容易流失,不如把资金投入到生产项目上;有的缺乏容才、重才的浓厚氛围,个别单位甚至没有“人才”的概念。调查中发现,在流失的人才中相当一部分是感到不受重用、干得不顺心。

  2、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机制尚不健全。一是选用机制不健全。一方面,用人单位抱怨自主权太少,引进人才程序繁琐。另一方面,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优胜劣汰机制尚未形成,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没有充分发挥。二是评价机制不健全。一些地方和单位拘泥于某些政策的条条框框,过于看重身份、学历、职称,而没有将人才评价重点放到人才实际工作能力和工作绩效上来。三是分配激励机制不健全。一些单位在分配上的“大锅饭”还不同程度存在,技高技低报酬差不多,利益分配向从事智力密集型劳动的人才和有发明创造、有科研成果的优秀专业人才倾斜的力度不大。四是培养机制不健全。人才培养缺乏力度,财力支撑不足,一些单位在人员进修、继续教育方面往往以经费紧张为由,很少作出安排。据调查了解,××%的调查对象认为所在单位存在重使用轻培养现象。五是服务保障机制不健全。人才的养老、医疗保险接续、职称评定、住房、子女上学就业等问题解决得还不够好,受指标限制,年轻的优秀人才晋升高一级职称比较困难。

  3、现有环境对优秀人才吸引力不强。一是人居环境不够优。缺乏留住人才的良好物质条件和生活环境。一方面,城市功能配套较差,居住、购物、休闲、娱乐、交通、入学、就医等条件还不够好;另一方面,城市管理跟不上,脏、乱、差的现象还比较突出。二是干事创业环境不够优。我市现代工业基础薄弱,缺少一大批规模大、实力强、技术含量高的企业,产业层次不高,产品技术含量较低,产业本身对人才的聚集能力有限。××%调查对象认为我市现有工作环境条件没有吸引力。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虽有一定的吸引力,但由于编制限制,进入的空间和容量较小。三是人文环境不够优。我市缺少大型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剧院等文化设施,难以满足广大人才尤其是高层次人才学习、学术交流等方面需求。

  4、党管人才工作格局还未完全形成。一是人才工作体制有待完善。全市人才工作的督查机制还未完全建立起来,考核推进的力度不大,纳入目标考核的分值过低。二是人才工作机构有待完善。市、县(区)人才工作机构仅有××个编制,即便如此,编制被占用的现象在各县(区)普遍存在,各部门、乡镇(街道)没有专门的人才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存在人才工作推进断档现象。三是人才统筹推进力度不大。市、县(区)出台了人才发展总体规划,但相应的配套政策还不够健全完善。四是人才投入严重不足。我市市级原来预算的人才专项资金××万元,不到周边××、××等发达地区的××%。去年虽明确人才工作经费按需申拨、实报实销,但操作起来较为困难。

  三、对策建议

  政以才治,业以才兴。人才资源作为支撑×ד十四五”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性因素,加快人才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结合全市人才队伍建设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和原因,现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一)强化人才兴市强市理念。一是强化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和第一生产力的理念。充分认识到××发展相对滞后,其深层次的原因在于人才缺乏;充分认识到一个优秀的人才能彻底改变一个地方、一个部门的落后状况,能彻底影响一个企事业单位的发展命运、发展轨迹和发展速度;充分认识到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必须是首先实现人才跨越发展,建设经济高地必须首先建设人才高地,进而增强人才兴××兴、人才衰××衰的共识。二是强化人才优先发展的理念。牢固树立“投资人才就是投资未来”的思想,切实把人才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纳入各级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人才资源优先开发、人才结构优先调整、人才投入优先保证、人才制度优先创新。三是强化“一把手”抓人才的理念。深化各级各单位“一把手”对“人才工作就是经济工作”的认识,牢固树立狠抓人才工作是本职、不抓人才工作是失职、抓不好人才工作是不称职的思想。四是强化人才协调发展的理念。高度重视人才发展协调性,努力实现各支人才队伍协调发展,高、中、低层次人才结构比例协调,人才队伍与经济社会发展协调。五是强化“行行出状元”的理念。摒弃“学而优则仕”的狭隘官本位思想,坚持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资历、不唯身份,树立标准多元的科学成才观,倡导形成“行行出状元”的社会共识,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浓厚氛围。

  (二)明确人才队伍建设思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人才队伍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党对人才工作的全面领导,强化人才兴市强市理念,突出两支重点队伍,坚持人才资源“三个集中”,积极拓宽人才发展平台,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健全人才工作机制,着力构建人才新高地,为×ד十四五”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广泛的智力支持。一是坚持人才资源“三个集中”的原则。着眼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支撑,大力推进人才资源向产业集中、向园区集中、向一线集中。二是突出两支重点人才队伍。党政人才是人才发展规划的制定者和组织实施者,经营管理人才是支撑产业发展的中坚力量和所在领域人才队伍建设的具体组织者,抓住了党政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就抓住了人才队伍建设的“牛鼻子”,从而带动其他几支人才队伍协调发展。三是实施人才发展“四大计划”。大力实施党政人才发展“1513”计划、重点产业人才发展“315”计划、现代农业人才发展“1111”计划、社会事业人才发展“2111”计划,到2023年,全市人才资源总量达到××万人,比2020年××万人增加××万人,年均增长××%以上;每万名人才支持GDP达到××亿元;每年专利申请量年递增达到××%,专利转化率达到××%,省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励达到××项,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立项达到××项。

  (三)强化人才教育培养。一是整合人才培训资源。强化组织部门对教育培训的统筹职能,筹建多元化师资库,整合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人社系统的就业培训、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工程和各级党校、教师进修学校、职业技术院校等人才教育培训资源,统筹安排培训项目和培训资金,实行所有培训计划由同级组织部门审批后分线实施,提高培训资源的使用效率。二是突出人才培训重点。在对象上,加大党政人才、领军人才和紧缺人才教育培养力度,采取政府资助为主、个人适当负担的办法,每年选派××名优秀年轻党政人才脱产攻读研究生或博士,选派××名经营管理人才攻读MBA,支持现有人才学历提升。在内容上,坚持学以致用,紧扣我市主导产业发展,对党政人才特别是领导干部,重点抓好经济、法律、金融、规划、应急以及社会治理等方面的培训,尤其是按产业分类举办重点产业短训班,对相关部门干部职工进行全员培训;对经营管理人才,重点加强营销理念、现代管理等方面的培训;对紧缺人才,重点强化专业知识技能的培训。三是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实施人才“经历补缺、素质提升”工程,每年邀请××名以上专家学者和领军人才举办讲座,每年选派××名党政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赴清华、北大等著名高校培训,每年组织××名党政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赴经济发达地区、大中企业和省级机关挂职锻炼,每年组织××个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人才双向互派顶岗或挂职;探索建立党政人才培训学分制,明确各级党政人才参加规范性培训和灵活性培训年度学时要求,完善干部教育培训信息系统,增强参训积极性。四是加强后备人才培养。结合“十四五”发展规划,建立后备人才信息库,采取交任务压担子、重点培训、多岗锻炼等形式加强培养,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结构成梯次的后备人才队伍。

  (四)创新人才引进方式方法。一是打造引才平台。推进重点园区发展,加快建设经济开发区“人才优先聚集试验园”,推动全市各大园区探索人才优先发展模式,全力打造一批人才聚集小高地。做优做强冶金建材等传统支柱产业,培育壮大电子信息等新兴产业,打造产业集群,为引进人才干事创业搭建平台;探索建立“人才+资本”的创业投融资模式,鼓励各类投资机构设立人才创业资金,为引进带项目人才提供融资平台。二是拓宽引才渠道。实行招商引资与招才引智双轨并行,在我市各驻外招商分局设立人才工作站,赋予招才引智的职能职责,既招商又引才。三是改进引才方式。变坐等人才上门为主动招贤纳才,组织用人单位参加国内高规格引才引智活动,适时组团赴先进发达地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急需人才专项引进活动;推行以项目引才,做到项目引进与人才引进同步推进;注重以才引才、以商引才。四是坚持按需引才。定期开展人才需求调查,适时发布各类急需人才需求目录。根据重点领域、重点产业和重大项目的实际需要,重点引进我市支柱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高薪引进一批领军人才及其创新团队。从今年起拿出××个专项事业编制面向著名高校引进高层次、高学历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

  (五)不拘一格使用优秀人才。大力引进人才的同时,着力用好用活现有人才。一是鲜明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唯才是举、任人为贤,以业绩和贡献论英雄,重用在产业发展、园区建设、招商引资等发展一线的勇于攻坚克难、业绩突出的党政人才;引导企事业单位重用生产销售业绩显著的经营管理人才以及创新成果丰富的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和实用人才。二是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推进“三支队伍”柔性流动,完善干部调任办法和专业性岗位聘用办法,定向选用体制外、专业型人才,公开聘任优秀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担任经济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人,加大面向事业干部定向考录公务员力度;引导企业特别是中小非公企业,高薪聘请有战略眼光和现代企业管理经验的优秀人才,推动企业迅速做强做大。三是创新选人用人方式。健全完善专业型干部选任办法,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扎实推进公开选拔、公推竞选、差额遴选;稳步推进市级部门中层干部跨部门交流和重点部门关键岗位干部定期轮岗交流;坚持“不求所有、但求所用”,采取短期聘用、学术交流、兼职、项目合作、技术合作、智力入股、人才租赁、聘请顾问、建立外援智力库、设立××籍在外人才引智大使等方式,柔性使用各类人才。

  (六)强化人才考核评价。一是规范人才考核评价。探索建立以量化考核为重点、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党政人才考评制度;分类制定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等各类人才考核评价办法及其指标体系,分级组织考核评价工作。二是突出考核评价重点。对党政人才的评价重在群众认可,探索实施“实绩考核+民意调查”的党政干部业绩考评办法;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评价重在市场和出资人认可,探索建立我市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管理办法;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的评价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三是注重考核评价结果运用。把考核评价结果作为人才使用、教育培养、评职晋级、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考核评价结果反馈和通报制度。

  (七)多渠道激发人才创造活力。一是给重奖。为××高质量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经营管理人才、创新人才、社会管理人才和招商引资人才,给予最高××万元重奖;鼓励各行业、各单位结合实际,重奖有突出贡献人才。二是给荣誉。对在××高质量发展过程中做出特别重大成绩的人才,授予“终身成就”奖;对为××高质量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外来人才,授予“终身荣誉市民”称号;在各行业广泛开展“技术能手”“生产标兵”评选活动;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充分利用现代传媒手段,大力宣传各类优秀人才的先进事迹,增强人才的荣誉感。三是给地位。在各类优秀人才中择优推选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基层一线、经济建设主战场、急难险重一线忠于职守、甘于奉献、成绩突出的人才优先提拔使用,切实使吃苦者吃香、实干者实惠、成事者成长、有为者有位。四是给关爱。用好干部职务职级并行政策,进一步拓宽干部“上升”通道;探索建立优秀人才心理健康档案,邀请心理专家加强人才心理疏导;完善领导联系人才制度,落实干部约谈领导、领导约谈干部双向谈心谈话制度和定期走访慰问制度,积极帮助各类人才解决实际困难;积极改善基层办公条件。

  (八)优化人才发展环境。一是注重人才发展大环境的改造。加强城市品牌营销,提升城市形象,提高知名度和美誉度。加强城市规划建设,推进城市文明建设,深化文明城创建和园林城创建,加强人才典型及政策宣传,弘扬敢为人先、不怕失败、锲而不舍的创新创业精神,营造创新创业的人文环境和“尊重人才、重视人才发展”的文化氛围,把我市建成宜居宜业宜商的滨水生态园林城市。二是强化人才干事创业小环境的优化。加强机关文化、行业文化和企业文化建设,努力营造积极向上、奋发有为、勇于拼搏的良好工作氛围;坚持能岗相适,积极搭建各类人才干事创业平台;积极推进单位内部的理性竞择,构筑人才成长通道。三是加快人才发展硬环境的打造。推进人才金港建设,采取“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市场运作、社会管理”方式,规划建设专家楼、人才公寓,优先提供给引进的优秀人才,保证其安居乐业。打造创新创业平台,加速推进市级创业孵化中心建设,引导企业建设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技术中心、研发中心。加速推进人才交流中心建设,架设人才与企事业单位进行对接的桥梁。四是突出人才发展软环境的营建。全面落实人才发展各项激励政策和优惠政策,从快兑现人才引进、人才奖励、人才创业资助经费。设立市人才工作中心,全方位做好人才的人事代理服务,认真做好人才的职称评聘、医疗、配偶就业、子女入学等人才专项服务,切实解除各类人才后顾之忧。(九)强化人才工作组织保障。一是强化人才目标考核,逗硬奖惩。把人才队伍建设上升为人才兴市、人才强市战略的高度来重视,严格“一把手”抓“第一生产力、第一资源”工作目标责任制,适当增加目标考核分值,将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纳入目标考核,加强人才工作经常性督促检查,通报表彰人才工作先进单位。二是健全人才工作网络。完善市、县(区)人才工作机构,落实专人负责,适当增加人才工作部门编制;探索在乡镇(街道)及行业主管部门、重点企事业单位建立人才工作站,在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设立人才工作联络员,加强人才工作联系,互通信息,推进工作。三是加大人才发展经费投入。建立××万元市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并建立人才工作经费正常增长机制。积极构建多元化人才发展投入机制,探索在工业、农业、科技等专项切块资金中拿出×-×%专门用于人才发展,在事业单位拿出职工工资总额×-×%%用于本单位的人才培养、引进和奖励,在企业中每年从税前利润中提取×-×%%的资金用于人才开发、职工技能培训和科技人员、经营管理人员的继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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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18 15:2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