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促进法立法调研报告

更新时间:2023-04-26 来源:调研报告

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促进法立法调研报告7篇

调研报告是整个调查工作,包括计划、实施、收集、整理等一系列过程的总结,是调查研究人员劳动与智慧的结晶,也是客户需要的最重要的书面结果之一。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促进法立法调研报告7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促进法立法调研报告1

  一年来,我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的有关要求,深入学习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十九大会议精神,严格按照上级行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目标,做到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现结合本人的实际将一年来个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增强了自觉执行党风廉政规定的自觉性。

  今年以来,我重点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以及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充分利用每周五学习的机会,组织大家共同观看了《反腐倡廉警示录》系列教育录象,多次参加县纪委组织的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一年来我加强学习,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十九大提出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思路,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一系列理论和规定武装自己的头脑,不断提高自身思想修养,提高自身的廉政意识和工作能力,明确了今后的工作方向,使自己与党中央保持了一致。

  二、提高认识,进一步牢固从政为民的思想。

  深入开展“两学一做”活动,对照基层“微腐败”事项认真自查,深刻剖析问题根源,结合实际制定整改措施,牢固树立从政为人民的思想,自觉地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把自己的工作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紧密联系在一起,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照廉政承诺严格要求自己在工作中的一言一行,以大局为重,不损公肥私,假公济私。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恪守信念,严于律已。

  (一)人大工作(1)坚持党的领导,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1月、8月向镇党委各报告了1次镇人大工作情况,及时请示报告人大工作中遇到的重要问题和重要事项,坚持了党的领导,保证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2)加强“基础”建设,确保人大工作有效开展。规范化地完成镇人大办公室、人大代表联络室和联络站建设。在“六有三化”基础上,全面完成了镇人大工作“十有”建设,为加强镇人大与人大代表的交流,拓宽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沟通提供了优质平台,为人大代表提供高质量的建议意见,实现建言献策和参政议政、做好当家人奠定了坚实的履职平台。

  (3)按时按质召开人大例会。从20**年开始,我镇严格按照《XXX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要求,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人大例会,例会上组织代表围绕镇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建议意见,为我镇党委政府民主科学决策提供更强而有力的支持。(4)全面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不断提升履职水平。在镇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上,代表们提出的4条建议已全部答复。闭会期间,通过人大代表联络室及人大代表联络站接待群众收到的建议和意见,也已转交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落实处理。进一步增强代表依法履职能力和实效。围绕我镇的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将“三问一评一票决”跟踪监督和“南融北康代表行”活动深度融合,积极开展宣传宣讲、调研视察、跟踪监督、带头示范和志愿服务活动,争当横石塘振兴发展的宣传员、调查员、监督员、示范员和服务员,真正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今年以来,组织开展人大代表视察活动1次,专题调研活动1次,“三问一评一票决”问进度活动1次,人大代表助力创文主题活动2次,走访联系群众主题活动2次,联系群众295户,收集到群众意见203条;联络室、联络站开展人大代表接访活动18次,共接待群众人数2人,收集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2宗。

        (二)工会及后勤工作

  作为单位的后勤管理者,我时刻秉着“热情服务、主动服务、耐心服务”的理念,为我们的干部职工服务,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抓好房屋的使用和管理,经常对文化站和职工宿舍楼的监控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大家的人身、财产、用楼的安全。与此同时,积极组织工会活动,搞好干部职工的业余生活,参与到文体活动中去,在活动到来之际,不辞辛苦,跑前跑后,积极为干部职工提供服务。不断提高单位车辆服务优质高效。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强化岗位责任,注重维修保养。在采购办公用品及耗材时,能够以身作则,廉洁自律,不利用职权和职务谋取不正当利益,做到了艰苦奋斗,勤俭节约。

  (三)驻村工作

  艰苦奋斗,务实为民,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处理群众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到自律、自省、自警、自励,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思想始终诚实,工作始终扎实,作风始终踏实。积极协调村“两委”干部一班人的凝聚力、工作协调能力和团结的现象。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理清思路,注重方法,狠抓落实,较好完成各项驻村任务。本人常常利用一定时间到分片村,了解人民群众、村组干部盼什么、想什么、关心什么,了解情况,掌握动态,有针对性的帮助解决一些问题。比如:精准扶贫,特困户的帮扶,村级班子干部队伍建设等等。对分管发生苗头性的行为及时提醒纠正,在平时工作中注意防范“四风”的反弹,在各个分管部门中没有人员发生违反违法违纪的行为。

  三、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一是学习政治理论,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做到在思想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同上级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保持高度一致。二是能够认真落实十九大和习近平系列讲话精神,学习党风廉政有关规定,认真学习《廉政准则》“八项规定”等党纪法规,深入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三是本人加强学习,提高了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认识。更加着重廉洁自律的教育,能够深入学习,学习中央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带头进行廉政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自觉运用所学理论来指导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强化自我约束,抵制各种腐朽思想和不良风气的侵蚀。四是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反腐图片展览,通过学习和参观,以身边事身边人的案例进行警示,大大增强了对勤政廉政的重要性的认识,更认识到了反腐败的必要性,认识到“四风”危害性,增强了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方面的自觉性。在反腐败方面自己在思想上有明显提高,作风上有明显转变,纪律上有明显增强。

         四、廉政建设情况

  我认真执行廉政建设各项法规制度,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和中央的“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在办事中没有吃拿卡要,不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未有在惠民资金分配上为亲友打招呼,不接受红包礼金,不从事盈利性活动,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方便为家人或身边人谋取不正当的利益,在政治生活和政务活动中不搞权钱交易,不大吃大喝,坚持清正廉洁,办事公道,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同时在工作中做到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以实际行动维护党纪政纪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树立勤政廉政的党员领导干部形象。????四、学法情况认真学习法律,使自己成为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一是自觉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断增强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意识。在参与重大事项决策的过程中,能积极比对相关法律、法规。二是注重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主动学习宪法、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监督法等法律法规。通过学习提高代表的自身法律素质和依法履职能力。三是无论在工作还是生活中,都能自觉遵守法律,遵守规章制度,从不做逾越规章之事。五、存在问题及努力方向一年来,本人在政治思想和工作等方面均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与领导和同事的帮助和支持是分不开的,与此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系统学习,理解透彻方面还有待加强。今后我将继续深入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进一步增强防腐拒腐能力。

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促进法立法调研报告2

  为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横水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调研工作方案》文件要求,落实“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主题教育总目标,坚持把调查研究贯彻始终,着力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实现理论学习有收获、思想政治受洗礼、干事创业敢担当、为民服务解难题、清正廉洁作表率的目标,我结合自己在横水任职政法委员工作的特点和实际,对如何有效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深入细致地开展了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工作中矛盾纠纷类型和来源,查找剖析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通过分析认真梳理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建议,以求在下一步工作中,更扎实有效的开展工作,推进我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取得新成效、再上新台阶。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矛调工作的现状和矛盾纠纷的主要类型

  (一)矛调工作现状

  20xx年1月至20xx年9月横水镇综治中心共计受理调处各类矛盾纠纷82件。其中,山林、土地、物权保护纠纷14件,劳务合同、经济合同、民间借贷纠纷54件,人身损害赔偿、财产损害、婚姻家庭纠纷14件。

  (二)矛盾纠纷主要类型

  涉及矛盾纠纷最多,对基层全局影响最大的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资源权属类。主要是农村土地、林业、矿业等各类资源性权属纷争,以及进行各类建设引发的农村土地征用、房屋拆迁补偿方面的矛盾纠纷等。

  二是婚姻、家庭、邻里关系类。这类纠纷主要为婚姻家庭、宅基地、邻里纠纷等类型,多数是由日常生活中的琐碎小事引发的,经过各级基层调解组织的调解,大多数化解在基层,但如果化解不及时,极易造成家庭、宗族纠纷,甚至引发群体性乃至暴力事件。

  三是历史遗留问题类。个别老信访户对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或答复不满意、不及时而持续信访,甚至越级上访,以及有少数人想通过上访获取个人利益而无理闹访、缠访等。

  二、当前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村级调解员作用发挥不明显。目前,虽然各村都有调委会,但成员基本上都是村委会干部兼职,他们工作头绪多、任务重,往往不能全身心地投入到调解工作中,同时,调解员是义务调解,费时费力还不讨好,有时还会受到当事人的谩骂,存在畏难情绪;其次是大多数调解员整体素质不高,在处理实际问题时方法不当,个别调解员态度还不够好,加之政策把握不到位,导致矛盾纠纷难以得到有效及时化解。

  二是部分群众素质有待提高。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不断推进和社会主义法治的日益完善,人民群众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有所提高,但是还是有不少群众对法律法规了解不深、理解不透,有的甚至“断章取义”,片面强调法律法规中有利于自己的一面,不能做到权利与义务的统一。

  三是部门沟通协调程度不够。综治、信访、司法、国土、安监、林站、公安等社会治安综治成员单位之间,职责不够明确,沟通和配合不足,难以形成大排查、大调解工作合力,漏查、漏报和协调迟缓而贻误最佳调处时机的现象时有发生。

  四是调解工作缺乏制度化、规范化和专业化。在农村矛盾纠纷调处过程中,调处解决方式比较简单,凭经验,靠老办法,加之受村干部个人意志和素质影响较大,容易造成当事人不满;少数镇村干部受“稳定压倒一切”的影响,在疏导调处纠纷过程中求快求安,不考虑以后的工作,会采取有悖于政策和原则的资金协调办法,出钱“买”维稳,给了群众“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的错误导向,从而导致矛盾激化、升级,甚至上交。

  三、做好农村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提高调解队伍的素质

  一是把好“进入关”。让村民们选举文化水平高、懂法律、公道正派、群众威信高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的人员担任调解员,发掘农村“五老”等热心公益事业群众加入调解队伍,充分发挥好村第一书记、名誉村书记、名誉村主任模范带头作用。二是要把好“培训关”。要拟定培训计划,结合“法律明白人”工程,落实培训任务并达到培训效果,使每个调解员明白自己的工作职责、原则、要求,掌握相关的调解业务知识和法律知识。三是要把好“管理关”。及时了解村级调解工作的质和量,总结经验、整改不足。强化激励导向,积极向上级争取“以奖代补”政策,提高调解员积极性。

  (二)强化法制宣传教育

  一是健全以镇村为主体的普法教育网络,通过开展定期法律咨询、普法讲座、送法进村到社区等活动,以及灵活运用涉法涉诉信访典型案例,教育引导群众正确理解法律,理性对待纠纷,树立依法按程序反映诉求,无理不能违法上访,有理也不能违法上访的观念,切实提高广大农民的法律知识,使广大农民知法、懂法、守法,依法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二是认真落实村民组织法。切实推行民主制度,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大力推行村务公开、财务公开,提高公开的透明度,同时,要加强村规民约的建立和完善,促进村务行为的规范化。三是建立农村法律援助制度。要发动广大法律工作者面向农村,为农民提供适时的法律援助。

  (三)发挥“邱联钧调解工作室”品牌效应

  目前,“邱联钧调解工作室”在群众有一定的知名度,群众有矛盾纠纷乐于找邱联钧,要发掘更多邱联钧式的调解员,为邱联钧式的调解员提供更好的工作场所、更强工作保障。一是要继续做好镇村两级综治中心建设,为矛盾纠纷化解提供场所和服务。二是要明确激励机制,明确“以奖代补”政策,提高工作待遇,条件成熟的可以推向市场,实现市场化、职业化。

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促进法立法调研报告3

  今年以来,我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夯基础、抓重点、破难点、谋创新”的工作思路,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深入推进“诉源治理”、重点领域纠纷化解和多元化解协调中心规范化建设,大力提升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能力和社会风险防控能力,及时有效化解各类风险隐患,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着力夯实多元化解工作基础,健全完善多元化解体制机制。

  1、及时部署安排多元化解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政法、综治、多元化解工作会议及文件精神,按照关于印发《全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及时制定下发《全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方案》,对我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进行了细化分解落实,各县(区)和市级各成员单位也结合各地、各部门实际,将多元化解工作目标任务及责任分工以要点、方案、细则等方式逐级逐项细化分解,确保了多元化解主体责任“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落地落实。

  2、稳步推进多元化解协调中心建设。按照年度工作要点和责任分工方案,结合我市行政区划实际,认真组织、深入推进市、县、乡三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心建设。目前,已全部完成市、县、乡三级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变更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心的报批更名工作,并完成市、县、乡三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心的挂牌工作,达到了有场地、有窗口、有人员、有机制、有保障等“六有”要求,总体上保证了各级多元化解协调中心的日常工作运转,实现了“实体化、实战化”和“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的“一站式”纠纷化解服务。

  3、优化完善多元化解组织网络体系。结合“两项改革”后我市乡镇(街道)、村(社区)变动调整布局的客观实际,及时督促各县(区)对乡镇(街道)、村(社区)调解组织、调解力量进行优化完善,确保领导体系不变、调解力量不减、工作劲头不松。目前,基本构建起以乡镇(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为基础,以市、县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仲裁等为主导,以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为牵引,以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组织为延伸的全市多元化解组织网络体系。

  4、强化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建设。常态化坚持村(社区)每周、乡镇(街办)每半月、市县级每月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定期分析研判报告制度和重大活动、节假日、重要时期集中、专项排查调处化解制度,对辖区各类矛盾纠纷、风险隐患开展梳篦式、拉网式排查,每月及时向省多解办报送分析研判报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情况报告、命案发生情况统计表,及时报告工作信息简报及创新经验做法。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分层级、分部门、分行业健全完善源头预防调处化解机制,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健全完善衔接联动化解机制,法院、检察、公安、信访、司法、专业行业等部门积极开展资源共享、会商研判、衔接联动制度机制探索,深化“诉非衔接”“检调对接”“公调对接”“访调对接”机制建设,实现了优势互补、合作共赢,依法及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有效防止了群体性事件、个人极端事件、赴蓉进京上访事件的发生,达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5、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引导。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充分利用横幅、标语、展板、LED显示屏、资料发放、广播、 电视、报刊杂志等传统手段和微博、微信、QQ群、公众号、公众信息网、抖音、快手等新兴媒体,广泛深入开展《人民调解法》、《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宣讲,积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广大群众学法、知法、尊法、敬法、守法、用法的意识不断增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习惯已经形成。

  (二)突出区域部门协调联动,聚焦重点领域矛盾隐患预防化解。

  大力整合各地、各部门、各系统调解力量和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等社会力量,健全完善区域部门衔接联动制度机制,畅通矛盾对接流转渠道,不断提升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整体合力。聚焦受疫情影响的重点人群、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加强分析研判,提高防范涉疫情矛盾纠纷的主动性。深入开展排查研判、防范化解乡村振兴、“问题楼盘”、涉校、环境保护、劳动社保、征地拆迁、交通事故、医疗卫生、婚姻家庭、金融、消费维权、土地承包等重点领域、行业专业部门纠纷隐患,突出抓好重大项目建设和民族地区的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着力抓好省第五轮重大矛盾纠纷跟踪督导化解,确保了重大活动期间全市社会持续稳定。

  (三)锁定矛盾纠纷“四预”机制建设,多措并举防控“民转刑”命案。

  密切关注易激化为“民转刑”命案的婚恋家庭、邻里关系、经济往来、人身损害等矛盾纠纷,加大排查化解力度。加强重点人员教育管控,对扬言报复社会人员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性格偏执等人员的动态排查、思想教育、人文关怀和跟踪帮扶,做好社会心理服务、情绪疏导化解和危机干预工作,有效预防其违法犯罪。深化社会治安立体化防控体系建设,持续开展缉枪治爆、管制刀具收缴等专项整治行动,严格寄递物流“三个100%”,优化防控力量配置,强化治安复杂场所和重点行业场所管控。加强矛盾纠纷预测预警预防预置“四预”机制建设,强化源头预防、前端化解,推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建立健全首问责任、依法告知、引导分流、联动化解等工作制度,推动事后化解向事前预防转变。通过智能化、信息化分析研判,第一时间汇总锁定易引发“民转刑”命案的重点人员、重要警情,及时推送或通报责任部门、责任县(区)严格落实稳控化解处置措施,及时把易引发“民转刑”命案的风险隐患通过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妥善处置等方式消除在未发、萌芽、始发状态。

  二、主要困难问题

  (一)经费保障不足。从目前掌握情况来看,除部分县能做到足额保障外,其他区县经费保障距离规定标准都有一定差距,有的县(区)甚至靠市上的补贴作为主要经费来源。加之市、县、乡三级正在推进多元化解协调中心规范化建设,部门平台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资源整合需要大量资金。恳请市财政在多元化解工作经费和个案补助经费保障上予以大力支持。

  (二)个案补助标准较低。最新的个案补助暂行办法距今已有7年,当时一般矛盾纠纷每件补助 100 元,疑难矛盾纠纷每件补助 200 元,重大矛盾纠纷每件补助 300 元,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物价的不断攀升,当时的个案补助标准已不适应现实需要,另外个别县(区)没有做到将个案补助按时足额发放到位,从而大大挫伤了调解员参与调解工作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个别调解员甚至萌生了退出调解工作的想法。

  (三)多元化解协调中心建设规范化信息化程度不高。鉴于目前多元化解工作信息系统是由省上委托相关公司开发,与其他部门现有的中央级、省级平台整合存在技术壁垒和资格授权。目前虽有部门行业派员入驻但衔接联动等尚需进一步完善,协调中心规范化建设、多元化解信息系统资源整合、纠纷数据成果运用、线上线下联动化解尚需进一步加强,“实体化、实战化、智能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制定《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个案补助办法》。结合近年来的社会发展、经济运行、财政收入、物价调整、多元化解工作量等客观实际和当前人民调解员目前队伍管理、思想动态、情绪波动等现状,在《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个案补助暂行办法( 试行)》的基础上,对多元化解工作经费保障、个案分类标准、个案补助标准、补助人员范围、经费审批程序等作出规范或修改调整。

  (二)探索多元化解协调中心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根据《关于加强全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突出“实体化、实战化、智慧化”要求,探索开展多元化解协调中心规范化信息化建设。

  (三)扎实推进“枫桥经验”开花结果。在现有工作创新和经验上为多元化解工作趟出了新路子,提供了可资借鉴的“样板房”。下一步,将深耕我市沃土,厚植推广本地“名片”,围绕单位部门、行业系统、协会组织、调解室、调解员、调解个案、制度机制等7个方面,因地制宜、因情施策、因案施策开展嫁接创新,推进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开花结果,实现创新“盆景”向花海“风景”蜕变。

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促进法立法调研报告4

  20xx年上半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根据有关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要求,我局结合本单位实际,全面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各项工作任务,积极推动环保与经济协调发展。现将本年度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处理工作机制

  今年,我局继续实行主要领导负总则,分管领导具体抓,

  各股、室、站、队协同抓,层层抓落实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领导责任制。分管领导每旬、班子每月专题研究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责任股室认真处理了群众来信、来访,建立健全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综合协调机制、目标管理责任考核机制、矛盾纠纷预警应急处置机制和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机制,真正形成迅速化解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

  (二)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作风,确保群众反映问题及时处理

  一是严格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首办责任制。对群众提出的合理诉求,及时落实承办责任人和办结时限,努力把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二是落实领导接访制度,倾听群众环境诉求,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到接访资料详实规范,促使矛盾纠纷总量下降。三是认真开展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特别是重大事项期间的维稳工作,有效的维护了社会稳定。四是贯彻首问负责制度,接到群众提出的问题,无论与本职工作是否相关,都要负责接待或答复,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结果。

  (三)加强防范、及时处理矛盾纠纷问题

  为使环境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变被动为主动,切实做好超前防范,未雨绸缪。一是严把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关,严格执行环评制度和“三同时”制度,严格控制新污染源产生,从源头上做好信访预防工作。二是加大对老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力度,从根本上减少引起环境矛盾纠纷的事由。

  截至20xx年6月19日,我局及时处理环境矛盾纠纷,未发生因环境矛盾纠纷上访的案例。

  二、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的打算

  我局的环境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距党和人民群众对环境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一是环境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队伍建设还需要加强。二是信访工作人员综合素质需要提高。尤其是处理协调较复杂的矛盾纠纷案件时,处理协调方式方法需要进一步完善。

  我局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将认真探索新形势下环境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规律、特点,立足实际,进一步完善工作思路,充实工作经验。同时,我局将进一步完善环境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规章制度,加强领导接访、包案和下访工作,优化环境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流程,加强环境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队伍建设;加大对案件的查办力度,确保环境矛盾纠纷投诉渠道畅通;进一步加大对重点信访案件的集中处理,确保其不转变为环境矛盾纠纷。对重点的、复杂的环境矛盾纠纷案件,要集中人员、力量进行重点处理、重点解决和重点攻坚,确保不留环境矛盾纠纷积案,维护好群众的环境权益。

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促进法立法调研报告5

  尊敬的领导:

  我代表××镇党委、政府、镇3.1万名村民,热烈欢迎领导来我镇检查指导工作!

  ××镇地处××市××总面积76平方公里,耕地面积8.5万亩,辖20个行政村,171个合作社,8050户,300户,.1万人。20*年被××2007年,省发改委确定为全省首批发改试点镇××市委、市政府命名平安镇,20*每年都被国家环境保护部命名为××省内唯一环境优美的国家级乡镇。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和利益格局的逐步调整,不同群体和阶级之间的矛盾高发,呈现出多元化、复杂化的趋势,维护稳定的任务也在增加。在这种情况下,政府与社会和公众之间的良性互动需要实现良好的社会治理,保持社会的持久稳定。然而,当群众的问题在第一环节无法解决时,信访就成了他们唯一的选择。因此,及时解决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尤为重要。

  乡镇作为国家行政架构中的基层组织,直接面对广大群众,化解矛盾纠纷处在前沿阵地。但是在现实工作中,乡镇职能存在与形势发展不相适应的诸多问题。主要体现在:职责范围上大包大揽,管理对象上以直抓经济为主,在职能行使上以行政手段为主;乡镇政府职责体系不完善,公共服务体制不健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缺失,部门间存在办事机构多、行政层次多、行政成本高的“两多一高”现象。我镇原有48个内设机构,66名在编人员,每个部门平均1.38个干部,有的干部同时为几个部门的负责人,容易出现“干部下村、部门关门、群众办事无人”的现象。在岗位配置上,存在着职能交叉、协调困难、苦乐不均、业务工作与包村工作矛盾、干部疲于奔波等问题,往往工作辛苦一年,结果是领导不满意、干部有意见、群众有怨言。加之办事程序、制度公开不到位,群众有什么诉求、问题是否解决、办理是否满意等长期缺乏监督,造成部门间推诿扯皮、责任不清、情况不明,群众办事经常多头跑、多次跑,甚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使本来通过正常渠道能够解决的问题上升为信访问题,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也损害了群众利益。鉴于此,我镇以打造服务型政府为目标,把积极化解矛盾纠纷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紧密结合实际,从整合资源、创新工作运行机制入手,不断改进作风,积极转变职能,着力加强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努力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服务,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1、整合资源,转变职能,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20*年2月,根据区委区政府安排部署,我镇在保持干部分片包村不变、站所职能职责不变的前提下,先行试点,将原有的48个站所整合为“三办三中心”6个职能部门,即党政办公室、发展办公室、综治办公室和便民服务中心、农科教服务中心、民生保障服务中心。按照职权与责权相统一、财权与事权相一致的思路,把“三办三中心”的主要职能定位在服务“三农”发展,落实国家政策,加强社会管理,解决民生问题,维护社会稳定上。为确保整合后权力正确行使,我们全面推行阳光政务,把“三办三中心”的业务范围、办事程序、联系方式归纳整理后,以《致全镇父老乡亲一封信》的形式,发放到了全镇每个农户手中,让全镇群众清楚了解和掌握整合后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和办事程序,提高工作运行透明度,着力解决以往群众办事多头跑的问题。为了方便群众办事,在镇便民服务中心安排专职人员,镇政府办公楼一楼设立便民服务大厅,实行开放式办公,全天候负责来镇办事群众的接待、引领、承办、转办、反馈等服务工作,在各村设立便民服务代办点,帮助群众协调办理一些申办事项。接待大厅按照便民服务中心运行办法,对群众来访实行“窗口集中接待、书面分项转办、承诺服务事项、限期反馈结果、跟踪问效督办”的“一条龙服务、一单式办结”工作新模式。本着手续齐全立刻办、事情紧迫加班办、行动不便上门办、情况不熟帮助办、有利发展变通办的原则,对能现场办理的事项,及时进行办结;对不能当场办结的事项,填写《服务承诺书》,载明办事群众基本情况、申请事由、承诺服务时间、承办部门等内容,转交各部门办理。各承办部门办结后,填写两份《服务结果反馈单》,一份由村便民服务代办员送达农户家中,一份交便民服务中心备案,从而彻底解决了群众来访重视程度不够、回应不及时、解决问题推诿扯皮等问题。推行干部统一着装、挂牌上岗制度,实行“审批服务零距离、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流程零障碍、服务对象零投诉”的“四零”服务举措,促使干部在服务过程中忙时和闲时一样耐心,生人与熟人一样和气,干部与群众一样尊重,本地人和外地人一样接待,受理与咨询一样热心,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尽最大努力为群众提供方便,切实解决了群众办事多头跑、多次跑的问题。用来访群众的话说:“现在的政府有了人气,我们来办事首先敲的门少了”。“便民服务中心给我一个单子,镇上村上的干部都能上门给我们解决问题”。通过半年的运行,便民服务中心上联区政务大厅,下联村便民服务代办点,真正搭建起了政府与群众之间的连心桥。中心平均每天接待来访群众21人,没有接到一起群众投诉,满意率达到100%。同时,政府对各项工作、群众意愿和社会动态也做到了心中有数、有的放矢,有效预防了矛盾纠纷的发生,树立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

  2、改进服务方式,转变工作作风,从感情上化解矛盾纠纷。在群众表达利益诉求的众多渠道中,信访可谓是寄托希望的“底线”。倘若这一渠道不畅,就容易使上访群众在失望或绝望中做出伤害自己甚至社会的极端行为,危及社会和谐稳定。为了畅通这条渠道,我镇依托“三办三中心”,进一步改进服务方式,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延伸服务链条,组建了政策宣传、法律服务、科技服务、劳务信息、计划生育五个便民服务队,深入村社每月开展不少于五次的便民服务活动,并由便民服务中心负责公示服务内容。结合党性锻炼,在镇机关党员干部中开展每位党员帮扶一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召开一场新型农民培训会、培育一户科技示范大户、联系一户留守子女或老人、至少为困难家庭办一件实事的“五个一”党性实践活动。党委确定每季度开展一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举办一次党员集中培训、最后一个月15日为全镇“便民服务日”、对工作进行一次集中督查的“每季四个一”服务活动。每到“便民服务日”,五个便民服务队带上花名册、印章、现金或存折,分片深入村社,将农业直补资金、五保老人生活补助、优抚金、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合作医疗住院补助、大病救助金、计划生育特别奖励扶助金送到广大群众尤其是困难群众家中,最大限度地体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一位困难群众说:“现在的党和政府好、干部好啊,不但给我们发钱解决困难,还不用我们去乡上、村上领了”。

  思想观念的变革和提升是促进工作的动力。在便民服务中,我们改变上访群众就是刁民的错误看法,始终认为“没有不好的百姓,只有工作不到位的干部”,干部对待群众的态度就是对待工作的态度,造成群众重复访、越级访的主要症结就在于对待群众的态度问题。在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中我们推行“换位思考法”,要求工作人员在接待和处理问题时,从上访群众的角度思考问题,想其所想,急其所需,从而达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在工作中我们发现:大部分群众的要求并不高,有时候只是为了讨一个说法,如果工作人员能有一张笑脸、能让一个座位、能倒一杯热茶、能有足够的耐心听他们诉说完,那么问题已经解决了一大半,甚至有些问题可能因此就彻底解决了。我们把带着感情解决问题、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的基本原则,积极帮助上访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困难,耐心细致进行引导疏通,以理服人,以情动人,使一些棘手案件迎刃而解。如在处理一起交通事故引起的信访案件时,得知当事人因住院治疗,导致家庭困难的情况后,主动实施帮扶,为其购买化肥,协调镇民生保障服务中心为当事人一家4口解决低保,最终以真情打动了当事人,答应不再闹访,愿意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问题。通过开展便民服务活动,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干部定期深入所包村驻村逐社了解民情,帮助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协调处理群众之间的邻里纠纷,填写《民情日记》,反馈民情信息,将组织的温暖、惠民政策送到群众手中,切实解决群众的困难和问题。

  3、深化法制教育,创新宣传载体,从思想上引导群众依法办事。乡镇政府承担着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的职能,肩负着组织带领广大群众发展生产、改善生活、维护稳定、保障平安的使命。如果宣传教育不到位,很可能造成部分群众诉求不当,置国家政策法规于不顾,进而形成不稳定因素。针对出现的苗头性问题和信访问题发生的规律,狠抓预防性教育,加大涉农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着力提高群众的法制意识,引导群众合理信访、依法解决矛盾纠纷。我们把法制宣传教育与便民服务活动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召开法制培训会、综治例会、三级干部会及利用农民赶集等有利时机,以张挂图片、散发传单等形式,宣传涉及粮食农资直补、农村低保、合作医疗、大病救助、计划生育、教育“两免一补”等惠农政策,普及政策法规、村规民约,教给群众维权办法和解决问题的渠道,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由镇综治办公室创办《道德与法制》月刊,以案释法,对与农业、农村、农民息息相关的各种法律法规进行广泛宣传,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重视道德修养,主动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将月刊发至村社,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将抽象的法律知识用生动、活泼的形式潜移默化地渗透到各个层面,收到了很好的宣传教育效果。

  4、加强社会管理,营造发展环境,从机制上防范矛盾纠纷。我镇把加强社会管理、营造发展环境作为防止矛盾纠纷发生的有效途径。着眼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把生产经营交给市场和社会,政府重点协调服务企业上项目、争项目、建项目;围绕蔬菜、畜牧、制种三大优势特色产业,抓好订单农业落实和畜禽防疫工作,严格执行制种公司准入制度,做好劳务输出培训,积极组建专业协会、中介服务组织、运销大户等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促进农产品流通,确保农民增收措施落到实处,切实维护农民利益不受损害,预防了经济矛盾纠纷的发生。着眼于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以平安乡镇、平安村社、平安家庭创建为载体,在教育群众增强防范意识、配套技防设施的同时,镇上成立治安巡逻大队,各村成立巡逻中队,各社建立治安岗亭,开展夜间值班巡逻,构建完善的治安防范网络,防止了治安矛盾纠纷的发生。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隐患排查整改力度,深入开展燃爆物品、道路交通、农村危房等专项整治行动,切实消除隐患,防止了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着眼于加强村民自治,不断强化村民组织自治功能,全面推行党务、政务、村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大力推行村财乡管制度,村级财务运行在村民理财小组的监督之下公开实施;严格落实“一事一议”程序,公益事业建设由村民集体表决,村务活动做到了“阳光”作业,有效防止了干群矛盾纠纷的发生。

  5、发展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从根本上减少矛盾纠纷。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强调,全党同志要“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把全社会的积极性引导到科学发展上来”。我镇把大力发展社会各项事业作为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举措,让广大群众共享成果,共用资源,把群众的注意力转移到发展致富上来,有力地减少了矛盾纠纷,呈现出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全面落实农村中小学“两免一补”政策,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将有限的财力向教育倾斜,大力新建、改建中小学校,改善办学条件,解决了农村子女上学难、上学贵的问题。以推广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提升农村公共卫生服务水平为契机,加大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力度,村卫生所全面达到“四室分设”标准,医疗条件得到全面改善。20*年,全镇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村社覆盖率、农民参合率达分别达到了100%和95%,有效解决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把农村文化事业发展作为促进和谐的重要抓手,深入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和“万村书库”工程,文化网络日益完善,文化生活促进了镇风民风的持续好转。认真落实农村特困救助、五保户供养、最低生活保障、计划生育困难家庭补助等保障政策,农村困难群体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不断加强交通、水利、住房等基础设施建设,100%的村级道路得到了硬化,75%的渠系得到了衬砌,68%的农户建起了小康住宅。以建设生态家园为目标,积极动员群众植树造林,改善生态环境,广泛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和卫生评选活动,强化群众环境卫生意识,使群众养成了良好的卫生习惯。不断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为群众开展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围绕玉米制种、脱水蔬菜、草畜等优势特色产业,大力推广先进实用新技术、新品种,探索农业科技成果进村入户的有效机制和办法,多形式、多渠道、多途径开展农业科技培训,提高了农民对科技的接受能力和运用水平。加强农业信息网络建设,拓宽信息渠道,为农民提供及时有效的生产信息、价格信息、科技信息、供求信息,让农民准确把握市场行情,减少了生产的盲目性。

  6、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从制度上保障矛盾纠纷的解决。我镇从健全机制入手,研究制定配套措施,建立矛盾纠纷化解长效机制,使工作步入了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一是强化领导聚合力。建立镇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副书记、副镇长为主要责任人,相关干部为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机制,把目标任务分解到每一位领导和干部头上。整合综治、信访等方面力量,成立镇民调中心,配备2名分管领导和7名工作人员,充实了村调委会,建立了以老干部、老党员、老长辈为辅的“三老”义务调解员队伍,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领导和工作机制。二是完善制度建机制。修订完善信访责任追究、值周领导坐班、信访问题挂牌销号等制度,形成了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的信访工作长效机制。实行“三办三中心”联系指导村、村干部包社、社干部包户的“三级三包”信访矛盾排查机制,将每月8日定为全镇党员学习议事日,由村委会对不稳定因素进行摸排汇总,制定调解方案,并迅速付诸实施;每月20日镇上召开综治调解干部例会,对各类纠纷动态进行全面了解和掌握。对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分析、挂牌交办,实行“四定三包”责任制,对因工作推诿、问题久拖不决,或引起重信重访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追究责任,严格奖惩,使各项制度落到了实处。三是靠实责任抓落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与镇领导干部的评先树优、绩效奖罚挂钩,纳入村级考核目标体系,实行重大事件“一票否决”,建立了目标具体、职责明确、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体系,形成了上下联动、左右协调的工作格局。四是加强预防早化解。在预防和处理矛盾纠纷时,切实筑牢“四道防线”,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第一道防线由社长负责,组织发动群众自觉落实治安巡逻、邻里纠纷调解等治安防控措施,社社有矛盾纠纷调解员和信息员;第二道防线由村支部、村委会负责,及时调处涉及本村群众利益之争的矛盾纠纷,保证问题及时解决、不激化、不上交;第三道防线由镇政府联系指导村领导负责,各办公室、派出所、综治办配合,处理村社解决不了的矛盾纠纷,保证了矛盾不出镇;第四道防线由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配合,相关责任单位共同参与,集中精力、集中时间全力以赴解决热点、难点问题,使热点问题不升温、难点问题不积压,做到了矛盾纠纷就地化解。至目前,全镇有村级调委会20个,村级调委会主任20人,村级调解员114人,综治信息员513人。今年元至八月,全镇发生矛盾纠纷59起,已成功调处解决58起,调处率达到98%;全镇有14个村实现“零信访”,3个村没有发生治安案件,3个村没有发生刑事案件。

  通过积极大胆的探索和尝试,促进了矛盾纠纷的有效化解,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表现为:一是信访案件得到有效控制。通过扎实细致的基础性工作,及时了解掌握群众的思想动态,强化矛盾纠纷源头预防,逐级解决疑难问题,使信访问题明显减少。今年以来,全镇未发生进京赴省上访和集体到市区越级上访,越级个人上访减少11起、下降58%,民事纠纷减少17起、下降22%。随着矛盾纠纷的有效控制,社会治安状况也发生了明显好转,与去年同期相比,治安案件发案数减少24起、下降38%,刑事案件发案数减少14起、下降67%。二是群众利益得到切实维护。通过转变职能,强化服务,开门接访,干部下访,最大限度方便了群众,妥善解决了群众关心关注的突出问题,有效解决了群众的实际困难,切实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通过走访和调查群众,满意率达到100%。三是政府公信力得到大幅提高。镇便民服务中心上联区政务大厅,下联村便民服务代办点,以实际行动便民利民,使群众问题在第一环节得到有效解决,最大限度地降低了信访,有效树立了政府形象,提升了政府公信力。四是发展步伐进一步加快。矛盾纠纷的有效解决,密切了干群关系,增强了各级干部和全镇人民加快发展的信心和决心,激发了工作热情,形成了凝心聚力促发展的良好局面,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良好态势。至7月底,我镇共引进、实施建设项目21项,总投资2.16亿元,较2007年增长12.44%;争取到资金1290万元,其中,中央级资金353万元,省级资金495万元,市区新农村建设资金442万元,同比增长85%。招商引资项目4个,引进资金7500万元,全镇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呈现出良好发展势头。

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促进法立法调研报告6

  为深入了解济源基层矛盾)纠纷特点、化解成效、存在问题,我们通过实地走访、座谈交流等多种形式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济源基层矛盾纠纷的新变化、新特点

  (一)宏观政策导向变化,使调解在矛盾化解中作用更加突出。一是越来越多原信访案件转向了更彻底的调解范畴。二是群众对党员干部、调解员的信任度不断提升。三是一些原来只能靠法律诉讼途径强制解决的矛盾纠纷有了依靠政策去调解的更大空间。

  (二)经济社会加快速变迁,导致矛盾纠纷更加复杂化、化解的难度加大。一是矛盾纠纷的类型更加多样化、性质更加专业化。二是矛盾纠纷的主体更加多元化。三是矛盾纠纷的化解难度持续加大。

  (三)矛盾纠纷的区域性差异加大、行业性特色突出,促使化解更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山区镇矛盾纠纷的高发期多集中在农忙时节、上级检查等人员相对集中的时段。平原镇以劳资纠纷,宅基地纠纷,邻里纠纷等为主,矛盾纠纷的突发性、随时性、群体性特征明显。街道办事处矛盾专业性、行业性特征更为明显。

  二、济源基层矛盾纠纷化解的亮点经验

  (一)“三调联动”,让三种类型的调解实现了各展所长、优势互补。探索建立了“三调联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能把法、理、情有机融合优势,有效破解了矛盾化解过程中“法律约束刚性但没有弹性空间”“政策侧重利益平衡但缺乏硬约束”的不足,将三者有机结合成一个常态化实体、固定化平台、专业化团队。

  (二)“警调对接”,让更多矛盾纠纷在发生现场得到了及时、有效化解。整合社区民警、社区辅警等村居警务力量,将全市232名社区民警纳入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兼职调解员队伍进行管理,同等享受案宗补贴待遇,提升了基层民警参与矛盾纠纷化解的积极性。一年来,共化解矛盾纠纷4000余起,今年前8个月警调对接化解矛盾纠纷占总量的46.2%,成功率达100%。

  (三)“诉调对接”,有效缓解了司法诉讼的压力。探索建立了人民调解参与诉前调解的工作机制,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了人民调解工作室。一年来,共参与诉前纠纷调解3000余件,同期民事诉讼立案数量下降达9%,有效缓解了司法诉讼压力。

  (四)“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的组建,实现了矛盾纠纷化解中“专业的事让专业的人去干”。组建了医疗纠纷、交通事故、物业纠纷、环境保护纠纷、土地承包纠纷等12个市级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去年以来,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共调解矛盾纠纷1700余件,极大提升了疑难类矛盾纠纷的化解成功率。

  (五)流动着的“老崔调解车”实现了“变上访为下访”。司法局和大峪镇以“老崔调解车”为载体,打造出了流动服务平台。目前,“老崔调解车”年处理矛盾纠纷200余起,济源年信访量下降近30%。

  (六)居(社)“和事佬”、街道“矛调庭”北海品牌,压实了矛盾就地化解责任制。北海街道创新设立“一庭三组”,即矛盾诊断调解庭、矛盾调解专业组、观察员组、档案文书组,以模拟法庭形式运行,使疑难问题能够药到病除。

  (七)“道德积分管理”制度,让德治的软约束有了可考量的硬标准。轵城镇以“道德积分储蓄站”为载体,以“孝、善、信、勤、俭、美”为积分内容,以户为单位积分,群众根据积分可到合作商户(银行)兑换礼品逐步建立起了较为系统的道德激励约束机制。坡头镇白道河村将每个道德积分兑换成0.5元,极大地提升了德治在矛盾化解中的作用。

  三、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调研发现,一方面,调解在基层矛盾纠纷化解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另一方面,矛盾纠纷出现的新特点对调解工作的专业性、规范性要求越来越高,而我们当前的调解工作在队伍建设、机制规范等方面都存在很多不足,亟待加强。

  一是以预防为重点加强源头治理。调研发现,矛盾纠纷化解的第一个环节预防,虽然在认识上都很重视,但在实践中往往流于形式。比如,矛盾纠纷排查很多都变成了“层层填表格”的被动应付;“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受经费、责任心、知晓度等因素影响,发挥的作用受到了限制。因此,在预防环节,需进一步建立“督导机制落到实处”的有效手段,确保最大程度把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是充分发挥基层调解力量的作用。调研发现,化解矛盾纠纷的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但村(居)级调委会存在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维护社会稳定,必须把矛盾纠纷化解的重心落实到镇(街道)、村(居、社区),抓好新形势下的社会矛盾纠纷化解调处,必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三是加强人民调解队伍专业化建设。尽快推动人民调解员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建设,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等方式,建立社会化招聘、职业化运作、专业化服务、契约化管理的机制,使人民调解工作尽快作为一种职业出现。

  四是规范机制建强“市级矛调中枢”。一些被上交到市级层面的矛盾纠纷,往往通过联席会、研判会等进行处理,实践中,这种联调联动机制往往变成了情况通报会、责任分解会。因此,建议在市级层面,要逐步建立健全疑难类矛盾纠纷调处的“常设平台”“专业团队”“规范机制”,变“通报、转办”为“研判、拍板”。

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促进法立法调研报告7

  为贯彻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全力防范化解管控各类矛盾风险,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和获得感。决定自20xx年4月10日至20xx年7月10日,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百日行动。制定了具体行动方案,召开专门会议,夯实责任,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一)全面开展排查。建立矛盾纠纷排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体系,结合扫黑除恶、脱贫攻坚和“一村一警”等工作,全面排查特别是农村地区婚姻家庭、感情、邻里、宅基地、经济债务等民间矛盾纠纷,全面排查影响本地社会稳定的重点领域、重点问题、重点人群。其中,重点领域主要包括房地产、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环境污染、征地拆迁、医患矛盾、劳资纠纷、社会保障、企事业单位改革改制、企业倒闭破产、边界和资源纠纷等。重点问题主要包括两地分居、招婿、失独、婚姻(感情)变化、抚养关系变动、遗产继承等特殊情况的家庭问题,可能采取极端方式发泄不满或报复社会的问题,可能引发较大规模的进京聚集上访活动的问题等。重点人群主要包括因各类矛盾纠纷扬言以杀人、放火、爆炸、枪击、投毒、驾车冲撞等危险方式报复社会和他人的人员;因生活无着、长期病患、精神失常、心理失衡、悲观厌世透露出实施严重暴力犯罪倾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吸毒人员以及曾多次寻衅滋事被治安处罚的人员等。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和问题分类,逐一建立台账,及时有效做好疏导、化解、稳控工作。

  (二)全力做好化解。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要充分发挥综治中心和矛盾调处室职能作用,严格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协调会议制度,对本地区社会稳定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和研判,对一批影响社会稳定的重点领域、重点问题、重点人群,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对策,建立调处化解台账,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责任人,每月对账、督办,直至化解销号。对积怨较深、双方情绪激烈的具有“民转刑、刑转命”倾向的婚姻家庭纠纷、感情纠纷、邻里纠纷、宅基地纠纷、经济债务纠纷等民间纠纷,要有专门领导负责,实行专案攻坚、重点化解。对可能采取极端行为的人员,要逐一落实见面、化解、稳控、消除危险的责任。

  (三)加强重点人员动态管控。公安部门对排查出来的重点人员要逐人建立台账,将重点人员录入公安部门信息管理系统,加强情报信息预警,建立动态管控等级机制,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民警,定期走访了解现实表现,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对重点人员身份信息、违法犯罪记录、敏感物品购销、寄递物流信息、出行信息等进行比对碰撞,对社交媒体信息数据加强监测,研判可疑轨迹动向,跟进稳控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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