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改革工作总结

更新时间:2022-12-06 来源:工作总结

宅基地改革工作总结5篇

工作总结就是把一个时间段的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总检查、总评价、总分析、总研究,并分析成绩和不足,从而得出引以为戒的经验。 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宅基地改革工作总结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宅基地改革工作总结篇1

为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审慎稳妥推进试点工作,国土资源部于7月2日~3日在京召开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工作培训班。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王*元代表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重点围绕《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实施细则》和33个试点实施方案作培训讲话,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国家土地副总督察张*霖作培训总结,部党组成员、总规划师严*尧出席。

目前,33个试点实施方案已经被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批复,改革试点工作进入全面启动阶段。此次培训班的主要任务是:结合33个试点地区实施方案批复情况,进一步深入学习领会贯彻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党组关于试点工作的新要求,使参与的同志更加准确地把握改革试点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审慎稳妥推进试点。

据悉,近段时间以来,中央领导同志集中、密集地就土地问题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表明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对土地工作的高度重视。会议指出,这些指示批示,蕴含着重要的新思想、新判断、新认识和新要求,是做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基本遵循,必须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在改革试点工作中,要深刻认识中央领导同志有关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部党组的新要求,充分认识土地制度的极端重要性,审慎稳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要坚持试点先行,发挥好改革试点的示范突破带动作用;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底线思维,坚守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在推进过程中要准确把握改革试点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坚持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为方向,以夯实农村集体土地权能为基础,以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为关键,以维护农民土地权益、保障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为目的,同时坚持循序渐进,注重改革协调。针对下一步工作,培训班要求:一要尽快开展动员部署,落实试点工作主体责任,统一思想,倒排时间,明确进度,责任到人;二要勇于探索,大胆创新,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和成功做法;三要加强调研指导;四要及时发现解决突出问题。

为期一天半的培训班,大家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进行了广泛互动交流。大家一致认为,自今年3月以来,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工作开局良好,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推进。通过此次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思想认识,明确了工作思路,增强了决心和信心。

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分管负责人,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分管负责人和参与试点工作的有关同志,各试点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人,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和联络员参加培训。

宅基地改革工作总结篇2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中央乡村振兴战略和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以保障和维护农民宅基地权益,促进农民增收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为导向,以规范宅基地使用为突破口,积极探索农村宅基地管理新机制,全面提升农村宅基地管理水平,改善乡村面貌,促进城乡融合和乡村振兴发展。

 二、总体目标

加快推进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规范宅基地使用管理,逐步实现从“一户一宅”向“户有所居”、从长期无偿向分类有期有偿、从单一居住功能向拥有诸多功能等转变。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推进房地一体的农房抵押贷款试点,鼓励社会资本通过租赁、入股、合作等方式开发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壮大村集体经济,增加农民土地财产性收入,实现农民土地财产权,促进乡村振兴。

三、基本原则

(一)坚守底线,改革创新。既要坚守“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又要大胆作为,敢于尝试,深入探索推进农村宅基地管理新模式、新方法、新路子。

(二)政府引导,村民自治。各级政府要发挥组织引导作用,统筹谋划,精心组织,提供有效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推进农民自主管理,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组织和村民事务理事会的作用,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权益,使改革成果惠及广大农民。

(三)积极探索,统筹推进。积极实践,大胆探索,先试先行,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坚持把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与加强农民建房管理、美丽乡村建设、农村产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壮大集体经济有机结合起来,提升改革的系统性和完整性,形成改革合力。

四、主要工作任务

(一)夯实农村宅基地管理基础

1.强化乡村规划引领。加强乡村规划管理工作,实现规划管理全覆盖。根据确定的建设用地总规模和农村居民转移规律,按照先规划后建设原则,通盘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建设、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注重保持乡土风貌,科学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国土空间规划。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农民住房,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可实行公寓或住宅小区方式保障;对集镇范围内的农民建房,实行集中统建或多户联建;对不宜原址拆旧建新的传统偏远农区,引导农民到中心村庄按规划位置和风貌管控要求集中建房。〔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2.加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规范农民建房行为,压实乡镇属地管理责任,严格“一户一宅”制度。严格村民建房审批,进一步完善村民建房审批综合服务窗口建设,严格落实批后监管“五到场一公示”制度。〔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3.完善村民理事会制度。按照代表性、公认性、稳定性原则,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健全村民理事会,完善工作章程,强化管理职能,在宅基地资格权认定以及申请、流转、退出、收益分配等事务中充分发挥村民理事会的民主管理作用,同时加强对村民理事会的引导和监督,防止家族宗族势力干扰。〔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二)完善宅基地资格权认定方式,保障农民“户有所居”

4.完善宅基地资格认定方式。结合农村实际,统筹考虑户籍关系和土地承包、居住情况、履行义务等因素,赋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长期而有保障的宅基地权利,研究农村宅基地资格权认定操作细则,保障农村宅基地资源公开公平合理分配。〔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5.加快房地一体的确权登记发证。以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为契机,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完善宅基地档案,对符合登记发证条件的,发放房地一体的不动产权证,增强农民对土地权益保障、财产性收入预期的信心。〔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6.建立健全宅基地使用机制。推进宅基地节约集约利用,坚持“一户一宅、面积法定”原则,集体经济组织对采取有偿等方式退出的宅基地、村内空闲地进行集中规划使用的可以实行择位竞价,对历史原因超过规定面积标准、“一户多宅”以及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通过继承房屋或其它方式占用和使用宅基地的,探索有偿退出、有偿使用制度。有偿退出资金由集体经济组织自行解决,主要来源于宅基地有偿使用、土地“增减挂”收益等。〔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7.探索农村宅基地退出机制。按不同类别,采取无偿、有偿和享受政府相关优惠政策等方式鼓励退出多余宅基地。对符合建房条件又自愿放弃建房资格的无房户,以及符合“一户一宅”政策且全部退出的农户给予补偿奖励,退出宅基地的应签订退出协议。〔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8.完善农民进城落户政策。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坚持保障农民土地权益,不以退出承包地和宅基地作为农民进城落户条件。对有退出意向的农户,可采取“留权不留地”等方式,在一定时间内保留其农民身份的宅基地申请权利。对自愿放弃宅基地进城落户的农户,可给予教育、就业、信贷等方面优惠政策,探索按成本价申购政府投资建设的保障性住房、返迁安置房。〔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政府金融办牵头,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三)创新宅基地利用方式,实现土地财产权

9.推进农房抵押贷款显化农村土地价值。赋予农村宅基地、农民住房抵押融资功能,盘活农民土地用益物权的财产属性,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继续稳妥探索宅基地使用权抵押。适时建立贷款风险缓释机制和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做好抵押登记、抵押物处置、风险补偿、抵押物处置后农民住房保障等配套支持工作,保障抵押权人合法权益。〔人民银行赣州市中心支行牵头,市自然资源局、市政府金融办配合,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10.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增加农民收入。积极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在符合“一户一宅”等农村宅基地管理规定和相关规划、尊重农民意愿前提下,允许返乡人员、下乡人员和当地农民合作改建自住房,租用农村闲置房用于养老或开展民宿经济等经营性活动,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严禁违法违规买卖农村宅基地。〔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11.唤醒沉睡土地资产壮大集体经济。鼓励社会资本以租赁、入股、合作等方式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综合利用集体建设用地,用于乡村旅游、乡村民宿、乡村电商、文化创意、养生养老等产业,释放土地价值潜能。严禁用于房地产开发建设小产权房、私人会所、别墅大院。〔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四)用活“增减挂”政策助推宅基地改革

12.优化乡村振兴用地布局。用活用足“增减挂”政策,放宽立项条件,对房前屋后便于耕种、不易被占用、单个地块面积不小于1500平方米(贫困县适当放宽标准,但验收时不少于400平方米)、与周边农用地相连的退出宅基地用于“增减挂”项目,符合条件的可以复垦为耕地。项目区复垦验收后,等量置换出建新指标,除用于预留村民建房和易地搬迁外,优先用于村镇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改善村容村貌和生态环境。〔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13.合理分配“增减挂”收益资金。充分释放“宅改”+“增减挂”的价值潜能,统筹推进“增减挂”节余指标跨省或省内流转,所得收益全部用于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增减挂”节余指标净收益重点用于易地扶贫搬迁的贫困人口安置、基础设施建设、村庄规划及村庄整治等。完善“增减挂”收益分配机制,进一步提高收益返还标准,确保“增减挂”周转指标收益足额返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改善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助力村集体经济发展。〔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五)用好村庄腾退土地释放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14.合理有效利用腾退后的宅基地。统筹考虑腾退宅基地周边环境,腾退出的宅基地在符合村庄规划的前提下,按照“宜林则林、宜耕则耕、宜建则建”的原则进行利用,未布局村庄规划的,可纳入“过渡宅基地”进行临时管理,引导村民复耕复绿,发展庭院经济。鼓励各地充分利用农业产业扶持政策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将腾退出的土地建设成高标准农田及高产油茶、精品果园等高效农业产业基地,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有效带动农民就业,促进农民增收,增加集体收入。〔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五、工作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2019年6月-7月)。各县(市、区)结合我市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和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摸清农村房屋权属、农村建设用地等底数;摸清拆除、腾出宅基地的数量,建立工作台账,并在7月底前分别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和市自然资源局。

(二)启动试点阶段(2019年8月-12月)。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在除城镇规划区外移民搬迁村和城市规划建成区的棚改村外自主选择3-4个具有代表性、村民事务理事会积极性高的村庄进行试点,试点结束后形成总结报告,为全面推行奠定基础。

(三)全面推行阶段(2020年1月-12月)。各县(市、区)在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各项制度机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改革试点工作,总结试点做法与成效,形成长效机制,促进宅基地有效利用。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组织保障。建立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府金融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为成员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联席会议制度,不定期研究、协调、解决改革推进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各地要把推进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试点作为夯实基层基础的重要任务,摆上更加重要的议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形成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工作合力,稳步推进改革。

(二)部门协作,抓好落实。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开区、蓉江新区管委会为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开展此项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为实施主体,负责具体实施,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住房建设等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加强协作,建立公开、透明、高效的工作机制,并加强指导村级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长效工作机制。责任单位要细化责任分工,逐级落实具体责任领导,负责改革试点任务具体实施和落实。

(三)宣传引导,统一思想。通过召开动员会、现场会、推进会,强化宣传发动,统一干部群众思想认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改革试点的积极性,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宣传工具,宣传改革试点的目的意义、政策措施,大力营造改革氛围。

(四)讲究方法,稳步实施。坚持统一设计、统筹推进和分步实施、分块操作的“统分结合”工作方法,加强统筹协调,按程序、分步骤稳步推进,坚守改革试点的原则和底线,严格执行改革政策,强化及时纠偏,坚持风险可控,审慎稳步推进,确保改革试点成功。  

宅基地改革工作总结篇3

3月26日,县委农村工作暨全县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会召开。县委书记江训开出席并讲话。他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明确的目标、更加有力的举措,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县委副书记、县长曾宝柱主持会议。县委副书记张南,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阮洋,县政协主席杨小林,县领导查忠平、邱玉林、沈天华、陈兵斌、李水木、洪海峰出席会议。

江训开指出,2020年,湖口县遭遇了新冠肺炎疫情和鄱阳湖流域超历史大洪水,面对疫情汛情的双重考验,全县上下团结一心,克服了多重不利影响,推动了全县“三农”工作稳步前行,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农业发展稳中向好、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三农”工作亮点纷呈,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了有力支撑。

江训开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做好“三农”工作的重大意义。要着重把握好重中之重有多“重”、优先发展如何“先”、全面推进怎么“进”、新型关系“新”在哪等四个方面的问题,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力量、真抓实干,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二要明确目标任务,奋力开创“三农”工作新局面。要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三要勇于探索创新,加快推进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全县下上务必紧紧围绕“两完善、两健全、四探索”改革总体思路,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加快推进,努力探索出农村宅基地管理新路径,形成一套“可复制、能推广、惠群众、显成效”的好经验好做法。四要强化党的领导,凝聚乡村振兴强大合力。做好“三农”工作,关键在党、关键在人。要切实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强化“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制,以更高标准建强乡村振兴干部队伍,加强组织建设,以更实举措保障乡村振兴落地见效,提升工作落实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过硬、作风过硬的“三农”干部队伍。

曾宝柱强调,一要切实统一思想,增强做好“三农”工作的政治自觉。全县上下要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县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决策部署上来,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在特色产业、农产品精深加工、冷链仓储、特色农产品品牌创建等方面做精做优,努力在打造产业兴旺、自然生态、文明淳朴、共建共享、和谐有序的新时代“五美”乡村上取得更大成效。二要深化农业农村改革,激活“三农”工作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要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探索农村宅基地管理新模式,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成果。要鼓励和引导农民合作社跨区域合作、同业联合发展,培育做优一批示范合作社,通过改善生产条件、健全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小农户自我发展能力。要突出农业产业带头人和致富能人的带头作用,坚持点线面相结合,切实做到做强产业、完善功能、优化环境。三要高标准落实“三农”工作,切实强化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各项保障。要积极整合各方面资金向“三农”工作倾斜,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到农村投资兴业,通过不断完善乡村产业发展用地政策体系,优先保障农业农村发展用地需求。要通过强化教育培训,选派优秀干部到乡村一线岗位,实施现代农民培育工程等举措,切实保障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建设。

会议书面传达了中央和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并对当前森林防火、春耕备耕生产等工作提出相关要求。

宅基地改革工作总结篇4

27日上午,全县第二批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工作动员部署会在县会展中心召开,县委副书记、县长叶修堂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全县广大干部群众高举改革大旗、勇当改革先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细致总结试点经验、查找工作不足、铆定工作目标,推动全县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工作行稳致远。县委副书记丁俊昌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梅雪灿安排部署第二批宅改工作。

叶修堂在讲话中指出,自今年3月份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全县共退出宅基地666宗、16.77万平米,拆除房屋1.13万平米、围墙7.85万米,农村面貌有了新变化、社会风气有了新改观、农民群众有了新收获、制度建设有了新成效,全县宅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叶修堂强调,推动宅基地制度改革工作在进贤落地生根,意志是否坚定,决定改革的成败。各乡镇、各部门务必要脚踏实地、坚定立场,思想上要有主心骨、定盘星,要充分认识到宅基地制度改革是大势所趋、宅基地制度改革是群众所盼,是我们的必由之路、必选之策、必担之责,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只能前进,不能后退,只可进取,不可懈怠;落实是否到位,决定蓝图的实现。在改革推进中要贯彻《关于全面深入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细则》《进贤县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流转和退出暂行办法》,严格落实“七步”工作法,压茬推进,要坚持按照“一户一宅、面积法定”原则,突出村民自治管理主导,严格落实宅基地管理公开制度,做好宅基地规划,收储一批土地;责任是否压实,决定进贤的未来。全县第二批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工作,各有关单位务必转变工作作风,做到亲自部署、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察,扑下身子、狠抓落实,确保责任到岗到人、督查有力有效、宣传同频同振。

丁俊昌要求,要坚定决心抓宅改,做到一心一意抓宅改,干一事成一事,同时,也要充分认识到宅改工作的复杂性、长期性,做好打硬仗、啃硬骨头、脱一层皮的思想;要思想发动抓宅改,在试点基础上,对乡村党员干部再培训,发动乡村党员干部上门入户宣传讲解,帮助群众逐步转变观念,形成村民积极参与改革、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围;要把握政策抓宅改,多从政策层面入手,为完成工作找办法;要落实责任抓宅改,各成员单位必须要从本单位职能出发积极作为,全力配合,宅改办要切实发挥统揽、协调、服务等职责,确保形成合力。

宅基地改革工作总结篇5

为切实做好xx市xxxx年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土地管理法》和中农办、农业农村部等部门相关政策,按照稳慎原则,坚持一手抓管理、一手抓改革,进一步健全宅基地管理责任体系,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积极争取国家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稳妥开展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推动建立依法取得、节约利用、权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有序、管理规范的农村宅基地制度体系,切实把农村宅基地管住、管好、管活,为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促进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到xxxx年底,基本建立市县乡村四级责任体系,较好履行部门职责和属地责任;

乡镇政府落实办事机构和人员,建立宅基地统一管理机制,为农民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积极争取国家级、省级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推介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盘活利用典型案例。

二、重点任务

(一)建立健全责任体系。按照“市县主导、乡镇主责、村级主体的宅基地管理机制”的要求,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责权限,把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纳入乡村振兴考核范围,尽快建立健全上下贯通、左右衔接、各司其职的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责任体系。职能还没有到位的县(市、区)要尽快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落实职能、机构和人员,承接上级农业农村部门安排的宅基地改革与管理工作。乡镇要落实审批职责,做到有人管、及时管、管得好。组织开展不同层级的农村宅基地工作宣传培训,提升政策水平和管理能力。

(二)依法规范审批管理。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要求,规范乡镇审批,明确申请审查程序、完善审核批准机制、严格用地建房全过程管理。落实乡镇主责,指导村级组织建立健全宅基地申请审核制度,明确宅基地申请资格、审查人、审核及公示期限等程序内容;

完善审核批准机制,探索建立一个窗口对外受理、多部门内部联动运行的农村宅基地用地建房联审联办制度,公布办理流程和要件,明确有关部门工作职责和办理期限;

严格用地建房全过程管理,全面落实“三到场”要求,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实地审查、开工查验和验收。要抓紧对现行宅基地审批和建房规划许可办事指南、申请表单、申报材料清单等进行梳理,参照农经发〔xxxx〕x号附件表单,细化优化审批流程和办事指南。市、县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对宅基地审批和建房规划许可有关工作的指导,确保程序合法、规范。

(三)扎实推进试点示范。各县(市、区)都要积极争取国家宅基地改革试点任务,市农业农村局选择党委政府重视、农经机构队伍健全、工作基础较好的县(市、区)申报国家宅基地改革试点任务,待国家试点方案出台后,做好试点申报和组织实施工作,围绕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探素完善宅基地分配、流转、抵押、退出、使用、收益、审批、监管等制度的方法路径,力争形成可复制、能推广、惠民生、利修法的制度创新成果。对于申报国家改革试点但未入选的县(市、区),组织开展省级试点,进一步探索经验,完善宅基地管理机制。

(四)积极稳妥开展盘活利用。结合美丽乡村建设、空心村治理等工作,鼓励利用闲置住宅发展符合乡村特点的新产业新业态以及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支持采取整理、复垦、复绿等方式开展闲置宅基地整治。创建一批民宿(农家乐)集中村、乡村旅游目的地、家庭工场、手工作坊等盘活利用样板,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探索规范、高效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向社会推介一批典型案例,以点带面、逐步推开。

(五)完善统计调查制度。指导各县(市、区)开展农村宅基地管理利用情况统计报表填报工作,探索建立市、县、乡、村基础数据库。配合做好xxxx年全国农村宅基地和农房利用现状调查工作。

三、实施步骤

(一)推进责任落实(一季度)。开展市级宅基地政策培训,对县、乡相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政策培训。制定工作方案,指导县、乡落实好宅基地管理职责,明确机构、人员,建立相关制度。组织开展宅基地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考评,督导县乡落实属地责任,特别是乡镇能够按照要求的宅基地审批管理机制开展工作。汇总上报宅基地审批管理机制运行情况,包括相关管理制度和机构、人员落实情况。

(二)摸清基本情况(二季度)。按照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农村宅基地流转违法违规问题排查工作的通知》和农经统计年报工作要求,对各县(市、区)宅基地流转违法违规问题排查工作进行总结,对各县(市、区)上报的县、乡、村宅基地基本情况统计数据进行核对、分析,配合农业农村部做好全国农村宅基地和农房利用情况调查工作,进一步摸清农村宅基地底数及管理现状,x月底前基本建立市、县、乡、村基本情况数据库。

(三)开展试点示范(二、三、四季度)。积极做好国家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申报准备,指导意向县(市、区)加强领导、宣讲政策、摸清底数、建立健全制度,待国家改革试点方案出台后,组织申报和实施。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和空心村治理,创建一批民宿(农家乐)集中村、乡村旅游目的地、家庭工场、手工作坊等盘活利用样板。

(四)推介经验典型(四季度)。围绕宅基地责任体系建设、乡镇审批、盘活利用等,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探索规范、高效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推介一批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典型案例,示范带动全市宅基地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四、保障措施

(一)制定工作方案。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农村宅基地改革与管理工作,加强统筹领导,搞好指导服务,要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年度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和重点措施,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督导通报。通过资料考评、电话查询、实地走访等多种方式对各县(市、区)政策落实、责任体系建设、审批机制建立等情况进行督导,有关情况将通报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各县(市、区)对所辖乡镇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导,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三)强化培训宣传。市农业农村局编印《农村宅基地管理法律政策问答》,发放到村。各县(市、区)要加强对农村宅基地有关法律政策的学习和研究,在全面准确理解法律法规政策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对乡村的培训,做到乡、村负责宅基地管理工作人员全面了解掌握当前宅基地法律法规政策。大力宣传新的《土地管理法》、国家和省出台的相关政策文件,让社会和老百姓知晓法律、知晓政策。依靠基层政府和村民自治,依法妥善化解农村宅基地纠纷,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和农村社会稳定。

(四)加强部门协作。主动加强与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的沟通协调,落实宅基地用地指标,建立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农房建设等资源信息共享机制,做好宅基地审批管理与农房建设、不动产登记等工作的有序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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